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亮案件編號9大伏位[year]!(持續更新)
案發時,周凱亮用「鋸扒刀」從男死者頸前做「刺穿動作」,男死者曾反抗呼救;謝臻麒則用刀向女死者頸橫劏,女死者未幾便無反應。 周強調與謝非為錢殺人,又指是謝勸他從自殺改為殺人從而向世界報復,周認為殺了父母後才能令自己得以重生。 2015年3月23日,法官對此案作出判刑,謀殺罪名成立的周凱亮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在判刑時指,周凱亮是極度危險的人物,自戀、有心理變態的傾向,有人格障礙,未能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冷血,至今一點悔意也沒有。 亦同時斥責警方對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處理手法有問題,質疑警方有迫他認罪之嫌。 法官又指,周凱亮對待謝仁慈慷慨,卻是一直利用謝,法官評論周凱亮自恃比他人聰明,其實做人完全失敗,卻不認為自己有錯,又把責任推向他人,且不斷的講大話。 案發於前年3月1日,根據控方案情,周誘騙父母到位於大角咀的案發單位內,與謝分別殺害兩死者,隨後將兩死者肢解,部分殘肢曾被煮過及鹽醃。 兩被告隨後將部分殘肢包裹,運送至海邊棄置於大海,其餘殘肢則存放於單位內,兩死者頭顱則被置於兩雪櫃內。 涉案被告周凱亮(31歲)及謝臻麒(38歲)各被控於前年3月1日,謀殺周的父母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3歲)。 周凱亮案件編號: 正義迴廊|故事改編自「肢解父母案」 重溫當年奇案 兇手手法極兇殘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2008年9月16日所立的遺囑中可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首被告周凱亮涉與友人次被告謝臻麒籌劃半年殺害父母再碎屍,二人否認兩項謀殺罪,即於去年三月一日,殺死周榮基(六十五歲)與蕭月兒(六十二歲)。 法官續指,周並無精神問題,他還押至今一直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是因他有自殺傾向,加上謝臻麒相當懼怕周,故要分隔二人。 周凱亮案件編號 法官就兩項謀殺判周終身監禁,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則以最高的7年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認罪給予3分1減刑,惟因他處理兩名死者的遺體是兩件獨立事件,刑期要分期執行,但與謀殺罪則同期執行。 事件在2013年3月14日由《蘋果日報》報道,引起網民討論。 兩兄弟事後翻查父母房間,發現兩人護照留在家中,但不見回鄉證;又將父母銀行存摺拿去打簿,發現連日來戶口儲蓄原封不動。 【明報專訊】大角嘴弒親碎屍案首被告周凱亮被大比數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周昨日依例被判囚終身,另外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判監9年4個月。 法官斥責周是極度危險人物,為人冷血,弒親後連一絲的愧疚都沒有。 周凱亮案件編號: 香港弒親凶嫌 原本還想殺哥哥 警方於去年三月十五日拘捕首被告周凱亮(三十歲),並於同日進行多次錄影會面,控方昨播出其中三次會面片段。 周於會面中表現得相當平靜及有禮貌,大多數時間以周榮基先生及蕭月兒小姐來稱呼父母,有時亦以受害人稱呼雙親,但很少以父母來稱呼;至於次被告,周亦稱呼為謝臻麒先生。 周又透露,案發前三個月,涉案單位仍由謝的男友人偕女友分租,但謝為進行殺人計劃,向二人假稱業主收樓而趕走二人,及後少有聯絡;但周稱,曾聽謝說過該男友人曾致電責備謝「撬」其牆腳。 控方續指,周的兩名精神科醫生均指周因精神失常犯案,但說法明顯不一致,其中一名醫生更指周在面見的尾聲時,突停頓約十秒及自言自語,該醫生指周當時可能「扮嘢」要令醫生相信周有病。 加上其兄長周凱膺亦指周喜愛操控他人心理,因此周可能為求減輕罪責而欺騙兩名醫生。 事後他向兄長訛稱父母到內地遊玩,案發後六天兩兄弟到警署報案稱父母失蹤。 周又曾裝作父母仍在生,致電嘗試找他們,更拍片公開尋親。 周更指謝本身想嘗試殺人滋味,要變成魔鬼,更計劃在香港進行殺人預演,事成後移師深圳展開殺人大計,駕車擄截妙齡妓女,帶往出租屋強姦殺害,直至被捕方休。 4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上午10時許退庭商議,至下午5時宣讀裁決。 周凱亮聞判後反應冷靜,謝臻麒則情緒激動,一度需由庭警攙扶。 周凱亮案件編號: 香港歷年恐怖分屍案 「Hello Kitty藏頭」最驚悚 周凱膺曾在碎屍案中任證人,並在庭上表示,根據父母的遺囑,兩人死後的資產由他與周凱亮繼承,故若他申索成功,有可能獨佔全份目前估值最少達逾千萬元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