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住人投訴2025詳細懶人包!(小編推薦)

自1999年10月1日起,當局禁止在布滿噪音感應強地方的已建區內使用高噪音的柴油錘及蒸汽錘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 該署指如發現違契的工廈,會向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甚至會啟動程序重收有關單位。 消防處人員在巡查時會留意有關地方有否存放危險品及向營運者查詢相關資料。 如在巡查時發現有違反《消防條例》或《危險品條例》的情況,消防處會根據相關條文作出檢控或向有關人士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噪音滋擾屬刑事罪行,檢控權由警方和環保署所擁有,除非事發嚴重,一般而言,警方和環保署多數用協調、勸喻的方法,以達致減噪的目的。 打樁工程的分貝上限會調高,視乎地區,一般會限制於 85 – 100 工廈住人投訴 分貝,接近院、診所、教育院校的話,需要降低噪音,分貝上限會下調。 工廈低層單位多用作存倉,人來人往上落貨,唧車出出入入會產生噪音。 想租 studio,安安靜靜地拍片剪片,最好選擇高層單位,除了較靜,空氣也較流通。 租得工廈作 studio,多數都是工時不定的一族,工廈最好開放 24 工廈住人投訴 小時出入,不會入夜便關上大閘,出入要限時限刻,令自由工作變得不自由。

工廈住人投訴: 地產經紀或涉失實陳述

據悉,柴灣工業區有一個中外人士群組,他們都是來港工作的外國人,住不慣細單位,便租住千多二千呎的工廈。 為了掩人耳目,他們會在門外掛上公司招牌,令人覺得是辦公室。 已退休的鄭先生和太太,本身住八百呎單位兼有樓收租,數年前以近二萬元租住柴灣一個一千六百呎工廈單位,不時邀請朋友來聚會,數年前決定以八百萬在附近買入一個一千四百呎海景工廈單位。 新界不少土地均屬集體政府租契內由私人持有的「舊批約地段」,分類為「農地」。

此外,當局亦已制定新政策,在適合的情況下在現有道路上進行工程措施,例如在道路上加裝隔音屏障及以低噪音物料重鋪路面,藉以解決現有道路的嚴重噪音問題。 此外,《噪音管制(汽車)規例》規定所有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噪音發出標準才可在香港作首次登記。 本公司專注於工商物業10多年為工業,商業及舖位之租賃和賣買給業主提供快捷和完善之服務。

工廈住人投訴: Juicy叮|租客擅黏牆紙單位3年變又殘又霉 業主欲扣按金惹爭議

5月中,因應屋宇署發出指令,要求單位還原用途及清拆設備,業主突向租戶發律師信,要求5月底搬走,住戶幾經爭取,逼遷期延至6月底。 (7)工廈活化計劃已經推行多年,目前香港約有1,400多幢工業大廈,但成功申請活化卻只有一百多幢,餘下九成仍只能作為工業或貨倉用途。 「劏」可謂今天物業投資的常見手段,不論是住宅大廈、商廈商場、工業大廈,幾乎只要是有瓦遮頭之地均可作劏細分租。 法例對地盤噪音設有明確的時限和分貝管制,環保署會採取防範行動,預測地盤噪音是否標準,因而決定是否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

  • 個別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條款,要視乎該迷你倉的實際運作情況及所涉地段地契的條款,不能一概而論。
  • 理論上,管理公司有權對違反大廈公契的住戶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但大家都明白訴訟過程昂貴而耗時,家居裝修又並非恆常噪音,絕大部分的大廈和鄰居,都會選擇忍讓。
  • 話說近日網上流傳一張寫有字條「華廈置業 鍾培生 還錢」的照片,開全名向鍾培生追債,令網民議論紛紛,表示為何坐擁「百億」身家的鍾家亦會被公開追債。
  • 無他嘅,唔少業主寧平租莫賤賣,減租搶客益街坊,市區龍頭屋苑都劈,何況二三線盤?
  • 有關樓宇同時已被納入屋宇署針對工業樓宇被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中,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會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十八)為協助私人樓宇業主保養及維修其樓宇,市區重建局、香港房屋協會及屋宇署一直有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多項財政支援計劃,包括「樓宇安全貸款計劃」、「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及「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申請該些計劃的程序亦已簡化,業主只須填寫「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的申請表格,便可作出多項申請。 另一方面,消防處已聯同屋宇署、地政總署、勞工處等相關政府部門,開始巡查全港的迷你倉,檢視有關樓宇有否違反現行的法例。 巡查會先針對位於沒有裝設自動花灑系統的工業大廈的迷你倉,再擴及其他迷你倉,估計整個巡查行動需時兩個月。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 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工廈住人投訴: 活化難回本 地產界促增誘因

如發現有僭建物,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命令,要求清拆有關僭建物。 如無合理辯解而未有遵從清拆令,業主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亦可就經證明並令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如發現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況,勞工處會依法處理,最高可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批評,房委會責無旁貸,應有機制跟進及管理,改善雜物問題。 而現時工廈以舊條例規管,有人流限制等的掣肘,建議政府重新檢討工廈條例,善用工廈。

工廈住人投訴: 探射燈:房會工廈 管理差 冇改善

陞域集團主席鄧耀昇表示,期望政府多考慮過渡性房屋的後續安排,提升誘因。 中原工商舖董事總經理潘志明亦指,投資者計數後認為計劃吸引力低,掣肘較多,條件不利投資者。 葵涌致華工廈13樓的兩個單位劏成13間房,現有12戶共23人居住,整層只有2個沖涼位及3個廁所。

工廈住人投訴: 【第四類】工商業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可能引致業主行使其沒收租賃的權利。 不過,業主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清楚了解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包括可能申請禁制令。 例如,即使租客把住宅用物業用作家庭辦公室,可能只不過把該物業的地址用作通訊地址,而所有商業活動也只不過是在電腦上進行。

工廈住人投訴: 噪音

在此基礎上,業主往往同意支付費用,對物業中的缺陷作出補救(例如修補損壞的牆壁、更換有故障的冷氣機雪櫃及注射驅蟲劑等)。 有關樓宇同時已被納入屋宇署針對工業樓宇被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中,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會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今日(五月六日)宣布,針對新界荃灣灰窰角街6號的工業樓宇(DAN6)內的違例住用單位採取聯合行動,以保障公眾及住戶的安全。 業界應該恰當選擇及妥善維修商用處所的空調及通風系統,確保這些通風系統沒有發出不必要的噪音,以達到法例的要求。 與此同時,規劃署正着手諮詢相關部門,在工廈內進行一些新興產業如「水耕種植」及「水產養殖」用途的運作要求和技術可行性,以探討該等用途是否能合符消防和樓宇安全的要求,可以容許在工廈內進行。 (四)及(五)《2014年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顯示現時工廈內的「其他用途」,例如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數據中心等非工業用途有上升趨勢,並建議在合符消防和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探討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的限制。

工廈住人投訴: 立即下載 Yahoo 新聞 app

屋宇署警告工業樓宇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非法更改作住用用途及搭建僭建物,任何違反有關法例或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可被檢控。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發出的清拆命令、第25(2)(b)條發出的中止命令或第26(1)條發出的命令是嚴重罪行。 近年工廈單位分間作細型單位出租愈見流行,當中的劏房附有獨立信箱及電錶,而且設有共用的洗手廁及沐浴間,而且業主亦會聘請清潔公司維持整體單位的整潔,除了吸引租客作辦公室、貯物室等用途,甚至可讓租客作住宿用途。 以上述例子為例,雖則區內代理強調有關工作室不能用作住宅,惟亦表示不排除有買家於房間通宵工作後作休息,可見單位甚有灰色地帶。 但正因此「工住」兩用的情況,令有關的違例使用工廈難以入罪,故此類劏房才能有一定市場。 「住用處所」一詞指獨立住所或住戶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大廈可能商住兩用,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

工廈住人投訴: 政府須正視新興工廈劏房的問題

管理公司亦可作出適當安排,減少污水排放,例如短時段維修期間考慮大厦停止供水。 另外,黎先生和太太有穩定工作,兩人入息合共七萬多元,但覺得私樓租金貴和地方細,年多前在葵興租住一個一千四百呎工廈單位,月租一萬五千元。 工廈住人投訴 黎表示,當時睇盤時,會選擇一些較多藝術和攝影工作室的工廈,因為人流比較斯文。 他又說不會選擇樓上樓下有食物工場和派對房的單位,覺得會有臭味和嘈吵。

工廈住人投訴: 【第三類】公眾地方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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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住人投訴: 規管需有智慧

一來租金便宜,地方更寬敞,加上工廈活化後,不少文青工作坊進駐,變得有品味,令人住得舒服。 最重要是,舊區一間一百呎劏房月租五千元,但同面積工廈單位僅三千元。 不少小本經營或初次創業的年輕人,因為資金或生意種類而物色工廠大廈的出租單位,租作工作室。 然而,工廠大廈的原有用途受地契規限,只可作工序場所等用工業用途。 新蒲崗1幢工廈有樓層劏成30間工作室,內設獨立廁所與熱水爐,月租6800港元,代理暗示不少租客都是早出晚歸,又指有人查問可稱從事網購。

工廈住人投訴: 年輕族「偷雞」租住「工作室」成風

以一般住宅起樓、拆樓工程而言,平日須限於 75 分貝內而限制時段則視乎事發地點本身環境噪音多與否,以市中心為例,因為鬧市本身就比較嘈吵,分貝限制會較寬鬆,一般上限為 45 – 70 分貝。 不過,如事出突發,有必要緊急地盤工程處理,例如爆水渠等,只要工程獲得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便有機會可於限制時段內進行。 第13A及13B條規定:安裝在任何處所內及車輛內的侵擾者警報系統,在觸發後不得響鬧分別超過15分鐘和5分鐘。 同時表示你同意或反對我們使用個人資料作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所述直接促銷用途。 你亦可於之後的任何時候電郵至 ,要求我們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或任何其他用途。

工廈住人投訴: 裝修時間表法例及裝修時間限制、星期六鑽野點算好?

相反,工廈違規劏房仍有價有市,葵涌有翻新工廈裝修如私樓出租,有地產代理不諱言大部分租客當住宅,月租逾萬元仍爭崩頭;新蒲崗及觀塘亦有工廈劏成「廿四小時工作室」,而且十分搶手。 地產業界指政府的計劃掣肘多,「計數」後難回本,寧出租工作室更有市場;關注團體望政府能增加誘因,讓計劃不至胎死腹中。 根據屋宇署的紀錄,全港分別約有1 870幢於一九八七年三月前落成或呈交建築工程圖則予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舊式商業大廈及約13 000多幢舊式綜合用途樓宇或住用樓宇。 消防處沒有就這類舊式商業和綜合樓宇裝設自動花灑系統的數字作分類備存。 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焚燒近9小時才被救熄,但工廈直至9日下午仍未解封,屋宇署繼續派員到大廈調查,而警員則為受影響租戶分批登記資料,將會先安排C座和D座的租戶返回單位。 屋宇署表示,8日派員到工廈視察後,初步發現昌發工廈8樓及9樓部分單位被用作住宅用途,其他樓層的巡查工作仍有待完成,但整體樓宇結構並沒有明顯危險。

條例第4及5條所管制的噪音來源,因有其特性,故不適宜用具體確定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或量度程序來評估其程度。 一如其他國家,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是由警方在接到投訴後,根據當時情況,以合理的取向進行管制。 從地契角度而言,一般工廈地契都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或「工業及/或倉庫」用途,若在該工廈作其他用途(例如住宅用途),並不符合相關的地契條款。 地政總署會配合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消防處在接獲任何有關涉及過量貯存危險品的投訴時,會派員調查。

工廈住人投訴: 【第一類】鄰居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聖誕、新年、周末等假日期間,不少人都喜歡邀請大班朋友到家中相聚,開 party 談笑風生、睇戲、播歌、打牌、卡拉OK等消遣活動,都會發出喧鬧聲。 在任何時間,只要因進行任何遊戲或消而發出擾人的噪音,均有機會遭受檢控。 如果鄰居有飼養寵物,而寵物經常不受控地不斷吠叫,根據法例規定,只要住所內的動物發出擾人的噪音,不論白晝夜間,即屬違法,鄰居或遭檢控。 上訴委員會可確定、推翻或修改監督的決定或規定,並可在適當的情況下判付因上訴而引致的訴訟費。 如就消減噪音通知書提出上訴,該通知書的條文一般須緩延執行,直至上訴有結果為止。 條例第14至17條訂明,凡製造、進口、售賣或租賃指定產品準備供在本港使用,但產品並不符合規例所訂的噪音標準,即屬犯罪,使用這類產品亦屬違法。

工廈住人投訴: 噪音投訴途徑一文看清!鄰居/地盤噪音檢舉大法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 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須負上刑責。 工廈住人投訴 昨日凌晨零時30分,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在區內巡查,突擊搜查葵涌葵豐街17至23號工廈一間派對房間,揭發場內有人懷疑無牌賣酒及違反停業令。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拘捕派對房間姓葉(26歲)男負責人,另外5男2女(25至34歲)顧客亦涉「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 警方在現場檢獲12支烈酒及約400罐啤酒,總值約3萬元。 裝修爭議時有發生,未雨綢繆,提早認識可以解決爭議的方法才是上策。

但短期內,政府須加強巡查工廈環境,特別針對上述新興劏房模式多作監察,即使未能規管劏房內的活動,至少亦須保障劏房外的建築及消防安全。 規劃署已完成有關「藝術工作室」的檢討,並建議容許一些沒有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於工廈內經營。 相關部門已就該建議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視覺藝術小組委員會等意見,並獲得普遍支持。 自二○一五年年初至今,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根據建議就沙田、馬頭角及青衣三份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有關修訂。 (一)在二○一四年,地政總署就涉及工廈違反地契用途而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的個案總數為20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