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診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安排判傷,你會收到勞工處的判傷通知書。 同樣地當你的病假已結束,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除了遞交病假紙,你亦要交出判傷通知書,職員會為你預約到醫院判傷。 問3.若僱員因工受傷而傷及牙齒,他/她該如何處理? 答3.當僱員收到由僱員補償科寄出的「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後,應儘快攜同所有病假紙的影印本、診症咭、出院收條及其他有關文件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有關手續。 該組的職員會詳細解釋有關辦理牙齒受傷的處理及補償程序。
僱主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及醫療費;僱員不需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或安排判傷的手續。 (二)及(三)如工傷個案涉及爭議,不論是僱主抑或僱員提出懷疑,勞工處會詳細審視,向僱傭雙方解釋《條例》的規定及索取與意外相關的詳盡資料,例如意外詳情、僱主就意外的調查報告及僱員因意外而獲發的病假證明書副本等。 如有需要,勞工處會在僱員的書面同意下,向相關部門及機構索取資料,例如醫事報告及警方調查報告等。
工傷判傷: 工傷定義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 天但不超過7 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傭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補償協議。 「判傷」是由勞工處「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負責,委員會只會接受已呈報勞工處的工傷個案。 當傷者要求判傷時,委員會內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兩名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及一名勞工事務主任組成的工作小組,就會再審視傷者過去的醫療紀錄,從而判定傷者工傷水平及所需的缺勤病假。 當然,僱員亦須向僱主提供有效的醫療費單據以便僱主補償有關的醫療費。
一般情況,在工傷意外案件裡,如因僱主沒有提供足夠安全設施或工作環境等疏忽所引致,僱員可循民事途徑追討疏忽賠償。 疏忽賠償一般來說比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的賠償金額高,但通常要在法院提出訴訟,因此往往要律師及大律師協助。 所有傷勢將有可能影響日後工作能力的個案,勞工處都會於工友傷勢穩定之後安排工友進行「判傷」,以判斷工友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
工傷判傷: 工傷案常見問題
如經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或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證明僱員必須缺勤,僱員在這期間被視為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僱主須支付工傷病假錢。 一般來說,工傷如屬意外受傷,僱主需14天內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會在收到僱主呈報工傷個案後,向受傷員工寄出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並保障僱員在工傷案件中的索償權利,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當打工仔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論情況嚴重與否,當下一定要通知上司/老闆! 若過了兩天,才發現傷勢變嚴重,不得不求醫,此時你才通報上司,他有可能會質疑你的傷患是否因為工傷所致。 而且僱主亦要就你的工傷意外在14天內呈報勞工處,所以為了保障自己,只要發生意外,就應立即通知上司。 若情況許可,也應通知在場的同事,他們有機會之後要做見證人,向僱主講述發生意外的經過。 其實通報工傷並不麻煩,既是保障自己,也是避免僱主犯法。
工傷判傷: 香港法例第 282章 《僱員補償條例》
不同損傷導致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詳列於條例附表1。 即使僱員所受的損傷並不包括在附表1,該委員會仍須盡量參照附表1作評估。 根據勞工處的報工傷程序指引,在僱員工傷意外受傷 或 患上指明的職業病後,不論該意外或職業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以表格2、2A或2B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工傷個案須於14天內呈報,死亡個案須於7天內呈報。 如果工傷意外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職業醫學組會安排僱員出席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以評定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即俗稱「判傷」),僱員須依時出席。
受傷的意外是歸因於僱員的毒癮或在意外發生時其所受的酒精影響,而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永久地嚴重喪失工作能力。 答:在《僱員補償條例》下,你必須在發生工傷意外係計的2年內向法院開展案件,如果你的病假超過2年,你必須向法庭申請許可認定超過2年的病假日數,否則僱主可能就超過2年病假不作補償。 另外,如果工傷意外是由僱主或第三方的疏忽引致,僱員在病假期間工作將大大影響其追討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案件。
工傷判傷: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你要根據「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上的指示,自行透過電話或網上預約,帶同所有病假紙副本、醫療報告及相關文件,到指定的職業醫學組辦理處,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葉謝鄧設有豐富經驗的意外索償團隊,團隊律師曾成功處理千宗索償案件,不同案件及受傷情況,為你提供貼身意見和分析評估。 評估委員會在完成覆檢後會簽發「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 9)。 到時候,若任何一方反對覆檢結果,須要在「覆檢評估證明書」發出後 6 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發現違例個案,勞工處會迅速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勞工處會對違例僱主提出檢控。 今年有兩名僱主因違反《條例》的規定終止受傷僱員的僱傭合約而被檢控並分別被法院判罰三萬元。 於工傷期間工友會接獲由勞工處發出的銷假通知書,此時工友無須擔憂,銷假通知書只是通知工友往勞工處遞交病假紙的意思,並不意味工傷馬上結束。 2) 因工傷而失去部份或全部工作能力, 要勞工處判傷而按照判傷百分比, 而得到賠償(月薪x 36個月 x 百比分)。
工傷判傷: 勞工保險索償流程
鐵路項目由規劃、前期嘅研究、設計、建造工程到啓用,過程繁重,需要多年時間完成。 新鐵路項目同現有鐵路改善工程一個接一個,意味住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Capital Works Business Unit, “CWBU”)對工程人手嘅需求。
- 就算個員工後來復元返工,跟手公司話佢唔適合當此職,幫佢轉職,但新職位麻麻,及冇咗津貼(如空姐飛一轉的津貼)。
- 無論係邊一種個案,都要小心處理,所謂先小人後君子,保障自己,對大家亦公平合理地處理。
- 另外,僱主亦應在接獲僱員書面要求索還醫療費用的21天內支付有相關醫療費金額。
- 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 於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99,840。
- 所有傷勢都有可能影響僱員日後的工作能力,勞工處通常會於僱員傷勢穩定後才安排進行判傷,以判斷受傷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 (量化為一個百份比數)。
- 「判傷」是一個俗稱,是僱員補償條例下的一種法定安排,條例的正式稱呼,是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工傷僱員傷勢的一項法定評估。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由放工傷病假那天開始,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如時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不可延長超過12個月。 勞工處便會將案件交給兩級制評估委員會:普通評估委員會及特別評估委員會評估僱員因工傷所須缺勤的期間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滿意的話,則可領取「永久喪失部份工作能力補償金」。 領取時要小心,不要簽下有「完全及最終賠償」等字眼的協議,免得影響日後循疏忽追討僱主的權利。 工傷判傷 工傷詐騙案例 —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司機,使用一名註冊中醫師發出的虛假醫生證明書及醫療服務收據,詐騙病假及工傷賠償金額共約 96,000元。 在僱員辦妥工傷病假跟進手續後,勞工處處長會向僱主及僱員雙方發出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
工傷判傷: 通知僱主
如果僱主買了勞工保險,僱員遇上工傷是否一定可以有得賠? 理論上符合條件是可以獲賠,但還是要視乎保單保障額是否足以向你作出賠償。 另外,一般打工仔亦可考慮申請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索償易 X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 亦有法律援助署名冊的律師,能夠承接法律援助署委託的案件。 如希望進一步了解,也可以先尋求他們提供的免費的專業諮詢。
為求達致最佳療效,患者需要了解傷勢,並在治療過程中配合醫護人員的指導。 重點一一定要將所有病痛、傷患、不適,全部告訴醫生。 法院會考慮過往涉及類似受傷及後遺症的案例所判給的賠償金額,同時亦會把通脹因素計算在內。
工傷判傷: 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部份」喪失工作能力的保障
無論如何,僱員如獲醫生發放病假,理應好好休養以避免令傷病惡化。 你須帶齊所有文件(身份證、判傷通知書、醫療文件和所有病假紙副本)到指派的醫院判傷,而負責判傷的是「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由一名勞工處事務主任、兩名註冊醫生組成。 將工傷情況上報僱主或上司後,受傷僱員應立即停止手頭上工作並立即前往公營醫院或註冊醫生的診所接受檢查及治療,求醫時必須向醫生說明是次意外的是由工傷引致,並詳細交代事發經過。 僱員因工受傷而獲得病假不超過三天,僱主在僱員病假完畢及付清補償款項前,不能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若因工受傷獲得病假超過三天,則除非勞工處已發出判傷証明書或補償證明書,或勞資雙方已達成解決工傷補償協議,否則僱主不可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工傷判傷 賠償額係依據『民事普通法規則』計算有關嘅傷勢或病患帶給傷者的損失,如收入損失、痛苦等⋯⋯ 呢類『疏忽索償』並無限制病患種類及部位,不過傷者或受傷嘅員工必須提供足夠的醫學證據,證明有關傷勢或病患因工引致。
受傷僱員在這情況底下,亦毋須去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在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的人士,每月收入最高限額是 $28,360。 如工傷意外在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發生,限額則為 $26,070。 工傷判傷 報工傷程序第一步首先要知道工傷的定義,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一般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合約受僱的僱員。 香港僱主聘請的打工仔,不論是在本港還是外國工作,如在工作時受傷,也受到保障,可以根據報工傷程序追討補償,而補償一般都係由僱主按法例強制購買的勞工保險所承保。
工傷判傷: 僱員補償條例 (香港法例第 282 章): 工傷及職業病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間歇性的逾時工作補薪、非經常性的賞金、交通特惠或津貼的價值及僱主所付的公積金等項目則不包括在「收入」的計算中。 每一位工人受傷,最擔心都是能否在原先崗位工作下去。 擔心飯碗的工人首先應該知道:判傷之前老闆是不能解僱你的。 然而,由於僱主往往不願賠償或希望儘量把賠償壓低,工人和僱主的關係一般都會惡化。 當病假用完,工人復工後因工作不愉快、情願自動辭工不幹的也不少。 遭遇工傷意外後,受傷僱員應盡快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僱主或其主管報告,並盡快接受醫治,求診時應向醫護人員清楚說明受傷的原因及經過,以便記錄在案。
工傷判傷: 表格
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也受保障。 當中列明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 由受傷到領取「永久喪失部份工作能力補償金」,需時可能半年到兩年。 除了特殊情況,一般受傷工人只能領取兩年工傷病假錢。
工傷判傷: 法律原則
若勞資雙方接受判傷結果,僱主需於21日內,向工友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若僱主逾期支付,須額外支付附加費。 Baby Kingdom – 親子王國 香港 討論區› 首頁 › 自由講場› 請問有關工傷賠償,有無人識詳情係點? 首先打去勞工處問程序,然後拎「反對申請書」,判傷14日內填好反對項目同原因,正本交比勞工處,副本再比僱主,然後自己留底。 勞工處個張form 5/ form7 列明你成單工傷總額另加醫療費,所以要唔要扣人工視乎公司有無比過你。
如果判傷當日僱員已經復工,僱主需要讓僱員出席判傷,而判傷當日亦不能視為缺勤(即僱主須向僱員支付同日工資)。 就僱員而言,一般提出反對原因可能包括在判傷後獲發放進一步病假、病情惡化、傷患與僱員工種是無法分割的。 ️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但相信實際金額冇咁多,因為當中包括員工病假期間薪金,公司俾嘅醫療費(如手術,覆診,物理治療等……)及其他,七除八扣後實質剩下唔多。 就算個員工後來復元返工,跟手公司話佢唔適合當此職,幫佢轉職,但新職位麻麻,及冇咗津貼(如空姐飛一轉的津貼)。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工傷判傷: 工傷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法
如僱主拒絕支付,僱員可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僱主索償。 若受傷僱員反對判傷結果,可於證明書發出後14天內,以書面形式列明反對理由,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將副本交予僱主。 「判傷」是一個俗稱,是僱員補償條例下的一種法定安排,條例的正式稱呼,是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工傷僱員傷勢的一項法定評估。 受傷僱員若果已經獲得工傷賠償,仍可以再向僱主或第三方提出疏忽索償嘅。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制定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就意外的預防、防火措施、 工作地點的環境控制、工作地點的衛生、急救事宜以及僱主及僱員該如何進行體力處理操作等訂定一些基本的規定。 原告人是一位的士乘客,意外發生時,的士因應情況交通情況減速,後方私家車收掣不及造成追尾意外。 意外發生後,原告人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最終總共獲發147日病假。 註:計算僱員補償時,每月收入最低不可少於 5,310 元(適用於 2021 年 4 月 15 日後發生的案件)。 僱主應於糧期日直接支付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予受傷僱員。
工傷判傷: 工傷不幸發生後,受傷僱員及其僱主應怎樣處理?
在顧主拖欠或短付任何形式的僱員補償的情況下,工友必須儘早透過勞工處或法庭申請索償,工傷發生後二十四個月內仍未向法庭申請索償,法庭有可能不會接受索償申請。 工友若反對評估通知書的判傷結果,可於證明書發出後十四日,以書面列明反對理由呈交予勞工處,並將副本交予僱主。 工傷判傷 傷者痊癒後,由勞工處或醫生安排日期,帶同病假證明書副本,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銷假或判傷手續。
工傷判傷: 醫院「判傷」過程 被指馬虎了事
僱員須緊記保存醫療證明書及病假紙影印本,因正本須交給僱主以索取工傷病假錢。 除了考慮工傷是否屬以上類別外,僱員亦須考慮自己是否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僱員補償條例》列明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全職或兼職僱員均受保障,而當合資格僱員遇到工傷後,一般都可以根據條例提出索償。 曾經有位地盤 工傷判傷 工友在鐵棚架附近工作,棚架翻側,壓倒他,手掌皮開肉爛,骨頭碎列,痛到暈,流血到周圍都係,面色都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