僭建清拆令8大優點[year]!專家建議咁做…
考慮到過往的執法經驗和對人手資源的需求,屋宇署在來年仍會以每年清拆不少於40,000個僭建物為目標。 該署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處理全港僭建物,包括即時清拆危險和新建的僭建物、每年進行大規模清拆行動清拆現有的僭建物,及透過宣傳和教育,讓市民認識僭建物問題及作為業主的責任。 (四)政府一直鼓勵及協助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妥善維修自己的大廈,包括清拆僭建物。 各區民政事務處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物業管理諮詢中心會舉辦有關大廈管理及維修的工作坊、訓練課程及講座,協助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了解《建築物管理條例》賦予法團的權力及責任,並就大廈管理事務提供意見。 此外,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均提供各項貸款及資助計劃,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協助有需要的法團維修大廈,包括清拆僭建物。 蕃田村的另一幢每層1400呎的三層高相連村屋,亦獲全幢清拆令,其中一名住戶拒透露任何細節,着記者向新田鄉鄉事委員會查詢。 僭建清拆令: 主要承接大小清拆工程、 清拆僭建物及還原工程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八萬元。 關於僭建物的法例指明,若僭建物屬違例上蓋,或影響消防設施,及增加結構負荷,屬即時取締類別。 若被屋宇署發現,或業主被投訴,被工程師界定為上述類別,屋宇署會發出清拆令,勒令業主清拆。 2011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推行新政策,誓言要打擊新界村屋僭建物,點名清拆高過三層的「村廈」,當年林鄭亦因此與鄉紳交惡。 一般的除白蟻公司費用都比較模糊而且還會有隱形消費,但我們承諾不會有隱形消費! 屋宇署今日(29日)表示,涉事4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分別於屯門裁判法院及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各自的罰款由50,000元至約80,000元不等,4名業主共約26萬元。 不過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第3次提出檢控,並於本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77,550元。 在樓宇內部進行而不涉及建築物結構,但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所訂的建築標準的加建及改動工程。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於六月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十三萬元。 有意在修葺樓宇及拆除僭建物方面為業主提供服務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名單,以及註冊承建商名單備存於屋宇署,可供免費查閱。 屋宇署可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規定拆除須予以取締的僭建物,或發出法定警告通知,並把通知註冊於有關的物業業權記錄上。 於2004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實施的《2004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其中一項加強對付樓宇僭建物的措施,便是引入警告通知制度,藉此希望私人樓宇業主可以更加主動清拆僭建物。 (五)在過去五年,地政總署沒有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就違反土地契約條款的新界村屋構築物,重收有關的土地。 除了物業單位可能收到政府發出的清拆令,大廈本身的公用部分亦有機會收到樓宇修葺令,這部分則留待下一期為大家再作討論。 僭建清拆令: 結構還原 屋宇署在接獲本報查詢後,派員實地視察,確認4間貨櫃屋屬違例僭建物,隨即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在30日內將違例加設物拆卸。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物。 當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僭建命令,必須盡快找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的建築工程。 屋宇署表示,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 有學者指,舊樓天台的業權複雜不清,令署方很難有效執法,故促請修改法例。 臨時合約簽訂後,買賣雙方便會透過律師樓去完成下一步交易程序。 僭建清拆令 買方律師一般會通過土地註冊處替物業單位進行「查冊」,檢查單位有否收到政府發出有關僭建物的清拆令。 按屋宇署在相關清拆令指明的拆卸工程類型而定,提供意見、進行有關工程,並確保所需的安全措施。 僭建清拆令: 僭建天台屋:屋宇署歎慢板 天台屋死灰復燃 法定清拆令所需的拆卸工程类别应委聘人士的类别涉及拆卸一幢楼宇或拆卸一幢楼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应委聘认可人士、注册专门承建商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有关工程、提供意见,并确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業主須在「預先警告信」發出的一個月內,通知屋宇署已將有關僭建物拆除,否則屋宇署便會向業主發出正式的警告通知。 自警告通知制度實施以來,屋宇署已發出六十九封「預先警告信」。 她表示,1997年買入單位時,天井位已被填平,她並不知該部分是非法僭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