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出糧日期12大優點2024!(震驚真相)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了解清楚。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又到一年一度的報稅季,作為僱主,你需要遞交「僱主申報表」,以向稅務局申報支付給員工的薪酬。 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稅務局會向大部分僱主發送僱主申報… 根據修訂條例規定,合資格僱員可選擇在預產期前2-4週取得僱主的同意下任意選擇時間進行有薪產假的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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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各位磨拳擦掌,準備好好在AI世代,練就一身偷懶慳時間絕技時,危機其實已經悄然埋身。 不少科學家指出AI的出現可以取代社會上的大部分工作,你以為這只是都市傳言? 其實已經發生在你我之間,小編親身見證三個被AI搶去飯碗的職場個案。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點樣計?醫生紙有冇用?試用期又點算?

問5: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此外,在每一個假期年(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2個月的一段時間)內,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外傭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如若僱主沒有能力支付工資,須立即根據當初與員工簽訂的合約規定,終止與該員工的合約。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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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傭工同樣享有《僱傭條例》下所賦予的福利及保障。 至於僱用條件及法例條文的詳情,勞資雙方應參考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然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工法例及指引

如僱主因放年假曾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由僱主所指定的共同假期年並不會因年假歇業而更改,因爲所發放的年假,應屬於剛歇業前的那個共同假期年的。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合資格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3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有關計算方法,可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一」 。 不少員工可能在辭職後仍有許多年假,並打算在通知期內「清假」,到底僱傭條例在這方面有沒有什麼限制呢? 其實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假如僱員已一早申請年假,老闆其實有權取消員工的大假,或改放無薪假。 可是終審法院曾作出裁決,指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從事保安工作的員工表示,試過合約的內容是中文,但其背後的條款是英文以及較細字體,而僱主也要求立時簽名,不給予副本,僱員在不知情下,若簽名便表示接受當中條款,很客易出事。 若發現有問題,應與公司或僱主商討,要求修訂合約或刪除條款,重新訂立另一份新的合約。 若不清楚當中內容,可以要求帶走合約,隔天才簽名交回。 合約上最基本的條件是清楚列明工資金額(港幣)、出糧日期(每月或每星期出一次)、發放每年特別酬金(雙方及花紅等)的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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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打工仔為保工作有時遇欠薪會啞忍,但謹記有些僱主正在挑戰你的容忍底線,但凡遇着不合理或遭剝削的情況,都不應默不作聲,尤其是遭無理欠薪時,要懂得尋求適當的途徑取得協助,據理力爭,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員工亦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勞資關係科可為僱主及員工之間作調停服務。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如果雙方經調停後仍未能達成和解,調停主任會應當事人的要求,按其聲請金額,轉介當事人往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不過要留意,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小額薪酬申索個案每宗不多於10名申索人,而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均不超過 $8,000。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合約完結前遭即時解僱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年。 《僱用兒童規例》簡明指南(pdf 檔案)為了發展藝術及培訓人才,未滿 13 歲的兒童可受僱為藝員,但須經勞工處處長特別許可。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鑑於情況特別,僱主應盡量與懷孕僱員達成雙方均同意的安排。 暑假將至,不少大學生與中學生都會找兼職或暑期工賺點工作經驗及外快,但以Part Time形式工作能否獲勞工法例保障呢? 這就要看閣下獲聘的條件是否合符《僱傭條例》所指的「418」要求。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如果在該12個月內,員工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其實法例規定,通知期只能以代通知金抵償,不容許以假期代替通知期的。 未清的年假,僱主須在你離職時,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你。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欠薪利息計算方法: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 根據勞工法例,在老闆的同意下,準媽媽可以選擇在預產期前2至4星期開始放產假。 假若準媽媽沒有特別提出要求,或未能取得老闆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去年年尾特首發表的施政報告難得為在職的準媽媽帶來一大喜訊,將有薪產假加碼至14星期,也即比原來的產假多了差不多一個月!

  •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更可享有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的權益。
  • 此外,僱主必須支付被解僱的僱員解僱代通知金、一筆相等於7天工資的賠償款項及僱員應得的疾病津貼。
  • 勞工處設有「外籍家庭傭工專題網站」,提供有關在香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資料,包括輸入外傭政策,以及相關的刊物和宣傳品,列出外傭及其僱主在勞工法例下及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350,000元及監禁三年。
  • 其實,通知期長短,是公司決定,雖然受制於勞工法例的基本要求,但也可以與法例不同,同時,通知期是被有無試用期而影響的。
  • 另外,問甚麼問題,會令佢塊面,逐漸變黑又得,立即變黑亦得?!

如果僱主人間蒸發,或公司不幸破產,真的難以支付薪金,僱員可向勞工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及/或遣散費。 僱員必須妥善保存在公司任期內的相關文件,以作日後向勞工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好多人以為通知期多數是7日或一個月,而入職頭一個月不用通知期便可即時離職。 其實,通知期長短,是公司決定,雖然受制於勞工法例的基本要求,但也可以與法例不同,同時,通知期是被有無試用期而影響的。 試過有人誤以為頭一個月不用通知便即時離職,但僱主需要他給予一個月通知,原因是因為沒有試用期也沒有明確規定,便需要給予不少於一個月通知。 所以,切勿 “以為”就算,必須事先查問及要求記錄於合約上。

勞工法例出糧日期: 【勞資糾紛】女員工每日裝3公升水返屋企飲 離職後遭公司告盜竊罪?!

有些公司關於超時的制度,只列明在員工手冊中,在僱傭合約內沒有寫明若超時是否能補假或補錢,而有些公司的超時制度更是不成交規定。 為讓雙方清楚,建議最好列明在合約內,若不能,也需要口頭問清楚並記錄內容。 應課税的約滿酬金$100,000可扺銷的約滿酬金款額包括在計算遣散費的有關服務年期內僱員所享有的全部約滿酬金總數。 在2012/13課税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税。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税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税。 除此之外,香港不少企業由於sales僱員眾多,經常會把底薪和佣金在一月內分開發放,與上述三種方法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在《僱傭條例》下,若該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兩年或以上,更可向僱主追討不合理解僱的補償。 就僱員而言,他必須留意《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