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釘契8大伏位2024!(震驚真相)

對於較嚴重的釘契問題,如業權糾纏不清,銀行未必會批出按揭。 即使問題已得解決,如已清拆僭建物,部分銀行亦有機會因應風險,調低按揭成數。 作者簡介:多年按揭市場經驗,並為地產代理監管局持續專業進修計劃課程導師,熟知各銀行及融資機構按揭流程及行情,致力推動按揭轉介行業走向更專業及更優質服務,助置業人士輕鬆完成繁複的按揭流程。 (四)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在執法和執行土地契約條款的工作上,對所有人士都一視同仁,並不會因為個別人士的身分而有所差異。 故此,不會為處理個別類別人士個案所需人手及資源作出特別估計。 此外,屋宇署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會增加124名專業及技術人員,以推展多項改善樓宇安全的大規模行動和新措施。

不幸地如業主去到最後一刻都未解除釘契,就可能要違約而賠償買家損失,包括樓市升值後的差價、佣金、律師費用、退訂等。 有些情況是,政府代業主維修,而業主未付有關費用,那只要與買家協議好,在樓價扣欠款,都可繼續交易。 總括而言,只要買家願意承擔風險,接受已知的釘契情況,日後不能以此作訴訟理據。

僭建釘契: 物業被釘契的原因

舖租飆升下,不少唐樓業主將大廈公共空間物盡其用,改建或僭建為店舖出租。 本報記者巡視各區,發現這類「僭建舖」遍地開花,業主不但多賺租金,更免除繳交差餉及地租;在旺角有改建舖估計令業主每月多賺六萬元租金。 不過,有建築界人士指相關店舖疑違反《建築物條例》,大廈小業主亦隨時會被波及釘契。 有業主組織狠批屋宇署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自行控告僭建戶,做法卸責失職,縱容此類店舖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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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正在供款的物業被釘契,銀行或會要求提早還款。 莊錦輝指,釘契最常見是欠管理費被法團釘契或民事訴訟。 因私隱問題,田土廳的大部分新註的產權負擔都不會主動通知銀行。 不過,若業主向財務公司借二按,財務公司把釘註入田土廳,根據金管局指引,田土廳會發出電子提示(e-alert)通知一按銀行,銀行得知後很大機會要求提早還款。 其他田土廳文件,比如屋宇署維修令或法庭釘契,是不會發出e-alert的。 屋宇署方面,若有關僭建物須由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屋宇署會向有關人士悉數追討清拆工程費,包括有關的監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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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主申請破產,物業的業權會轉到破產受託人或是債權人手上,業主再沒有物業的業權。 於2004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實施的《2004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其中一項加強對付樓宇僭建物的措施,便是引入警告通知制度,藉此希望私人樓宇業主可以更加主動清拆僭建物。 僭建釘契 若因欠債而被財務機構釘契,不單物業難以轉讓或轉名,一旦進入法律程序,甚至成功被財務公司將物業充公用以還債,便會留有一個可供公眾查閱的紀錄,並會在信貸報告上留有紀錄,結果當然會影響信貸評級。 而這個影響會長達七年,因為可供公眾查閱的法庭紀錄會在七年內仍然存在。 若果沒有合法圖則依據,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憑甚麼判斷建築物是否有僭建? 以新界豁免屋為例,若建築物超出新批地契/建屋牌照所容許的規格,地政總署會以違反地契條款而向業主採取適當行動;至於屋宇署亦可引用相關法例執法。

試過有銀行批出按揭,但客人的律師不願意做契,原因是律師沒法判斷離婚判決書的字眼是否構成銀行貸款的風險。 在按揭的角度來說,一個單位有僭建物或清拆令,亦不代表一定不可獲批按揭;不同銀行對有僭建物/有清拆令的單位,處理情況有別。 部分銀行對於單棟樓、村屋等物業,可能會在批出按揭前視察單位,即使物業沒有清拆令,銀行都可能會發現到明顯的僭建物。 若業主欠下銀行或財務公司債務,又拖欠不還,財務機構會向法庭入稟,並將業主的物業釘契,防止欠債人將物業出售或轉名。 同時,財務機構亦可向法庭申請充公物業拍賣以償還債務。

僭建釘契: 物業需除釘方可申請轉按

即使物業在交易前就解除了釘契,買方亦應取得相關證明文件,比方對方欠銀行貸款,那應要銀行提交證明文件,證明業主已還清欠款。 物業的業主因遺產或婚姻等問題容易跟別人有業權糾紛,引發業權法律爭議,令物業被釘契,有可能需要透過法庭解決。 如果是涉及離婚糾紛,其中一個要留意是法庭的判決書,有個別律師會因不能確定該份判決書會否為銀行帶來貸款風險,就算銀行肯批按揭,買家的代表律師都不一定辦理手續。

【經濟日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的跟進調查報告發現,屋宇署在發出清拆命令後,遲遲未有對違規單位進行釘契,新業主兩度查冊未有發現,最終須負上拆除僭建物的責任;批評屋宇署損害準買家及按揭機構的知情權。 未發清拆令 不代表沒僭建 屋宇署解釋,2011年前舊指引訂明在清拆命令期限後數月仍未獲遵從下才須釘契。 公署批評署方延遲釘契,損害準買家及按揭機構的知情權,又指單以查冊不足以保障準買家利益,建議準買家同時向屋宇署查詢。 報告又建議,屋宇署要修訂網頁資料,提醒公眾署方未向業主發清拆令,不代表物業沒有僭建物。 屋宇署指,接納報告內所提的意見,已經落實部分建議,並會盡快在可行範圍內落實其他建議。

僭建釘契: 物業陷阱大起底(一)釘契樓

理論上所有露天裝置都係違例(包括戶外櫃), 不過一般唔夠四呎高係唔會理. 我個花園之前想做玻璃屋 (屋苑, 唔係村屋), 問過做裝修的親戚(唔係一般裝修佬, 佢係專做豪宅, 商場同全棟翻新嘅公司), 佢話起碼要五皮嘢, 重要唔一定批….. 粉嶺其中一間新搭建的店舖(框示)為剛開業的時裝店,租客稱不知道店舖疑屬改建。 在旺角咸美頓街懷疑改建的組合屋(框示)與旁邊地舖相連,月租合共達六十萬元。 土瓜灣一處後巷出現僭建舖(框示),有關店舖曾被屋宇署命令還原搭建物及簷篷。 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框示),佔據天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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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現僭建物而發出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相關問題,俗稱「釘契」。 現時市民買賣房地產時,都會先向業主或地產代理查詢有關物業是否存在任何違規僭建物,而地產代理亦應該從土地查冊紀錄中,查看物業有否被屋宇署或地政總署「釘契」。 因為個別銀行不接受此類物業的按揭貸款申請;而某些需要領取牌照的行業,如食肆、銀行、賓館及老人院等發牌申請,亦會受影響。 屋宇署證實,上址村屋的天台有屬優先取締類別的新建搭建物,但沒有明顯危險,故會按照執法政策,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規劃署則指出,有關地段為農業用途地帶,有關地點不曾涉及任何有效的規劃許可。

僭建釘契: 譚得志買釘契村屋 天台涉僭建

因網絡維護工程關係,公署的電訊系統(包括電話、傳真及電郵)將於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6時暫停服務。 僭建釘契 美國著名記者赫什表示,位於波羅的海的北溪天然氣管道爆炸事件,是美國總統拜登下令實施的秘密行動,美國海軍潛水員在管道安放遠程遙控炸彈,挪威軍機投下聲納浮標引爆炸彈。 白宮早前斥責報道完全虛假和虛構,挪威外交部亦表示,指控屬無稽之談。 在北京,外交部強烈不滿美國總統拜登發表關於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發言人毛寧表示,美方的言論是極不負責任,有違基本外交禮儀,北京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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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契」的目的是確保「釘契」人的權益,因為若業主破產或出售物業時,會按權益種類(如政府的稅項必定排第一)及登記的先後而定分錢的先後次序。 某大型銀行如果見到居屋查冊曾經有借過財仔,即使已經解除order,也一律不接受按揭。 一般銀行對二按甚至是三按物業也會接受新買家的按揭申請。 始終銀行最關注的是物業的買賣完成風險和新買家的還款能力。 如果釘契是前業主欠債的話,同時會以loan agreement形式註冊在田土廳,這類買賣仍可進行,只要前業主在合約列明會在交易前「解釘」便可以。 若然交易當日,單位仍然沒有取消釘契,業主即是違約,買家有權提出取消交易,並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僭建釘契: 有關環聯

發言人又指,部分較早前發出的法定命令可能仍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屋宇署會在跟進命令遵辦情況時,同時就尚未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命令送交登記。 律師:有權向賣方追討損失 律師梁永鏗指,個案中新業主可向賣方追討因清拆令而導致的損失。 他解釋,賣方有責任在買賣合約中訂明單位存有的問題,包括是否有清拆令等,若業主未有清楚說明,即刻意隱瞞,新業主有權向賣方追討。 另一宗投訴來自某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屋宇署在2012年6月向大廈某業主發出清拆令,本應在60日內遵辦,但業主一直稱僭建物內的5名租客有經濟困難,未能短期內遷出,要求延期清拆。 屋宇署其後於2013年4月按強制驗樓計劃向法團發出驗樓通知,由於大廈平台上的僭建物尚未清拆,法團無法遵辦驗樓通知;最終屋宇署今年內兩度檢控業主,僭建物於今年7月才被拆除。

李兆波說,欠管理費、欠債是錢銀問題,會較易解決,但如果雙方未協商好,仍需長時間處理。 一些輕微僭建原因,銀行會發承諾書予買家,聲明日後清拆僭建物都是由買家負責。 釘契樓涉及到業主個人和物業問題,如果想取消釘契樓交易,買家又要怎樣做? 下文為你為你剖析釘契各種成因、處理釘契樓按揭方法,避免買賣陷阱。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僭建釘契: 私人處所的僭建物

因此,买家要留意,如业主已申请破产,物业的业权不再是业主,即使业主仍住在物业内,但业主没有权出售物业。 所谓「钉契」,是指物业有业权或建筑方面的问题,而且即使将物业出售,有关问题会保留在物业上,下手买家仍要处理有关问题,因此会大大影响到物业的价值。 所以若有樓在手,就更要管好自己的信貸情況,否則本身信貸評級已不佳,更被釘契,便令信貸評級壞上加壞了。 中國湖北鄂州郊區兩幢26層高的大樓,竟然是一個大型養豬場!

  • 另外,即使樓宇有違規僭建物,地政處及屋宇署先會書面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將行動升級,或將清拆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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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按揭的角度來說,一個單位有僭建物或清拆令,亦不代表一定不可獲批按揭;不同銀行對有僭建物/有清拆令的單位,處理情況有別。
  • 至於欠債的釘契樓,不少銀行都會接受造二按的新按揭申請,最重要是新買家的還款能力。
  • 律師梁永鏗指,要視乎個別情況,但指新業主或能以「與購買時現狀不符」為由「踢契」。

針對較嚴重及屬於須優先處理類別的個案,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的規定發出命令,飭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例工程。 如果業主沒有在指定的日期前遵從命令,除了僭建物出現明顯危險須由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外,該署一般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1BA)條向業主提出檢控,藉此促使有關業主自行清拆。 屋宇署在履行《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的同時,亦考慮到樓宇安全、資源限制等因素而制定執法政策。 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把清拆僭建物的行動範圍擴大,並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新措施,以提升本港樓宇安全水平。 如果物業遭釘契的原因是有潛建物,業主不拆卸,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座副教授張聖典指,若果經過一段時間後業主都不去處理潛建問題,這可能需要透過法庭解決,甚至業主有機會被控告而入獄。

僭建釘契: 按揭查詢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購買二手物業除了注意樓價及單位面積外,單位有沒有僭建物、維修令,以及是否釘契物業亦要查清楚。 雖然地產代理有責任查明並將單位現況如實告訴買家,買家亦可以向土地註冊處及屋宇署查冊甚至購買物業圖則了解單位情況自保。 他建議當局向有關僭建物業發出清拆命令,要求立即清除,否則應盡快檢控,以增加其阻嚇力。 若業主欠下銀行(非按揭,若是按揭,物業已被直接拍賣)或財務公司債務,又拖欠不還,財務機構會將物業釘契,防止欠債人將物業出售或轉名。 釘契是指業主行為觸犯物業法團條例或其本身正牽涉法律訴訟事項,這些「事項」便會登記在土地註冊處。

僭建釘契: About the Author: 按揭大師

所以買之前, 記得要做律師/地產經紀做清楚查冊o既功夫…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強調,涉及違規的個案,保險公司不會作出賠償。 他表示,若在僭建舖發生意外,屆時公證人或保險公司代表會到場檢查,一旦發現僭建,公司將拒絕賠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稱,不少舊區的天井位置屬公共空間,若就天井等公共空間申請改建,基本上「一定唔得」。 他指,由於公共空間未必有清晰的負責人,因此當局多數採取「邊個容許告邊個」,又或者控告收租人。 另外在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延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佔據天井位置,以容納多一架車輛維修。

僭建釘契: 按揭成數下調

例如說明不可以養狗卻養狗養得滋擾到鄰居,又或者長期拖欠交管理費等。 這些相對容易處理,只有解決有關糾紛,物業仍能出售。 僭建釘契 譚回應查詢時指,僭建物在買入村屋時已存在,當時亦有通知屋宇署,署方亦已「釘契」,但未有要求拆除,他亦因環保理由未有拆除。 不過他續指,在二○一八年颱風山竹襲港時,吹倒涉事的僭建物,而他亦沒有再興建僭建物,因此現時住址沒有僭建物。 如果業主最終都未解除釘契,就可能違約,需要賠償買家損失,包括樓市升值後的差價、佣金、律師費用、退訂等。

有學者指屋宇署執法時過於寬鬆,認為釘契的阻嚇力太低,認為該署須鐵腕處理,加強執法。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僭建釘契: 屋宇署向僭建物業主發警告通知

李兆波說,借貸人仍可能獲批按揭,但銀行會要求借貸人簽署更多協議,如何時拆去潜建物。 銀行批出的按揭,利率可能較高,貸款額可能低一些。 《香港財經時報》香港樓市2022專題,會逐一拆解這些問題。 假使物業未解釘,所有問題或一併過戶給新買家,要為釘契問題負上法律責任。 因此在簽約前,買方律師會確保物業已解釘,或於合約寫明,新業主有權向舊業主追討一切由釘契問題引致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