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露台6大分析2024!(震驚真相)

不少工程公司的負責人更採不透露姓名及公司名稱的方式接生意,因他們擔心政府一旦追究僭建天台屋責任時,除業主外,負責興建的公司亦會受到牽連。 只顧炮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張達明寬己嚴人,七年以來心存僥幸,月前張回覆記者時稱「屋宇署從來無要求過拆(露台鋁窗)。」並稱2010年購入時沒有看單位的核准圖則,買入時露台已被窗圍封,不知露台不能圍封。 原沒有圍封的「露台」或「外廊」於入伙後被圍封,它們仍會被視為”沒有圍封”的構築物。 如果「露台」或「外廊」被地台/假天花板遮蓋,業主應配合註冊檢驗人員暫時移開覆蓋物,以進行檢驗/修葺工程。 「任何名人、高官都要特別留意自己住嘅地方有冇僭建,畀人揭發自己又麻煩,政府又尷尬,又會累街坊。」議員葛珮帆批評,當局執法標準欠統一,「有時有即時危險又唔拆,冇即時危險又要你即刻拆」,令人難以理解。

  • 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出,部門應全面處理所有懷疑僭建個案,而房署作為大業主,不時入邨和業主立案法團開會,如發現有僭建單位,應即時介入和勸籲。
  • 村屋空間大、環境幽靜,加上愈來愈多新型村屋裝修設計,村屋都可以打造成獨立屋豪宅。
  • 鄉議局代表林國昌透露,政府會設立登記制度,讓村屋業主就這類僭建物向地政處登記,證明沒有安全問題後,可獲暫緩執法。
  • 現時屋宇署現有約1,900名人員,當中專業測量及技術人員各有600餘人。
  • 如接獲有關法定命令,樓宇業主應委聘建築專業人士及/或承建商提供意見並進行拆卸工程。
  • 而對於一些懷疑僭建,但業主可能已經根據小型工程的指引作出申請的僭建物,經紀亦未必懂得替單位進行「查冊」加以確認。

现时许多大厦有「劏房」,教会又有没有因应不同小组活动需要而有「违例」的间格呢? 一些堂所加建「浸池」,又有否经获授权的专业人士审核过图则,确保一切符合法例和安全要求? 堂所的安全门、走火信道,照明系统、电力负荷等等,又有没有定期的检查,并经专业人士查勘而确保安全? 根据屋宇署的一贯程序,如在视察后确定有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而有关僭建物没有迫切危险,亦不是紧急个案,署方会向业主发出劝谕信,敦促其尽快自行纠正违规情况。

僭建露台: 擅自拆除建築物

因應申訴專員上月發表的直接調查報告內的建議,我們正檢討現行程序和策略,以提升執法成效。 僭建露台 特別是就報告內所指出需要改善的地方,屋宇署會擴闊「正在施工的新建僭建物」的定義,避免有漏網之魚。 新界村屋僭建物近日引起社會關注,我多謝李永達議員今日提出口頭質詢,讓我可就這個課題說明政府的看法和消除一些誤解。 我亦在上周的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會在六月的會議全面匯報我們相關的工作和聆聽議員的意見。 由於口頭質詢時間有所限制,若議員今日有未能獲得回應的提問,我也很樂意在預備發展事務委員會文件時一併作答。

僭建露台

她又承認,部分業主僭建嚴重,理應配合署方要求清拆,惟據她所知,有關業主態度強硬,未肯還原,亦有個別業主未有僭建,無辜捲入風波,期望屋宇署勿一刀切處理。 佐敦彌敦道華豐大廈樓齡57年,近日屋宇署向天台業主去信,指走廊上蓋、以及天台平台部分圍欄屬僭建,勒令清拆。 天台所在的16樓,共有多個單位,單位門口上方有約半米的走廊上蓋,由室內樓梯伸延而至,並有鐵枝豎立支撐。 記者於現場所見,多個天台單位另於平台位置搭建僭建物,亦有鐵皮覆蓋,但僅以石塊壓著防止鬆脫。

僭建露台: 香港建設

7日後(2011年5月19日)更被揭發在該住所的底層部分亦額外加建了玻璃屋及廚房。 王國興新界西工聯會在5月18日被揭發在屯門茵翠豪庭的住宅單位露台擅自加建一座玻璃屋;同時民建聯的呂學能亦在同一日被揭發在葵涌大隴街昌盛樓的辦事處也有整幢僭建物。 梁耀忠新界西街工5月16日,被揭發在油麻地德成街康源閣的其中一座頂層單位連天台,擅自加建了一個巨型簷篷。 黃成智新界東民主黨其父親黃昌達何文田居住的翠華大廈二期天台單位,擅自由400呎擴建至逾千呎;屋宇署認為涉嫌僭建。

僭建露台

尽管经评估实际情况后,屋宇署可能不会就有关僭建物采取即时取缔行动,但其仍然属于僭建物,屋宇署亦会根据《条例》发出法定警告通知,并把通知注册于有关的物业业权记录上。 此外,屋宇署会把有关僭建物记录在案,倘若日后情况有变而有需要,该署或会考虑采取取缔行动,着令拆除僭建物。 (一)及(二)如上述,屋宇署一直遵从依法办事、一视同仁的精神,根据《条例》及现行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行动。

僭建露台: 屋宇署证张达明露台围封僭建

有人更在天台屋旁邊加建扶手樓梯直上天台屋的天台;最離譜的是一幢四層高的村屋竟將每層的兩個露台以石屎圍封及加窗,該村屋地下則設了十六個信箱,相信超級村屋已被分成十六個單位出租。 《大公報》於上月中獨家揭發張達明位於九龍露明道嘉樂閣低層單位的露台,有六扇窗圍封,有別於樓上、樓下的開揚露台。 僭建露台 當時本報將拍攝張宅的相片給予建築師學會副會長何文堯評論,他專業判斷露台以玻璃窗圍封「明顯是僭建」。 測量師何鉅業稱,就航拍圖片所見的兩所建築物,均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 僭建露台 他解釋,於光伏系統覆蓋面較大的村屋上,雖然其太陽能板分為兩部分安裝,但兩者並無按照規定的1米間距;而當中一部份太陽能板安裝於既有的圍封構築物上,同樣不符合條例規定。 僭建露台 至於另一個建築物上,雖其光伏系統下方並無圍封,不過其覆蓋面積同樣大於規定的350平方呎。

【 本 報 訊 】 屋 宇 署 被 轟 處 理 觀 塘 月 華 街 月 明 樓 僭 建 物 工 作 行 政 混 亂 後 , 昨 派 代 表 巡 視 該 幢 樓 宇 , 探 訪 被 勒 令 清 拆 露 台 僭 建 物 的 住 戶 。 周一岳位於瑞燕大厦五楼的单位被揭发将露台围封,但根据屋宇署的单位图则,露台乃属於开放式,露台图则位置印有「W.I. Railing」,表示露台设有生铁栏杆。 根据法例,开放式露台若要围封,必须向屋宇署提交俗称「AA Work」的图则,但周的单位并没有提交该图则。 周一岳日前回覆记者查询时,仍坚称其单位没有违规建筑,并说「问过朋友就话合法」。 昨午三时,一男一女到周一岳的单位视察,打开露台两边的细窗量度尺寸,及在停车场用相机拍下单位外貌,但他们拒绝回应是否屋宇署职员。 只顾炮轰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的张达明宽己严人,七年以来心存侥幸,月前张回覆记者时称“屋宇署从来无要求过拆(露台铝窗)。

僭建露台: 有關僭建資料

就问题所指贝璐道4号4号屋地下低层的空间,屋宇署是于本年六月二十六日到现场视察的。 当时署方没有发现传媒报导所指的“僭建工人房”或新的僭建物,但发现原来士多房的一幅外墙有部分与原来的批准图则所显示的位置不符。 僭建露台 屋宇署根据一贯做法,于六月二十七日发信予业主及认可人士,要求提供该幅墙的构造及其建造目的的资料,其后亦三次书面催促认可人士提供有关资料。

  • 當日他還帶記者到其客人兩間位於屯門正在施工的村屋天台,約七百平方呎的天台劃出一半空間搭建遮蔭棚和支架,上址工程師示範不消數秒便將玻璃門拆出。
  • (一)在申報計劃下,村屋僭建物的業主可就符合申報資格的現存僭建物,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向屋宇署申報資料。
  • 此外,由屋宇署剛剛對物業發出清拆令,直至命令在土地註冊處完成登記 (俗稱「註契」) 往往需時一段時間,故即使通過土地註冊處進行「查冊」,亦未必能夠確定單位是否收到政府有關僭建物的清拆命令。
  • 我們亦能夠拆墻打瓦,清拆 起各種木材地板, 天花冷氣槽,石膏板,拆除各種鐵器,五金,電器,清拆花槽。
  • (一)及(二)如上述,屋宇署一直遵从依法办事、一视同仁的精神,根据《条例》及现行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行动。

另外,記者又發現Google Map實景街照的黎宅照片,露台的玻璃構築物與《大公報》現場拍攝的狀況不同。 翻查資料,Google Map存檔的露台玻璃構築物,是2012年傳媒報道的僭建物。 當年黎智英太太因一尊價值百萬元的古董佛失竊報警,意外地被網民以Google Map搜索2011年2月街景照片,發現黎宅露台用玻璃圍封,並加設玻璃上蓋,屋宇署遂派人到上址了解,揭發黎智英大宅的一樓前面及後面兩個露台都僭建玻璃構築物。

僭建露台: 結構縮減

她亦曾接獲一些洋房屋苑住戶的投訴,指政府要住戶立即拆除僭建物,但住戶亦會抱怨「市區有好多會構成即時危險嘅,政府又唔去拆」,認為當局只夾硬拆除無即時危險的僭建物會激起民憤 。 至於在西貢北港新村,不少村屋都擁有私人的天台玻璃屋,亦有露台被玻璃圍封,納入為室內空間。 「暫時未見到有人拆,村民唔多唔少都感覺到被連累。」居民盧先生表示,村民以往並不為意,但事發後他們都會留意所住單位會否有僭建。

僭建露台

如須在樓宇的公用部分進行「小型工程」,我們強烈建議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安排工程的人)(業主或業主代理人)或他委聘的人士(即「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或「訂明註冊承建商」)在工程展開前先諮詢共同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或物業管理公司(如適用)。 為提升市場競爭,屋宇署已透過相關的專業團體和組織,鼓勵業界人士積極參與,提供安全檢驗和核證服務。 屋宇署並聯同這些專業團體和組織,在互聯網上提供合資格人員的資料,給有需要的人士參考和查詢,也使他們能以合理的市場價格,獲取所需服務。 另外,適當維修樓宇包括處理住所僭建物是業主的責任,當局並沒有計劃提供安全檢驗及核證費用的資助。 在过往进行大规模清拆僭建物行动当中,屋宇署曾遇到一些个案,业主要求署方不要就有关僭建物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