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9大伏位2024!專家建議咁做…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公屋扣分制 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 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措施,既可保障公共屋邨的環境衞生,又有助我們妥善執行屋邨的管理工作,從而為住戶建立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 扣分制同時可培養公屋住戶的公德心,以及促進他們對鄰居和周圍環境的關懷和愛護。 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公屋扣分制

扣分制在2003年推出,當時名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不當行為。 該制度於2006年擴展至更大的屋邨管理範疇,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適用於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和中轉房屋 (中轉屋) 住戶。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

違反有關條例的租戶,若在單位內製造噪音,一經定罪便會被扣分。 公屋扣分制 房屋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公屋扣分制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
  •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 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 如投訴人/上訴人不滿房屋事務經理的決定,其個案便會交由有關的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 倘若作出投訴/上訴仍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該個案將會進一步提交予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處理。

租戶對扣分提出的投訴/上訴,會先由有關的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如投訴人/上訴人不滿房屋事務經理的決定,其個案便會交由有關的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倘若作出投訴/上訴仍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該個案將會進一步提交予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處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公屋扣分制 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除扣分制的相關措施外,《噪音管制條例》亦規管任何時間發出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