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功買入新盤,準買家可以透過內部轉讓形式,向家人取回完整業權,而倘若業權轉讓是在3年「辣招」限售期過後才進行,準買家則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稅局會先向事主查問為何要分兩次「甩名」,若不能提供令稅局滿意的答案,事主便會被追收差額,即約9萬元。 弟弟遂拋出另一建議,問長女可否將物業先轉按或加按套現,毋須一定要賣樓;惟她指出詢問過銀行,得悉遺產物業未完成「轉名」手續前不能申請按揭,刻下有迫切資金需要,難長時間等待。 物業轉名印花稅 由於送契樓的業權問題不算穩固,多數法律程序一般需時約3年,萬一撞正送贈人破產,又牽起另一個業權問題,所以多數銀行都不會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有大型銀行甚至不會為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結果都會影響放售物業。
- 現時, 除了本港首置人仕仍可繳交舊印花稅率 (即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 近親之間的物業轉讓也可以同樣依據舊印花稅計算稅項.
- 不過,若果透過近親轉讓,就無需繳交高的印花稅率。
- 「分權共有」是指多於一人按照某一比例擁有物業的業權,比例由持有人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八二比例不等,其他人沒有自動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業權的權利。
- 利用白表抽居屋,最多可以借九成按揭,上會時付一成首期;而綠表則更低,最多可以用半成首期上會,借九成半按揭。
- 如果你買物業時,名下已承繼此長命契物業的話,則失去首置稅務優惠,取而代之則需要支付樓價15%之稅款。
你可自行尋找租客或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替你處理出租住宅物業的事宜。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物業轉名印花稅 如你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則須在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前跟代理澄清有關的委託詳情,例如佣金數額及繳付期限。
物業轉名印花稅: 印花稅攻略:印花稅攻略:即睇印花稅計算方法、類型及繳交時間
在法例上在「無遺囑」的情況下配偶擁有優先權、其後到子女、然後死者父母、最後到死者的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的後裔。 例如樓價為800萬元,按揭餘額為300萬元,申請按揭時可加按至480萬元。 於提取按揭貸款時,律師樓會用300萬元贖契並轉名;餘下180萬元則過戶至繼承人銀行戶口。 解決辦法是於律師樓申請草擬允許書(Assent draft),證明繼承人的身分,其後手持該文件到銀行申請按揭。 於繼承人提取按揭貸款、銀行放款贖契的同時,律師樓亦能註冊允許書,完成業權轉名。 事實上,若然單位沒有牽涉凶宅、缺契及僭建等問題,銀主盤按揭審批上跟二手樓並沒有太大分別,最長可以做到30年,按揭息…
在這情況下,其他繼承人如本身已有住宅,便有機會需繳15%印花稅。 假如幾位繼承者屬近親,假如完成繼承業權後,才以近親轉讓方式進行交易,即使接受業權者擁有住宅物業,仍可用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付印花稅。 提名原有買家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接受住宅物業權益。
物業轉名印花稅: 物業轉名勿低於市價20%
如舊有住宅物業已簽臨時買賣合約待售,新住宅物業成交期在舊有住宅物業成交期之後,新購物業則不必預繳15%稅金,只需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假設遺產物業由遺產承辦人持有,有關承辦人不能申請按揭或加按。 承辦人需要根據遺囑確定繼承人誰屬,並在律師樓簽署允許書後,繼承人才可到銀行造按揭。 由於有首置與非首置的買家,從價印花稅(AVD)分為兩種標準稅率,首置人士只需繳付為首置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即樓價$200萬或以下的印花稅…
不少人擔心樓宇轉名給另一半後,對方成為合法業權擁有人,可以突然賣樓而毋須知會另一方,在法律上亦沒有方法阻止。 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在稅局的角度是不理會甚麼時候完成轉讓契,訂立臨約當天便是轉名之日。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内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物業轉名印花稅: 樓宇轉名常見問題:
在此有必要提一提,如果業主轉名或甩名至另一位近親,最好以買賣方式進行,不要以送贈方式進行,否則會被視為「送契」,不能做按揭。 曹德明指,已補價的居屋已當作私人住宅,如住戶狀況有任何轉變,其做法跟私人住宅相若,與房署無關。 多過一人以上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業權,稱之為「聯名置業」。 物業轉名印花稅 無論住戶是轉名、加名或者是除名,是需要重新申請按揭。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指,銀行仍會估價,新做按揭貸款額不超逾現時按揭的餘額。
如想確保受贈人不會收樓後隨即變賣,業主可以不完全轉讓出 100% 業權(如轉讓 70% 至 99%),對方便難以轉售。 香港無遺產稅這回事,所以遺產繼承的業權轉讓不須支付印花稅。 但如果物業本身仲有按揭未還,前業主又無立遺囑,責任就落在繼承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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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形式持有物業,如果其中一人再買另一個物業,無論屆時購買任何價格的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也要繳交15%稅項。 居屋申請人按現有資產限額計算,理應為首置客,因此需要以居屋原價價值,按首置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以計算。 三、交易性質:如果是非首置客持有多於一項物業,即需要繳交15%印花稅;如果只是先買後賣的換樓客,則可以按機制退回部份印花稅。 二、物業價值:印花稅依據物業價值而定,目前非首置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稅率均是15%,如果屬於首置客,則須按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香港永久居民同時持有兩個或以上之住宅物業,第二個物業就需繳付15%「買家印花稅」。 物業轉名印花稅 而境外人士、本地或海外註冊之公司名義購置物業,除繳付15%從價印花稅外亦需繳付15%「買家印花稅」,即共30%印花稅,是現時買家印花稅的上限。 物業轉名印花稅 第1標稅率亦適用於在該日或以後所簽立的售賣轉易契(除非相關的買賣協議於2013年2月23日之前已簽立)。
物業轉名印花稅: 按揭保險費可以退?
雖然理論是可行,惟買家/承讓方須簽署法定聲明確認代表自己行事,印花稅署或會質疑聲明的真確性,而作出虛假聲明為刑事罪行。 作者子非魚為星之谷按揭首席顧問,現於多份報章及網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達人》,涉足地產買賣及按揭資訊。 承辦人賣樓個案經常發生,包括以低價售予關聯人士,企圖賺取差價。
連同近親轉讓的4.25%印花稅,購買上述豪宅所需的印花稅款僅為722.5萬,而非按一般從價印花稅計算的1,275萬元,總計可節省552.5萬元稅款。 舉例說,某業主持有一層價值600萬元的物業,如他希望另購相同價值的物業作投資,理論上須付相若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90萬元。 即是早上在律師樓簽署甩名的臨約,下午就可以簽署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避稅買入新單位。
物業轉名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
由印花稅署署長發出的印花證明書與文書上的傳統印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物業轉名印花稅 你可在網上核對證明書的真確性(/estam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