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計劃備受爭議,有工會調查顯示,近九成半指去年強積金計劃結餘出現虧蝕,逾八成打工仔不滿意強積金的回報、未能應付退休生活開支,工會認為結果反映強積金制度未能有效保障僱員的生活質素,且未能發揮「保底」作用。 有小朋友的家庭,在買樓揀屋苑時,會格外留意屋苑附近親子設施,包括公園、遊樂園、圖書館等。 今次選址沙田,有興趣在區內置業的爸媽們,不妨研究下。
需要提醒的是,管理費並非永遠不變,大多數情況下,會每年跟隨通脹及市價上漲,業主及住客均需留意管理費的調整程度。 據報導,之前元朗的大型住宅YOHO Town就連續五年加管理費共5成,以其中一個422呎的單位為例,5年前管理費為890元,到2019年初,管理費已達1,336元。 近年新樓的管理費水漲船高,平均都超過每呎5元,而超級豪宅、單幢樓每呎7至8元的個案亦比比皆是。 若以400呎的單位計算,即管理費大約每月$2,000。 管理費的水準亦會按地段、管理服務及設施配套而定,一般來說洋房的管理費會較標準住宅單位貴。
欠交管理費後果: 管理費是如何計算的?
任肖雲稱,業主每月需按單位大小繳交相應管理費,由200元至600元不等。 由於屋邨規定,如業主欠交3個月管理費,法團及管業處有權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欠款。 最常見的不滿,一般在於管理費的問題上,尤其樓齡較舊的物業,大廈公契未及現時清晰。 如面積不同的單位繳交劃一金額的管理費,與現時以單位面積計算管理費的模式不同,單位面積較小的業主或會認為計算不公平而拒絕繳交管理費。 其實,大廈公契一般會列明計算管理費方法,並會以業權份數計算,因此劃一管理費只因以往計算方法不清晰及習慣使然,只要專業物管人員向雙方釐清定義,糾紛自然迎刃而解。 其實,德昌大廈並非單一例子,荔枝角道及北河街的百祥大廈,亦有10個無主盤,大廈維修工程受同樣問題困擾。
截止2023年3月,被告共欠款逾49.8萬元,由於被告違反租約,原告要求被告交吉舖位及還清款項。 欠交管理費後果 一般而言,如業主對召開法團會議、會議程序、採購及財務管理等事宜有任何疑問,各區民政事務處都會積極協助和支援,並提供意見。 增加管理費涉及私人大廈的管理事務,應由法團及業主自行解決,如果業主對有關管理事情有任何意見,應直接向管理委員會或管理公司反映。 他們也可以根據條例,由不少於5%的業主向管理委員會主席提出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共商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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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的信箱見到,屬於該單位的信箱被不同信件塞滿,警方初步發現,最少自2013年起,屋主信箱已沒有被翻開過的跡象。 今日,執達吏上門收樓時,於單位一房間發現一副懷疑人類骸骨。 任又透露,過去幾年已接獲82個單位欠交管理費,當中分別欠交3個月至3年不等,其中一宗為最嚴重的個案為今次涉嫌偷電的單位。 她無奈稱,「幾乎隔數日就獲悉有單位欠交管理費,簽入稟信件簽到手軟」,形容法團及管業處跟進過程「相當頭痛」,幾經努力,終追討60個單位的欠款。
業主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會先發出第一封欠款通知,約 3 周後再發出第二封,直至第三封仍未獲業主回覆,管理公司會嘗試以各種方式聯絡業主,了解欠款原因,從而提供協助,如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後允許業主分期攤還。 由於一手條例沒有就管理費作出規定,新盤樓花的售樓說明書未必有列明費用,若發展商沒有公布,準買家是不得而知,如買入單位後方感費用太高,亦只能硬食。 入稟狀指,原告Red Stand Investments Limited是屯門卓爾廣場1樓120號鋪位的業主,與凱施食品有限公司在2021年簽訂3年租約,明年5月屆滿。 凱施在該處經營「365日工坊」餅店,去年3月起拖欠租金,連同管理費、冷氣費及差餉等,至今共欠逾49萬元。
欠交管理費後果: 追討拖欠税款的措施
(三)法團在訂定管理費水平時,必須根據條例列明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欠交管理費後果 由於法團增加管理費無須向政府申報,條例亦沒有要求法團須向民政事務處提交每次業主大會需要議決的事宜,因此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如遇有業主欠交管理費,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首先會向有關業主發出欠費單據,如業主未有合作,物管人員將每隔兩至三星期發出通知書,若至第三封仍未獲受理,物管人員或業主立案法團將有權向欠款業主採取法律行動。 若欠款低於5萬元,物管公司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向有關業主追討;若高於5萬元,則可入稟地區法院向業主追討。 發現白骨的單位由姓曹屋主於1988年以38萬元買入,根據大廈張貼的通告,單位於2005年12月起開始拖欠管理費,至今已有近13年沒有繳交近8萬元的管理費。 而根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顯示,業主立案法團自2009年起多次向屋主發出律師信件,指其拖欠管理費,要求繳交均沒有回音。
由於管理費是所有業主共同攤分的,如果物業伙數少,每戶要攤分的管理費支出自然較多,因此單幢樓管理費一般會較貴。 一般而言,大廈公契為不同單位訂立了管理份數,以計算其負擔的管理費;如果大廈公契沒有訂定管理份數,則按照各業主所佔的業權份數釐定。 [28Hse 三地產焦點 欠交管理費後果 第二百六十二期 2020年3月25日] 不少人入市買樓時,主要計算首期、每月按揭供款等開支,往往忽略了入住後要付的每月管理費。 香港樓價不斷飆升,管理費亦節節上升,近期新樓每呎管理費動輒$4、$5,即使細單位每月管理費便涉近千元。 (四)法團是根據條例由業主組成的獨立法人組織,在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大廈的公用部分,照顧他們的權益和承擔責任,以及採取一切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以執行公契有關大廈的控制和管理等職務。
欠交管理費後果: 管理費用會否牽涉到屋苑維修?
兩年前爆出2,700萬天價外牆維修費的大埔太和邨,由「太和的後裔」組成的法團獲勝取代舊法團。 樓齡達29年的太和邨,設施開始殘舊,大廈內有天花剝落情況。 任承認,邨內有石屎剝落,正進行維修,惟暫時法團財政仍算穩健。 記者向太和邨法團主席任肖雲了解,她確認涉事單位自2015年7月起至今一直欠交管理費,欠款約18,000元。
- 她又稱,邨內過往有逾80個單位欠交管理費,法團及管業處對此亦「非常頭痛」,有律師坦言,執行判令過程相當困難,「勝訴不代表追討得到」。
- 隨著市民對娛樂需求增加,有屋苑設有會所、泳池及健身室等,令整體成本開支上漲。
- 買新樓一般有較多屋苑設施,但卻只能估算管理費,買二手樓就不同,部分大型屋苑更有不錯的設施,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 增加管理費涉及私人大廈的管理事務,應由法團及業主自行解決,如果業主對有關管理事情有任何意見,應直接向管理委員會或管理公司反映。
- 另外,將會由按揭證券公司推出定息計劃,由於毋須…
- 業主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會先發出第一封欠款通知,約 3 周後再發出第二封,直至第三封仍未獲業主回覆,管理公司會嘗試以各種方式聯絡業主,了解欠款原因,從而提供協助,如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後允許業主分期攤還。
基本上,是不會的,有關的盈餘會作為儲備金,藉以支持未來大廈維修及保養的費用。 一旦基金盈餘不足以支付費用時,每住戶的業主須平均去分擔費用,所以預留管理費盈餘是無可厚非。 管理費開支中,最大部分是用作屋苑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保安及清潔人員的工資、保養及維修等。 隨著市民對娛樂需求增加,有屋苑設有會所、泳池及健身室等,令整體成本開支上漲。
欠交管理費後果: 【追收政府爛賬甚艱難】無主盤欠交管理費維修費 政府拖數
在這種情況下,儘管這可能違反了業主的意願,租約將會「復活」。 原來佢有一個已租出單位,租客交租一向很準時,但租客與管理員交惡,已經幾年冇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每月循例發一張欠交管理費通知單,租客收到便算數,並沒有通知業主。 租客走了之後,那位熟客才收到通知單,除了欠交的管理費之外,還有附加的利息,條數很驚人,而租客又已經離開了香港,想追都冇得追,但唔交又唔得。 因為管理公司已經在田土廳登記了這條欠數,俗稱釘契,唔交晒就不能夠賣走那個單位,所以就鬼殺咁嘈。 在1989年入伙的太和邨,單位數目達近7,000個,於2000年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把單位出售給所屬租戶,現時有八成單位已出售。
不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多次鼓勵發展商在樓書以外的刊物或宣傳物品,向準買家提供管理費款額或預計款額範圍,以供參考。 大部分的公契都列明,只要把通告放在有關單位就算有效通知了業主。 一般通知均說明,如業主不清繳管理費,管理人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不予另外通告。 即使已提出反對或上訴,你仍須按照評税通知書上的指示於交税日期或之前繳付税款,除非我們同意可緩繳該筆税款或其部分。
欠交管理費後果: 管理費點計
至於百祥大廈方面,地政總署在2013年收到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要求後,由於有關無主物業涉及業權糾紛,有債權人聲稱擁有有關物業的業權,因此需要先行處理有關物業業權的法律問題,地政總署才可繼續與業主立案法團方面跟進。 原告在入稟狀指,他們於2021年與被告簽署為期3年的租約,以月租69,700元租出舖位,另收取管理費等雜費。 欠交管理費後果 欠交管理費後果 被告自2022年3月拖欠管理費、冷氣費及推廣費用等,另由同年10月起欠交租金,原告多次追討不果。
醫務衞生局表示,「口罩令」明日起延長14日,至下月8日。 政府刊憲,就強制在公共交通工具、港鐵、指明處所及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的規定,將繼續有效至下月8日。 不論買新盤或二手樓,買家都很大可能要預繳管理費按金,一般為 2 至 3 個月。
欠交管理費後果: 大廈管理日常運作
如税款在繳税日期後欠繳,所有未繳的税款,當被作為欠税,税務局會立即採取下列法定措施,旨在保障税收和向拖欠税款的納税人追收過期未繳税款。 世紀21宇田地產客戶經理劉定方表示,新近錄得大埔福安樓成交,單位為A座高層04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3房,外望山景,原開價$510萬,後減至$495萬獲承接,實用面積平均呎價$11,174。 世紀21領先置業代理執行董事許名鋒表示,新近錄得紅磡黃埔花園成交,單位為1期1座高層G室成交,實用面積777平方呎,3房間隔,成功以$1,060萬沽出,實用面積平均呎價$13,642。 (五)由去年七月至今,民政事務處曾應邀派員出席1,675次法團的管理委員會會議,但我們並沒有關於會議內容的統計數字。 必須指出的是,租客在租期內向法庭申請「沒收租賃權的濟助」,只有第一次的批准為當然權利。
現在有不少家庭都住在大樓,而每個月的「管理費」更是成為了固定開銷,雖然看上去金額不大,但總是有住戶想鑽漏洞不繳費。 如獲法院裁定的債項仍未清繳,税務局可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扣押納税人的動產﹔或就該名納税人的不動產執行押記令。 若第一期税款未如期清繳,税務局會加徵全部欠税(包括第二期税款)的 5 ﹪附加費,第二期税款將視為立即到期論。 日本電子部件巨頭京瓷的社長谷本秀夫表示,隨着美國政府加緊管制尖端技術輸出,中國繼續擔當「世界工廠」的角色岌岌可危。 港府抗疫不力,一場新冠疫情令本港經濟衰退,民不聊生,不少打工仔不單止被裁員或放無薪假,即使保得住飯碗,每月強迫供款的強積金亦蝕入肉,去年人均帳面虧蝕逾4萬元。
欠交管理費後果: 大廈伙數少
另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指出,若住戶經法院強制執行後,又再積欠依法條規定應負擔之費用,達到區分所有權總價1%,經管委會要求改善,在3個月內未改善的話,就可以訴請法院強制驅離。 判決確定可強制驅離後3個月內,住戶若是沒賣掉房子過戶,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就可聲請法拍,用拍賣所得,償還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的規定,當住戶已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期超過2期或達到一定金額,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可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税務局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發出傳訊令狀,向欠税人進行民事起訴,追討欠税。 拖欠税款的納税人除須繳付在登錄判決時已到期繳付的欠税外,還須負責繳付法院費用、定額訟費及由申索訴訟開始至判定債項全數清繳日期間的利息。 另一方面,不少人關心當屋苑有豐厚盈餘時,會否還富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