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公屋15大分析[year]!專家建議咁做…
在1992年4月天耀邨一期及德田邨(藍田南一期部份)完工後,由於大埔運頭塘邨二期(包括第6座 – 德雅苑)施工進度落後,要到同年12月23日才入伙,因此成為最後一批廣義Y型大廈,較首批和諧式大廈遲一個月落成,亦較屬於最後一份Y型大廈建築合約的天耀邨一期遲半年以上完工。 另外,由於1980年代居屋需求殷切,令為數不少Y2型、Y3型及Y4型原公屋大廈在居屋供應不足(即每年供應未滿10,000伙)時改裝作居屋出售。 直至1998年,房委會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居單位,而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屋邨皆為1982至1992年或之前落成(東頭邨其中三座,以及翠屏(北)邨翠樟樓除外),所以大部份獲得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屋邨,都是由Y型大廈組成的公共屋邨。 根據既定機制,公屋入息限額以住戶開支為計算基礎,當中包括住屋開支和非住屋開支,另加5%的備用金。 Chris GABRIEL 所帶領的團隊設計的新和諧一及三型設計,並規定在2月起動工項目採用(首個動工的項目為清河邨,而首批落成的此型大廈為長宏邨二期,即宏勇樓、宏心樓、宏意樓及宏善樓)。 每層的單位數目為16個(第三、四、七及九款)、18個(第一、二、八及十款)或20個(第五及六款),視乎所需單位組合而定,每翼有四至五個單位。 而每翼又可按情況將最末端的兩個單位建造為3房2廳、2房2廳或附有尖角形窗台的1房單位等不同組合。 二人公屋: 和諧式大廈 此款樓宇最大特徵為每層電梯大堂面積不一,每三層一組由上至下、由小至大呈梯級型設計。 首座採用後期型設計、並附有延伸水缸的Y3型大廈為景林邨景桃樓,1990年10月入伙;而最後一座採用早期型設計大廈則為鳳德邨碧鳳樓,1991年4月完工(上述兩條屋邨亦是全港僅有兩條兼具兩款設計Y3型大廈的屋邨)。 另外,Y3型每翼翼尾單位均具備突出的三角形窗台,絕大部份Y3型大廈翼尾單位的三角形窗台均採用向外開口設計;不過太和邨喜和樓其中一翼翼尾極低層單位因過於貼近太和廣場建築物,以及景林邨景棉樓全部翼尾單位,則採用了同向開口設計。 順帶一提,黃大仙下(二)邨中的和諧三型樓宇,曾經本來擬建相連長型第二款大廈,後來因搬遷工作延誤及適逢和諧式大廈的推出,而改為現今設計,亦使相連長型第二款大廈成為少數未曾興建的公屋型號。 另外,本邨龍福樓、龍光樓及龍輝樓為僅有兩條於1980年代落成但採用英式編層法(即同時設有G及1樓)的屋邨之一。 重建前的黃大仙下邨為政府徙置區,稱為黃大仙徙置區,於1957年至1961年落成。 投資銀行高盛是其中之一,該行引述領展管理層表示,滿意低於30%的資產負債率,即使在完成新加坡兩項零售物業的收購後,資產負債比率亦僅約27%,而且集團亦有意出售部分本地物業,可藉此套現減槓桿。 解決房屋問題已成「硬任務」,中央寄望極殷,在這樣的情況下,港府絕對不容有失,由是有了「簡約公屋」這個「三不像」的東西。 有人形容為「天價積木」,雖不中亦不遠矣,皆因其造價高達260億元,計劃用兩年落成,用5年即拆,能否解決上樓難無人能知,更似做實驗而已。 計劃3:把石籬邨九期的和諧3A型石欣樓在走廊中部的3B單位,分拆作1個1/2P單位及1個1睡房單位。 除錦泰苑及愉翠苑的早期設計方案(唯最後改用單向設計康和式大廈)外,此類型大廈僅出現於出租公屋項目內使用。 二人公屋: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用設施方面,大樓內共設2道緊急走火樓梯和6部升降機,而升降機分為高、中、低層三組(每組兩部)。 1995年前落成的大廈於大廈每翼的頂部均設有「抽象化」的鳥翼形石屎裝飾,於1995年左右開始落成的大廈則因為降低建築成本以及開始採用1992年改良版本而取消該裝飾,至於大廈入口及樓梯上方的裝飾及通花磚牆則獲保留至1996年左右。 另外,第一代和諧一型於頂樓上方的天面較高,第二代及第三代則略為縮減了高度。 在1999年以後落成的和諧一型大廈,高層天台水缸的設計由升降機機房上方,調至機房四側。 所有和諧式家庭單位均採用統一的廚廁佈局(除第三代因減去露台而有所改動),但大窩口邨的三座和諧一型大廈採用了縮窄的露台窗戶,廚房佈局亦與同期的第一代大廈有分別,為全港唯一有此設計的和諧式大廈。 而在屋宇設備標準方面,每座Y型大廈均設6台升降機,並以每2部升降機為一組,每隔3層設立層站;而升降機機房設於上層天台(而緩衝區則設於天台層),使升降機可直接服務最頂層。 而從1990年中起落成、採用新款設計的Y型大廈,均會增設緊急發電機房。 與舊式公屋一樣,Y型大廈曾大量採用俗稱「三支香」的插筒式晾衣裝置,後來才改用與和諧式大廈設計相容的不鏽鋼晾衣架。 二人公屋: 元朗區 「入伙年份」以房委會和房協官方網站所提供的年份為準,但部份屋邨內個別樓宇的入伙年份可能會與官方資料有出入,詳見相關條目。 「樓宇座數」、「單位數目」、「住戶數目」及「認可人口」只會計算用作出租的公共屋邨、單位、住戶及認可人口數目,不包括在房委會租置計劃或房協住宅發售計劃中已出售的單位,「住戶數目」及「認可人口」只適用於房委會公共屋邨。 「單位面積」指的是單位室內實用面積,以平方米(m²)計算,同時附上換算成平方呎(ft²)後的數字;平民屋宇公司則沒有提供資料。 由於長者住屋租戶需要與其他的租戶共用設施(如:廚房及廁所),所以普遍不受長者歡迎;加上長者住屋比起獨立小型單位更不符合成本效益,因為長者住屋單位面積細,所以要提供額外的舍監服務及其他共享設施,如:休息室,共用廚房,共用廁所,共用浴室及洗衣房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