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證據規定》看,司法解釋希望反訴儘可能在開庭審理前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而不是在開庭審理中提出,其理由大概想保障對方證據答辯的權利。 但這樣一來,就限制了被告在辯論終結前提出反訴的權利。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抗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抗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狹義的訴訟事件所爭執者為某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之存否,一般而言是指自第一審起訴至判決確定的程序。 反訴制度係為使被告對於原告之訴得與原告對於被告之訴,合併其程序, 藉以節時省費,並防止裁判之牴觸而設,故反訴之當事人須與本訴之當事 人相同,祇易其原被之地位而已,否則,即與反訴之要件不合。 本件相對 人某甲、某乙、某丙對於非本訴原告之再抗告人提起反訴,請求返還改良 費用,依上說明,其反訴關於再抗告人部分即非合法。
反訴起訴狀: 事實及理由
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抗訴案件答辯狀。 反訴起訴狀 反訴和本訴合併審理後,如何進行裁判是實踐中經常遇到的技術性問題。 由於本訴和反訴畢竟是兩個獨立的訴,因此法院應當分別對本訴和反訴作出處理。
再如果要大家自己寫訟狀(狀紙)的話,那更像是看天書和寫天書一樣難如登天了。 1.收錄《刑事訴訟部分》74 例、《民事訴訟部分》72 反訴起訴狀 例、《家事法庭部分》25 例,附錄有13 例,計合為184 例訴訟狀紙範例,更繁為簡,深入淺出,易懂易學。 如何寫民事訴狀 3.民事抗訴答辯狀的基本格式 454.民事抗訴答辯狀的書寫說明 455.民事抗訴答辯狀實例 46實例1投資契約糾紛 46實例2房屋租賃契約糾紛 48…
反訴起訴狀: 要求
其次,答辯人請求法官判決被答辯人補償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勞改期間,答辯人撫養四個小孩的撫養費,教育費10000元,補償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勞改期間,答辯人為維修被雨水沖垮的三格房子的牆的工錢600元,共計人民幣10600元。 反訴起訴狀 綜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夫妻感情很好,達不到離婚條件,答辯人不與被答辯人離婚,請法庭查明事實,並依法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三、被答辯人在服刑期間,家中三格瓦房的牆被大雨沖垮,是答辯人出錢請工重新維修的,為此事答辯人還找過中級法院的法官訴苦並請求法官減被答辯人的刑。
在一方(原告)首先運用起訴權要求司法保護的時候,另一方(被告)的訴權並沒有喪失,仍然享有請求司法保護的權利(反訴)。 鑒于對方已經行使了起訴權,反訴權的設定和行使就成了必然。 因此,可以認為反訴製度將被告人的訴權落到了實處,保障了被告人獲得公正救濟的基本權利。 雙方當事人平等對抗是訴訟公正的又一基本要素,在民事訴訟中,平等意味著雙方的地位平等,對合法權益的保護平等。 反訴起訴狀 這就要求一方與另一方享有對應的訴訟權利,擁有對等的訴訟手段,賦予一方起訴權,就應當明確賦予另一方以反訴權與之抗衡。
反訴起訴狀: 反訴定義
一般法院有一個單位叫「訴訟輔導科」,專門提供民眾訴訟上常見問題的解答。 但須注意訴訟輔導科只針對程序上事項給予解答,例如告訴你訴狀寫好要去哪裡投遞、開庭期日不能到庭怎麼請假、提供一些制式化的表格等。 這些涉及個案實體認定等的問題,訴訟輔導科就無法給予解答。 劉某與張某系鄰居,今年5月雙方為宅基地的使用範圍發生口角,既而相互扭打,在扭打過程中雙方均有損傷。 雙方的糾紛經基層組織調解未果,原告張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某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37000餘元。
- 故答辯人請法院對合法婚姻予以保護,對被答辯人的不法行為給予教育,對其無理要求給予駁回,作出公正判決。
-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 如果歷次案件相關資料、通知都找不到對方法定代理人資料,民事起訴狀上面可以先列為「某某某之法定代理人」,然後再透過法院調取對方法定代理人資料。
- 雖然司法院的範例林林總總臚列了許多個人基本資料欄位,但並非全部都是必填事項。
- 因此,買受人提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的,應要求其提出反訴並交納相應的訴訟費用。
反駁,是被告對原告起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的辯駁。 包括提供相反的證據;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新的法律根據,反駁原告起訴援引法律的錯誤,以此論證原告的訴訟請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 反訴起訴狀 反駁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也是被告在訴訟中經常採用的防御手段。
反訴起訴狀: 民事答辯狀範本
當事人方面,如果有多數被告,除了牽涉到管轄法院的問題以外,還有共同訴訟(訴之主觀合併)的問題。 而原告的部分,則有可能須要考慮是否以選定當事人制度的訴訟擔當型態來起訴。 如果一訴中有複數訴訟標的,則牽涉到訴之客觀合併的問題。 而訴之聲明則是當事人的聲明,內容在於向法院表明提起本訴訟的目的為何(例如「被告應給付新台幣兩百萬元予原告」等)。 附帶一提,被告的答辯聲明通常為「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當然,民事案件有千千百百種,上面所臚列的只是一般生活中比較常見的。 而且就算原告在起訴狀寫的案由有誤,法院也會自動幫忙改成正確的案由,並不會影響後續的訴訟程序。 當然律師所提供的服務並不是免費,所以仍然建議各位在進行訴訟之前,先向律師等專業人士諮詢後,確認律師的報價,評估自己的案件涉及的金額、以及未來為了研究案件所需要耗費的時間與心力,是否值得花費這筆律師費來交換。 起訴是民事訴訟最典型的起點,原告以書面的起訴狀遞交給法院,經過法院正式受理後,便會正式進入民事訴訟的程序。 由於沒有邀請被告作出補正,法院只能對其所陳述的事實作出審理,對它們予以認定或不予認定──法院也確實這樣做了──,並適用法律,而第一審級的法官同樣也這樣做了。
反訴起訴狀: 民事反訴狀範例
你究竟希望法院判給你的主文是什麼(吸引宇宙給你什麼禮物)? 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 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如果原告選擇了無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在判決前,法院應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在判決後,則會因為程序的進行而治癒欠缺管轄權的瑕疵,縱使當事人以此主張而上訴第二審,第二審也不得僅僅因此就廢棄原判決。 不過如果違反的是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二審須廢棄原判決,並以判決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違反專屬管轄同時也是得上訴第三審的事由。 本訴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八百元以下,反訴標的之金額或價額逾八百元, 而以本訴與之合併辯論及裁判者,除經當事人合意外,不得依簡易訴訟程 反訴起訴狀 序之規定,仍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此觀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三條後段 之規定自明。
反訴起訴狀: 民事訴訟費用 怎麼計算?
在當事人之繼受人的部分,包含了一般繼受(繼承的情形)和特定繼受(包括受讓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例如債權讓與、債務承擔﹞,以及受讓訴訟標的物)的情形。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請求同居之訴與請求確認婚約無效之訴,非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依民 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其就此提起反訴,顯非合法。
事實上,與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所述相反的是,我們認為被告在反訴中,尤其是在第34條至第40條中,明確地指出了反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 十、雖然現被上訴人選擇了在反訴人(現上訴人)沒有陳述構成訴因的事實的情況下作出辯護,但是不能說反訴的無效瑕疵已經得到了補正,因為現被上訴人所作的辯護並不能令反訴狀產生任何的事實。 5-因為,上訴人確實已經就反訴請求作出了適當的理由說明,而且看不出上訴人在反訴中遺漏了哪些事實可以令中級法院作出如此裁判。 旅遊投訴答辯狀 旅遊投訴答辯狀亦稱書面答覆。 指被投訴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針對投訴者提出的事實、理由、根據和請求事項,用於己有利的事實、理由、根據和請求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 行政二審答辯狀 〔行政二審答辯狀)又叫行政抗訴答辯狀,是指被抗訴人依據法律規定,就抗訴人抗訴的事實和理由或抗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覆和辯解的文書。
反訴起訴狀: 民事聲明參與分配狀(有執行名義債權人參與分配)
由普通法院管轄,原則採三審三級制,其中第一、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民事訴訟法》第467條)。 寫作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 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 原則上,律師會建議被告同意原告撤回訴訟,因為原告既然會想撤回訴訟,通常原告自認勝訴機率不大,之後再告一次的機率著實不高,而且原告起訴也不是不用成本,被告同意原告撤回訴訟,也是讓自己馬上從繁擾的訴訟程序中解脫。 如果原告是當庭陳明撤回告訴,這時,法官不管怎樣,大概都會勸被告同意原告撤回,因為法官直接結掉一個案件,不用寫判決書了。
- 法院依甲之聲請開庭辯論審理,之後作出確定判決,一連串過程均屬於民事訴訟。
- 由普通法院管轄,原則採三審三級制,其中第一、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民事訴訟法》第467條)。
- 答辯人受傷後在本村醫生柏朝仁處治療,醫藥費共計597.46元。
- 衡平法訴訟中的訴狀包括原告的起訴狀〔bill of complaint〕、被告的各種答辯狀〔demurrer,plea,answer or disclaimer〕或其混合形式、原告的答辯狀〔replication〕等。
- 當然,這個禮物是透過法院法官的手,寫下判決交給你的,禮物本身就是訴之聲明。
該案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劉某在法庭辯論快結束時提出反訴,要求張某賠償其相關損失14000餘元。 之所以把關系也界定為牽連性,其意義是有利于在訴訟中借反訴抵消本訴而免去不必要的重復清償活動,並且使被告免遭原告一方無清償能力的後果。 例如,甲將房屋出租給乙,供乙經營商店,乙沒按期交付房租。 甲礙于情面也沒向其追索,于是甲向乙賒購一批商品抵租金。 後來,甲乙鬧糾紛,乙起訴甲要求反還商品價款,甲反訴,要求乙償還所欠租金。
反訴起訴狀: 民事抗告狀(具事實及理由)
如果雙方之前有約定款項的利息,那麼「週年利率百分之○」的部分就按照雙方約定;但如果雙方之前沒有約定利息,就以法定利率百分之五為準。 對作為請求之根源的行為或事實的闡述含糊不清是指它們極其混亂、模糊或難以讀懂,令人無法準確地理解訴因。 這導致被告在上述人士的交通、住宿、膳食以及工資方面支出了總共933,451.29澳門元的費用(將會附入文件加以證明)。 此外,為使餐廳能夠順利開業並獲旅遊局發出相關准照,以及獲得輸入非本地泰國勞工的批准,被告被迫聘請了泰國主廚以及專業人員並將他們立即帶來澳門。 二、張××說我們未徵得她本人同意,與房主×××訂立房屋拆遷協定是非法的。 二、張××說我們未征得她本人同意,與房主×××訂立房屋拆遷協定是非法的。
反訴起訴狀: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全為搬運組的組長,負責組織村民從採石場將石頭搬運到施工地點。 所以答辯人為了自衛和維護集體利益,才與原告發生身體接觸,當天答辯人所行使的行為是集體的行為,一切後果應由小次博村小組來承擔,所以答辯人不應是本案的被告。 因爲我起訴的有兩件事,請支付欠薪和請支付退休金,因脈絡上有些因果關係,所以我是依照時間順序來敘述還是按因果關係來敘述會比較好。 我的房子被房客入住一年半,全新的裝潢有嚴重破壞,需要重新裝潢才能住人,房客對於破損的認知主張是房子折舊,堅決不理賠,還說認知有落差,有爭議,不然乾脆請法院第三方來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