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士如不滿差餉估價冊的記項,可採用指明表格將建議書(表格R20A)在該年的5月31日或之前送達估價署署長。 至於差餉由業主抑或租客繳付,要視乎租約條款如何列明,租樓的慣例大多在出租時,租約上已向租客列明租金會包含差餉及管理費,但亦有例外,如果業主在租約上沒有列明,有機會需由租客繳付差餉。 根據第36條,鄉村式屋宇只要符合該條文內指明的面積、高度及類別等規定,並位於行政長官指定的地區範圍內,便可獲豁免評估差餉。 換言之,今天原居民專享的特惠地租,是政治協商而來的成果,而非理所當然的自然權力。
倘屬臨時估價或更正事宜,則在有關通知書送達之前,估價署署長不得追討該物業單位的差餉。 如因更改門牌號數或街名,或因根據《建築物條例》編配建築物門牌號數而須更正錯誤說明,則差餉繳納人無權提出反對,並須照額繳納差餉。 根據《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116章),除獲特別豁免之外,香港所有物業均須評估差餉,應繳差餉數額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徵收百分率來計算。 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是指物業在某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估計市值租金。
差餉豁免: 財政預算案2022|倡設立住宅租金開支扣除
繳款人士可透過電子方法繳付地稅,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電子支票或電子本票、轉數快、「繳費靈」或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 假如某幅土地的地稅 / 地價尚未按個別單位分攤,地政總署轄下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下稱「本處」)會因應持有該土地不分割份數的業權人提出的申請, 分攤地稅 / 地價。 本處根據《地稅及地價(分攤)條例》(第 125 章)的規定,釐定分攤的款額。 倘每年地稅為 $100.00 以上,每年發出一次。 在2005年至2006年財政年度,估價冊約有220萬項估價,單位總數約有283萬個。 2005年至2006年度,差餉徵收率為5%,估價則以2004年10月1日的租值為依據。
2012 年 4月至2013 年 3月四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2,500元為上限。 如物業在該季度的應繳差餉額不足2,500元,所有剩餘的寬減額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應繳差餉。 2013 年 4月至2014 年 3月四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 差餉豁免 2014 年 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兩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 2015 年 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兩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2,500元為上限。
差餉豁免: 差餉豁免令刊憲
此後,差餉估價冊一直維持有效,至新差餉估價冊公布生效為止。 自1986年4月1日起,區域市政局管轄範圍(即新界區)內開徵「區域市政局差餉」,以取代一般差餉,並為當時新成立的區域市政局提供主要財政來源。 然而,2000年1月1日《市政(重組)條例》生效之後,兩個市政局隨即解散,所有差餉稅收均成為政府的一般收入。 為減輕納稅人供養子女的負擔,預算案亦建議由2023/24課稅年度起,增加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的子女基本免稅額及每名子女於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由現時的120000元增至130000元。 措施將惠及約324000名納稅人,每年稅收減少6億1000萬元。 特別是新購入物業,如在買入物業後,發現前業主欠交地稅,新業主須負責繳付有關款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羅淦華回應指,不少非住宅物業的業主為易於管理,會於收取租金時一併計及差餉,其後代表租戶繳納差餉。 在此安排下,按照租約的條款,差餉寬減的實際受益人仍屬租戶本身。 當局同時相信大部分的差餉寬減,將會按照租約的條款退還予相關租戶,特別是中小企。 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徵收,徵收額相等於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日後也會按照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調整。
差餉豁免: 豁免繳納差餉
證明應課差餉租值屬不正確的舉證責任在於上訴人。 這個估價方法適用於一些甚少出租,因而通常沒有租金資料可供參考,且收支法又不適用的物業單位。 香港採納這個估價方法來評估油庫、高爾夫球場、康樂會所及其他類似物業單位的差餉。 釐定總收益時,必須考慮佔用物業所帶來可持續的合理收益,扣除合理的營運成本,以計算出總利潤,再由總利潤中扣除經常開支,便計算出可予分配利潤。 所謂可予分配利潤,即可由業主和租客分攤的利潤,當中包括兩個元素:租客的可分配利潤,以及業主的可分配利潤(即物業的應繳租金)。 按照此方法,雖然業主與租客雙方的情況均須考慮,但租客的可分配利潤,將會先從整筆可分配利潤中扣除出來,這利潤應足以令租客願意承租物業,讓租客得到合理的收益,並取得其資本和承擔投資風險的回報。
不繳納地稅(即使有關地稅是現時的業權人在購入物業前的地稅)乃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作為地主有權收回該物業。 因此,買家應確保其交易代表律師或地產代理已核實擬購入物業的地稅已完全清繳, 並無拖欠,或在完成交易當日安排由買賣雙方妥為分攤。 如物業的業權或業權人的通訊地址有任何更改,有關業權人應通知地政總署署長,以便政府妥為發出繳款通知書,並送達業權人。 地契賦予前業權人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包括向租客收取租金的權利)均會終止,政府可出租或出售有關物業,前業權人無權得到任何款項或補償。 政府會成為有關物業的業權人,在法律上有權接管該物業,同時亦可下令任何佔用人(包括前業權人)遷離物業。
差餉豁免: 房屋福利
另外,也有部分港島屋苑如薄扶林花園,原本地契於2005年到期,續期後亦要交每年3%地租。 如果業主認為差估署的估值嚴重偏差,可在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交回表格 R20A「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對租值提出反對。 估價冊屬公眾資訊,所有人均可於網上搜尋差估署對單位作出的估值,是業主和租客判斷租金時,一個很值得參考的數字。 全港物業需要繳付差餉,但地租主要針對非「永久地權」的物業,例如九龍界限街以北、新界及離島區內的大多數物業;反之,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是「永久割讓」予英國的,原因可追溯至英國殖民地時期。 香港的所有土地均是政府擁有,業主只是該土地的「租用者」,而非真正「擁有人」。 2047年6月30日前,業主只須交地租,就能續租土地。
在申請扣除差餉時,請確保地租不包括在內,以免填報不確資料。 倘提交建議書的人士,既非物業單位的擁有人,亦非其佔用人,則須在該年4月至5月間,將建議書副本分別送達擁有人及佔用人,並通知估價署署長已送達建議書副本一事。 擁有人或佔用人可在收到上述副本後的14天內,向估價署署長及提交建議書的人,送交他對建議書的意見。 差餉估價冊登載的所有物業單位,包括其後以臨時估價評估的物業單位,皆按同一估價依據日期進行估價,以確保估價水平一致,並且公平對待所有差餉繳納人。
差餉豁免: 繳納差餉的責任
若住戶並不屬於上述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此外,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條賦予的權力,終止其租約。 問 16.住戶如購買了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的「香港年金計劃」,是否須申報有關的資產價值?
地政總署每年在五月和十一月份均會發出約 220,000 份繳納地稅通知書。 絕大部分業權人均會依時繳款;倘有任何業權人拖欠地稅,政府會採取適當行動追討,詳情見下文 – 不繳納地稅的後果。 倘每年地稅為 $100.00 以上,每 6 個月發出一次。 《新界(可續期政府租契)條例》[第 152 章] 1. 此條例訂明如何就某些於一九七三年六月三十日屆滿的新界土地地契釐定續期後所須繳納的地稅。 政府曾在2001年、2002年的施政報告及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期間,寬免所有物業的差餉,以紓緩香港市民當時面對的經濟困境。
差餉豁免: 不繳納地稅 政府可收回物業
2047年後,則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土地契約是否獲批續期,換言之政府有權收回土地,或要求業主補地價買斷地權,由於取向未明,故有市民視之為「2047大限」。 差餉豁免 不過,這並不代表香港島及九龍界限街以南的物業不用繳交地租。 所有在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或以後批出土地契約的物業,不論屬於哪個地區,都要繳納地租。 如屬強制性供款,可接受扣減的金額為入息的5%;如屬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可獲扣減的金額為入息的5%或實際供款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倘在申報時段期間轉換僱主,則以服務於最後僱主所得的收入及服務時段為計算基礎。
- 預算案亦建議修訂未來的差餉寬減安排,建議只有合資格的自然人業主才可就一個住宅物業申請寬減,以免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享受多重優惠。
- 在暫准居住證有效期內,如住戶不再於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他們可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提交證明文件申請批出租約,繼續居於現居公屋單位。
- 業主維修的責任包括安排物業維修;由於物業內的損毀可以修復,租客可要求業主把損毀修妥。
- 由2005年7月開始,差餉繳納人亦可利用電子表格(表格e-R1A)填報資料。
- 因此,反對應課差餉租值只能就合併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
- 假如住宅的使用與農地有關,或用作在該幅農地上經營農務作業的人的住宅,則有關住宅可獲得豁免。
- 措施惠及約346萬個物業,政府因而減少約60億元收入。
收回「不能追回的租金」時,你須把該筆款項當作收回年度的出租收入,並在該年度的報税表內申報。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差餉豁免: 每年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另外,《2023年差餉(豁免)令》將於本月3日刊憲,旨在落實財政預算案建議寬減2023/24年度首兩季的差餉,每戶每季1000元為上限。 差餉豁免 措施可惠及約346萬個物業,政府收入減少約60億元。 有關命令將於本月1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2023年稅務(修訂)(子女免稅額及稅務寬免)條例草案》於本月3日刊憲。 旨在落實財政預算案建議一次性寬減2022/23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6000元為上限。
不過,這個假設可能與實際的租契條件有所不同,所以應課差餉租值可能與實際的市場價格有所不同。 業主和租客可以同時參考其他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和投標價,以比較對自己的投標價是否合理。 目前,政府的差餉徵收率是應課差餉租值的5%,即如果政府計算一個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是每年20萬元,應繳差餉是每年1萬元(20萬乘以5%),每季就是2,5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參考市場上同區同類物業的租金定價,根據面積、大小、位置、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服務水平等進行調整,最終得出應課差餉租值。 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假設物業會在指定的估價日出租,並按年出租。
差餉豁免: 繳納差餉的責任在於誰?
預算案建議寬減2023至24年度首兩季差餉,每戶每季上限1,000元。 措施惠及約346萬個物業,政府因而減少約60億元收入。 《2022年差餉(豁免)令》及《2022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及分行登記費)令》,將於三月四日刊憲。 兩項《命令》旨在落實二○二二至二三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因應目前的經濟環境及疫情建議的一次性差餉寬減及商業登記費寬免措施。 根據現行的「新界搬村政策」,假如政府需要收地以進行工程,受影響且擁有屋地的原居民,或在戰前(1941年12月25日前)已一直擁有或「通過繼承」而擁有屋地的非原居民,可獲鄉村遷置。 當局會按實際情況提供以下其中一種補償︰1)搬入政府建造的遷置屋宇;2)一幅屋地加一筆建屋津貼;3)等同遷置屋宇十足市值的現金「屋宇津貼」。
差餉豁免: 地稅/原有地租
根據《1981年差餉(雜項豁免)令》,供公眾作宗教崇拜用途的改裝物業可獲豁免繳交差餉。 根據相同的豁免原則,該物業亦必須開放予公眾作宗教崇拜用途。 假如物業只是偶然用作宗教崇拜,則不會獲得豁免。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每個應繳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
差餉豁免: 繳納差餉的法律責任
【財政預算案2022】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3日)宣布財政預算案,當中提到為紓緩市民及企業的經濟壓力,推行一系列減免稅項減免指施。 Tips:憑恒生信用卡及滙豐信用卡網上繳費,可獲0.4%回贈,留意回贈只計算每月首HK$10,000網上繳費金額。
差餉豁免: 相關內容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入息及資產申報所涵蓋的時段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若有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 差餉豁免 若有懷疑或接獲舉報,房屋署會進行調查,並在有需要時向香港以外的有關部門/機構查詢。 差餉正常會分四期,於每一季都會徵收,業主或租客會於每季初收到繳費通知,並需於1、4、7及10月底前繳交。 香港大部分物業,包括公共房屋在內,都需要繳交差餉,只有部分用作務農的土地及建築,新界村/丁屋,因為歷史原因而可獲豁免評估差餉。
原居村民或其父系合法繼承人(或祖、堂)自1984年6月30日起,如一直擁有舊批地段、鄉村屋地、小型屋宇或其他鄉郊土地,或於上述日期以後獲批小型屋宇或遷置屋宇,可獲豁免繳交新地租。 A:暫時影響不大,因現時住宅市場差餉一般慣例是由業主繳交。 不過,若日後真的改用累進稅率,或上調收租物業的稅率,一來會影響投資者買樓收租意慾,令市場上放租單位減少,二來亦有可能將加幅轉嫁至租金之上。
差餉豁免: 寬減差餉
估價依據日期為 2021年10月1日,應課差餉租值則由2022年4月1日起生效。 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並按面積大小、位置、設施、樓宇質素及管理水平的分別加以調算。 A:財政司長表示會考慮向「貴價」的物業收取更高稅率的差餉,不過暫時未有詳細徵收差餉稅率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