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一百萬貸款額做例子,若以息口2.375厘,拉到最長30年期供款,若供樓起首五年已採用「居所貸款扣稅」,累計有111,777元利息可申索扣減,拉勻平均一年22,355元。 差餉地租 去到第六年,剩餘本金供剩87.8萬,所以利息支出也有所遞減。 若第六至十年繼續申索,「扣稅額」開始跌穿每年少於二萬。 香港政府於1845年開始徵收差餉,《差餉條例》於1888年制訂。 首年差餉收入為529英鎊,約2,540港元。
如在最後繳交差餉地租日期過後 6 個月仍未繳交差餉及地租,政府會在原先的差餉地租及 5% 逾期費用額外增加 10% 做逾期費用。 若業主繼續逾期繳交,政府可以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收回欠繳地租的物業。 若物業被收回,業主需要付出額外的費用,才可以取回被收回的物業。 自《聯合聲明》生效後,所有政府土地契約均包含一項標準條件,規定由1997年7月1日起,承租人每年須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批租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下稱「地租」)。 不過,香港法例第150章和政府土地契約條件均沒有就評估、繳納和徵收地租提供足夠詳情,亦沒有賦予地租繳納人任何權利就評估提出反對及上訴。
差餉地租: 相關連結
地稅由地政總署徵收,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和港島區,並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均需要繳納地稅。 應課差餉租值是差餉應付金額的計算基準,並不是由業主或單位市值租金計算,而是由政府估算得出。 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日期出租,並按年出租,估計期間可得的年租,即使物業其後租值有升跌也不會納入計算範圍。 更多有關地址更改服務如你的物業需要繳交由地政總署徵收的地稅,你需另行通知地政總署或使用以上介紹的地址更改服務。 查詢以電子方式遞交更改繳納人資料指示的處理進度若你只需更改單一物業的繳納人資料,並同時通知其他政府部門更改地址,你可以使用地址更改服務。 目前差餉物業估價署所列的差餉徵收率為5%,物業估價的依據日期為2020年10月1日,應課差餉租值則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特別是新購入物業,如在買入物業後,發現前業主欠交地稅,新業主須負責繳付有關款項。 差餉地租 因此,買家需要在購入前查核有否未清繳的地稅,應確保其交易代表律師已核實擬購入物業的地稅已完全清繳,並無拖欠,或在完成交易當日安排由買賣雙方妥為分攤。 繳納人士通常會於季初收到通知書,並須在徵收通知書所列明的「最後繳款日期」或之前清繳有關款額。 「最後繳款日期」通常是每季的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的最後一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差餉地租: 地租減免2022|一類人可豁免繳交新地租
只有在有關年度內確定為無法追回的租金才可扣減。 收回「不能追回的租金」時,你須把該筆款項當作收回年度的出租收入,並在該年度的報税表內申報。 駐港解放軍:各軍營及靶場用地均以「國防地段」形式永久批出地上權,香港政府無權干涉;但若駐軍不再使用,須按有關安排無償交還政府。 至於1997年6月30日以後期滿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附件III訂明,將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土地法律及政策處理。 根據《差餉條例》,任何對差餉估價不滿的人士,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出「建議」,修改新差餉估價冊內的記項,或就現行差餉估價冊內的更正、刪除或加插項目提出「反對」。
要留意課稅年度的年結是每年三月,如果你開始供款的時間是12月,該課稅年度可扣減的利息開支只有四個月,你應想想是否仍要消耗一年的扣稅額。 要留意的是,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個別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政府曾在2001年、2002年的施政報告及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期間,寬免所有物業的差餉,以紓緩香港市民當時面對的經濟困境。 2007年寬免第二及第三季度〈4月至9月〉的應繳差餉,以每戶5,000港元為上限。 差餉地租 香港警察於香港開埠初期稱為「香港差役」,差餉的字面含意為「差人的糧餉」。
差餉地租: 相關內容
但當中也有例外,例如位於港島區的薄扶林花園,地契於2005年續期後,需要繳交地租。 《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及《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對於年期不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並屬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承租人每年須繳納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 的地租,方可獲得續期。 自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批出的一切土地契約,不論涉及的土地位於港島、九龍或新界,承租人亦一律須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繳納地租。 地政總署會向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和港島區,並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徵收地稅。
上述土地政策包括,由批租日期起計,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定為50年,惟新批作特殊用途契約及短期租約則除外。 承租人除繳付地價外,還須由批租當日起每年繳納地租,款額相當於批租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 登入或登記「我的政府一站通」登記後,你可以選擇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並將有關物業的差餉及/或地租帳目加到你的「電子差餉地租單」網上帳戶中。 如市民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瀏覽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頁;致電、傳真或親臨差餉物業估價署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 【本報訊】差餉物業估價署昨日提醒市民,今年1月至3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市民須於1月31日或之前繳交。
差餉地租: 業主出租單位,須何時向差估署提交「通知書」 (CR 109表格)?
業主須付出額外費用,才能取回失去的業權。 《地租條例》第6條訂明,該條例規管的政府租契(下稱「適用租契」)的承租人,有責任繳交地租。 此等承租人包括出租土地的不分割份數的擁有人。 如物業單位擁有人以外的人士就該物業單位繳交地租,除非他與該擁有人有訂明協議,否則已繳地租即屬擁有人欠下該人士的債項。 地租舊稱地稅,是香港政府向部份土地的承租人所徵收的稅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
一般來講,政府會於1月、4月、7月、10月中前發送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並需要該月底前繳付。 另外,差估署每年每月都會定時編寫香港物業報告。 報告載錄各主要物業類別的資料和統計數據,包括物業的總存量、落成量、使用量/入住量、空置量、未來兩年的預測落成量、平均租金、價格及指數。
差餉地租: 估價署署長的一般權力
當一幅用地空置有待發展/重新發展,或者正在發展/重新發展時,便無須評估差餉,但仍須根據《地租條例》第8條和《地租規例》第2和4條評估地租。 終審法院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訴 Agrila Limited及其他58家公司 (終院民事上訴案2000年第1及2宗)一案的判詞中,確認了為徵收地租而評估發展及重新發展用地這項安排的合法性。 而由房委會全權持有的屋邨,則根據短期租約(在建時)及歸屬令(完工後,按照《房屋條例》第5條規定,不適用於土地註冊制度),永久批予房委會。
估價署向市民就租務事宜提供免費的諮詢及調解服務、處理申請表格,就有關罪行的條文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如需協助,可聯絡估價署,或使用估價署在土地審裁處及五個民政事務處就租務事宜提供的服務。 香港的土地物業並非「永久地權」,而是由政府批租出使用許可權,因此要繳付地租。 差餉地租 地租的計法方式同樣來自「應課差餉租值」,徵收率為3%,以上述例子計,如年租值估計為$123,000,地租一年即為$3,690,按季徵收$922.5。 地租涉及較為複雜的香港住宅地契問題,目前九龍界限街以北及新界大部分的物業地契,均按《中英聯合聲明》,於1997年起自動續期50年,限期至2046年,須要繳交每年3%的地租。 如果是港島區物業,若地契已到期,政府續期後亦需交地租,如薄扶林花園的地契於2005年到期,續期後即開始要交3%地租。
差餉地租: 政府估算有滯後
由於七十年代初期物業租金大幅上升,因此契約持有人強烈反對這個評估基礎。 有鑑於此,政府遂推出一系列續期措施,最終在1973年12月14日實施了《官契條例》(現時已更名為《政府租契條例》,香港法例第40章)。 該條例訂明,契約持有人須在續租期每年繳交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在契約續期當日應課差餉租值的3%。 在整個續租期內以這個方式評估的地稅將維持不變,直至有關土地重新發展為止,屆時地稅會以土地上新建築物的臨時估價應課差餉租值的3%來計算。 差餉地租 區的物業,又或新界原居村民作業主,或是合資格的祖或堂,並根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第515章)獲豁免繳交新地租的新界鄉郊物業,都需要向地政總署繳交地稅。
以太古城為例,它的地契年期有999年至2899年並沒有繳交地租要求,所以未來直至2899年都不需要繳交地租。 新建或回收重建的物業,就算位於港島大部分都需要繳交地租。 最後的樓宇門牌號數服務,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編配全港樓宇的門牌號數,並確保標示正確門牌號數。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獲授權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出命令,規定在有關建築物標示獲編配的門牌號數。
差餉地租: 按揭專區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繳納人補領通知書時,必須提供其物業的帳目編號。 要小心的是,就算該季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因各種原因導致遲收,業主或繳納人都需要按法律規定,準時繳交差餉及地租,否則將於最後繳款日期過後立即被加徵 5% 附加費。 當差餉物業估價署在為物業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去計算年租。 差餉地租 物業租金並會因不同因素調整,因素可以包括單位的面積大小、位置、設施、樓宇質素及管理水平。
- 个人收入课税是指,个人所有收入进行合并报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和租金收入,且抵扣项目可以共用。
- 有些人會把差餉列為直接稅,但是差餉本質上是間接稅。
- 承租人(即「業主」)須向政府繳付地稅或地租,才可在契約指定的時間內使用該土地。
- 差估署估算單位年租129,480元,相當於月租10,790元,回報只得1.9厘。
若以現時息率2.375厘、最長30年期還款期計,倒轉推算,只要尚餘貸款額維持425萬元,你都可以食盡十萬元的「免稅額」;但同一筆貸款額計算,如果供款年期愈短,就未必可以用盡免稅額。 但當然按揭年期愈短的業主,只要尚餘貸款額愈多也可將「扣稅額」發揮到盡。 供款年期20年,貸款額起碼要有430萬;年期10年,就要高達439萬。 地政總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 40 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計至十二月二十五日為止,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我是物業的新業權人,物業在我購入前欠繳地稅是否仍須由我負責繳納?
差餉地租: 物業資訊/統計
如果自己是業主,最關心是繳交涉及物業的稅項。 問題一大堆,《香港財經時報》一文解答。 時至今天,差餉是對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用於支付公共服務開支,如公共照明系統、食水供應等等,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例如一些新界建築物。 如果你的物業符合《差餉條例》的豁免條件,你可以透過郵寄方式,去信差餉物業估價署申請豁免,列明物業的估價編號及地址,提供申請豁免差餉的原因和聯絡方法,並且提供支持的資料。 當物業業權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須更改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姓名及郵遞地址,你可於網上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 「相同物業單位」是指地租登記冊及差餉估價冊內記項相同的物業單位。
差餉地租: 按揭保費
如屬「相同物業單位」,則任何人只可根據《差餉條例》,就該物業單位載於地租登記冊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建議或上訴。 如估價署署長因根據《差餉條例》提出的更正、刪除、臨時估價、反對、建議或上訴,而修改差餉估價冊上「相同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亦必須同樣地修改地租登記冊的對應記項。 然而,這並不等於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物業不用交地租,凡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或之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不論屬於哪一個地區,均需交地租。
差餉地租: 新界物業:倘地稅逾百元 一年徵稅一次
即使物業單位已從差餉估價冊中刪除,但該物業單位仍可列入地租登記冊,以徵收地租。 如果業主認為差估署的估值嚴重偏差,可在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交回表格 R20A「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對租值提出反對。 估價冊屬公眾資訊,所有人均可於網上搜尋差估署對單位作出的估值,是業主和租客判斷租金時,一個很值得參考的數字。 當一位業主不止要負擔首期費用,每年更要繳付差餉地租等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