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在辯方盤問下供稱,案發時雖背向被告,但肯定被告是以手摸她的私人部位,X直言「無諗過(被告)會做呢啲行為」。 X否認辯方說法,堅稱感覺到被告是用手按摩且有捏其胸部,認為並非誤會。 不過X承認案發後仍在被告家中吃晚飯,亦同意當日「想玩耐啲」及「有少少不想回家」;另外,案件原定早上開審,但警員沒有將涉案證物帶到法庭,須押後至中午,由案件主管帶同相關證物到庭。 梁勝祖高登 惟播放錄影片段時,裁判官發現片中提及包括X及家人等的姓名未經消音。 裁判官大怒並直斥案件主管「一而再再而三犯錯」,最終主管向法庭道歉及解釋因經驗不足所致,案件須押後至下午才正式開審。 這件恐怖奇案發生在22年前,死者當年因為欠下其中一名兇手數千元,被兇手以及另外兩名朋友帶到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空置單位「處決」。
被告梁勝祖涉嫌去年在寓所內聲稱為朋友的10歲女兒按摩,期間伸手入對方衣服,沿著腰間向上觸摸事主乳房。 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行為完全超越按摩的界線,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會認為這是猥褻。 被告利用事主對自己的信任犯案,情節比隔著衣服非禮嚴重,判刑時要考慮案件惹起公憤的程度,及法例需保障兒童免受侵害。 裁判官又說,女事主在盤問下無動搖,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反觀被告的關鍵證供存在矛盾和不合理之處。 裁判官今天裁決時指,女童X描述非禮過程十分流暢,雖然辯方指X對很多事情不記得,但都非案中關鍵,X不記得實屬合理範圍。 裁判官指X在盤問下毫不動搖,堅稱感受到被告用手摸其胸,接納其證供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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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三名被告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亦互相推卸責任,如第二、三被告就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陳為黑社會和勝和的成員。 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 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 梁勝祖高登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亦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使屍臭傳遍整個法庭。
期間3人對樊敏儀施虐,包括將滾油灌進她的口腔,又往她的傷口塗上辣椒油,甚至強迫她吃糞便及喝尿,最終樊敏儀在被禁錮約一個月後被虐待至死。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辯詞前後矛盾,明顯是蓄意伸手入X內衣及摸胸,最終裁定其非禮罪罪成。 裁判官續指,被告不認罪,欠缺悔意,兼有多次刑事紀錄,因此不會寬容處理,基於案情及被告過往的紀錄,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判監12個月,不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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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兇徒陳文樂、梁勝祖、梁偉倫誤殺罪成,三人判終身監禁,梁勝祖上訴後改判入獄十八年。 丁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另非法處理屍體則判刑四年。 Hello Kitty藏屍案被告之一梁勝祖,在去年在天水圍的一個單位內非禮一名女童,今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一年。 阮雲道指考慮判決終身監禁的三個準則為:一,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二,視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三: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的後果,尤其是風化案及暴力罪行。 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4年,而梁勝祖因不認罪,被判囚6年;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 法官阮雲道指,控方證人均力指首被告陳文樂是「大耳窿」(高利貸放債人)及參與販毒,但不管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屍案陪審團只應集中判斷三名被告陳文樂、梁勝祖和梁偉倫有沒有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
- 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淨的不鏽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
- 他於翌年受審,與同案另兩名被告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以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 據說,附近鄰居多次聞到惡臭,曾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卻誤判為垃圾的臭味,未深入追查。
-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質疑事主X遭被告非禮後,不但留在被告家中吃飯,更沒有即日將事件告知身邊的人。
- 例如2000年的電影《人頭豆腐湯》、2001年的《烹屍之喪盡天良》亦有引入相關情節;亞洲電視劇集《危險人物》「人頭公仔頭」篇;無綫電視劇集《刑警》「童黨烤屍」單元。
另被告於今年1月6日被捕,一直羈押至今超過7個月,希望早日與其父母、兒子團聚,期望法庭可以考慮判處一個讓被告即日獲釋的刑期。 裁判官又表明,被告於接受警方會面紀錄時宣稱沒為X按摩,及至庭上又改口稱曾經向兒子及X按摩,但沒有碰X胸部。 雖然被告對此辯解案發時沒有為X認真按摩,故此以為非正式的按摩不算按摩,但裁判官指出被告說法在關鍵情節上前後矛盾,供詞並不一致亦不合理,直斥被告狡辯,拒絕接納被告證詞。 裁判官指出,X在案發時年僅10歲,其反應與認知與成年人有別,再加上被告與X一家相識多年,更是被X稱為「祖哥哥」,可見被告為X信任的人,故X當時的反應屬情理之中。 裁判官認為,X的供詞清晰合理、沒有有矛盾之處,而被告的行為破壞了X對其的信任。 至於「HELLO KITTY藏屍案」,雖已發生接近廿載,但案情至今仍相當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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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一九九九年發生轟動全城的虐殺案,女死者生前遭灌滾油、逼吃糞便和飲尿,死後遭肢解,頭顱塞入Hello Kitty公仔頭內。 梁勝祖高登 被告之一梁勝祖二○一一年刑滿出獄,去年在寓所內假稱要替朋友的十歲女兒按摩,實際沿腰間向上「揸」其乳房。 裁判官施祖堯直斥被告與女童年齡相差三十八載,卻利用對方對自己的信任犯案,其行為完全超越「按摩」的界,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會同意這是猥褻。 施官明言,被告涉及的誤殺罪與本案性質不同,雖然不會構成加刑因素,惟強調法庭不會寬容處理。
雖然本案不涉及暴力、利誘或恐嚇,不過女童X稱呼被告為「祖哥哥」,視他為長輩,被告卻利用對自己的信任犯案,情節比隔着衣服非禮嚴重。 裁判官再補充,被告曾於2004年因誤殺罪被定罪,現已服刑完畢,法庭固然不會因而在本案加重其刑責,但亦不能奢求法庭會以寬容方式處理。 梁勝祖高登 鑑於案情及被告過往的紀錄,裁判官以監禁12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判處監禁12個月,不予減刑。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曾有18次與本案不類同的案底,最後一次是於2004年被定罪,於2011年獲釋,雖然前年曾經涉及較輕微的賭博罪行,但是除此之外已有接近10年沒有犯案。 被告原本為侍應及汽車美容員工,惟因疫情失去工作,在案發時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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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蘋果一直在從美國加州和中國派遣產品設計師及工程師前往印度南部的工廠,培訓當地人並協助建立生產線。 儘管蘋果自2017年以來一直於印度生產入門型號的iPhone,但去年開始在當地生產旗艦iPhone,投產至出貨時間只遲中國工廠數周,被視為收窄間距。 報導援引一名知情人士報導,蘋果在印度南部一間由塔塔集團(Tata Group)經營的外殼工廠,生產線上只有大約一半的零件狀態良好,可以送往蘋果的供應商富士康。 報導指,與蘋果的「零缺陷」目標相比,這個僅達到50%的「良品率」屬於表現欠佳。 據兩名曾在蘋果海外業務部門任職的人士表示,該工廠正在制定提高熟練度的計劃,但前路漫漫。 被稱為TVB「御用皇帝」嘅72歲李龍基,與相差36年嘅女友Chris Wong展開「爺孫戀」,唔經唔覺二人已經拍拖4年,女友經常與李龍基出雙入對,更不時上載二人與朋友合照到社交網站,非常甜蜜。
而控方反駁指死者自行吸食冰毒可能只是被告片面之詞,屬傳聞證供,陪審團不必接納。 更指出辯方提出死者過量吸食過量冰毒徵狀亦有可能是毒癮發作及長期被毆打的徵狀。 梁勝祖高登 而根據梁勝祖口供,他事發後回到單位看到死者屍體耳朵有血滲出,證明死者是死於強烈毆打。 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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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被告在警誡會面中否認有按摩一事,而於庭上作供就承認曾有按摩,並解釋對警方沒有「按摩」,是因為理解警方指的是認真及正常的按摩,官認為此解釋屬狡辯。 裁判官指被告明顯是蓄意伸手入X內衣及摸胸,最終裁定其非禮罪罪成。 1999年Hello Kitty藏屍案其中1名被告梁勝祖涉於出獄10年後再犯案,他被指於2021年12月在住所內,以按摩為由伸手進友人的10歲女兒衣服內撫摸其胸部。 梁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經審訊後,今(15日)被裁定1項非禮罪成,被判監1年。 裁判官指被告行為完全超越了按摩的界線,利用事主的信任犯案。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刑責不會因他於2004年被裁定誤殺罪成而加重,但亦不能奢求以寛容方式處理本案。
- 另辯方質疑,X遭被告觸碰時未有即時反應,且她被非禮後,仍然留下在被告家中吃飯等,認為X的反應有別與被非禮後的反應。
- 兇案單位唐樓已在案發13年後(2012年)拆卸,2016年重建成瑞生嘉威酒店,酒店在差不多完成工程外的圍版貼了3張佛像的藝術圖片,兇案位置現時是餐廳。
- 元大台灣高息低波ETF(00713)成立於2017年9月19日,「低波動」意即不讓股價有大起大落的現象,…
- 一名48歲男侍應涉於去年底在其住所內,藉詞要為朋友的10歲女兒「按摩」,伸手進入她的衣服捏其胸部,被控以一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受審後,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一年。
裁判官指,被告與X年齡相差38年,X稱被告為「祖哥哥」,可見X視被告為長輩,惟被告卻利用X的信任犯案。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刑責不會因他於2004年被裁定誤殺罪成而加重,但亦不能奢求以寛容方式處理本案,遂將被告判監1年。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質疑事主X遭被告非禮後,不但留在被告家中吃飯,更沒有即日將事件告知身邊的人。 裁判官指X當時年僅10歲,反應與成年人有異,加上被告與X家人相識多年,X的反應合情理。 【本報訊】本港曾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碎屍案,其中以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最為轟動,二○一三年,廿九歲逆子周凱亮在大角咀角祥街海興大廈劏房殺死父母及碎屍,向兄長聲稱父母返內地旅行後失蹤,並在網上尋親,兄長報警。 警方經追查後,揭發六十四歲父親周榮基及六十三歲母親蕭月兒已遇害,拘捕周及其男友人,周被判處終身監禁,其男友人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