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凶宅網可謂目前站上可以查詢到最豐富凶宅資訊的網站,主要是由網友搜集相關資訊後提供到網站論壇上。 不過,雖然台灣凶宅網的資訊很多元,但因為網站是論壇文章的形式,所以沒辦法完全像一般傳統網站能查詢到比較詳細且完整的資訊。 剛剛說過依照目前的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範,建物專有部分於賣方持有期間如果發生讓該戶成為凶宅的行為,是需要被揭露到。
- 雖然出租度假屋並不屬於地監局的監管範圍,但這種「提問技巧」相信亦有助大家減少租到問題度假屋的機會。
- 混凝土中含有氯離子,會引發一連串化學反應而腐蝕鋼筋,造成結構損壞,不可不慎。
- 若租約是要跟房東委任的仲介公司簽約,一般都有契約審閱期間,若是有相關疑慮,經過謹慎考慮或確認後再決定也不遲。
-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認為,在2014年購屋的人,若近5年來房價沒漲到16%,「其實都是賠」,掀起網友一波討論。
- 還有網友說,「請問有附師公可以同居嗎?」、「有什麼比窮還危險!」業者則分別回「沒有,頂多社工頻繁前去關心」、「非常窮」,幽默反應笑翻不少網友。
- 而在地址的部分,大多數也只會告知是哪一條路,並不會顯示出門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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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過來說,如果發生了非自然死亡事件,但並不是發生在建物的專有部分,而是庭院、頂樓或其他共有部分,那麼你身為屋主,就不需要把自己的房子當作凶宅,並告知對方。 雖然這些行為不會對房屋造成直接性的破壞或損傷(例如破壞房子的梁柱結構),但是對一般社會大眾觀感而言,可能會影響居住意願,進而影響買賣意願以及買賣價格,而造成房屋價值減損或價格低落等負面影響。 若是租約簽訂前發現,可能就不會有後續衍生問題,但若是已經簽了租約才發現租到凶宅,房東又以已經簽約為由,拒絕解約或退款的話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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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從五樓跳下來,掉到一樓陽臺,因為一樓陽臺是專有部分,所以五樓跟一樓都算凶宅。 兇宅出租 畢竟房子裡面發生了非自然死亡事件,會害怕很正常,別說買到凶宅會害怕,租到凶宅當然也會怕。 例如某住戶所有並持有的走道,經大家約定要提供給大家共同使用,例如騎樓。
避免租到凶宅,除了靠房東誠信,房仲建議可以多方打聽也可以要求房東另立約束契約,若房客入住後發現是凶宅想退租,按照規定房東也不得扣押金。 兇宅出租 木質地板擺上雙人床,看似一般出租套房的標配,但其實背後有故事。 大方揭露是「事故屋」,註明已減租8000元,房東寫下前房客過世,留下1隻貓咪餓了3天,好在被房東救回,故事在網路造成迴響,事後這隻貓已經順利找到飼主,房東重新貼出招租公告尋有緣房客。 就有不少投資客,會買下老舊公寓內的凶宅,除了價格便宜外,買下後將隔間全部敲掉,改建成出租套房,等到有租客住了沒什麼事情,價格比買進時再高一點就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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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奕夫建議這名屋主,應要將此房子「廣泛定義」為凶宅,因為要是想像到樓上住戶輕生撞擊自家客廳外露台的場景,無論是誰一定都感到不舒服,因此應將此戶列為凶宅,避免日後買賣有問題。 在早期沒有洗錢防制法又沒有實價登錄的年代,文奕夫曾經賣過市場行情約600~700萬的房子、因是凶宅賣價約360萬,但當時買房卻要求屋主不做履約保證,簽約時直接拿360萬元現金買房,現場請代書過戶。 文奕夫說,事後才知道,原來買方是做賭場生意,為了將錢「洗乾淨」,因此用現金直接買下凶宅,買完後也不告訴銀行是凶宅,再拿房子去增貸。
房東以「房屋交易價值減損」為由,要求廖嫌須賠償237萬元,但法院審理後,卻判廖男需賠償70萬3790元,房東瞬間損失近170萬。 凶宅在不同人心中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可以接受,有些人避之唯恐不及,如果是很忌諱這一塊的民眾,記得在做決定之前要謹慎審閱租約後才簽約,契約內可以約定或不能約定的事項,都可先參考【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法官認為 A 的兒女未辦理拋棄繼承,所以須連帶替媽媽賠償房價損失七十三萬元(根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鑑定,B房東的房價原為四百六十四萬餘元,變凶宅後,房價跌到三百九十一萬餘元,少了七十三萬元),全案定讞。 租房買房最怕就是遇到凶宅,但有些人不怕凶宅,一方面可能是投資客投資,或是因為價格便宜的關係,還是有不少人選擇入住凶宅,有位房仲分享台中一間老公寓的故事,這間老公寓30年間換了6組房客,恐怖的是這6人,都在公寓同地方上吊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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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房子之前不妨先到網路搜尋,像是台灣凶宅網、各家房仲業者的資料庫,或是區域FB社團查詢。 當然也該在看房、簽約時向房東確認,若仍有疑慮,也可以詢問附近鄰居,甚至是派出所。 兇宅出租 所謂的房東保命條款,就是為了避免求償無門的情況發生,因此在簽約時可以加註一項「惜命條款」。
②雖然不是陳屍在專有部分,但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而且致死的行為。 例如:從10樓跳樓,掉到2樓陽台(專有部分)死亡,這樣2樓跟10樓都是凶宅。 法律上認定的凶宅跟大家想的有點不一樣,可能大家會認為有人在屋內死亡,就算是凶宅。 凶宅範圍的認定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法院實務認定,另一種是內政部函釋,接下來介紹兩種之間的差別。 ▲租賃新制2.0版將電費分為夏季及非夏季,均不可以超過台電最高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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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中含有氯離子,會引發一連串化學反應而腐蝕鋼筋,造成結構損壞,不可不慎。 看房時可以留心房屋未有裝潢的部分,例如:地下停車場、天花板、公共設施等處,是否有不明的混凝土剝落、龜裂、鋼筋腐蝕外露、白色結晶等狀況。 有需要時可以請高氯離子專業鑑定機構,例如: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所等等,做氯離子濃度的鑑定。 以雙北來說,凶宅租金約比市場租金行情低了1~2成不等,但因屋主取得成本僅約市場正常交易價格的50%~70%,造成凶宅反而擁有相對一般住宅更高的投報率。 台灣新聞主播、中英雙語節目主持人路怡珍,昨日於臉書PO文表示,因最近很常分享烏俄消息,有名以簡體字留言的網友,要求全球串連早安新聞、「浩爾譯世界」的「俄」羅斯念四聲,是不是可以改一下,理由是「不念鵝羅斯二聲『太難聽』」。 今年八月,台灣人遭詐騙前往柬埔寨慘被性侵或摘器官事件震撼全台。
一名資深文姓房仲,從事房地產工作已經11年,見過不少特殊物件,他在節目上分享一段經歷,台中有一間凶宅,雖然說凶宅物件並不算特殊,但這間公寓堪稱「超險惡」,30年間換了6組房客,不僅主人都是在屋裡輕生,且全都在「同樣位置、同樣手法」,甚至讓屋主不敢再賣。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今日跟大家分享一個頗為曲折離奇的個案,客戶於10多年前以破頂價追入一個大型上車屋苑的單位,當時順利做到八成按揭,他在數年前更成功以單位加按套現百餘萬元。 喬正一(2021),《付簽約金或訂金之後才發現買或租到凶宅,可以要求解約並加倍退還簽約金或訂金嗎?》。 此外,針對繼承人求償,同樣會有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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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法官查認楊女父母未在法定期限內拋棄繼承,是楊女的繼承人,楊女在租住處尋短,造成房價貶損263萬0930元與其他房客提早終止租約的租金損失23萬8715元,判楊女父母須在繼承楊女的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286萬9645元,案子還可上訴二審。 兇宅出租 同時符合三個要件,屋主就有主動告知的義務,如果發生這樣的情形屋主卻惡意隱瞞,那身為房客的我們可以主張要撤銷契約,並且要求房東返還租金和押金。 但檢方調查後認為, A 先生買的標的是「五樓」,就算當時頂樓加蓋(六樓)是由五樓住戶使用,但加蓋的部分早已燒毀,而且並不是買賣契約的標的。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最後要提醒,App 的使用條款有註明,無法保證事故資料與位置完全正確,所有內容僅供參考,亦不得作為任何權利證明使用。 一名行動不便長者在車上疑似因逃生不及活活被燒死,目前警方仍在調查死者身份與事發詳細原因。 網友看了直說,「兇宅網查看看,還有鄰居問看看」、「跟信義買賣,一定會被註記」、「如果比市價便宜一半的話,你可以考慮看看」、「就看你自己的心理素質還有氣場強度了」、「隱形凶宅不少,但問管理員和鄰居八成挖得到」。 油麻地豪宅御金・國峯,昨晨(4日)發生公務員夫婦墮樓命案,涉事3個單位淪為凶宅,隨時貶值2至3成。 有按揭中介估計,該3個單位短期內難獲銀行承造按揭,而同層其他單位會否受害,需視乎個別銀行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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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雄指出,租賃專法通過,以及政府針對不同房東身分有不同的租賃契約範本,用意都在於保護房客,但事實上,房客連租約分成3種類型都不清楚,實務上,100個房客中,有99個半的房客都不知道,政府如何去落實,如何透過租賃專法、租約範本去保護房客,是因該去探討的。 房東與房客最容易發生爭議,就是在租約到期時,如果房客拒不搬遷,也不點交,有遺留物在房屋裡面該如何處理,如房東通知房客點交房屋,通知後,房客仍然不點交,就視為完成點交,另外,也將租客「欠繳租金」、「毀損房屋」及「處理遺留物」費用,納入押金的扣抵範圍。 法官判定是否為「凶宅」,主要是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其中又以後段的「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為核心。 若租約是要跟房東委任的仲介公司簽約,一般都有契約審閱期間,若是有相關疑慮,經過謹慎考慮或確認後再決定也不遲。 民法第 359 條與第 365 條,買方應該在發現是凶宅後,立即通知賣方。
若真的擔心自己租到或買到凶宅,選擇屋齡較低的房子、親自詢問鄰居和里長,或許能降低遇到凶宅的機率。 2013年,元朗洪水橋雅珊園一個低層單位發生燒炭自殺命案,令同層單位無法獲銀行承造按揭,據傳媒報道,有新婚夫婦2年後買入該單位後,才發現銀行拒絕提供按揭貸款,最終撻訂,損失數十萬元。 還有,雖然內政部函釋稱的凶宅只包括兇殺或自殺致死,但住宅應約定不得約定事項「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裡面針對凶宅的定義更廣,除了兇殺、自殺外,也包括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事,通通都要告知。 兇宅出租 有鑒於此,富邦產險首先在市面上推出首張「特定事故房屋保險」及相關專案商品,保障房屋因特定事故所導致的跌價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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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論是買房或租房最怕遇到兇宅,但其實在不動產契約書中,只規定買賣物件時,賣房需有告知是否為兇宅的義務,但若出租房子並沒有。 網友若對於租房物件有疑慮,專家建議還是多利用台灣兇宅網查詢,或多詢問附近的鄰居及當地里長。 法官審認,楊女是成年人,主觀雖是尋短、殘害自己生命,但這行為造成房子變成凶宅、減損房價,不能說沒有認知,至少有間接故意存在;房間是否違章建築,與認定楊女自殺造成房價貶損的因素無關,楊女父母辯解不可採。 對於房東委由專業不動產估價機構鑑價,鑑定出房價貶損263萬0930元,可以採認;其他房客未收取的租金損失核算是23萬8715元,因此楊女父母共應賠償286萬9645元。
當時一名IG網紅因在當地7天內遭性侵9次的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同情;未料該名女子本月開始透過經銷販賣「下海拍片」3P影片,讓網友在Dcard大嘆:「難免讓人對於當時的同情,覺得有種多餘的感覺,還是真的只是單純炒人氣?」。 打開事故地圖 App,首先會要求用戶同意存取定位權限,同意允許使用手機的位置資訊後,之後打開 App 就會自動定位所在地點,可以直接搜尋附近曾發生過哪些死傷案件。 不少人買房置產,希望未來房價上漲,然而在精算報酬率時,都算對了嗎?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認為,在2014年購屋的人,若近5年來房價沒漲到16%,「其實都是賠」,掀起網友一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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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 10 樓 B 戶、 5 樓 B 兇宅出租 戶,或是跳樓途中經過的 10~5 樓,都不算是需要在不動產說明書中揭露的凶宅。 凶宅保險全名為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保險,由富邦產險在2016年推出市場首張凶宅保險,承保範圍擴大住宅露臺與頂樓加蓋區域,保障地點完整且避免理賠爭議。 除了多個香港樓盤資訊外,House730亦提供不同類型的樓市資訊,包括地產新聞、成交數據等等,讓你成為精明買家或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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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產也因此乏人問津,租不了也賣不出去,所以B房東決定向 A 的兒女索賠房價的損失。 我們為客戶向不同銀行及估價行查詢後發現,多間銀行都未能為單位提供估值,即使有提供估價的銀行,估值都較市價低近200萬元,銀行亦向我們確認,單位在「事故單位」名單內,在俗稱「兇宅網」亦能找得到。 高雄有棟諾XX大樓,在凶宅網上可以查到幾件命案,現在房客滿聰明的,租屋前都會先了解一下是否為兇宅或法拍屋,避免房東不告知。 想了解房屋的資訊,可以向地方政府建築管理單位查詢列管的海砂屋名單。 不過,目前僅有部分縣市將屋主申報的而列管的名單公開,例如臺北市;新北市則有建置查詢系統,但不代表沒列管的就不是海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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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房東與屋主的財產保障,產險業者推出凶宅保險,讓房屋所有權人在住宅發生特定意外事故時能有份保障。 一名房東出租套房附帶1段故事,寫下因為前房客過世留下一隻貓咪,餓了3天後才被發現救出,儘管這隻貓已經順利找到飼主,但套房變成凶宅。 目前房東po出招租訊息尋有緣房客,也因為套房是一間是特別為貓奴打造的溫馨小屋,沖淡了凶宅標籤,才放上招租網不到1天時間,就有5組客人預約看房。 文奕夫說,如果凶宅是共用門牌的分租套房,對於行情價格影響並不大,因為要出租時,很少有房東會主動告知是凶宅,就算有那知道哪間套房是凶宅,頂多就一間房間不要出租,其他的房間維持正常租屋市場價,仍有一定報酬率。
想租渡假屋租得安心,另一方法可能是參考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資料,局方建議置業人士向地產代理查詢時應使用清楚的詞語,例如「物業內是否曾經發生自殺案或兇殺案?」,而不要含糊其詞,如「這物業是否有古靈精怪嘢?」或「這物業是否有污糟嘢?」。 雖然出租度假屋並不屬於地監局的監管範圍,但這種「提問技巧」相信亦有助大家減少租到問題度假屋的機會。 不少市民在租屋或買樓前,都會上網對相關單位「起底」,然而《港呢啲》嘗試在提供凶宅資訊的熱門網站上,搜尋有關東提小築的凶宅資料,發現資料久未更新,2010年後的案件皆無羅列;而且資料欠詳盡,只列明出事單位的所在樓層,未有具體指明出事單位門號。 兇宅出租 實價登陸實施後,民眾可以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房屋歷年成交價,若前幾手價格落差很大,可能需要了解一下原因。 進入J2H 凶宅網後,即可看見最新的凶宅名單,點選表格最右欄的「詳細資料」可以看見凶宅案例的詳細描述,這邊多半會簡單描述是什麼樣的事件,例如:跳樓自殺、因不明原因導致有人死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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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房地既曾發生上開非自然身故之情事,屬於民間俗稱之「凶宅」,自足以減損系爭房地之交易價格,自應認屬物之瑕疵。 判決書指出,「惟依我國社會民情,一般社會大眾既對於此類有非自然身故情事之凶宅,多存有嫌惡畏懼心理,居住於其內之住戶,除會對其居住品質產生疑慮外,在心理層面上亦會造成相當大之負面影響。 只要是富邦產險認定的凶宅事故,屋主不需要出售房屋,且同時擴大賠付內容還包括額外清理費用,如民間信仰的誦經超度等法事,皆在補償範圍內。 若要確認該戶是否為兇宅,可以透過「問鄰居」、「問警察」、「上網查」3條管道,建議可事先透過「臺灣兇宅網」等相關平台,輸入門牌號碼等方式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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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房子要注意的事項很多,但其中最令人害的莫過於租到兇宅。 一名網友近日在ptt問大家是否有租到兇宅的經驗,又自曝去看房子時,遇到奇怪的房東與警衛,對方的反應讓他覺得不太對勁。 台灣凶宅網算是目前網路上最主要的凶宅資料庫,但由於網站是以論壇的形式呈現,因此在資料搜尋上並非容易查詢到想要的名單。 在外租屋除了考量格局、地段和價格之外,也會留意房子有無「不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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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聊聊關於「凶宅」的常見問題,包含可不可以解約又拿回押金,以及是否有辦法避免租到凶宅。 了解凶宅的基礎知識後,是不是會害怕買到凶宅或是跟不小心跟凶宅成為鄰居呢? 目前政府單位並沒有建置專門查詢凶宅的網站,但有兩個民間自行建置的凶宅查詢網站,讓民眾在購屋前可以先行查詢住家或住家周圍是否有凶宅的身影。 A 房客在自己的租屋處( B房東的房子)跳樓自殺身亡,導致房子變成凶宅。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台南市東區有1棟透天厝的謝姓女子,把房子頂樓加蓋多間套房出租,楊女於2018年7月向謝女承租其中1間房間,不料楊女於2019年初被發現在該房間輕生,房間頓時成了凶宅,其他房客感到害怕、全數搬走,沒人敢再承租此屋、房價也大跌。 租屋族害怕租到凶宅,房東也擔心房客壓力過大在屋內輕生,讓房子瞬間變凶宅。 若房屋發生凶宅事故,房屋租不出去,房屋可能中間轉了好幾手,售價都可能受損。
而如果是另外在簽約時要求承租人找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房東之後可以向連帶保證人求償,會較有保障。 需要注意,既然是懲罰性違約金,如果在金額上設定過高,可能會被認定為對承租人「顯失公平」而無效;或者是在進入法院審理之後,由法院根據個案情況酌減。 看看套房內不只掛著貓咪壁畫,裝潢也有小巧思,釘木板、設計貓咪走廊,還有紗窗貓門能通往陽台,就連這片小間距隱形鐵窗也是為了貓咪安全,淡化了凶宅標籤。 文奕夫說,凶宅有一定的市場存在,若是不怕的人,容易賺到快錢,因此手上一有凶宅物件便會放給這些人,市面上有不少專門收凶宅的投資客。
所以當房客在承租的房屋中自殺死亡,導致房屋變成凶宅,房客的繼承人是可能會遭房東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後段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社會觀念所定義的凶宅,範圍較廣泛,包含房屋座落在不吉利的方位,磁場不宜人居(這問題請洽法師);發生過自殺、兇殺或意外死亡事件;土地曾經發生過自殺、兇殺或意外死亡事件,後以該土地建造房屋。 但是上開凶宅的社會定義太過廣泛,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來認定哪種房屋就是凶宅,總不可能找法師來當鑑定人,鑑定這間房屋裡面是不是有鬼,是否磁場混亂不適宜居住,因此相當難以應用在實際的法律爭議上,此外,也有可能過度侵害房屋的經濟價值而導致不公平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