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及有權取得法庭(包括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即要以交吉方式收回該物業)。 追租和收樓是兩個獨立的程序,業主可選擇同時申請追討欠租及強制收樓,亦可追租而不收樓。 業主決意收回單位的話,是需要填寫收樓令表格,並於申索欠租的審裁處 / 法院申請執行令狀。 如要對非正審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上訴,則必須在非正審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14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而在其他情況下,則必須在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28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 如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是在各方之間展開的法律程序中作出,則上訴許可的申請必須在各方之間提出。 申請上訴許可的一方須存檔及派送表格1和支持申請上訴許可的宗教式或非宗教式的誓章,誓章內須說明所有上訴的理由。
- 在訴訟程序展開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在法庭(特別是區域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 如果答辯人已經提交反對通知書,或者提交的期限已過但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有關申請中的任何一方在通知其他各方後,可以使用符合表格31格式的申請書,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將有關申請排期聆訊。
- 所需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主任排期,平均大約等候一至兩個月時間。
- 業主應以文字記載所有追租對話,譬如留低 WhatsApp 記錄,既是提醒對方,亦作租戶欠租證據。
- 差估署收到該通知書後,業主方可依據租約採取法律行動。
除非經本審裁處另行批准,否則非正審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書並須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申請書的內容主要以表格1為依據。 在土地審裁處進行訴訟的各方,可以親自應訊及陳詞,也可以延聘大律師或律師代表應訊,或在獲得審裁處的許可後授權他人代表應訊。 任何一方若要申請許可,可以在聆訊前以書面提出申請,或在聆訊中提出口頭申請。
欠租收樓程序: 追討欠租及收樓:
租客開始欠租,直至完成收樓程序,需要很長時間,如果遇上惡租客反對業主向審裁處的收樓申請,所需時間更長,另外還有申請令狀、執達主任等費用,因此按金通常都不足以補償損失, 我們就是希望能幫助你們更快更有效收樓。 本公司有專業顧問團隊負責處理租務糾紛和收樓個案,已有超過10年豐富經驗,能夠為各業主提供一對一貼身服務,讓業主能夠快速有效地解決租務糾紛和收回物業,將所有損失減至最低,更避免複雜法律程序和節省寶貴時間。 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須向法庭呈交一份以訂明格式作出的誓章,以支持其申請。 法庭發出管有令狀後,法庭的執達主任便會代表業主收回有關物業。
業主有感租客存心賴帳,便要在租約列明的寬限期完結後(一般為 7-15 天),盡快採取法律行動。 屬實申述是述明提出有關文件的一方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或就有關證人陳述書或專家報告,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及(如適用的話)其中所表達的意見屬真誠地持有的。 注意:儘管業主肯定租客已經棄置物業,在未有法庭批准下破門入屋,甚至丟棄租客物品,則有機會面臨民事責任及遭刑事檢控。 的程序較為寬鬆,雙方均可以個人名義進行訴訟,而訟費亦只需幾百元;相反,在法院中展開訴訟的花費較高,尤其是需要聘請律師代表的時候。 執達主任會單位內之財物及實產拍照,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費為 $40,而整個收樓過程可達 2 – 4 個月。 申請收樓令後,執達吏一般會於 1 至 2 星期內上門通知租戶遷出。
欠租收樓程序: ● 送達申請通知書予答辯人﹝租客﹞
若要申請裁定已去世租客的某些家庭成員能否取得已去世租客在規管租賃下的利益及保障的享有權,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乙部。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除了張貼申請通知書及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要求不適用外)及「反對通知書」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當存檔反對通知書的期限已過,無論是否已存檔反對通知書,雙方均可提交表格31申請排期聆訊有關申請。 若要申請審裁處裁定租賃是否屬規管租賃,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上級業主或下級業主若要提出申請,要求分間單位的租客賠償繼續佔用處所期間的租金損失,他/她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如果業主決意收回單位及追收欠租,可填寫申請表及收樓令表格,於申索欠租的審裁處 / 法院申請執行令狀。 遇上租戶拖欠租金、單位被分租的問題,業主可尋找執達吏幫忙收樓。 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職人員,業主需要採取法律行動,再由法庭頒布收樓令。 簡而言之,中期付款是其中一方在法庭審訊完成之前(即法官仍未就有關案件頒下判決時),付給另一方的款項。 受款人(通常是原告人)必須先向法庭申請並得到相關法庭命令後,才有權獲得中期付款。
欠租收樓程序: 服務 Our Service
若租客只是第一次欠租,法庭或土地審裁處有權定下寬限期,給予租客在規定的時間內,清付所有欠租及業主的 法律費用,如租客沒有在限期內清付,收樓令便正式生效。 任何人若要提出上訴,必須把審裁處指明格式的通知書填妥,然後把通知書送達有關法律程序中的其他各方,要求他們在通知書指明的日期或按指示的其他日期,在法官席前出席聆訊。 若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法庭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5條規則,頒令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如果答辯人不服法庭的命令,可盡快發出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以申請擱置法庭的命令。 審裁處會在傳召訴訟各方傳票的聆訊中,對這項申請作出裁定。 追租方面,業主必須確定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才有權採取法律行動。 確認後業主可根據欠租金額大小,到不同的審裁處或法庭提交表格,作出申索。
除民事法律責任外,自行重新進入出租物業的業主也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119V條清楚列明,任何人如非法剝奪租客對處所的佔用,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第一,二兩階段,如果租客補交所有欠租,收樓申請會即時終止。 但如果是沒有價值的物品,如舊傢俬、舊衣物等,也不可以直接扔掉。
欠租收樓程序: 追討欠租及收樓
最近因疫情關係法庭服務更有機會有所延誤,作為業主更需注意並衡量風險。 而租客即使明確欠租,法庭亦會給予機會他們作出反對,業主此時亦需出庭應訊才能作出裁決。 上庭前業主亦要有充足的準備例如欠租紀錄、有關書信或通訊軟件的內容截圖等以供法庭參考。
法庭在行使酌情決定權之前,亦會考慮被告人有否提出任何抵銷或反申索。 但如果已進行到第三階段(已申請執達吏上門進行收樓),即使租客已清還所有欠租,業主也可以行使權利繼續進行收樓。 謹記,業主必須等待法庭頒出「棄置令」或「變賣令」才能夠處理租客的任何物品,否則可能會遭到租客民事索償。 專業管業顧問團隊能夠為各業主提供一對一貼身服務,讓各業主節省寶貴時間,即使業主已移居海外,亦倍感安心。
欠租收樓程序: I) 收回管有權案件
審裁處可以在作出決定的一個月內,決定覆核該項決定,並可按其認為足夠的理由,將該項決定作廢、或推翻、更改或維持該項決定。 審裁處可應任何一方的申請或主動覆核決定,但須先向法律程序中所有其他各方發出通知。 案件可排期作指示聆訊或審訊,指示聆訊的目的是就案件如何進行向法庭尋求指示。 在簡單的案件中,如收回管有權的案件,則可排期在首次聆訊中直接審訊。 如情況適合的話,審裁處可以信函形式發出指示,而無須進行過堂聆訊。
如租戶 7 日後仍未離開,執達吏便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知會租戶收樓日期。 阿里巴巴至去年12月底止,上季盈利468.2億元人民幣,按升69%。 至去年底止,淘寶和天貓的線上實物商品 GMV(剔除未支付訂單)按年錄得中單位數下降,主要由於消費需求減少、競爭持續,疫情影響供應鏈和物流等。
欠租收樓程序: 物業託管 Management
租賃協議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執達吏收到你的令狀後便安排時間,一般1至2星期內便會第1次上門通知租客離開,若租客在7日後仍未離開,執達吏便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知會租客收樓日期。 正式收樓當日,執達吏便會與申請人上門,有需要時可以破門入屋,正式收回單位。 收到判決書後,便要申請收樓令狀,大約1星期後便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向法庭提出申請簡易判決或取得中期付款前,閣下必須尋求法律意見,以了解自己是否有充分理據作出有關申請。 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如果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申請過程需時大約兩至三日。
土地審裁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7章)《土地審裁處條例》而設立的,現有四位專業法官,包括由一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處長,以及由三名區域法院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法官。 庭長和法官可單獨或會同審裁處成員審理案件,審裁處成員亦可單獨審理案件。 答:根據X小姐的例子,在拍賣物業中的所有物品後,她有機會繼續在空置單位中拖還租金。 因此,業主可以選擇同時向法庭申請收回物業,加強保障。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欠租收樓程序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欠租收樓程序: IV. 追討欠租及收樓
張勇又表示,公司一直不是以低價補貼去競爭獲得市場地位,將堅持透過技術突破,創造新商業。 他又指公司已準備好抓住市場機會,為各種生成式人工能模型及其應用提供計算能力,又提到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新一代技術,一定會帶來全新的全球數字化形式和用戶體驗。 另外,管理層表示,目前沒有考慮進一步擴大回購計劃,將考慮如何利用早前回購計劃剩餘的配額。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相反,申索數額高於$7.5萬,業主就要在區域法院展開訴訟。
歡迎市民來信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審裁處的服務更臻完善,來信請寄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司法機構政務長收。 欠租收樓程序 一般來說,在本審裁處所進行的審訊,方式與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的民事案件相若,但會較不拘泥於形式。 本審裁處會在不損害公平原則的情況下,向沒有律師代表的訴訟人作出指引。 有關建築物管理案件的案件管理及調解的詳細資料,可登入司法機構網址參閱土地審裁處庭長所頒佈的指示和案件管理及調解的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