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琴灣泳池5大著數2024!(小編貼心推薦)

加上私人泳池救生員除了當更外,一般要兼顧濾水機房控制、泳池範圍清潔、收入場券等事務,甚至要派發毛巾予泳客,所以池邊隨時會有一人情況。 帝琴灣佔地近100,000平方米,分2期發展,總數提供972伙單位,由西沙路分隔為南北兩期,分為凱弦居及凱琴居兩部份。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企業高層及《路透》分析數據的結果顯示,部分中國企業抱緊出口收到的美元貨款,也有業者進行人民幣避險操作。 凱琴居12座中層B室(24年樓) 實用面積:1,326平方呎(4房2廳連套房另工人套房) 叫價:1,730萬元;叫租:3.5萬元 實用呎價:13,047元;呎租:26元 市值租金(回報率):3…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需時刻看管其不足16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 看管人可以是其家長、監護人、外傭甚至是鄰居,故當兒童發生意外,負責看管者須承擔法律責任。

凱弦居1座高層E室(24年樓) 帝琴灣泳池 實用面積:1,123平方呎(3房2廳連套房另工人套房) 叫價:1,560萬元,連車位 實用呎價:13,891元 市值租金(回報率):3.3萬元(2.5厘) 賣… 帝琴灣泳池 凱弦居10座高層F室(24年樓) 實用面積:1,031平方呎(3房2廳連套房另工人套房) 叫價:1,380萬元,連車位;叫租:3.5萬元 帝琴灣泳池 實用呎價:13,385元;呎租:34元 市值租金(回報… 【本報訊】二手價續回軟,部分小業主大幅擴大議價空間,西貢帝琴灣3房移民盤勁減430萬以1,200萬元沽出,近2年低價;另沙田第一城3房跌穿600萬關口,以565萬元沽出,創近2年新低。 據了解,涉事泳池面積25米乘25米,設淺水區及深水區,水深0.8米至1.4米,並安排兩名救生員同時在場當值。

帝琴灣泳池: 泳池管理專家

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在事發後「夾口供」向警方稱有兩人當值,惟實為只有一人,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罪,三人早前承認控罪。 泳池負責人及一名救生員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感化12個月。 馬鞍山帝琴灣一名7歲女童,去年9月在會所泳池遇溺不治。 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訛稱當時泳池有兩名救生員在當值,但相信當時只得一人。 警方昨日(16日)落案起訴3人,包括兩名救生員誤導警務人員罪。 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胡啟榮建議救生員,如遇上人手不足情況要立即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泳池公司匯報,以免墮入法網。

被告依次為救生員朱禮言(25歲)、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朱早前認罪,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及莫今日分別被判感化令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帝琴灣泳池 辯方稱,被告的報告正面,被告莫肇毅亦有悔意,因本案上了深切的教訓。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沒有可疑,女童死因有待驗屍確定,警方並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女童父親,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3名被告依次為朱某(25歲,報稱救生員)、戴某(20歲,報稱救生員)以及莫某(28歲,報稱泳池服務承擔商),3人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

帝琴灣泳池: 救生員虛報當值人數被捕 拯溺工會籲人手不足要匯報免墮法網

馬鞍山發生遇溺事件,現場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昨日(22日)傍晚6時許,一名7歲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懷疑遇溺,期間有泳客發現,遂將其救起,再交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惜最後不治。 據了解,涉事泳池面積25米乘25米,設淺水區及深水區,水深0.8米至1.4米,並安排兩名救生員在場當值。 事發前的下午,涉事女童伴隨家人到上址會所與朋友聚會玩耍,期間有成人陪同多名小童到淺水區戲水。 其後,李父發現女兒失去蹤影,未幾便有泳客發現其女兒沉在水中,隨即將其救起,在場救生員亦為女童急救,惜女童仍終告不治。 另案被告為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被票控於2021年9月22日沒有作出安排,使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在開放時間有不少於2名救生員,違反《泳池規例》。

帝琴灣泳池

其中凱琴居建有16幢,共412個標準單位及20個頂層複式戶,屋苑配會所,設施包括泳池、健身室、網球場等。 帝琴灣泳池 帝琴灣凱琴居服務處發言人表示,就屋苑內發生的不幸事件深感痛心,向死者親友致以深切慰問,並會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 帝琴灣泳池 該服務處方一直按照《泳池規例》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安排持有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資格證明書的救生員當值,為泳客提供適時協助。 由於事件已交由執法部門調查,該服務處會全力配合及提供一切所需協助。 帝琴灣凱琴居服務處發言人表示,就昨日屋苑內發生的不幸事件,處方深感痛心,向死者親友致以深切慰問,並會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

帝琴灣泳池: 馬鞍山7歲女童遇溺亡 2救生員及負責人涉夾假口供押後再訊

地區:馬鞍山 放盤單位:帝琴灣凱弦居08座低層F室 實用面積:1,031平方呎 間隔:3房2廳 叫價:1,280萬元(呎價:12,415元) 備註:家電齊全、接駁巴士、連車位、園景 發布日… 被告戴翔及莫肇毅涉隱瞞案發時只有被告朱禮言一人當值,戴在警誡下稱「係我判頭教我咁講」。 另警方翻查被告的通訊記錄,發現3人曾「夾口供」,莫又向友人承認當時只有一人當值,並稱「咁啱浸左件啦,咁就飛一件過去頂住」。 但有自稱屋苑居民質疑泳池救生員,大部分時間僅一人出現,且長期離開瞭望台,不時坐在泳池入口泳客座椅位置,離泳池中央約15米,更長期使用手機。 居民亦透露,較早前曾有多名住客向管理處及香港拯溺總會投訴,惟情況未有明顯改善。

  • 案情指七歲女童當日下午與家人到帝琴灣探望朋友,女童與另外四名兒童在會所游泳池淺水區玩耍。
  • 去年9月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疑遇溺昏迷,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後不治。
  • 沙田警區重案組人員調查發現,上址1名泳池負責人及另外2名救生員,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上址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
  • 【本報訊】二手價續回軟,部分小業主大幅擴大議價空間,西貢帝琴灣3房移民盤勁減430萬以1,200萬元沽出,近2年低價;另沙田第一城3房跌穿600萬關口,以565萬元沽出,創近2年新低。
  • 居民亦透露,較早前曾有多名住客向管理處及香港拯溺總會投訴,惟情況未有明顯改善。
  • 涉案泳池物業管理公司則被票控違反泳池條例,裁判官同樣把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

處方一直按照《泳池規例》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安排持有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資格證明書的救生員當值,為泳客提供適時協助。 由於事件已交由執法部門調查,處方會全力配合及提供一切所需協助。 有自稱屋苑居民質疑屋苑泳池的救生員長期失職,今次慘劇原可避免。

帝琴灣泳池: 成交記錄

案情指七歲女童當日下午與家人到帝琴灣探望朋友,女童與另外四名兒童在會所游泳池淺水區玩耍。 傍晚6時15分,女童母親找不到女兒,一名男泳客發現女童在池底,把她救起時已不省人事,送院搶救後不治,驗屍報告指女童遇溺致死。 警方同晚到案發泳池調查,被告向警員聲稱事發時另一名救生員在泵房檢查。 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另一名救生員當日在另一個泳池當值,當晚六時半才到達案發泳池。 警方表示,於22日傍晚6時27分,接獲一名泳客報案,指一名女童懷疑在馬鞍山西沙路533號一個泳池內遇溺,其後泳客將女童救起。 救護員接報到場,將該名姓李的7歲女童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她送院時昏迷,其後被證實死亡。

當時警方接報到場及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名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 今(22日)傍晚6時許,一名女童在西沙路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泳池游泳時,懷疑遇溺沉在水中,救生員發現連忙施救,惟她被救起時已昏迷不醒,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 現場消息指,女童年僅7歲,惜經救治後證實死亡,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 低密度優質屋苑放盤不乏捧場客,世紀21奇豐物業馬鞍山市中心分行經理張翠珊表示,該行新近促成西貢帝琴灣凱弦居成交,單位為10座高層C室,實用面積1,031平方呎,3房2廳間隔,座向西北望山景。

帝琴灣泳池: 【誤導警員】7歲女童會所泳池疑溺斃 救生員及負責人涉作假口供押後再訊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人員接手調查及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上址一名泳池負責人及另外兩名救生員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上址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 警方於去年9月22日傍晚接獲報案,指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西沙路533號帝琴灣凱琴居會所一泳池游泳期間懷疑遇溺。 該名女童當時昏迷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救治,其後被證實死亡。

  •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稱,承辦商才應為事件負最大責任,被告無須隱瞞,考慮他沒案底,且報告顯示他已深切反省及有悔意,故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 被告依次為救生員朱禮言(25歲)、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朱早前認罪,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及莫今日分別被判感化令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 警方昨日傍晚接獲泳客報案,指該名7歲女童懷疑在泳池遇溺,其後泳客將她救起。
  • 至於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早前承認違反泳池規例,判罰款2000元。
  • 美聯物業大埔天賦海灣分行營業經理廖雅章表示,帝琴灣周邊環境寧靜,吸引外區客入市置業,該行新近促成低層套3房成交,客人睇樓後決定以1,288萬元承接。
  • 涉案3男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一名救生員早前認罪,今(1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
  • 而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承認違反規例,判處罰款2000元。

涉案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亦被票控違反泳池條例,傳票指,有人提告指該公司於2021年9月22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泳客開放的所有時間,沒有安排不少於2名救生員當值。 警方表示,事發時接獲一名泳客報案,指女童懷疑遇溺,泳客將她救起,至救護員到場後,將女童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送院時已昏迷,其後被證實死亡。 經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其38歲父親涉案被捕,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星島日報報道】酷熱天氣下不少市民趁假日到游泳池游水解暑,惟昨日有小童不慎遇溺亡。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相信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女童姓李(38歲)父親涉案被捕,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帝琴灣泳池: 帝琴灣泳池有女童疑溺斃 父親涉對兒童虐待或忽略被捕

控方於庭上指,已準備聽取被告答辯,但辯方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3名被告獲準以2,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由於靠近馬鞍山的烏溪沙,駕車前往馬鞍山市中心約5分鐘車程,非常方便。

帝琴灣泳池

傍晚近6時,母親尋找事主不果,有泳客在池底發現事主已失去知覺,送院後不治。 警方當晚到泳池調查,首被告自稱案發時在泳池當值,另一名救生員則在泵房工作。 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另一名救生員案發時不在場,警誡下首被告承認說謊,實情是當日下午5時至6時半涉事泳池只有他獨自當值。

帝琴灣泳池: 馬鞍山帝琴灣女童會所泳池遇溺不治 父親涉疏忽照顧被捕

美聯物業新港城中心分行助理區域經理陳少鴻表示,剛錄得西沙帝琴灣凱弦居1座高層E室成交,實用面積1123平方呎,套3房,買家見上址居住環境佳,議價76萬元,連車位以1454萬元購入作自住用,實用呎… 3名被告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分別承認在去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警員。 認罪的為首被告救生員朱禮言(25歲);同案的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均獲准押後至6月8日答辯。 至於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早前承認違反泳池規例,判罰款2000元。

警方於去年9月接獲報案,指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懷疑遇溺,女童昏迷及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其後不治。 警方調查後,於上周三(16日)拘捕該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3人涉嫌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 3人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泳池物業管理公司亦被票控違反泳池條例,案件今天(21日)在沙田法院提堂。 去年9月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疑遇溺昏迷,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後不治。

帝琴灣泳池: 馬鞍山帝琴灣套3房 連車位以1300萬元沽

傳票指,啟勝於2021年9月22日,沒有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作出安排,使泳池有不少於兩名救生員當值。 有法律界人士指,根據法例,16歲以下兒童須由成年人負責看管,該成年人可是其家長、監護人、外傭甚至是鄰居,故當兒童發生意外,負責看管者須承擔法律責任。 而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則被控1項違反泳池條例,該傳票控罪指,被告於去年9月22日,未有安排凱琴居游泳池,在向泳客開放的所有時間,有不少於2名救生員在場當值。 資料圖片酷熱天氣下不少市民趁假日到游泳池游水解暑,惟昨日有小童不慎遇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