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契住人[year]詳細攻略!(持續更新)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條例》第3A條訂明,可由擁有不少於20%總業權份數的業主向民政事務局局長申請委任召集人。 而根據《條例》第4條,擁有不少於10%總業權份數的業主也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委任召集人。 召集人可根據有關命令召開業主會議,以過半數票通過的決議委出管委會和成立法團。 商業契住人: 印花稅收費 所以買方往往在總價之外,還要出的是代書費的一半、契稅、以及房仲的佣金(一般是總價款的2%)。 總之,大家約定好房價多少,到了第四期點交時,專戶裡就是要有多少錢,這樣才是對於賣方的保障,畢竟房子所有權狀正本,都已經繳交出去了。 就是假買方非常阿撒力要買你的房子,而且快速拿出現金要你趕快簽約,然後說他有熟識的代書可以少一點代書費。 尤其買到靠牆邊裡面的,便宜但是可能會很難停,或是停了之後駕駛根本出不來!! 最最重要的,是看起來沒有問題,坡道平面地下三層,但是超級難停,尤其是有的車位到現場才知道是看不出來的難停!! 這也很容易引起糾紛,因為有的車位,黑心建商畫到部分的車道給你,這樣往往會與管委會發生糾紛,也是時有所聞,所以大家不要買房子沒看車位或是只看車位平面圖就買了,就胡亂簽約了,一定要自己去看。 總結,買家當發現單位改動甚多時,便要向代理了解有關改動是否合規,並查閱入伙紙或大廈公契是否容許有關改動,以及是否乎合單位的用途。 例如夫婦以聯權共有持有物業,男方身故後,物業會變為女方全權擁有。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因為住宅契作商業用途,是和政府的地契條款有所抵觸的,政府有權收回業權。 不過,屋宇署指出,在單位內加建「閣樓」,可能會涉及結構問題而違反建築條例。 如要正確加建閣樓,業主亦要得到屋宇署的同意,由專人計算「閣樓」重量是否超過樓宇結構的負荷,並將其納入總樓面面積內,否則加建的「閣樓」會視為僭建物。 買家買入後,要面對拆卸還原的風險,否則就會被釘契。 除此之外,你也可以考慮在香港的銀行申請按揭,再把資金轉賬到澳洲買樓。 商業契住人: 舊公契不公平條款 業主或違法惹訴訟 公契通常是由發展商與大廈的第一名買家簽訂後生效,並且對後來的所有買家同樣有約束力。 公契除非獲得全體業主同意,否則任何人也不得修改公契內的條款。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商業契住人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的,是地產代理或業主,並須在租約上列明是商業用途還是住宅用途。 無釘契不等於單位無違規改建,有可能只是未被地政總署或屋宇署發現而已。 最穩陣的做法,還是自己或搵律師幫手翻查屋宇署圖則,比對單位間隔是否與入了則的平面圖有分別。 一些精甩尾的代理為求促成交易,只會將問題輕描淡寫,甚至封嘴不提。 商業契住人: VII. 維修/保養的責任 因為一間屬商業契的地鋪租金可能要五至六萬元一個月,而一間屬住宅契的地鋪,租金可以低至二萬至四萬元一個月,可謂一分錢一分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