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住人6大優勢2024!專家建議咁做…

如果見到隔離單位是大型工廠,做招牌製作、三行五金等,就更加要留神。 即使管理公司不著手處理,政府其實有不定時派員上樓突擊巡查,亦有可能被隔離左右舉報。 如果真的有需要經常開夜,studio 的佈置最好就與一般家居有些距離,不要大舉靚裝廚房,食飯檯睡床可免則免,不可免就以輕便為主,盡量用可摺疊的傢俱。 住在葵涌一工廈單位已5年的麥先生稱該處兼作為公司貨倉,單位衞生情況尚可,惟沒窗戶,要自行安裝冷氣,洗澡只能到附近公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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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型物業可申請的按揭成數不同,如首置非首置自住物業、出租或工商物業車位均有所不同。 而且不同入息種類(如非固定收入、非本地收入)於計算壓測時,亦面臨不同限制,本文將逐一詳細解釋,按下方目錄連結,可快速跳往各類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 陳續稱,所謂「增值」,其實是令工廈價值體現於非工業用途,如商業用途,甚至「偷雞」住人。 他舉例稱,發展商往往將限於「工業用途」的工廈定位為「工作室」,但此舉可能觸及灰色地帶,即租客以劏廈作為辦公室,但並無生產實質貨品,要辯稱在此「生產」意念,以符合「工業用途」的定義。 「發展商係創造市場、創造需求,標榜做工作室用途廣泛給予買家無限想像空間,變左個(工廈)市場偏離(工業)定位,(發水後)價值將來未必兌現到」。 此外,駐屋宇署社工隊會進行家訪,及向住戶講解屋宇署的執法行動,並協助受影響住戶申請其他機構提供的津貼及安排他們另覓居所,包括志願團體所提供的宿舍以及私人樓宇住用單位,以協助他們盡早遷出有關單位。

工廈住人: 香港6月CPI升幅放緩至2.4%

近日有傳媒報道該樓宇有單位被用作住用用途,根據批准建築圖則,該樓宇的設計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 屋宇署展開調查後,今日向被發現非法用作住用用途及有僭建物單位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拆除有關僭建物並按照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還原受影響的樓宇部分。 如業主放盤時已寫明單位可作非工業用途,租戶就應該問對方出示有效證明。 另外亦有部分新型工廈,發展商或已向地政總署入紙申請「特別豁免書個案」,准許土地作商店及服務業等非工業用途,葵涌 iPLACE 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本材料由Sing Tao Newspapers San Francisco Ltd.代表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發佈,更多相關信息可從華盛頓特區司法部獲得。 不過鍾培生回覆傳媒查詢時則表示自己並沒有任何欠債,反而有很多人欠他的債,更表示希望他的債仔在看見報道之後可以向他還錢。 健康●日本有旅館最近被揭溫泉水1年僅換2次,退伍軍人桿菌量含量超標3700倍,不少遊客到訪後不適求醫。

工廈住人: 立即下載 Yahoo 新聞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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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廊雜物堆積,部分樓層更有半數滅火筒遭雜物「淹沒」,萬一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
  • 如業主放盤時已寫明單位可作非工業用途,租戶就應該問對方出示有效證明。
  • 要慳盡租金,有租戶會選擇和其他人夾租 studio,一個用朝早,一個用夜晚,或者劃分單位範圍。
  • 有關重建計劃將交由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後將於下周公布,預料一年半後清拆。
  • 受訪工廈住戶中,最多的一個單位是「一劏40伙」,人均面積只有40呎,需要6人共用一個洗手間。
  • 自二○一五年年初至今,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根據建議就沙田、馬頭角及青衣三份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有關修訂。

但截至今年3月底只有194戶完成申請,撥出71萬予受影響人士,只佔整個計劃撥款的16%。 社協相信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門檻太高,以1及2人家庭為例,計劃限制申請者每月收入不超過10,000及15,975元,比公屋申請入息資格更低。 而租戶需要在遷出前通知屋宇署職員上門確認,若在匆忙後搬離不能補申請。 翻查資料,目前宏昌工廠大廈共有兩座,有些單位由房署佔用,而其中一座改作政府貨倉,隨時可以收回發展,若兩座廠廈重建,便可以興建至少三座公屋,預計可至少提供逾千個單位。

工廈住人: 工業樓宇不宜作居住用途

其實,面對今時土地、房屋的短缺,對這1萬人,甚至1萬戶的工廈居民,要政府額外再預留公屋單位安置,難度太大。 他認為今次施政報告活化工廈部分,純粹是要給市場一個強烈信息,就是政府會用盡所有方法增加土地供應,叫市民不要太心急, 亦希望土地業主知道,將來會有很多土地供應,又填海又工業地,未來土地不再值錢,希望他們快點套回土地發展住宅。 陳茂波強調,個別違法或違契經營者必須徹底改變「習非成是」的態度,更不應為減低成本而強詞奪理,試圖為種種罔顧其他市民安危的經營手法「文過飾非」。 工廈住人 陳茂波又認為,出現居住於工廈的現象,歸根究底是因為長遠累積的房屋供應短缺問題,故局方既會繼續努力增加房屋土地供應,解決巿民住屋需要,亦不會姑息工廈作違法住用用途,以保障公眾安全。 針對有人以公司模式在工廈營運住宅,政府亦將研究如何令涉事公司的董事負上刑責,以加強阻嚇力, 並對違規個案採取更嚴厲的懲罰,包括收回違契單位。

由於工商舖物業質素參差,銀行對工廈按揭較保守,估值會偏低,而工商舖按揭年期亦較短,最長為20年。 工廈住人 若以公司名義購入,同時為非自用的話,壓力測試要求會因而上調10%。 黃漢成又指出,投資工廈與住宅不同,收樓之後毋須再作裝修已經可將物業出租,而大部分工廈的管理費每呎只有約1.5元,甚至更低,故租金回報不會被管理費大幅分薄。 工廈住人 副主任施麗珊指,過去兩年多因為疫情經濟不景,越來越多人選擇居於工廈,很多工廈低收入住戶都沒有申請綜緩,因為擔心報住工廈單位「唔知會唔會俾人嚟捉」。

工廈住人: 引用:Quote:mayip 發表於 14-10-22 04:16 有。好

(一)在二○一四年,地政總署就涉及工廈違反地契用途而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的個案總數為209宗。 地政總署以同樣準則處理於工廈涉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個案,並有責任跟進違契個案。 在處理違契情況時,該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容許一定彈性,例如先行發出警告信和在「釘契」前給予寬限期,並在必要時才採取比「釘契」更嚴厲的轉歸行動。 然而,倘若發現某些用途不但違反地契條款,而且構成較大安全風險,例如引來較多人流、涉及幼童或長者出入工廈的情況,地政總署便有必要加強執管工作,包括要求業權人在短時間內糾正違契事項。 若業權人沒有在短時間內糾正違契事項,該署便會採取迅速及果斷的行動,包括重收或轉歸行動。 一般而言,地政總署如確定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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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睇樓紙」列明的有效期內,準買家無論是否經有關代理行購買該物業,都會被追討佣金。 有限公司按揭須由股東或董事做擔保人,如擔保人已有按揭在身,按揭成數便要扣減一成。 他還指,有些代理會向準買家暗示劏廈有住宅用途,「希望你同住宅呎價相比」。 綜合土地註冊處和市場資料發現,「iPlace」近日錄得不少微賺、平手,甚至微蝕的成交,表現跑輸其他「磚頭」。 該廈一個中層475呎單位,業主以306萬元買入,6月中以303.2萬元易手,不計及釐印費等雜費,賬面已輸2.8萬元。

工廈住人: 工廈住人源於房屋供應短缺

不論工廈或是商舖,優質物業以「地點」至關重要,交通方便、人流暢旺或鄰近大型住宅群,叫租及升值潛力自然較高。 工廈住人 同時亦應關注物業質素,包括樓底高度、出入口及上落貨的方便程度、管理費、車場配套、車場收費、周圍躁音及樓上樓下有否大型機械在運作時產生震動等等。 要留意,雖然準買家可以委託多於一個地產代理推介「筍盤」,但跟住宅物業一樣,非住宅物業每次睇樓都要跟相關代理行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俗稱為「睇樓紙」。

  •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中心2012年獲簽辦並註冊「已簽立的特別豁免書個案」,准許作「商店及服務業」用途。
  • 規劃署已完成有關「藝術工作室」的檢討,並建議容許一些沒有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於工廈內經營。
  • 由於以上的租約在法律上並沒有約束力,若業主和租客之間有任何爭論,租客可能需要承擔業主的所有損失和租金。
  • (2)如果你仲係唔信,請到工廈附近的地產代理走一圈,經紀會給你介紹各種不同類型的建議,較富貴的會建議「酒店式精品工作室」,這些單位有獨立廁所、有電子鎖、有家具、有冷氣、地面鋪有光滑地磚等;當然窮鬼就沒有這些享受,只有骯髒的劏房牀位,加送老鼠曱甴相伴。
  • 黃漢成又指出,投資工廈與住宅不同,收樓之後毋須再作裝修已經可將物業出租,而大部分工廈的管理費每呎只有約1.5元,甚至更低,故租金回報不會被管理費大幅分薄。
  • 最穩陣的做法,還是自己或搵律師幫手翻查屋宇署圖則,比對單位間隔是否與入了則的平面圖有分別。

一經定罪,就清拆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二萬元;就中止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第5級罰款(目前為港幣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五千元。 雖然近工廈並非符合居住用途,但面對實際經濟的困境,基層其實並無選擇,政府卻未有對症下藥去處理房屋及安置問題,反而忽視問題根源,繼續在未有安置政策下繼續定期進行巡查並即時清拆,令一眾居於工廈的基層誠惶誠恐。 工業樓宇(工廈)單位在任何時間均可用作工業活動或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因此工廈並不適宜作居住用途。 把工廈處所違規改作居住用途對住戶構成重大風險,亦違反《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條例》)。 今期《專業天地》會就屋宇署針對工廈被非法用作居住用途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預防措施,提醒持牌人在處理工廈物業交易時應注意的事項。 東網記者今到宏昌工廠大廈視察,發現工廈主要租戶為五金店、裝修店及印刷店 等,當中大部分租戶均對清拆事件毫不知情,不少住戶稱已於上址租鋪多年,若工廈清拆,會選擇退休。

工廈住人: 屋宇署繼續致力取締工廠大廈內的住用分間單位(附圖)

規劃署已完成有關「藝術工作室」的檢討,並建議容許一些沒有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於工廈內經營。 工廈住人 相關部門已就該建議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視覺藝術小組委員會等意見,並獲得普遍支持。 自二○一五年年初至今,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根據建議就沙田、馬頭角及青衣三份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有關修訂。

話說近日網上流傳一張寫有字條「華廈置業 鍾培生 還錢」的照片,開全名向鍾培生追債,令網民議論紛紛,表示為何坐擁「百億」身家的鍾家亦會被公開追債。 而華廈置業是由鍾培生祖父鍾江海於1961年創立,70年代初上市至今,主要業務投資控股、物業投資及管理,旗下持有逾30幢物業。 工廈住人 他,60年代積極發展商廈及工廈,1967年與霍英東、何鴻燊等合作發展尖沙嘴星光行聞名,70年代更曾與長實及新地齊名。 網民直言:「如果是我,我就不忍了,直接報警說有人非法使用工廈。」他們又建議樓主去房屋署「報串」,應該很快就會有人回應,寄信給業主要求看每一間房,違規就馬上要還原,否則訂契。

工廈住人: 買工廈自住: 地產經紀或涉失實陳述

《東張西望》其後訪問業主,對方前言不對後言,否認有封消防灑水系統,又稱自己安全至上有買保險,亦獲「房屋署」及「食環署」批准,而她是業主用自己的錢購買單位,有權進行怎樣的裝修。 屋宇署回覆《東張西望》,業主已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會發出中止及清拆等法定命令。 因此,他相信租務市場並不蓬勃下,而二手買家須付最少6成首期,接貨難度更大,形成業主「易入難出」的情況,自然要折讓和原價「求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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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工廠大廈的原有用途受地契規限,只可作工序場所等用工業用途。 此外,為其自身安全着想,工廠大廈「劏房」的住戶應盡快遷出有關單位。 任何正在安排租務事宜或考慮租樓的人士亦應查詢單位的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切勿租住工廠大廈的單位。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日)表示,屋宇署會繼續致力取締工業大廈內的住用分間單位(「劏房」),並加強檢控未履行有關命令的業主。

工廈住人: 政府對受影響人士的支援及協助

本報翻查屋宇署於七一年向兩幢工廈批出的入伙紙,清楚臚列工廈准許用途,詳細列出每個樓層工場、倉庫,以至廁所數目,當中更指明不准留宿,義達及仁孚工廈部分單位經營的行業,明顯違反入伙紙的規定。 根據《建築物條例》,如建築物用途擬有重大更改,須事先通知屋宇署,該署有權禁止不適合用途。 至於同屬舊契的鰂魚涌仁孚工業大廈,同樣有多間迷你倉,天台六年前更曾闢設萬呎的農莊;並僭建一個近五千平方呎的鐵皮屋,屋宇署先後發出勸喻信、清拆令及警告信,直至今年初有關農莊始因租約屆滿搬遷。 香港地寸金尺土,每一個人只求有個「安樂蝸」,無奈香港人買不起天價的樓盤,繼而有業主看準時機轉推「工廈招租」。 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文,指工廈一早已「自行轉型」裝修恍如居家一般,並以「工作室」招租。

工廈住人: 買工廈自住: 物業,非所有人合資格敍做9按

個別用途是否違反地契條款,要視乎該用途的實際運作情況及所涉地段地契的條款,不能一概而論。 現時,大部分工業大廈(工廈)地契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在這個情況下,若把該工廈用作其他用途,除非業權人已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更改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及在適用的情況下已事先取得相應的規劃許可,否則便可能違反地契條款。 (2)如果你仲係唔信,請到工廈附近的地產代理走一圈,經紀會給你介紹各種不同類型的建議,較富貴的會建議「酒店式精品工作室」,這些單位有獨立廁所、有電子鎖、有家具、有冷氣、地面鋪有光滑地磚等;當然窮鬼就沒有這些享受,只有骯髒的劏房牀位,加送老鼠曱甴相伴。 工廈住人 聰明的發展商,早已經表明這些單位是工業用途,你用來居住是你的問題,將來如果要負上刑責,絕對唔關佢事。

工廈住人: 租 studio 不定時工作 要有 24 小時出入

工業樓宇在逃生途徑及其他消防設施,以至照明與通風等方面的要求,均與住用樓宇有別。 工業樓宇內的單位可隨時用作工業活動或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而這些潛在風險一般不能單靠改善工程得以消除。 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及搭建僭建物,會對住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非法更改用途及加建僭建物亦違反《建築物條例》。 工廈市場持續火熱,利嘉閣(工商舖)最新資料顯示,今年6月份共錄得575宗工廈物業買賣登記,連續5個月企於500宗之上,期內登記金額總值則微升2%至31.71億元。 其中,「5球」以下的細價工廈持續受到熱捧,成交量佔6月整體工廈買賣宗數74%,細價及拆售項目成為工廈交投支柱。

工廈住人: 計劃參與者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業主違反入伙紙或批准建築圖則所列明的用途,又未曾入則申請,屋宇署可聯合地政總署等政府部門作刑事檢控,違例者可判處監禁及罰款,最嚴重更可收回有關單位。 中上環不乏同類商廈改裝的住宅租盤,其中在上環永樂街一幢八層高商業大廈內,亦有單位作住宅用途出租,低層單位連平台約六百多平方呎,設有獨立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月租約二萬五千元。 「住就可以試吓傾到兩萬二千蚊租,因為無咩風險!」地產經紀表示,該單位一向出租作住宅,廚房已設電磁爐,平台亦有前租客遺下的燒烤爐,但因是商業大廈,晚上會關大閘;單位業主亦比較屬意作住宅出租。 不過,記者翻查該大廈入伙紙,列明一至七樓每層四個寫字樓單位,只作非住宅用途。 這些工廈多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樓層四四方方又深又闊,通風及採光均不符合住宅要求。

相信是次撤銷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後,可吸引更多用家以及… 一般來說,成交價不能超出估價的3%-5%,否則貸款額都是以估價計算。 教育局周二(23日)公布措施,協助有需要的港生入境內地開學,包括提供電子化的申請表格,亦設立查詢中心,回應及跟進學生的查詢。 A:熊巿樓價回,租金一樣跌足5個月,月租萬5蚊樓下嘅細碼租盤比率升到近5成。 無他嘅,唔少業主寧平租莫賤賣,減租搶客益街坊,市區龍頭屋苑都劈,何況二三線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