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業扣稅[year]詳細資料!內含出租物業扣稅絕密資料
如果本身事主還有額外年薪500,000元,連同480,000元合併報「個人入息課稅」,在扣減利息免稅額、及基本免稅額後,評稅基準已高達798,000元。 按累進稅稅階計算,以及稅務寬免,也要繳交97,660元稅項。 反觀將收租物業分拆出來報「物業稅」,需被政府徵收72,000元 (物業稅沒有稅務寬免),而年薪500,000則計算「個人入息課稅」,需被政府徵稅24,560元,亦即交税96,560元。 買樓收租,業主有機會以「物業稅」、或者「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但很多時業主也會苦惱於採用哪一種報稅方式。 一般來說,在填寫報稅表時,你只要在出租物業報表上,第一份中「選擇個人入息評稅」一項加上剔號,以及需要在「個人入息課稅報表」內的第8項,填上所付利息,稅局會自動計算兩者方法,何者對繳稅者更有利。 但大家可能會問,為何政府要先打個八折後,再才從中抽取15%稅項? 背後是因為該兩成折扣額,反映了一些修葺費,所以業主不能再申索扣減其他實際支出,如差餉、樓宇裝修費、收租費、大廈管理費、保險費用及按揭貸款利息等。 業主不用告訴稅局每年實際修葺費用,稅局也不會要求業主提供支出證明。 在個人入息課稅中,「租金收入」扣減之前幾個細項後,出租物業利息支出也可以扣減,但物業稅則不可以。 出租物業扣稅 跟「居所利息貸款利息」不同,這裡沒有年期限制,而且沒有上限,扣減後作為入息一部份被政府評稅。 出租物業扣稅: 問題1: 課稅年度內的「入息」有幾高才值得申報? 但當然,若業主有換樓打算,樓價愈貴,供款額愈多,理應利息支出也相應提升,都是應否保留日後使用的考慮因素。 舉例,如果你第一年供樓,銀行借貸息率為現時H按1.5厘,攤長30年還款期,每100萬元貸款額的利息則為14,416元。 若果你要把整個「居所貸款利息」扣稅額完全用盡,你的貸款額要去到694萬元,利息支出才達100,000元,可以用到盡;反觀你的貸款額低於694萬元則未必用得盡,這時你就要評估一下日後會否換樓,換樓銀碼會否高於這個水平。 要留意課稅年度的年結是每年三月,如果你開始供款的時間是12月,該課稅年度可扣減的利息開支只有四個月,你應想想是否仍要消耗一年的扣稅額。 假如你計算過後,發現扣除免稅額後的數字,仍然高於157,140元,這時候你可以考慮應否採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但因為「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上限為100,000元,倒轉推算,等於每月供樓利息支出達8,333元,你便可把這個扣稅額發揮到盡,除了考慮是否到加息周期、自己有沒有換樓打算、20年期是否用得盡,也值得考慮本身借貸金額是否很高? 因為貸款額愈高,利息支出也會愈多,會直接影響你能否用盡。 如果業主選擇將收租物業報「物業稅」,他需要繳交多出稅項呢? 出租物業扣稅: 按揭計算機 一般租約都是「全包宴」形式出租,即租客支付租金,當中已包括管理費、差餉及地租,變相獲租金兩成扣稅額也是理所當然;但實際上也有業主選擇非「全包宴」形式出租,即在收租租金以外,還需要租客繳交差餉、地租、管理費。 由於稅局所指的「租金」是租約上列明的租金,故非全包宴的出租方式,也可享有上述的兩成扣稅額。 倘若業主堅持加息周期才使用「扣稅額」,息口又要上升幾多,第六至十年的「扣稅額」才可跟首五年「扣稅額」看齊呢? 出租物業扣稅 答案是樓按要攀升至2.75厘,亦即較現息口有16%升幅才可以。 理據是按揭年期愈長,借貸人所需要繳付的總利息開支愈高。 若以現時息率2.375厘、最長30年期還款期計,倒轉推算,只要尚餘貸款額維持425萬元,你都可以食盡十萬元的「免稅額」;但同一筆貸款額計算,如果供款年期愈短,就未必可以用盡免稅額。 但當然按揭年期愈短的業主,只要尚餘貸款額愈多也可將「扣稅額」發揮到盡。 供款年期20年,貸款額起碼要有430萬;年期10年,就要高達439萬。 2018/19課稅年度開始,稅務局容許夫婦在個人入息課稅中分開報稅,但要注意,當你選擇分開報稅後,稅局只會幫你的選擇計算分開報稅的最低應繳稅款,而不會主動比較分開計算或共同計算,哪款較為划算。 可能你會說,各人處境不同,加上有其他「個人進修開支」、「認可慈善捐款」等扣稅額度,我又可以怎為自己評估? 出租物業扣稅: 收租物業報稅攻略:「物業稅」、「個人入息課稅」 稅局表示「有機會可以」,並表示一般情況下很少轉按會由低息轉高息,但若果在貸款額不變的情況下,多出的利息支出可以獲得扣減。 如果你後悔使用,或後悔沒有使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可於六個課稅年度內向稅局提出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