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約減租2024必看介紹!(小編推薦)

根據條例第IVA部,如租客違反條例附表7第4部的相關條文中任何一項,例如沒有在到期日後的15日內向業主繳付租金、將處所用作不道德或非法用途等,業主可強制執行重收權或沒收租賃權。 根據條例第120AAZT條,「規管租賃」的業主須在有關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或根據該條例第IVA部在有關租賃的租期視為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填妥的表格AR2。 因此,業主不可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前向估價署提交表格AR2。 如租客接受次租期要約,租客須簽署由業主送達並載有該要約的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並在首期租賃屆滿前將它送達業主。

  • 續租權是業主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續租的權利,但續租權要獲得租客接受才會生效。
  •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點 生約和死約期係冇話邊一種有絕對嘅優勢,係唔同嘅情況之下,應該選擇用死約或生約,來達到不同的效果。
  • 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黃靜顏表示,上水中心2座低層A室,面積約351方呎,為原則兩房改一房,外望內園景,以約10800元租出,呎租約30.8元。
  • 假如條款並不涵蓋經濟環境或公共衞生等情況,租戶可能難以通過行使減租條款而獲租金寬減。

按揭減息,業主供樓開支減少,如租客提出減租要求,或會酌情考慮。 親身到場視察,了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户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對於租樓新手而言,生約退租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何時退租又有什麼關係?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據悉,原業主為長線投資者,去年底以510萬購入上述單位後翻新裝修,持貨逾半年現享租金回報率約3.7厘。

生約減租: 業主應該就處所的租賃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還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業主須向估價署一併提交這兩種表格嗎?

如就處所的租賃是否屬住宅租賃出現爭議,及該處所的主要用途與該爭議有關,則該處所的業主或租客可向署長遞交表格TR4,要求為該處所發出主要用途證明書,費用全免。 即使就處所的租賃是否屬住宅租賃沒有出現爭議,該處所的業主或租客亦可向署長遞交表格TR4D和有關費用,要求為處所發出主要用途證明書。 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 /tc/public_forms(表格>租務事宜)相關表格的註釋。 假如業主及租客雙方無法談妥退租協議,租客因此逾期不交租或單方面調減租金,業主可以採取法律途徑向租客追討期間的租金損失。 如有關分間單位的租賃屬條例第IVA部所指的「規管租賃」,便受有關法例的規管。

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黃靜顏表示,上水中心2座低層A室,面積約351方呎,為原則兩房改一房,外望內園景,以約10800元租出,呎租約30.8元。 據悉,業主於2012年以約253萬購入,租金回報約5.1厘。 【收租指南】教你6招遠離「租霸」 業主找租客如像僱主聘請員工一樣,簽約前應留意對方的家庭、工作背景、衣著及談吐舉止等,例如租住單位的人數及彼此之間的關係,是否多在家用膳及有否…

生約減租: 業主或租客中途退租 先要睇「生死」

想了解更多法律資訊,請參考YouTube「法律迷思」頻道。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死約」是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若以「一年死約」為例,即雙方不可在完成第12個月租約前解約,若任何一方提前解約,便屬違約,需要作出賠償。

生約減租

香港律師會鄭重提醒讀者,本文所載之內容是參照文章刊登日適用法律而提出看法,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 讀者如有個別法律問題,應當就其個別情況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世紀21 Q動力執行董事招潔冰表示,小西灣藍灣半島9座高層G室,面積653方呎,屬3房1套連多用途房間隔,眺望西北郵輪碼頭海景,以2.2萬租出,呎租約33.4元。 據悉,業主於2010年8月以595萬購入上址,現享租金回報率約4.4厘。 想中途退租,首先當然要睇睇租期正值係「生約」定係「死約」!

生約減租: 我是一個單位的業主,該單位分間成數個分間單位出租,其中只有某些租賃屬「規管租賃」。如果我要求單位內的所有租客(包括非「規管租賃」的租客)付還經分攤的公用設施收費,作為租金以外的獨立付款,但收取的分攤款項的總和超出有關繳費單的款額,我是否犯法?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業主退租當日除了要跟租客處理好錢銀交收外,亦應該即時檢查物業交還時的狀況,例如單位內的物品是否有清走? 生約減租 曾經有小業主在收樓時「冇為意」微波焗爐及洗衣機已被無良租客「偷龍轉鳳」,換上了平價品牌的「二手機」,最後要鬧上警局。 死約:期間雙方都受到租約約束,必須要完成期內租賃,如任何一方提出退租、加租或減租,都屬於違約,需要作出賠償(租約有特殊列明者除外)。

生約減租

2.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 若租客在租住期間保持單位良好狀況,準時交租及遵守相關法律,業主應按租約訂明的按金處理方式,將所有按金發還租客。 至於租戶能否要求寬減租金,需要視乎租約是否載有「寬減租金」條款(Rent Reduction Clause)。 假如條款並不涵蓋經濟環境或公共衞生等情況,租戶可能難以通過行使減租條款而獲租金寬減。 香港在(Li Ching Wing v Xuan Yi Xiong )案例中,租客租住的單位在沙士期間,被衞生署發出隔離令而無法居住約2星期。

生約減租: 根據條例第IVA部,「單位」的定義是甚麼?

一手新盤通常較受歡迎, 未必有太大議價空間,二手樓減租的機會較大。 現時法例上並無明文界定「生、死約」年期,不過坊間普遍流行簽兩年租約,而這份兩年租約,通常再可細分成「一年死約」及「一年生約」。 而家居保險則由租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家居保險目的是保障家中財物,這要視乎自己的貴重財物多少而定,但始終多一重保障是好,購買家居保險也無妨。 釐印費通常由業主和租客攤分,費用為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至1%不等,並可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繳交印花稅。 這樣做,可以讓租客了解物業情況和細節,總好過單憑網上圖片或影片去了解。 即使生約期間有退租權,也切記勿輕視退租流程,跟足以上步驟,就不用擔心觸發租務糾紛,被業主追討賠償。

業主與租户需要簽署CR109表格,即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生約減租 利嘉閣地產(九龍區)董事徐志華表示,即使未來續約,亦需要簽署CR109。 這程式所需的費用約6,000-10,000元,包括法庭費用及律師費,而法院再會收取所追討金額的10%作傭金。

生約減租: 相關文章

而業主或租客可否在租期內調整租金,則要看租約條款有否給予雙方調整租金的權利。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以新的租約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另一個租期,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享有已協議的租金收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包含續租權的有關租約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除了條例附表7第5條規定一些關於保養及維修的強制性條款,作為條例第 IVA 部適用的規管租賃下業主義務的一部分,條例並不包含關於維修責任的條文。 業主和租客可以自由議定適當的條款(適用於規管租賃的強制性條款除外)。

當然,有關物業必具相當份量的租值,才值得聘用測量師為其估價。 可是,有關的法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經歷了重大的修訂。 簡單來說,除非雙方已有協議,否則業主可選擇是否續約,不論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亦然。 所謂「生約」和「死約」,是區分於解約條款和修改租金的權利。 在死約期間,雙方面都必須履行合約,如果其中一方需要提前解約,就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比如業主或租戶希望在死約前解約,就必需將剩餘的租金賠償給對方。

生約減租: 如工業大廈內分間單位的書面租賃協議列明有關分間單位是用作工業及/或貨倉用途,但租客在該分間單位內居住,有關租賃屬「規管租賃」嗎?

一般租約會列明退租通知期,例如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可以在指定通知期前,通知業主退租,或者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繳交額外費用,可即時退租。 中原高級區域營業董事陳凱超表示,西灣河嘉亨灣6座低層G室,面積508方呎,2房間隔,業主放租約4日,即以21000元租出,呎租約41元。 生約減租 陳凱超指,租客屬於外區家庭客,由於小朋友於東區上學,即決定於新學年搬至東區。

  • 不過,「連租約」單位仍潛在不少風險,最大問題是買家多數未能親身睇樓,買家難以知道單位內部情況,例如有否更改間隔、喉管狀況、內籠裝潢等,買家只能靠業主提供照片,推測單位內部情況。
  • 至於「生約」,則是較具彈性的租期,雙方都享有退租權;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又或以代通知金代替。
  • 在起租日起計,頭十二個月業主及租客都不能單方面擅自終止租約,否則屬單方毀約,守約方有權追討賠償。
  • 香港律師會鄭重提醒讀者,本文所載之內容是參照文章刊登日適用法律而提出看法,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

提出減租前,先要細心查清租約對租金調整有否訂明條款限制,譬如寫明租約首年不準加租減租、 租金調整須早一個月書面通知等等。 平時買樓,地產代理一般都會代業主「揸價」,即是抬高叫價,不露底牌,拉闊叫價與底價之間的議價空間,希望盡量以高價成交,賺取更多佣金。 作為租客的你,也可以反向操作,如果業主問你心目中的租金水平,不要一下子便吐出自己的預算上限,反而應該盡量拉低叫價,等業主還價,增加自己的防守空間。 一些租約或會載有「不可抗力」條款(Force Majeure Clause)。

生約減租: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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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主按租客要求送達租賃協議,而租客沒有在收到該租賃協議後的15日內,簽署並向業主交回有關租賃協議,及向業主繳回之前被扣起而暫不繳付的租金,業主可藉給予租客不少於15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有關租賃。 業主或租客毋須將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遞交估價署。 根據條例第IVA部,表格AR1是就分間單位在有關規管周期中的次期租賃,供業主與租客作出和接受要約之用。 假如分間單位的業主及租客已以口頭達成首期租賃而該租賃已開始,租客可用書面方式要求業主在30日內,將反映有關口頭租賃內容的書面租賃協議送達租客。

生約減租: 業主和租客如何確定租賃是否屬於住宅性質?

而且目前法例較保障租客,當租客重新繳交租金後,有關收樓申請便需取消。 到下個月租客再拖欠租金時,業主又需再次申請收樓,較為費神及消耗時間。 如果租客想在之後遇到類似情況能獲得明確保障,不妨在以後簽訂租賃合約時,與業主協商增加一個補充條款:比如有重大疫情這類不可抗力因素出現時,業主需要酌情減免一定的租金,或者直接終止合同,無條件退還押金。 有這個條款做依據,租客才能理直氣壯向業主申請減租或退租。

生約減租: 甚麼是「規管租賃」?

確認業主收到退租通知書後,租客可於指定時間準備交樓,並需要跟從協議指示,清空和還原單位。 交樓當日,業主應親自視察單位有沒有損壞,再由雙方共同點算單位內物品。 如發現任何損毀、未清走物品、或未還原單位,雙方要即時商討如何處理,甚至考慮賠償。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了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生約減租: 業主何時須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署長”)遞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 以便批署?

若有關租賃屬條例第IVA部範圍內的「規管租賃」(見上述Q6),業主須提交表格AR2。 若有關租賃屬條例第IV部範圍內的住宅租賃(見上述Q2),業主須提交表格CR109。 業主須注意在有關法定時限前向估價署提交適用的表格AR2或表格CR109(見上述Q16及Q2)。 如業主最終交回加蓋印花的租賃協議對應本予租客,而租客在收到該對應本後的15日內,沒有向業主繳回之前扣起而暫不繳付的租金,業主可藉給予租客不少於15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有關租賃。

綜合代理行資料顯示,大圍名城向來深受內地生歡迎,今年6月至8月期間,合共錄得202宗租務成交,較今年首5個月合共87宗,多出約1.3倍。 其中,6月錄得46宗,平均呎租約35元;7月錄72宗,平均呎租約37元;8月錄84宗,平均呎租約40元。 業主可從租金按金中扣除任何欠租款額,或從該按金中扣除任何因租客違反租賃而導致業主蒙受的費用、開支、損失或損害賠償。

因為在操作上,業主在「生約」時可透過這個退租條款,迫使租客洽談新租金。 假設業主希望在「生約」調整租金,可以在通知期通知租客解除現有租約,並與租客洽談新的租約。 而在實際操作上,業主在「生約」時可透過這個退租條款,再跟租客洽談新租金。 例如業主可以在通知期內跟租客解除現有租約,再洽談新的租約。 這有機會令租客減低續租的意欲,或直接因此損失一個好租客。

生約減租: 租約的生約期

業主需留意拍賣的財產有可能不足支付欠款,這亦可能令業主得不償失。 「規管租賃」的業主及租客可使用範本並因應情況對範本作適當的修訂,或自行訂立租賃協議,唯不可抵觸「規管租賃」的強制性條款或與其不一致。 如口頭租賃符合條例下第IVA部屬「規管租賃」的所有條件(見上述Q6),該分間單位的口頭租賃亦受條例第IVA部所規管。 相關法定要求及強制性條款須隱含地納入該分間單位的口頭租賃內。 所謂市值租金,乃由雙方共同委任的獨立專業估價測量師,釐定有關物業在當時市場所值的租金。 這個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雙方可避免無休止而無建樹的討價還價,而儘速並友好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