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轉名收費11大好處2024!內含物業轉名收費絕密資料

相反,如果二人各持有一個物業,任何一人再入市購買物業,印花稅便是15%,樓價600萬元的話,稅款為90萬元。 簡單計算,先進行親屬之間轉讓,可節省6成稅款支出。 因此,不少早前以聯名方式置業的人士,會透過業權轉換方式,先回復首置身份,待買新物業時,可節省更多印花稅開支。 除了夫婦以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子女等關係亦可做到近親轉讓業權。 早前有報導指某城中名人於早年購入一物業,近期以內部轉讓方式售予其母親,回復首置身份後另再購買新物業。

在購買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需繳付20%印花稅,6個月至1年內為15%,1至3年為10%。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如申請人向遺產承辦處遞交所有文件後 (遺產承辦書仍未發出),但發現死者還有其他資產。 物業轉名收費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可再呈交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額外清單的誓章。 假設夫妻二人聯名買入第一層樓,之後想以首置身份購入第二層,其中一方可甩名,將業權轉讓至另一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即可以低稅買樓。 物業轉名收費 你可委託按揭轉介或相熟的銀行按揭專員,為你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估值。

物業轉名收費: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 SSD)

只須幾個簡單的步驟,你便可遞交更改通知,繳納人就會按時收到往後季度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 若果你擁有多個物業,或使用綜合繳付差餉及/或地租服務,更可透過此服務一次過更改所有物業繳納人的資料。 物業轉名收費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爭拗。

第三,銀行首兩至三年的按揭條款均設有罰息期,因此在罰息期後才「甩名」,方可免被銀行罰息。 第四, 如轉讓時的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稅局有可能追回其印花稅之差額,嚴重的甚至不能獲銀行批出按揭。 先等銀行批出按揭再委託律師樓處理程序可以避免先交律師費但銀行唔批按揭風險。

物業轉名收費: 重點10: 公司股份轉讓仍能合規避稅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所以,這個物業5年內是沒有銀行願意按揭的,印花稅也會經由稅局以市價擬定。 一般人以為要等舊有的近親買賣完成成交後才可以回復首置身份避稅買入新物業。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遺囑認證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主要原因是賣方(持有物業的公司的股東)也知道以上資訊,賣方深明以公司轉讓方式放盤的優勢,正常而言業主自會提高叫價,一來一回,賣家未必可在稅務上佔多少便宜。

物業轉名收費: 遺產物業是否等於送契樓?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稅率為5%。 請留意司法機構透過電台、電視或其他媒體所作出的宣布。

  •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可再呈交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額外清單的誓章。
  • 其後丈夫恢復首置身份,買入第二間500萬元物業,印花稅為15萬元。
  • 如果物業成交價為 0元 或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 一般而言,定價較市價高出5至10%,銀行普遍可彈性處理。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物業轉名收費: 2 遺產承辦處會協助我管理遺產嗎?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然後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内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物業轉名收費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總之,提名近親只會用「從價印花稅」來看待,而不是更高稅階的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物業轉名收費

不少人擔心樓宇轉名給另一半後,對方成為合法業權擁有人,可以突然賣樓而毋須知會另一方,在法律上亦沒有方法阻止。 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在稅局的角度是不理會甚麼時候完成轉讓契,訂立臨約當天便是轉名之日。

物業轉名收費: Q7:香港有沒有遺產稅?

不過,業主須留意,假設按揭成數不變,拉低物業估值會令按揭貸款額下調。 物業按揭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如果前註冊用戶還有水費未付,本署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文件,例如律師信、已蓋印花的租約、買賣合約等,以便本署核實申請人承接用戶權的生效日期。

其實此想法大錯特錯,「物業轉名」與一般買賣手續無異,亦必須透過律師樓辦理及仍需繳付印花稅。 律司費用大概為HK$7,000或以上 (連同其他付支費用),此外,還有從價印花稅,包括特別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如適用),及地產代理費用 (一般向賣方和買方各收取物業成交價的1%)。 買家或轉按業主,在交易前先向律師樓或銀行查詢被揀的律師行是否在銀行的「認可律師行名單」 內,避免以上壞情況出現。 因此,買家或轉按業主,在交易前先向律師樓或銀行查詢被揀的律師行是否在銀行的「認可律師行名單」內,避免以上壞情況出現。 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印花稅,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業主就需要放下印花稅的支票給律師.

物業轉名收費: 額外印花稅

所有已存檔的文件均構成法庭紀錄的一部分,通常不會退回。 副本每頁收費4元,而經法庭核證的文件副本每份收費125元,另加收費每頁4元。 另外,在授予書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後,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的話,可以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取回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及死亡證(死者的死亡證除外)的原件,他會視乎情況作出決定。 如果你的申請獲得批准,司法常務官通常會要求你確認收到文件的原件,並承諾在法庭提出要求時把文件的原件交回,以及向司法常務官提交一份副本作法庭紀錄之用。 授予書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常授權承辦人全權處理遺產。

此種轉讓也有一定限制,例如直系親屬有嚴格定義:夫婦、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才算是直系。 其次,如果原先持有的物業尚未供滿,將業權轉讓予親人時,便要償還貸款予銀行。 操作上與一般交易無異,「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交易時透過律師將按揭餘額償還予「賣方」的原有按揭銀行。 市面上有一些機構,專門從事英國等地的海外置業,是銀行以外申請海外置業按揭貸款的渠道。

物業轉名收費: More in 按揭指南: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律師樓會準備買賣合約給他們簽署,當他們簽完買賣合約後,當所有文件簽妥,律師樓會把買賣合約及樓契送到稅務局打釐印,並把所有文件送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註冊,整個過程約為30天。 就現時香港的銀行體制, 如果物業是長命契的方式聯名持有, 當其中一位共有人過身, 物業未供完的按揭貸款, 其他共有人並不需要重做按揭 (即是要重新通過測試)。

物業轉名收費

但若果兒子先把聯名物業甩名給父親,按照500萬元的一半價值(即250萬元)計算印花稅,稅率1.5%,稅額為3.75萬元。 若果聯名的是兩個人,其中一人甩名,即是2轉1,每人持有一半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 曹德明又說,若果「聯權共有」持有人賣樓,無需所有人一同簽合約,只要有任何持有人簽合約,以及代簽,買賣便告完成。 若果想賣樓,「聯權共有」需要所有持有人同意;「分權共有」是任何一個人想賣樓,但若果其他人不願意,於是唯有按照自己所佔有的比例售出物業。

物業轉名收費: 第五部分 死者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太太要再支付「300萬元X1.5%」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45,000元,因此前後累計支付了約3%的稅項。 如果你本身在一個物業上有「實益權益」或「佔有部份業權」,法律上已視為擁有物業。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物業轉名收費: 壓力測試所須月入 (假設加息兩厘)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如果樓價升值,轉名或甩名可能需要付利得稅,稅率為物業升幅的15%。 如果物業買入的時間很短,比如1-2年便轉名,稅局追討利得稅的機會便很大。 稅局在衡量是否徵收利得稅時會考慮當時買入的用途是自住或投資。 但如買入很短時間便賣出的話(轉名或甩名當是一樁買賣),稅局可能會質疑當日買入的用途是為投機用,就算一直是住在居所中。 沒有標準律師費用,你可以比較不同律師行的收費,如需要,本公司亦可介紹。

物業轉名收費: 物業「一變二」簡易操作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如果物業成交價為 0元 或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現時物業買入後,如果在三年內放售,是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將近親轉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故豁免額外印花稅。 申請人須解答遺產承辦處官員所提出的問題直至官員滿意為止。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物業轉名收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