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花園業主發起「黃埔2500」行動,目標是在下月初收集黃埔花園2500業戶簽名,迫使召開業主大會,向管理公司表達不滿,並要求管理公司在半年內就訴求作出改善方案,包括交待屋苑維修開支細節、滅赤方案及解決鼠蚊患問題等。 信義居家表示,外牆若是水泥砂漿、磁磚、洗石子牆產生裂縫及凹洞隙孔現象,會讓牆體吸水,造成漏水壁癌情形,若房屋外牆又是迎風牆,更有長時間潮溼或雨壓滲水狀況,而產生風化效益,白華、壁癌情形會更加嚴重,甚至因此腐蝕鋼筋造成結構的老化危害。 一波波寒流來襲,老舊公寓、大樓的外牆磁磚易因日夜溫差大、熱漲冷縮而剝落,除了影響外牆美觀與周遭行人的安全,也易對居家產生不良影響,專家表示,外牆磁磚剝落,易讓外牆有裂縫,室內易因防水層受損產生白華、漏水風險。 髮絲裂縫是在外牆表層形成,它並不影響內裡鋼筋混凝土的結構。 這些裂縫的成因是牆壁批盪收縮或建造工序/材料/手工等欠佳。
- 【Now Sports】英國傳媒指,費明奴已通知利物浦不會續約,將會在季後約滿後以自由身離隊。
-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外牆屬公共地方,若紙皮石剝落傷及途人,業主立案法團要負賠償責任,即使購有第三保,未必會包括打風造成的損毀。
- 但其實這些方法普遍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自己「打針」更是頗為危險,有機會令自己受傷,亦有機會引致更嚴重的裂痕,在沒有足夠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弄巧成拙,令問題更嚴重。
- 空氣或水分會留在破損或中空的外牆內,使外牆的熱傳導性質改變。
- 小組成員除涵蓋建造業界不同的持份者外,也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機構、物業管理和相關政府部門,當中包括勞工處及屋宇署。
- 作為大廈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大業主(地主)及相關人士, 確保有效持有保險,保額最好不少於三千萬元或以上,其實大厦公眾責任保險、大厦法團第三者保險,保費要視乎伙數、樓齡、維修保養及樓宇狀態而定,一般單幢物業保費由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建築事務監督在批准根據第款規定呈交的任何補救工程建議時,可藉向該款所提述的擁有人送達的書面命令,規定在命令所指明的期限之內進行經批准的工程。 減除令可規定任何人遵從該命令所關乎的妨擾事故通知的各項或其中任何一項規定,或在該命令所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或作所需事情以防止其再次出現。 上述命令所關乎的妨擾事故,雖已在該通知送達後被減除,但主管當局仍認為該等妨擾事故相當可能在同一處所或船隻再次出現。 另外,如果樓宇結構移動幅度過大,或者地基出現沉降,令結構負荷過重,亦會造成牆壁損毀或出現結構性裂縫。 因為很多時,雖然自己單位天台已塗了防水層,但若毗鄰單位沒有塗防水層的話,水流滲了在單位底層後,在這一層走通了,而令單位出現滲漏,因此值得留意踏上天台的梯級位有沒有裂紋。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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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屋苑有大範圍天花石屎剝落,管理公司對投訴更是置若罔聞。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而更嚴重的是,外牆磁磚脫落並非單純只是接著劑脫落或磁磚品質不良所造成,更有可能是結構體出了問題,而衍生出牆壁裂縫,信義居家表示,若是如此,室內有滲水、壁癌以及漏水等問題,要先解決結構上的問題,再處理外牆,才是治本的作法。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房屋外牆脫落近年來有逐漸增多趨勢,事故發生後,常常出現維修責任不明、各方推諉、籌集資金困難等問題。
(一)建築物的外部維修及保養工程涉及職業安全範疇,須符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其相關的附屬規例的規定,以保障工人安全。 就樓宇外牆工程的工作安全,勞工處亦為業界發出工作守則及指引,該些工作守則及指引旨在提供一般工作環境及情況下的具體作業要求及措施,持責者需正確遵從工作守則。 由於建築物的設計各有不同,承建商或僱主在樓宇外牆從事維修和保養工程前,有責任為其工程進行針對性的風險評估,包括充分考慮實際工作環境及情況(如樓宇設計的獨特性),制定適切的安全施工方法、程序及須採取的安全措施,以符合法例的要求。 就提問中提及的個別情況,相關政府部門亦從業界得悉有關意見。 相關政府部門會因應相關情況,不時檢視有關法例、守則及指引,以保障工人施工安全。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二)大廈公契是業主、經理人和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合約協議,當中應列明締約各方的權利和責任,包括訂明大廈的公用部分,以及相關維修費用的負擔等。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調查手法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陳先生把設於睡房的入牆衣櫃拆走,在裂縫上動手鑽一個小孔,利用飲管及棉條把水引導入水樽內。 我們到場拍攝時,就見到房間的小樽所盛載水滴,是近日下雨四小時後的成果。
- 杏花村區議員何毅淦表示,根據以往打風後的經驗,由管理處向保險公司投保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只會承擔公眾位置如大堂、屋苑內的花槽或街道等相關維修費用。
-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 他認為,若發生意外,即使大廈已購買第三者保險,保險公司亦有權指業主未有盡力保養大廈而拒賠償,法律責任便落在全體業主身上,賠償金額可動輒過百萬元。
- 一般公屋而言,大廈的結構性設施、維修檢查,房署應有責任處理。
- 應首先鑿下破損或鬆脫的混凝土,直到堅固底層露出,然後再用合適的沙漿填補,保護鋼筋免受氧化銹蝕。
第一階段,會由「聯辦處」職員負責做第一次入屋檢查,發現滲漏地方濕度高於或等於35%、以及需確定滲水問題由「其他單位」引致,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 以上述意外為例,肇事單位的業主有責任確保單位的狀況,需要定期為單位進行檢查和維修,或者向租客了解單位的老化情況,然後再向物業管理公司反映,以保障租客的安全。 而滲水是有跡可尋的,例如天而有積水,甚至長出刁苔;下層天花有水湞、滴水,牆而灰水、油漆突起如水泡,牆身摸上去有濕濂濂的感覺,或是已粉化等。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 123 章) – 屋宇署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另加每日罰款$450。 各種有關漏水測試費用、樓宇維修的服務收費各異,以驗樓服務為例,價錢一般以單位面積計算,例如每次每平方尺$3,最低收費$2,500。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若果天氣突然由乾燥變得濕潤,石屎會因此而出現水氣,令入面的鋼筋部分氧化生銹,並且膨脹,最終迫爆石牆,造成石屎剝落兼鋼筋外露。
此外,《建築物管理條例》亦有對維持物業及公用部分的責任作出規定。 因此,就管理公司還是業主需要承擔大廈外牆維修費及負上因為管理不善而引發傷亡的法律責任問題,必須考慮每宗事件的情況、適用的公契條文及相關法例,我們不能一概而論。 漏水會導致牆身石屎剝落、出現水潰、金屬老化等等問題,除了會影響住宅的外觀,更甚會出現漏電的情況,如果剝落情況涉及範圍廣泛,更會影響整體樓宇結構,嚴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亦十分危險,必須立即進行勘察及維修。 一旦發生單位有滲水漏水情況,千萬不要忽略並及早找出源頭並處理,否則可能會導致財務損失,甚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大廈外牆作為整體建築物面積最大的部分,其產生的維修費用一般也較高昂。 假如小業主發現其購買的單位有外牆滲水問題,大多會馬上通知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希望盡快進行相關測試及維修。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修葺建築物的非承重外牆
答: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外牆維護修繕,可向市政府申請補助款。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依【台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每一公寓大廈維護修繕費用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用之二分之一且按總戶數計算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萬元。 「其實只要太太不生氣,你的問題便迎刃而解。相比起來,你樓下的住戶面對的滲水問題就複雜了!試想想,要是發現不是你家滲水,而是大廈外牆滲水所致,你猜他怎麼辦?」我反問他。 關世明表明因意外導致受保人或家人受傷是不屬於家居保障的受保範圍。
通常大廈外牆要進行維修,都是因為大廈的樓齡較高,出現老化、結構移動等問題。 或者也可能因為一些外在因素,如冷縮熱脹和滲水導致縫隙出現,甚至是一些外來撞擊,也可以破壞大廈的外牆,為了安全起見,必需進行維修工程。 曾擔任屋苑期數代表多年的陳太(化名)透露,近年屋苑的維修工程特別多,業主付出沉重維修開支,惟屋苑建築維修工程、園藝保養、滅蟲鼠工作成效差劣,她質疑管理公司監督粗疏。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大廈爆屎渠,責任誰屬?
就建築物進行外部維修和保養,勞工處亦為業界制訂了工作安全守則/指引,包括《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安全使用和操作吊船工作守則》、《安全帶及其繫穩系統的分類與使用指引》等。 相關工作安全守則/指引有助承建商/僱主了解,並遵從相關法例要求。 勞工處會不時檢視相關工作安全守則/指引,以配合一般工作環境的轉變。 另一方面,勞工處亦會透過加強聯繫屋宇工程項目倡議人,敦促有關承建商在工程設計、施工前及施工期間的各方面部署,及早把工作安全元素納入施工方案與設計,以便透過建築設計及管理的理念,更有效地從源頭控制系統性的安全風險,以提升職業安全及防止意外。
委員會及其增選委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相關行業的專業人士及資深的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成員。 外牆剝落責任香港 檢討委員會討論了現時就大廈管理遇見的問題,當中包括涉及公契經理人及業主之間的權益事宜。 此外,委員會會就加強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以及保障各業主的利益,向政府提出建議。 最後,如果有關業主未能依時履行有關命令,建築事務監督可代業主直接執行有關工程,並在事後會向有關業主追討因工程進行的費用。 此外,建築事務監督可對違例者提出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及監禁1年。 另外《建築物條例》除了有機會令業主負上刑事責任外,如果相關命令在物業查冊上沒有解除,新買家或承按人都需要承擔建築物條例被控告或追討因工程進行費用的風險,會直接影響物業買賣或按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