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租約期間業主只可減租不可加租,兩年後雙方可續租一次,合共提供四年租住權保障,加租幅度上限是15%。 租約為期兩年,業主必須到差估署打釐印,如業主無將書面租約給租客,租客可將租金扣起,暫不繳付。 恒指昨日高開273點後升勢回順,收報20567點,升138點。
每個小房間的面積由幾平方米到十平方米不等,月租金亦要三至五千元。 劏房的租客主要來自:未有資格申請公屋的新移民;離婚後一個人租不起獨立單位的人;想過獨立生活的年輕人;想住市區方便一點的人。 屋宇署再次提醒工廠大廈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非法更改作住用用途,並警告違反有關法例或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可被檢控。 工廈劏房 根據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發出的清拆命令或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5(2)(b)條發出的中止命令是嚴重罪行。 一經定罪,就清拆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二萬元;就中止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第5級罰款(目前為港幣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五千元。 工廈劏房 由於有關業主被法庭定罪及罰款後,仍不進行任何所需工程,屋宇署隨即進行第二輪檢控,聆訊已在二○一四年十二月進行,有關業主在法庭上認罪,現正等候法庭作出裁決。
工廈劏房: 樓花買家如何預測收樓時間 (入伙紙 / 滿意紙 / 關鍵日期 / 申請按揭時間)
不過單位內設於天花的消防灑水系統,卻離奇被人用紙張包住,電箱更在擺滿垃圾的一個房間內,引起租客擔憂安全問題。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指,觀塘與新蒲崗位單位只可作工業用途,而葵涌兩幢工廈亦只可作非厭惡性工業用途,把工廈作住宅用途已涉違反地契條款,惟九龍東區地政處並沒有收到業權人修改地契或豁免書的申請;荃灣葵青地政處亦會進行實地視察及跟進。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黃漢成更直言,有關計劃在經濟上是「行唔通」,他以觀塘一般工業大廈為例,如改建過渡性房屋,每月租金要提升近1倍才不致虧蝕。 他指除非政府願意延長5年期限,或者另加補貼,才有足夠誘因吸引商家投資。 新蒲崗1幢工廈有樓層劏成30間工作室,內設獨立廁所與熱水爐,月租6800港元,代理暗示不少租客都是早出晚歸,又指有人查問可稱從事網購。 觀塘亦有工廈劏房出租,代理亦指此類24小時出入的單位「好搶手」,兩個放租單位已在兩星期內成功出租。
此外,駐屋宇署社工隊會進行家訪,及向住戶講解屋宇署的執法行動,並協助受影響住戶申請其他機構提供的津貼及安排他們另覓居所,包括志願團體所提供的宿舍以及私人樓宇住用單位,以協助他們盡早遷出有關單位。 政府曾就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廈的非法住戶,提供關愛基金搬遷津貼援助,但因計劃對申請者的收入限制較嚴格,且不少業主強制租戶匆忙搬出,未等到屋宇署職員上門確認,導致失去申請資格。 另外,調查發現九成劏房戶未申請任何政府資助,主因是不知道申請手續。 事實上,不單止私人財團在進行工廈扮住宅活動,香港政府在2012年亦提出將柴灣工廠大廈改建成公共屋村(屯阝)的計劃(見連結3)。 紫灣工廠大廈原本有378個工業單位,單位內不設洗手間,用戶只能使用中座的公共洗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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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個建築面積4000呎的工廈,價值大約1000萬元,拆家會購入一個大單位甚至一層樓,然後便將該單位拆成二十個200呎的小單位出售。 工廈劏房 有些會以寫字樓的標準出售;有些會為每個單位以金屬支架及石膏板分間並以捲閘作獨立門,以儲存倉的形式出售;有些甚至會為每一個單位加裝廁所,並以24小時工作室為名,實質上「扮住宅劏房」出售。 每個單位的購入價、厘印、裝修及分契成本等,平均成本不用70萬。 工廈劏房 社協保守估算,本港有逾10,000戶工廈劏房,數字且不斷攀升。 屋宇署自2012年至2017年5月底共巡查118幢工廈,發現129個被用作居住的單位,部分涉劏房,發出255張法定命令,當中219張已獲遵從,又對未有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提出了31宗檢控。 發展局擬進一步嚴打工廈劏房,包括讓屋宇署人員能進入涉嫌作住用的單位調查、刑事檢控單位業主、二房東及營運單位的公司董事。
若有關工程質量欠妥,可能會影響樓宇安全及衞生,包括因開鑿額外門口而影響逃生通道、開鑿額外通風洞口而影響耐火結構、排水渠工程欠妥導致滲水、及過度加設間隔牆和加厚地台而令樓宇負荷過重等。 團體表示,按平均每個單位被分成4.3個小單位計算,全港居於劏房的家庭超過28萬户。 聯盟表示,地產中介普遍傾向收取「兩按一上」,但這容易造成基層家庭沉重負擔,建議政府制定指引,增加招租透明度及監管宣傳,須明確列出單位實用面積、租金按金費用、放租人士身份等,並建議設立法定標準租約,保障業主與租客的租務關係。 此外,為其自身安全着想,工廠大廈「劏房」的住戶應盡快遷出有關單位。 任何正在安排租務事宜或考慮租樓的人士亦應查詢單位的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切勿租住工廠大廈的單位。 該幢工廠大廈是屋宇署「分間單位大規模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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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一家四口於五年前遷入新蒲崗一處工廈單位,他形容每日早上帶兩個女兒上學時,感覺「好似偷嘢咁,唔知從邊個門出去才抬得起頭」。 隨着女兒慢慢長大,生活不便,他另租一間劏房供母女三人居住,自己繼續獨居工廈單位,坦言「只有不便,沒有方便」。 除了收購一層工廈拆售的的小型財團外,還有一批較有實力的發展商,會購入一整幢工廈翻新甚至重建,這種方法的彈性及整體做出來的效果會較好。 因為如只購入其中一層,拆家最多只能粉飾該層的電梯大堂,但如果是整幢翻新或重建的話,發展商便可以隨意將整幢大廈由地下電梯大堂開始粉飾至同一風格,甚至可以為各層電梯大堂加設中央空調及智能保安系統等。 在外觀上,亦可以裝扮得像住宅一樣,令買家完全感受不到進入工業大廈的氣氛。
近日有荃灣工廈「劏房」罕見拍賣,投資者購入一工業單位後,分間成33個細戶,面積介乎71至109平方呎,現正推出部分單位出售,開價25.5萬至37萬,平均呎價為3,500元,而其中一個單位更連租約出售,該單位面積為101平方呎,月租約1,500元。 工廈劏房 政府鼓勵業主將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惟地政總署至今未接獲有關申請。 陞域集團主席鄧耀昇表示,期望政府多考慮過渡性房屋的後續安排,提升誘因。 中原工商舖董事總經理潘志明亦指,投資者計數後認為計劃吸引力低,掣肘較多,條件不利投資者。 本報就LOFTER BAY是否合法劏細、改建工程正受屋宇署調查以及LOFTER BAY銷售時廁頂假天花暗藏熱水爐架等問題查詢屋宇署及樂風集團,截稿前屋宇署沒有回應。 記者佯言須「睇真」工作室實境,Kimmy遂帶記者往樂風的觀塘「龍頭劏工」盤,位於協發工廈的LOFTER P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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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分別居住在香港各區的工廈劏房、平台僭建劏房、天台屋及寮屋等,地區分別在深水埗、油尖旺、觀塘及葵青、荃灣等。 當中居住平台僭建劏房的住戶佔了47.6%,居住工業大廈及天台屋的各佔17%;此外,受訪者是以2至4人家庭為主,一共佔了8成。 今次介紹的工作室位於九龍灣工廈,建築面積大約280呎,設有窗及無窗單位,各單位內設有獨立茶水間、廁所包熱水爐,更有Free Wifi、冷氣、電錶、信箱及大門,恍如一般的住家。 她說,起初因工廈劏房租金較低、面積較大而入住,惟其後發現環境很差,「住緊嗰度成層都係劏房!一開窗就見到老鼠!電話又冇訊號,渠管又有異味!」她希望政府增加房屋供應,並增加工廈劏房「逼遷」津貼額,讓他們應付搬屋開支。
- 因應上述情況,屋宇署已於二○一三年七月,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劏房」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令中止將該工廠大廈用作住用用途,並拆除有關違例僭建物及按照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還原受影響的樓宇部分。
- 相關建築工程通常涉及拆除原先的非結構性間隔牆、加設新的非結構性間隔牆、裝置新的廁所及廚房、改動或加設內部排水渠系統、加厚地台以埋置新設/經改動的排水渠管、開鑿額外門口或通風洞口等。
- 對方向記者落力推介,這是業主特別預留四個靠窗房間之一,「呢度以前係做迷你倉同埋辦公室,近排轉咗型,而呢幾個房特別設計過,好搶手o架!有兩個已經畀人租咗喇!」女中介更稱單位可提供WiFi,月租為三千二百元。
- 恒指昨日高開273點後升勢回順,收報20567點,升138點。
- 每個單位的購入價、厘印、裝修及分契成本等,平均成本不用70萬。
記者於本港多個租屋網站發現,近月湧現一批屯門工廈招租廣告,廣告中指這些單位面積由一百至三百平方呎不等,月租二千五百元至五千元,更標榜有獨立洗手間,二十四小時出入的電子門鎖,甚至以「靚景光猛,風水好,鄰近屯門公園」作招徠。 有熟悉工廈劏房的地產經紀透露,這類工作室其實是劏房,「業主都講明有獨立洗手間,又畀你廿四小時出入,唔限你點用,等於話畀你知可以住。」因既可辦工又可留宿,吸引不少年輕單身人士及情侶租住。 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合資格的工廈可活化改建過渡性房屋,惟至今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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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2月6日,屋宇署因應近期大行其道的工廈劏房改建活動,發出了《防止濫用工業樓宇作居住用途的措施 》通函與所有認可人仕(連結5及6)。 表示無論在建築物條例下屬需審批的情況,又或者需在開工前入通知書的小型工程項目,屋宇署均「不會批准將工廈處所分間為設有獨立洗手間設施的“小型”工廈單位的改動及加建工程方案」。 居於工廈單位的戴先生表示,業主於1個月前通知他搬走,因此不夠時間另覓居所,又缺乏政府部門支援,對此感到徬徨。 團體指出政府現時有為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遷出工業大廈的非法住用處所住戶提供搬遷津貼,惟津貼申請資格嚴苛,加上不少工廈住戶反映搬遷津貼缺乏資訊透明度,難以得知詳細資料,例如申請資格、途徑及方法等。 若建築工程(小型工程除外)在建築物內進行而不涉及樓宇的結構,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41條的規定是屬於豁免審批建築工程。
工廈劏房住戶陳先生表示,過去20年來都住在工廈劏房,約5年前因屋宇署執法行動,他需搬到現時住處。 他透露,現在居住的單位面積約60平方呎,業主將一個面積700平方呎單位劏為6間,業主將面積最大的一間,佔約200平方呎的劏房用作貨倉,剩餘5間用作劏房租出。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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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又指,有逾四成工廈住戶表示在單位內收不到電話訊號,比一般劏房住戶更加隱蔽,住戶亦需擔心會因當局執法行動逼遷;形容住戶情況有如韓國電影《上流寄生族》的主角般,是「工廈寄生族」。 美聯工商舖助理營業董事蕭俊傑稱,目前荃灣區內,同類僅面積約100方呎的工廈劏房,放盤量並不多,始終市場需求相對較細,單位購入後亦較難轉手,而且近期受疫情影響,市場氣氛轉趨審慎,部分業主選擇靜觀其變,或推出少量劏房作測試水溫。 此外,該幢工廈毗鄰住宅樂悠居,鄰近亦有不少餐廳及超級市場,同時亦有巴士站作往返,具一定生活配套。 區氏再指,其餘3個則以交吉形式推出,該中層B室,由業主購入後,再分隔成多個細單位發售,每個建築面積約100方呎,雖然目前上述4個單位開價,並非實際成交價,但一般而言,該類單位的最終成交價,均與開價相近。 若室內的浴室或廁所不能設置足夠面積的窗戶,便須另備在使用浴室或廁所時能啟動的人工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5次的機械通風設施, 並須以室外空氣來換氣。 記得在二十多年前,我也在工業大廈上過班,那時工業大廈的環境可糟透了,整天和滿身臭汗的勞動工人同在電梯,我雖不會歧視,但老實說,就算是白領,甚至是老闆,逼在同一部電梯之內,也絕對是苦事。
由於將工廠大廈用作住用的非法「劏房」可對住戶構成極大的消防安全風險,為了確保住戶的生命安全,屋宇署會就違規情況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工廠大廈作住用用途及拆除相關違例建築物。 如有關命令在規定的限期屆滿後仍未獲遵從,屋宇署會根據條例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代業主進行命令所規定的工程,其後向有關人士追討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東張西望》其後訪問業主,對方前言不對後言,否認有封消防灑水系統,又稱自己安全至上有買保險,亦獲「房屋署」及「食環署」批准,而她是業主用自己的錢購買單位,有權進行怎樣的裝修。
工廈劏房: 裝修光鮮 見客更體面
這個慘蝕的個案,在荃灣楊屋道137至143號永華工業大廈,將一層工廈劏成56個工作室單位,面積83至380方呎,當時平均呎價6,900至8,280元。 工廈劏房 上星期出現一宗成交,原業主2018年以68.8萬元買入,最近以45萬元蝕讓賣出,較原購入價下跌35%。 「關注安置政策連線」建議將不適初居所列入租務管制範圍,並且需要規管此類居所,保證符合消防安全及環境衛生等要求。 屯門臨時收容中心及中轉屋的位置偏僻,要求政府要全面檢討安置政策,並且增設社工隊,統一向受執法行動影響被迫遷的住戶提供搬遷津貼,幫助民居解燃眉之急。 亦有一名年約40多歲的單親媽媽陳小姐,是一名清潔工,並育有2個就讀小學的兒子,一家三口租住葵涌一間200呎天台屋,房租5000元。 陳小姐表示曾經嘗試在同區物色單位,但是發現正常的單位租金實在太高,所以她只能再找其他工廈、劏房或天台屋。
香港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就有了劏房,其低廉的租金成為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選擇。 現在劏房的月租大約$5,000、$6,000千元不等(視地區而定),100多尺的空間包括衛生間、廚房、臥室等基本生活設施。 工廈劏房 工厦雖然月租約$6,000到$9,000,但是空間有500尺左右,比住劏房多出雙倍或更多的居住空間,有些更有浴室和廁所。 如果和朋友合租,租金幾乎跟劏房一樣甚至更低,居住環境乾淨衛生安全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