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徒的判辭,司徒指摘黃撤保卻不提供理由,收押無律師代表的被告,公然濫權,最後更代表司法機構向梁道歉。 律政司處理刑事投訴,一般只會在刑事審訊過程中才會深入討論案件細節。 法官表示,閉路電視紀錄顯示,死者自案發前一日回到住所後便沒有再被拍攝到離開所住的大廈,唯一可能是死者已被殺。 案發時亦只有曾到訪死者單位的人,必然是殺死者的兇手。 法官指警方從拿到閉路電視片段起,花兩年時間全面調查,發現被告是案發當日唯一到單位找死者的訪客,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被告翌日以大尼龍袋裝着應是死者的屍體離開。
香港大角咀碎尸案在高等法院于上周二选出3男4女的7人陪审团后,案件正式开审,不过在开审后第3日,便有1名女陪审团申请退出,陪审团人数减至6人,连同昨日再有1名男陪审员退出,变成2男3女的5人陪审团。 司徒冕 根据条例,陪审团若由9人组成,需要最少7人作为多数裁决,若减至5人,陪审团的裁决必须一致,即比数要是5比0才有效。 司徒冕 法官与双方律师商议后,控方和辩方共三名律师,有两人都认为审讯不能继续,一人表示中立,法官最后决定将陪审团解散,重新展开新的审讯,再选出新的9人陪审团,然后重审案件。
司徒冕: 香港碎屍案
法官指陪審團是透過種種強烈的環境證供裁定被告謀殺罪成,雖然殺人動機至今仍是謎,但庭上曾透露疑與二人關係結束有關。 被告於2009年犯案時僅18歲,他翌年第一次審訊時,已被裁定謀殺罪成。 惟上訴庭於翌年指,被告當時聲稱遭劉挑釁,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給予錯誤的指引,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七)據此,案中三名司法機構人員根本沒有任何一位涉及可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罪行基礎的失當行為。 黃汝榮又說由於信件是外國人的書寫風格,因此信件不可能是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或總裁判官撰寫。 從書寫風格判斷,黃汝榮認為由於首席法官馬道立的英文行文流暢,信件相當有可能是由首席法官撰寫。 卅一歲被告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被控於二○一四年十月廿七日及十一月一日,在本港先後謀殺印尼女子Sumarti Ningsih(廿三歲)及Seneng Mujiasih(廿六歲)。 被告昨聞判時一直表現冷靜,只是呆望法官,但有外傭團體成員則禁不住拍掌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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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周除琴藝了得,人生卻完全失敗,更將責任歸咎於其他人,並在頭腦清晰下籌備半年進行殺害父母的邪惡計劃,把殺害父母作為解決一切問題的方法。 法官指調查本案應困難重重,因為「無屍體、無兇器、無明顯行兇動機、及無任何招認」,盛讚若非警方努力,恐怕被告已消遙法外。 但法官亦提出一點,指死者好友唐文蓮曾供稱,在死者失蹤後2個月,她曾向警方失蹤人口組報案,但警方以唐並非死者親屬為由拒絕受理;法官大感奇怪,希望警方提交報告解釋,控方指會要求警方跟進。 抽選時,兩名女士提出此理由獲豁免,不過有一男子以自己從不看血腥和恐怖電影,以及在11月初開始有兩個公幹要到外地,未能參與審訊,遭法官連番質疑,更直指他若為公幹,不能成為豁免藉口。 法庭再次強調,只可為這項因素作「象徵性」折減,而是否會作出折減,以及若然,會作出多少折減,這皆在法官的酌情決定範圍內,上訴法庭不會輕易作出干預。 麥機智副庭長表示他希望不會再有人向法庭提出這項上訴理由。
法官亦提到,本案有傳聞證供指,有死者友人曾聽死者說,被告知道很多股票內幕消息令死者可賺大錢,當中可能涉及內幕交易。 控方庭外解釋,該些證供指被告可令「毫子股」升價十倍,但因只屬傳聞,控方從未列作證據指控被告。 負責本案的警隊東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稱,非常歡迎裁決,形容本案調查時面對非常大的困難,但盡最大努力去搜集各種環境證據,終令被告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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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称本案案情恐怖,决定动用酌情权豁免本案九名陪审员终身不用再当陪审员,另外向他们发放双倍陪审团津贴。 9名陪审员以八比一裁定,首被告周凯亮谋杀其父母周荣基(65岁)及萧月儿(62岁)罪名成立。 司徒冕 司徒冕 而一致裁定次被告谢臻麒两项谋杀罪名不成立,由于次被告在开案时已承认两项非法处理尸体罪成,此两罪罪成。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造成當時只有18歲的伍女毀容,左眼只剩一成視力,終生承受身、心理的痛苦,更患上創傷症侯群,不敢出門。 暫委法官司徒冕怒斥「劉正謙行為恐怖」預謀犯案,以「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判刑14年。 司徒冕暂委法官表示,两名退出的陪审员都有心理学家证实不能继续审讯,明白到案中的证据及供词,令他们感到难受和不安。
司徒冕: 司徒平安第七册
31歲首被告周凱亮今日於犯人欄內聽判時表現冷靜,獲悉被判終生監禁後,亦只微微向法官點頭。 已婚證券公司男董事涉殺死情婦並毀屍滅迹案,連日來在高院審訊後,7人全男班陪審團今(19日)退庭商議僅2小時,即一致達成裁決,裁定被告告陳文深謀殺罪名成立,暫委法官司徒冕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司徒冕 法官判刑時表明本案困難在於沒有屍體、沒有兇器及沒有任何招認,如非案中淘大花園的保安系統完備,恐怕被告早已消遙法外。 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或稱大角咀碎屍案、大角咀夫婦被殺及肢解案、周凱亮碎屍案等)發生於2013年3月1日。 29歲香港男子周凱亮在大角咀海興大廈一單位內,謀殺父親周榮基(65歲)及母親蕭月兒(62歲)後,與35歲同黨謝臻麒一同非法處理屍體,案件轟動全香港。 2015年3月,涉案主謀周凱亮被判終身監禁,而次被告謝臻麒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判囚一年,因已被還押兩年,已覆蓋其刑期,當庭釋放。
- 司徒冕指出,被告对首名女死者Sumarti Ningsih所做的事,以及准备对第二名女死者Seneng Mujiasih做的事,恐怖得超乎正常人的想象。
- 公开声明拥护中国共产党及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组建人民民主政府的主张。
- 香港高院8月13日继续聆讯,按程序应开始处理次被告谢臻麒向警方录口供的片段,但1名男陪审员向法官提出,案中证据影响其情绪健康,所以申请退出,法官认为该陪审员不能再继续下去,批准他退出聆讯,陪审员向法官致歉。
- 販毒是極其嚴重罪行,最高可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
- 法官又指,虽然法例容许5人的陪审团可以继续审讯,但审讯只过了一半,仍有漫长的审讯,可能再有陪审员遇到同样的问题。
司徒冕指出,被告对首名女死者Sumarti Ningsih所做的事,以及准备对第二名女死者Seneng Mujiasih做的事,恐怖得超乎正常人的想象。 陳文深2007年在夜總會認識來自四川的死者,相識一年後,發展成情侶關係。 不過,2011年,被告妻子發現丈夫有第三者,被告與死者關係變得惡劣。 他亦指若非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系統提供重要證據,被告或許會逍遙法外。 他辯稱清空單位想向妻子證明他與死者已斷絕來往,但原來陳文深妻子從來沒有到訪單位。 司徒冕 其后,警方介入调查,于2013年3月15日在案发现场大角咀當房内,发现两名死者的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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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新西蘭上訴法院無意放棄以數量作為判刑的「首項決定因素」,麥機智副庭長確認判刑「涉及對環境進行全面性的評估,以期在個別案件中達致公義」。 這一取向對刑事辯護律師來說是受其歡迎的,因為自Manalo案件以來,他們經常感到販毒案件的減刑範圍只屬有限、脆弱及毫無妥協餘地。 同樣地,司法人員亦可能感到其在行使酌情決定權時備受限制。 【本網訊】首被告周凱亮2013年於大角咀殺害並肢解父母,上周五被陪審團以八比一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昨於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他早前承認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判囚9年4個月,同期執行。 英籍銀行高層前年涉嫌於灣仔嘉薈軒寓所內,先後虐殺兩名印尼女子,他否認兩項謀殺罪。 5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以9比0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罪名成立。
香港高院8月13日继续聆讯,按程序应开始处理次被告谢臻麒向警方录口供的片段,但1名男陪审员向法官提出,案中证据影响其情绪健康,所以申请退出,法官认为该陪审员不能再继续下去,批准他退出聆讯,陪审员向法官致歉。 今次是继一名女陪审团于上周四申请获准退出后,第二位陪审员获准退出。 【明報專訊】本港司法機構雖設立投訴法官機制,但司法機構年報只公布投訴法官的數字,沒有定期公布投訴內容及投訴是否成立。 據黃的供辭,他認為已展開內部調查,屬司法程序,但吳、李、馬設局令他發出信件認錯,藉此令調查告終,遂投訴3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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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警方失蹤人口組接報後,先取得閉路電視片段,翻看後感到可疑,重案組接手後由兩名探員專責翻看由10月5日至12日的閉路電視片段。 司徒冕 正如法官所言本案無屍無兇器及無招認,故閉路電視片段成為破案重要關鍵之一。 警方不斷重看片段蒐證,再加上被告使用八達通購買除臭劑及保鮮紙等用品的證據,一環扣一環下形成穩固的環境證供。 不過,短短數天事情即出現了戲劇性變化,原定昨日重返東區法院應審的被告竟告「失蹤」,法庭隨即發出通緝令緝捕被告。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勸告黃汝榮,指他給予總裁判官的電郵並不恰當,建議他發出另一封語氣較溫和的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