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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如説是因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質,所以容易成為被獵殺的對象。 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 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 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這消息成了當日的頭條新聞,電台在午間已經播出,林過雲亦聽到了,為了進一步了解詳情,他在當日出門上班時,把電視錄影機較好了在晚上六時半錄下電視台的新聞報道,兩這錄影帶,曾錄下陳鳳蘭的裸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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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被定罪後曾於赤柱監獄服刑,其後轉往石壁監獄服刑至今,囚友稱呼他為「阿Lam」,屬於甲類囚犯,在獄中的工場負責圖書釘裝等工作,每月工資約港幣數百元,他在獄中獨自行動,不主動與人交談,亦拒絕對別人談及往事。 2009年,《香港壹週刊》第1010期曾刊登林過雲在獄中的圖片,林過雲在獄中紀律良好,為人節儉,時常閱讀報紙、醫學書籍、宗教類書籍及抄寫筆記,亦參加了獄中的天主教、基督教宗教班,教會義工偶爾會到監獄探望他,惟未見有家人探望。 林過雲居住的監倉堆滿了報紙和書籍,他喜歡紫微斗數,在囚友眼中是專家,監獄的懲教人員亦會向他請教。 由榮智健姪女榮文蔚包養的模特兒顧志雅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自己在獄中與林過雲成為朋友。
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他經常把自己關在房裡,也不喜歡跟家人一起吃飯。 專家指出,林過雲的童年過的非常不愉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他的父親有三個太太,根據他生母所述,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在他童年時就已經開始惡化。 林過雲曾經表示,殺死前三位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至於為何會殺死17歲的女學生梁惠心,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為何會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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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於財力,林過雲只買了沖彩色菲林的器材,但卻沒有錢買曬彩色照片的裝置,一直以來,都是將沖好的彩色菲林,曬成黑白照片,若將相放大則會模糊。 7月4日凌晨,林過雲懷着亢奮心情返回住所,他打開床邊一個大衣櫃,內有放大機、沖曬器材、乾相機等,是一間改裝的黑房。 林過雲打開的士行李箱,取出一個長條形大包裹,從附近一幢大廈橫門拾級而上,進入二樓一個單位,將包裹藏在屋內一張床底的床櫃內。 7月2日晚上十一時四十八分,林過雲在的士倒後鏡,仔細打量後座那位樣子甜美的少女乘客,眼中透出冷峻目光,嘴角帶着微笑,究竟這個純潔少女,與那些風塵女子有甚麼不同呢?
死者陳鳳蘭之父親認為裁決公平合理,為女兒討回公道,而林父亦表示兒子罪有應得,不應再浪費公帑為他上訴。 8月17日早上, 李達君警長再次帶隊到照相館, 指示一眾警員假扮店員、顧客及小販監視,並吩咐真店員將數張其他相片混入林過雲之13張照片供其辨認。 林於同日下午6時許到來取相, 張仔按照警方指示要求林逐一檢查相片, 並詢問林有關相片之資料, 林向其表示照片將用作呈堂之用,使陪審員可看得更清楚其內容, 並表示他時常到不同殮房工作, 所有對話均被警方錄音以便用作呈堂證供。 當林確認他的照片及付款時,李警長即表露身份拘捕他。 林胡亂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東方日報》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並相約在土瓜灣貴州街門市部門外會合,但李警長發現沒有「四眼佬」這個人,於是申請手令搜查林位於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住所,檢獲死者的器官和財物、防腐劑、解剖學書籍及手術器材,揭發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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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不怕同住的父親,妹妹和妹夫知道,因為彼此的房間隔了個大聽,他們不會聽到這邊的動靜,更少有走進他的房間。 對著一個這樣醉酒乘客,作為的士司機還有甚麼辦法,送她到警局嗎? 世界上總有例外的情況,雖然排在車龍最前參輛的士都不肯載她,但第四輛的土司機,卻讓她開了車門,倒坐在司機位旁。
- 但警方按其所說查無此人,於是前往林的住所調查,一場驚天大案終於被警方發現。
- 該委員會屬諮詢性質, 並根據自1997年6月30日開始實施的《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第524章)而成立。
- 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 林過雲將虐殺陳鳳蘭、陳雲潔二人的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 專家認為,此案未來將面臨兩大新案大樓遮蔽,店面效益較低,周邊土地行情約在此開價8折左右。
1991年金興賢與盧希萊主持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香港屠夫林過雲》,節目訪問林過雲家人、大廈看更、考車師傅、心理醫生、懲教署、沖洗店職員、重案組,拍攝林過雲住所貴州街安慶大廈與四個死者靈位。 林過雲的住所沒有暗房可沖洗彩色照片,需要找照相館幫忙。 為免惹人懷疑,林參加由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於窩打老道山會所舉辦的攝影班, 認識了在尖沙咀一間照相館任職的張志立 (張仔), 並對張仔說自己在殮房當兼職攝影師,為他們拍攝解剖屍體的照片,張仔覺得他的解釋合理,為免令同事受驚,他曾4次親自沖洗林的照片。 6個月之後,香港警方接到一通報案電話,旺角一家照相館的員工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體性器官的特寫照到相館沖印。 1982年8月18日,警方拘捕前來取照的男子,同時在其貴州街寓所內搜獲千件證物,包括女性器官的標本、部份殘肢、手術器材、大批照片及錄影帶,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 当年林过云以【自导自演】手法把肢解四名受害人过程拍成录影带,又拍下大量性器官的特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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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收到法醫官及科學鑑證科的報告後,相信梁已遇害, 決定到照相館緝捕物主。 此外警方亦把張仔帶返警署協助調查,並搜查其住所,但無發現, 遂讓他保釋外出以便其翌日上班。 1973年初,林過雲與父親爭執後被逐離家,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
因為職業的關係,他會開計程車把被害者載到僻靜地方,然後迷暈殺害,再姦屍。 最變態的是,他會切割屍體,取出性器官後做成標本,放在他位於土瓜灣貴州街的寓所。 林過雲在家中無黑房沖曬照片,故林習慣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間沖曬店進行沖灑,因為林與在攝影會認識的店員張仔(假名)較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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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灣百貨龍頭漢神近日簽約進駐富邦高雄凹子底聯開案,繼漢神百貨本館、漢神巨蛋之後,將成為漢神在高雄的第三間百貨公司。 擁20多年歷史的永和竹林路「麥當勞」,店面空置至今剛滿1年,並以每月45萬元招租。 房仲表示:「房東說,之前麥當勞租的價格更高,每月45萬元已有調降。」不過專家指出,每月40萬元以上在永和皆屬高價,即使地段佳、坪數大,要成功找到租客仍不容易。 不過住在演唱會場館周邊有好有壞,過去,張惠妹在台北小巨蛋開唱時,曾引發周邊居民抗議,而掀起「禁跳」風波。 而高雄巨蛋因住宅與場館相隔較遠,加上強化隔音,因此至今尚無噪音、震動等疑慮。
屍體的其餘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屍放在計程車車尾箱待入夜後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林過雲其後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案發當日,陳鳳蘭於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計程車。 林過雲載酒醉未醒陳鳳蘭到目的地觀塘後,把她載回土瓜灣住所樓下,返回家中取電線後,在車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梳化底下。 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後,林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為屍體拍照。 林從陳鳳蘭的錢包里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支解成七塊,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性器官放入膠盒用米酒防腐,再用報紙包好肢體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分別棄於沙田好運中心對開城門河,富豪花園對開的火炭橋和火炭一處山坡草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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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屋內的另一角落,探員發現有大批攝影器材,還有8厘米的活動電影,電視錄影機及錄影帶。 此外,屋內有大批解剖的醫學書籍,研究人體頭部構造的人頭像等。 警方鑑證科高級警官說,警方在被告寓所搜到一大批幻燈片中,其中一張出現一名男子,他正用右手撫弄一名女性(死者)陰部,右手無名指正好朝向鏡頭。 主控在庭上指出,案中四名受害人,都在尖沙嘴區乘搭被告所駕的士,遭被告用電線勒死,再遭被告脫光衣服,拍攝相片或幻燈片,有部分更用錄影機拍攝。 林過雲表示,與梁惠心有關的物件,是於7月3日凌晨,在的士後座拾到的,他原想翌日交到警署,但卻一直忘記,以致該等物品留在家中。 雖然林過雲說得合情合理,但該批相片經鑑證後,發現除有梁惠心容貌出現外,有一張相有一個紋身圖案,該紋身圖案與陳鳳蘭被肢解案有關,死者手臂上有相同的紋身圖案。
林弟對裁判官聲稱被冤枉,經過6次聆訊後因證據不足獲釋。 林過雲經醫生證實神智清醒,智商超過130,適宜答辯,而控方之表面證供亦成立,案件於第8次聆訊後被轉介最高法院審理。 安慶大廈林過雲 于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云駕駛的出租車,不久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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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任職夜間的士司機一年後,其母察覺到他的行為有很大改變,如不肯洗換衣服及洗澡、表現垂頭喪氣等,並曾於半夜見他在家中像夢遊般走來走去。 兇宅五:土瓜灣安慶大廈低層 案件:哄動一時、令不少夜歸女士提心吊膽的「雨夜屠夫」林過雲,本為一名的士司機,在1982年2月至7月期間先後將4名夜歸女子殺害、肢解及製成標本,又會拍攝大量照片,而標本及屍體均藏於其居住的安慶大廈單位內。 安慶大廈林過雲 安慶大廈林過雲 警方起初一度懷疑林過雲的父親及弟弟與案件有關,將他們拘捕,二人均稱自己無辜,而林過雲亦一直默不作聲未有承認殺人,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發現殘骸屬於4名死者,分別為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及梁惠心。 其中22歲的夜總會「媽媽生」陳鳳蘭的殘骸於2月12日在沙田城門河被人發現,她遇害當晚酒醉,乘坐林的的士被他以電線勒死,再被林肢解及割下性器官後棄屍,警方最終憑陳手上一個燕子及紅心紋身確認其身份。 案中任職夜更的士司機的林過雲先後殺害4名女子,然後將其屍體肢解,並割下性器官製成標本收藏,受害者殘肢則被棄於荒野河道,案件殘暴程度令人髮指,由於林過雲每次犯案都幾乎選擇下雨的晚上,故此被稱為「雨夜屠夫」。 最終林過雲被裁定4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至今仍在服刑。
但天网恢恢,当他把部分菲林拿到尖沙咀一家冲晒店处理时,公司经理认为相片有可疑,暗中报警。 林过云1982年8月18日领取相片时落网,四宗命案随之曝光。 案件被揭发的38年后,昔日案发住宅单位外走廊的白色墙身在白光管映照下显得惨白,残旧的阶砖地板,步步走近单位就不禁毛骨悚然。
安慶大廈林過雲: 警方問話及起訴
近年屡次传出林过云有望获假释出狱,随即引起社会愕然。 日更司機如常的接過的士,他不發現有甚麼不妥,從林過雲的面上和說話中並沒有發現異狀,因為他平日根本少與人交談。 盡管醉態可躬,但對這每條日凌晨都走慣的路,陳鳳蘭沒有走錯,只不過當她到了美麗華酒店旁之的士車龍處,參位的士司機都不肯接載這乘客,因為沒人知道,她是否一登車就爛醉如泥,連要到那里也說不出,就是說得出,也沒人敢擔保她到時知道付鈔和下車。 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賢館出版《殘酷肢解案》一書,書中刋載大量林過雲背景資料、從犯案到被捕案情,甚至刊登受害者肢體照。
安慶大廈林過雲: 蔥油餅「永久停業」 警方回應了
1981年突然對攝影產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 林過雲任職夜間計程車司機一年後,其母察覺到他的行為有很大改變,如不肯洗換衣服及洗澡、表現垂頭喪氣等,並曾於半夜見他在家中像夢遊般走來走去。 警方接報後派員到場查看照片及底片,認為有可疑之處,將之轉交九龍總區重案組兇殺分組跟進,由負責調查陳鳳蘭案的警司白琪接手處理。 警長李達君奉命率領多名探員到沖晒公司尖沙咀及旺角分店為店員錄取口供,並指示法醫官及科學鑑證科仔細檢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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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林過云用外科手術刀進行肢解,并將死者的一雙乳房、整個陰部完整割出,進行防腐處理。 尸體的其余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尸放在出租車車尾箱待入夜后肢體棄于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林過云其后將陳鳳蘭及陳云潔肢解尸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圓玄學院,為四名死者供奉靈位,林過云拍下的錄像帶與照片成為警方教材,部分受害者器官現時保留在灣仔法醫總部作為實物教材,這宗案件更促成香港成立“香港齒科法醫小組”。 警方亦扣押及搜查林過雲之計程車, 在擋風玻璃上留下字條提醒其他人不要拖走車輛,其後發現車上儲物箱有手銬及電線等證物,前排座位背面更有2個破洞,相信其中一名死者掙扎時其高跟鞋曾大力踐踏前排座位。
安慶大廈林過雲: 表面倡和暗地援俄 專家:中國樂見俄烏戰拖長
同年,自由人出版有限公司根據電影出版精裝漫畫《機密檔案林過雲》,由香港漫畫家何志文執筆繪畫,漫畫內容同電影情節一樣。 社區大樓要進行修繕,往往要住戶自己出錢,但其實各縣市政府每年都會提供「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以南二都為例,高雄市單件最高補助5000元,但有不同項目可同時申請,台南則視社區規模可以申請5~15萬元的補助,對於修繕不無小補。 安慶大廈林過雲 在中古屋部分,信義房屋R15捷運店主任張鎧麟表示,高雄巨蛋附近中古屋以大樓為主,不過因為地處市區精華區段,因此釋出量並不大,屋齡20年內的中古大樓房價至少要3字頭,20~25年以上才有機會用2字頭買到。 相較之下國家體育場周邊房價較親民,10年內的中古大樓房價每坪25~30萬元,屋齡15~35年的透天產品,總價則約1500~2000萬元。 根據網上節目《無奇不有》2014年7月21日一輯的嘉賓前記者“重案組黃sir”所述,警方當時在林過云的肢解相片中判斷,總共有十五名女性的尸體,但其余十一名無法證實身份,因此只能以證實身份的四名女性控告林過云謀殺。
安慶大廈林過雲: 案件剖析
1993年上映電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貴利王》,吳啟華飾演影射林過雲角色的林過仁。 同年另一上映電影《雨夜天魔》由吳鎮宇飾演林過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