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2024詳細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丁式車體險又稱限額丙式車體險,因為車體險的保額是依車輛目前的殘餘價值來計算,對於老車而言,殘餘價值可能不高了,但它是依你要的保額來計算保費,不會依車輛的殘餘價格來計算,所以丁式車體險對於舊車也比較有優勢,也是一種你要保障有多少就花多少錢的概念。 但甲乙丙丁車體險理賠條件不同,其中丙式險只保「車撞車」,網友發問若是先撞到車子再撞到其他靜止物該怎麼理賠呢?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表示,要看撞到車子與靜止物是否為同一事件,若為同一事件還是可以全部理賠的。 很抱歉,網路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或其他任意險為專案內容,如需投保其他保額或險種請改洽新光產險各分支機構辦理。

  • 第三人每人體傷最高10萬元為限;每次事故體傷總和最高20萬為限。
  • 而乙式車險則是不保不明原因造成的毀損,丙式車險則只保車對車碰撞導致的毀損。
  • 以一般車險為例,最完整的保障是甲式車險,包含車對車碰撞、車對物碰撞(比如自撞電線桿)、或是因火災、爆炸、閃電、拋擲物、墜落物而損毀,或是其他不明原因造成的毀損(如車停在路邊被刮花),都可以獲得全額理賠。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了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應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請求權人給付保險金。
  • 新光產物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傷害醫療保險金。

個人賠償責任保險 1.對於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對於第三人之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提供保險金。 被保險汽車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付賠償之責;此商品應與車體險同時起保或退保。 替您愛車投保保險,車主可依愛車車齡及個人需求選擇承保範圍不同的車體險。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強制責任險

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依法罰鍰金額新臺幣9,000-32,000元。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六、被保險汽車因被保險人之同居家屬、受僱人或被許可使用之人或管理之人等竊盜、侵佔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 三、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直接所致被保險汽車機件損壞、或電器及機械之故障或因底盤碰撞致漏油、漏水所衍生之毀損滅失。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十五、在出租予人或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一、在出租予人或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本行保險網頁內所提及之保險產品及活動介紹,係由將來商業銀行及各合作保險公司共同規劃,各保險產品均係透過將來商業銀行推介招攬,各保險產品相關條件及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約定為準,各合作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適用條件:須為本國籍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滿18歲以上),且要保人、被保險人與付款人須為車主本人,並且使用本人信用卡繳費。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第8條 修復費用理賠方式

被保險人不得擅自拋棄對第三人之求償權利或有任何不利於本公司行使該項權利之行為,否則賠償金額雖已給付,本公司於受妨害未能求償之金額範圍內得請求被保險人退還之。 一、附掛於被保險汽車之其他車輛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附掛之拖車、全拖車或半拖車,於發生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時,視為同一被保險汽車。 詳主保險契約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九條不保事項、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第四條不保事項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第八條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險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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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型)附加條款 1.針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遭受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經登記合格的醫療院所就診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保部份,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茲經雙方同意,在被保險人加繳保險費後,投保甲式或乙式車體損失險選擇免自負額,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因發生車體損失險時,可免負擔自負額。 車體險被保障的駕駛對象包含了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同居家屬、四等血親及三等姻親、僱佣的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因此,若是其餘的人駕駛該車輛造成損毀,那麼保險公司賠付給被保險人後,就會向該駕駛人追償。 若常常借車給朋友開,擔心朋友被保險公司追償,才需要投保,反之則不需要投保這一項。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理賠免跑醫院申請診斷書 出院時保險金可直接抵住院費

二、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療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 二、本公司經被保險人委託進行抗辯或和解,就訴訟上之捨棄、認諾、撤回、和解,非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有關本保險契約之一切通知除經雙方同意得以其他方式為之者外,雙方當事人均應以書面送達對方最後所留之住址。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第一條承保範圍內之損失,第一次被保險人應按實際修理費用負擔基本自負額新台幣三千元,第二次為五千元,第三次以後為七千元,如被保險人選擇較高之自負額時,從其約定,本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之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時,除共同條款第十三條所規定之費用外,被保險人對旅客或受僱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本公司參與者,本公司不受拘束。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時,被保險人均有防範維護之義務,倘被保險人未履行其義務,其因而擴大之損失概由被保險人自行負責。 被保險汽車之行車執照業經過戶,而保險契約在行車執照生效日起,超過十日未申請權益移轉者,本保險契約效力暫行停止,在停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但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契約權益移轉,而行車執照尚未辦妥過戶者,仍予賠償,惟須俟辦妥新行車執照後,方得賠付。 一、全損現金賠償:被保險人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後,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下表賠償率後所得之金額賠付之,被保險人須負擔約定之自負額,本公司於賠付後並取得對該被保險汽車之處分權。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第6條 理賠範圍

被保險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之同居家屬及其執行職務中之受僱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所致之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三)被保險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之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同居家屬及其執行職務中之受僱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所致之賠償責任。

  • 保障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時,本公司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部份,依約定之保險金額負賠償之責。
  •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保險內容以保單及其條款記載為準,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核保規則與保單條款辦理。
  • 保障被保險人於承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後加保本附加條款之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意外事故, 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死亡、失能或傷害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 通常自負額越高,保險費也會相對越低,保險人可「減少部份保費的負擔」。

五、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醫師在診斷書上填寫該治療期間需否住院,住院日數以及療養方法與時間並詳確之估計。 二、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五、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由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醫師在診斷書上填寫該治療期間需否住院,住院日數以及療養方法與時間並作詳確之估計。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二、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第20條 保險契約無效之原因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第一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六、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參照受僱人之工作收入、受扶養之遺屬人數、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 七、自療費用:得視受傷情形及病癒程度,並參照已支用之醫藥費及醫師診斷書所記載應繼續治療期間,給予必需之自療費用。 六、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參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受扶養之遺屬人數、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 五、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由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醫師在診斷書上填寫該治療期間需否住院,住院日數以及療養方法與期間並作詳確之估計。

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但經憲警現場處理或經由本公司查證屬實者,本公司亦視為車對車碰撞之保險事故。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傷害保險金 保 障 內 容 當車主本人駕駛愛車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車主本人受傷、失能或身故時,可依照契約約定申請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型)保險金、失能或死亡保險金。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傷害保險金 保 障 內 容 當本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導致駕駛人受傷、失能或身故時,可依照契約約定申請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型)保險金、失能或死亡保險金。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車輛因整車遭偷竊、搶奪及強盜所致之毀損或滅失,車主於投保汽車竊盜損失險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無法理賠或被追償時,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仍比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之。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車體損失險因為經常發生小額修理費,尤其是把不明車損納入承保範圍的甲式保單。 因為經常處理小額賠款未來可能造成理賠成本和保費增加,所以甲式與乙式保單都設有自負額。 如本身為新手且又駕駛新車,則可購買車體損失險甲式,其保障範圍較周全;但如果本身擁有停車位,發生不明車損(刮傷等)的機率較小,則可選擇乙式以節省保費。 \\常見問題 \ 各險內容QA \ 汽機車保險 車體損失險區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對車碰撞)限額車對車碰撞險四種,其保障範圍是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求而擬定。 同主保險契約,但不包含被保險汽車因颱風、龍捲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因雨積水或土石流所致之毀損滅失。

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竊盜損失保險之附加險

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查證屬實者,亦負賠償之責。 保障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障被保險汽車因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水箱缺水或汽油用罄、輪胎破裂、電瓶電力不夠而無法行駛,被保險人因此支出拖吊或服務費用所致之損失,本公司對其負填補之責,請詳閱保單條款。 提高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假日期間之保障,保障金額以主保險契約(第三人責任保險)約定之保險金額,於假日期間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增額比例提高之(增額內含主保險契約部份)。 乙式車體險的保障範圍包括丙式,加上「非車碰車的碰撞」,常見的非車碰車的碰撞有車撞行人、車撞動物等車體的損失。 當發生這一類事故時,通常處理對方的理賠已是一大筆開銷,所以有些人就希望自己的保險能夠理賠自己車輛的損失。

由於現行車體險的被保險人以車主、車主的四等血親和三等姻親等為限,因此若將車輛借朋友開而發生車禍,保險公司賠償車體損失後,將向朋友追償理賠金。 即被保險人有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所規定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或「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情事,且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於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前,倘被保險人依法應負民事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據應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但於被保險人受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本公司得於給付賠償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