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亮代表律師2024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法官又相信陪審團已作出正確裁決,指謝於庭上庭外的口供完全脗合,而他曾經對警方作出的招認,只是基於他無法接受朋友誣陷他殺人,發脾氣或自我放棄下才作出所謂認罪。 2018年12月6日,一名26歲保險經紀疑因財困,在屯門家中向65歲父親借錢不遂,以利刀插頸弒父,再將屍體放進紅白藍膠袋,由屯門運往香港仔華富邨舊居附近棄屍大海,其後一度潛逃往台灣,返港被警方拘捕。 周凱亮代表律師 處理離婚、人身傷害及醫療疏忽、保險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房地產買賣交易及租賃契約、股票及債權轉讓契約、遺囑、遺囑認證與遺產管理等法律事務。 周凱亮代表律師 於2012年加入本律師行,處理各類刑事案件和民事工作及民事訴訟。 工作範疇涵蓋婚姻、遺產、合約、信託、商務糾紛、大廈公契、紀律聆訊等。 林正文律師於加入法律行業前是紀律部隊成員,曾任職海關督察,負責執行防止走私、緝毒,以及與商品說明和保障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亦曾於06至10年任職輔助警察,處理一般日常警務工作。

《正》的資料性很強,試圖將整個審訊過程扼要交代,兇手的犯案過程也描述得很詳盡,編劇們花了不少心思,細閱在法庭公開的資料,再以不同的戲劇手法呈現,讓觀眾掌握案情。 《正》內容繁多,導演又想探討更宏大的題旨,篇幅不足夠,只好開了個題目,拋出想法,卻沒法深入。 因為導演太貪心(無論是內容及技巧),令到電影好像說了很多東西,但又像什麼都沒有說清楚,當然有評論會稱讚那是刻意的「留白」,不下結論,讓觀眾自行判斷。 我看了《正》片 3 次,包括香港國際電影節的首映和之後的優先場。

周凱亮代表律師: 警方調查手法

加上平日周凱亮對他甚好,因此周凱亮要他做甚麼、買兇器等他都照做。 雖然在警方的盤問下承認有份參與謀害,卻在上庭時否認,指是警方拘留了他 41 小時才開始盤問,更盤問了 9 小時使他身心俱疲認罪。 二人在被捕後都接受了智商測試,周凱亮高達 126,謝臻麒則只有 84 ,顯示他的智商不足。 最後陪審團以 8 比 人裁定周凱亮罪名成立,而謝臻麒則是 9 比 0 裁定不成立。

周凱亮代表律師

同時,原告又要求撤銷被告可按照《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原本可獲得成為父母遺產管理人的可能性;原告並要求法庭指派自己成為父母遺囑的執行人。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以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款。 大角咀雙屍奇案當年轟動全港,兇手周凱亮哄騙父母到大角咀海興大廈參觀新居,於單位內親手弒殺六旬父母,並與同黨謝臻麒碎屍棄置。 事後,周報警求助,續於社交媒體上發起尋找「失蹤的爸爸媽媽」群組,更接受媒體影片訪問協助尋找雙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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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改編的案件發生距今不到 10 年,「距離」還近,我相信創作人是聰明的,知道電影的賣點在於貼近真實,但又知道過於貼近會有風險(法律上和道德上),所以有些觀點採用模糊方法,只作暗示,不說清楚,這直接削弱了叩問法律與公義這課題。 張顯宗的「惡」,找不到實質原因,可能是不能解釋的人性脆弱,一瞬之間無情地坍塌,法律制度解讀不了人心,法庭內和迴廊盡頭,傳來的都是噪音。 這種特別的手法贏得很多評論讚賞,認為突破了一般法庭電影倚靠對白的傳統拍攝手法。 可能我是個老派觀眾,一向認為精彩的法庭電影是不需要特別招數取悅觀眾,只要對白夠精彩便成了。 《正》也有不少律師 / 陪審團「進入」案發現場,或旁觀兩名被告行為的超現實場面,這種手法在法證劇集(如《CSI 周凱亮代表律師 滅罪鑑證科》)最常見,通常是主角「發現」重要線索後重組案情,但《正》的用法是表演效果居多。

他的主要工作範圍包括民事、刑事、婚姻事務、遺產、僱員補償及個人傷亡賠償。 兩年前,Youtuber「解密工作室」曾出影片分析大角咀弒雙親案。 影片下方引來一位自稱周凱亮的好友留言,他不停為兇手作出辨護,指其家人對他自童年起造成很大傷害,更扭曲了兇手的人格。 除此之外,留言者更暗示謝臻麒是教唆周凱亮殺人的主謀,指他「扮蠢扮遲鈍低能」。 法官形容周凱亮為一名很好的演員,擅長撒謊,批評他藉謝臻麒視自己為朋友,利用他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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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全港的夫婦疑遭幼子周凱亮夥同友人謝臻麒殺害及肢解案,陪審團大比數裁定周兩項謀殺罪成,下周一判刑。 針對周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其大律師求情稱,周並沒有參與碎屍部分,但不被法官接受。 暫委法官司徒冕判刑時形容周是一個極度危險人物,患有自戀及心理變態的徵狀的人格障礙,對他人毫無感情,腦空中只充斥着對出人頭地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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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他提供教育,令他無憂慮地成長,但周凱亮的人生完全失敗,只懂將自己的錯歸咎於他人身上,最終父母成為這個邪惡報復計劃的受害者。 周凱亮代表律師 周凱亮在鏡頭前表現冷血、行為極之殘忍、視血緣於不顧,製造出倫常慘案。 他把父母肢解後棄置於海滂,最後逃不過天理的審判,兩星期後落網,要終身監禁度過餘生。 周凱亮代表律師 殺人之前他去過citysuper買刀,在案發當日借打掃之名叫父母到兇案現場,用廿分鐘弒親後到瑪麗醫院治理殺人中爭鬥造成的傷口。 之後周凱亮欺騙所有人,把父母頭顱斬斷後各放在不同雪櫃內,訛稱他們返大陸後失蹤,滿口謊言企圖避過法眼。 周凱亮的表姐蕭穎君供稱,首被告被捕前一晚凌晨曾向她剖白,暗示自己殺害父母並棄屍,又提及殺死父母後想再殺哥哥,但之後感受到哥哥對他的愛,故沒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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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998年7月23日在德福花園發生五屍命案,案中5名死者都是女性,外界初以為是邪教集體自殺,後揭發為內地神棍謀財害命的謀殺案。 神棍誘騙迷信3名闊太及其2名女兒,喝下有毒符水,最終5人同告中毒身亡。 周凱膺供稱,父親任兼職保安員,母親則兼職文員,兩老生活健康,母親熱愛行山,父親則喜愛拉二胡,他亦於二○一二年底為父母購買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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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曾一度向警方認罪,皆因當時看到周凱亮指控他有份謀殺,心理學家分析他不能承受故認罪。 【本網訊】大角咀碎屍案,陪審團以8比1大比數裁定首被告周凱亮兩項謀殺罪名成立,並一致裁定次被告謝臻麒兩項謀殺罪名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宣判。 112013年曾發生過的「大角咀弒親案」,在今年改編成電影《正義迴廊》,將於10月27日上映,由楊偉倫(《iSwim》中的焦sir)及麥沛東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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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在翻查父母的物件時,發現二人護照都在家中,但回鄉證不見了。 庭上播放周凱亮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紀錄,周在警方盤問下稱,前年3月1日當日,他邀請父母即本案死者到案發單位幫忙執拾。 據與其相識多年的陳昇堯供稱,周凱亮在小學時因父母逼令學琴對父母心生怨恨,中學階段起亦因情緒問題跟不上學業成績,和同學難相處,在香港中學會考失利。 後來父母安排周凱亮往澳洲留學,期間多次遭受歧視及欺凌,以及被黑人「見一次打一次」的經歷。 周凱亮在2003年回港後亦不會向友人表達心事,性格較孤僻。

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或稱大角咀碎屍案、大角咀夫婦被殺及肢解案、周凱亮碎屍案等)發生於2013年3月1日。 29歲香港男子周凱亮在大角咀海興大廈一單位內,謀殺父親周榮基(65歲)及母親蕭月兒(62歲)後,與35歲同黨謝臻麒一同非法處理屍體,案件轟動全香港。 2015年3月,涉案主謀周凱亮被判終身監禁,而次被告謝臻麒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判囚一年,因已被還押兩年,已覆蓋其刑期,當庭釋放。 由於涉案男子周凱亮起初假裝尋父母,開設Facebook專頁「尋親」,更自稱「要做嘅都做晒」(要做的事情都做完)。 轟動全城的大角咀夫婦被幼子周凱亮殺害及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今年三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庭依例判他終身監禁,目前他在赤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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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家人關係「談不上是和諧,但不太差,大家沒衝突」,形容自己與母親較親,胞弟與父親關係較好,會說笑。 他說,胞弟已有一年多沒工作,知他偶爾會「炒股票」,但不知他實際上有否收入。 他印象中胞弟失業後沒給「家用」,母親會記下來並與胞弟「傾吓」,但強調母親非施予壓力,只是提醒胞弟應負的責任。 周形容,胞弟有感「全世界都欠咗佢,有問題就找藉口,不會想辦法解決」,他認為胞弟非神經病,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甚少與他人溝通。

  • 2013年3月,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邀請21歲友人陳明天,到八鄉橫台山寓所打機時,聯手殺害50歲父親霍禮池,同時傷及43歲菲籍母親Irene,最終兩人均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
  • 首被告的大律師黎德誠(Nicholas E.W. Adams)傳召精神科醫生鍾嘉輝作證。
  • 周凱亮行兇當年二十九歲,他不滿父母對哥哥特別好;覺得父母為自己安排生活,學英文、學鋼琴失去自由;又認為父母導致他身高矮小,交不到女朋友…各項原因都成為殺人動機。
  • 法官認同謝首次目睹殘肢時感驚慌和陷於相當恐怖的經歷,而周暗示會傷害謝的母親,謝愛護並視母親為世上最重要的人,他即擔心母親,加上智商低及易信人,遂協助周。
  • 母親經常會提醒亮有責任供樓,但亮卻「無份工做得長」,經常未有供款,每每需要由母親先墊支後記帳,他最終決定花八十萬元購回亮的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