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制訂按序處理寬敞戶的計劃以來,房屋署已處理大約7,800宗寬敞戶個案,其中1,800宗為較嚴重的寛敞戶個案,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35平方米,而大部分更是1人佔用兩睡房。 (五)一如上述,房委會在制定及檢討寬敞戶政策時,一直持開放態度,廣泛收集各界意見及與各持份者交流意見,並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詳細討論,以務實的態度作全面考慮。 優先處理寬敞戶 有關修訂措施會於實施三年後再行檢討,屆時,我們會就修訂措施的成效、住戶的訴求、各持份者的意見,以及公屋的供求情況等範疇作出全面檢討,再決定寬敞戶政策的未來路向。 運房局表示,房委會會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公屋寬敞戶個案,首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過去5年,房委會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獲核實編配公屋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如有意購買居屋╱綠置居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可在石籬中轉房屋的目標清空日期前,在即將推出的房委會居屋╱綠置居銷售計劃或香港房屋協會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中,享有綠表及優先選樓資格。
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 她表示,其實喉管已是第二次出現問題,上次只是滴水,去年亦已更換過喉管1次,沒料到最近突然變淋水。 她指出,曾兩度向房屋署反映問題,署方卻只3度派員入屋拍下情況,未有即時處理,而家中長者又不肯讓她找坊間的維修師傅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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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年11月1 日起,在未來兩年優先處理現時寬敞戶中最嚴重的3,000宗個案。 這些租戶的居住密度平均每人超過34平方米,也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 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但租戶可因應其需要而選擇不按調遷次序,由房署安排其調遷前合面積標準的公屋單位,並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房委會指,過去5年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決定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標準、優次處理的安排及其他鼓勵措施,將於2023年一併就寬敞戶政策及計劃進行檢討。
房委會表示,隨着不斷有小型公屋單位落成,並有住戶遷出而收回小型公屋單位,當局現時可處理更多嚴重的寬敞戶個案。 (二)房委會在制定及檢討寬敞戶政策時,一直持開放態度,並會與有關的關注團體和居民會晤聽取他們的意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六月的會議上,就寬敞戶政策進行全面檢討,當中對於關注團體及居民所提出的意見作了廣泛討論及考慮。 由於公屋資源十分珍貴,並涉及巨額公帑補貼,房委會決定實施修訂措施,確保公屋資源能更公平及合理地分配,以切合社會大眾的期望。 當中除「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單位內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戶數略有回落外,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及「被剔除寬敞戶」的數目均於過去5年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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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調遷,房屋署將向受影響住戶在原邨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邨,繼續給予4次單位編配的機會,並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房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由於現時大部分居住密度為每人34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已經獲得處理,為使按序處理寬敞戶的措施得以延續,房委會必須進一步修訂「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例如一人家庭的界限下調為超逾30平方米(詳見上文)。 今次的修訂措施其實只為上次修訂「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的延續。 運房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共批出約340宗申請,當中72戶已接受編配。
在今日的會議上,小組委員會通過維持現行寬敞戶政策、寬敞戶標準及「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 為鼓勵住戶調遷,房委會發放2,750元(1人家庭)至9,023元(6人或以上的家庭)的搬遷津貼,予接受細單位的住戶,並在資源許可下,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香港房屋委員會昨宣布,在今年1月至6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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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會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公屋寬敞戶個案,首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寛敞戶。 「非優先處理寬敞戶」(註)會置於寬敞戶名單的最後位置,處理優次較低。 至於有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或有殘疾成員的住戶則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無須調遷。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大幅收緊優先處理寬敞戶標準,一人家庭以往34平方米以上單位便被視為嚴重寬敞戶,會被要求調遷到細單位,現時收緊至30平方米。 即使對於理應盡快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也給予對方三次「揀樓」機會,還會提供搬遷津貼、三個月免租期,以及盡量安排他們搬往新落成單位等多項優惠措施。 然而,不少「優先處理寬敝戶」還是會以種種理由拖延或拒絕調遷,例如指建議調遷的屋邨交通不便、希望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區、以至要求遷往指明的屋邨、指明大小的單位等等。
如果香港房屋問題的最終主體責任是特首李家超,那麼李家超是怎樣取態呢? 你說一些悲情的說話,立法會可以撥款,但是撥款之後,只是增加三萬個單位,剩下七萬個劏房戶又如何處理? 李家超作為特首,必需要弄清楚他的團隊如何分工,局長做什麼,署長做什麼,而不應該縱容把本來由房屋署起樓的工作,交由房屋局去做的奇怪不合理現象。 不過,王坤稱目前有年長寬敞戶向他投訴,自己不是在「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名單中,於三年內毋須調遷,但就已經收到房委會的通知信,提及該戶主屬寬敞戶,須遷至較小單位;年長寬敞戶指信件如「定時炸彈」,直斥房委會提早出信令住戶徒增困擾。 以往房委會及房協也會按家庭人口,向申請人分配單位,許多時也是三代人同住一室,但隨著子女成家立室,或父母相繼離世後,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就會超出編配標準,家庭會被視為寬敞戶,將被要求遷往較小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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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體恤安置條例,當局可為有個別困難,例如單親家庭及家庭暴力受害人,使其於三個月內獲派公屋。 有濫用機制的個案中,女事主因丈夫入息超標,本不符申請公屋資格,但由於得知單親家庭可「特快上樓」,而與丈夫假離婚,成功透過社會福利署向房署申請「體恤安置」,與兒子以單親家庭名義獲派公屋後,再暗中安排前夫同住。 房委會早前公布截至3月底的最新公屋輪候時間,顯示平均輪候時間已升至6.1年,是23年來新高,這反映已不是單單增加公屋供應便可解決問題,要加快上樓必須了解結構性問題,亦要多管齊下。 數年前有智庫組織的研究指出,公屋單位數量與居住人口的增加不成正比,參考房委會數字,2006至2016年間,公屋單位由72萬伙增至79萬伙,但同期居住公屋的人口卻維持約213萬,可見公屋單位分配制度有缺失,導致單位空間未能善用。
同樣以2人住戶計算,「優先處理寬敝戶」的定義為單位室內樓面面樓超過42平方米(452平方呎),即超標達1.8倍才需要調遷。 【星島日報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決定將一項涉及公屋長者寬敞戶的計劃恆常化,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公屋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並同時將計劃優化,以及擴大涵蓋範圍至更多年屆70歲或以上的住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8日)決定將一項涉及公屋長者寬敞戶的計劃恒常化,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公屋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並同時將計劃優化,以及擴大涵蓋範圍至更多年屆70歲或以上的住戶。 房屋委員會指出,公屋寬敞戶由2017年約6.3萬戶增加至今年約7.9萬戶,增幅約24.5%。 現行機制下房委會首先會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寛敞戶。 過去5年,房委會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優先處理寬敞戶: 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增至近8萬戶 長者住戶免租調遷計劃僅72戶參與
除擠迫戶調遷外,還有邨內調遷、特別調遷及非常緊急調遷,還有以照顧年長父母為理由的「天倫樂調遷計劃」。 過去五年,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及「優先處理寬敞戶」的統計數字分別列於附件表二及表三。 有女網民指家有母親及4姊妹,因姊妹婚後及置業已「除名」,餘下兩母女住3房單位,但她想買樓,又不想公屋單位被收回。 帖文成功引起當區區議員注意及留言提供協助,直到昨日傍晚6時,樓主更新帖文指出,「感謝大家幫手推post,房署剛約我7點處理!感謝大家!」,並於7時許再更新道「已完成維修」。 有網民建議,「漏到咁,直接封咗佢,樓上會好快搵你合作處理」。
過去有「優先處理寬敞戶」拒絕調遷的情況,他們提出的理由包括要求編配較大面積單位、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現在居住環境而不願遷出、所編配屋邨交通不便等。 對於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房委會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房委會通過收緊優先處理寬敞戶標準,一人家庭由居住34平方米以上,收緊到30平方米以上,若是寬敞戶便會被要求搬遷,預計有7500多戶受影響。 房委會在2019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以終身免租來吸引「全長者」住戶調遷到較細單位,但實施一年多只有72宗成功調遷,相對於現有近8萬個「寬敞戶」及每年近4千戶的增長速度,明顯是杯水車薪。 而且根據定義,該等「全長者」住戶早已被剔出「寬敞戶」名單。 不過,若「優先處理寬敝戶」家中有年屆60歲或以上的長者,便暫時不會被要求調遷,即使單位再大也只會被視作一般「寬敞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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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埔廣福邨居民於網上發文訴苦,指家中廁所室內喉管出現嚴重滲漏問題。 她兩度向房屋署反映問題,署方卻只3次派員入屋拍下情況,未有即時處理。 帖文引起熱議,並引起當區區議員注意及提供協助,最終於發文5小時後房署便派員上門完成維修。 解決22萬人的劏房問題,不是一個政府部門的責任,就算立法會批淮撥款興建三萬個簡約公屋單位,大家拍手鼓掌,歌頌房屋局的豐功偉績,大讚3萬個公屋單位很好! 香港現在有十萬個劏房戶,那麼剩下來的7萬劏房戶怎樣處理呢? 政府官員說話要經大腦,不應該隨便像電視劇一樣,說出一些口號式標語。
拜登說,中國的經濟運轉不是很好,由於需要保護國際貿易,中國在抗衡美國方面受到限制,習近平的處境並不令人羨慕。 荃灣是香港第一代衞星城市,福來邨是該區首個公共屋邨,一九六三年入伙,有九座共三千一百個單位,面積介乎二百五十八至四百八十九平方呎,居民約七千五百人。 另外,房委會今日亦決定了清拆石籬中轉房屋作公營房屋發展用途。
優先處理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7600宗
此外,亦會向「優先處理寬敞戶」提供最多三次房屋編配,以及最多三個月的免租期作為誘因。 為善用房屋資源,房委會安排公屋寬敞戶調遷到面積合適的單位。 優先處理寬敞戶 據房委會數字,過去5年公屋寬敞戶數字仍有上升趨勢,由2017年約6.3萬戶升至今年有近8萬戶,增幅逾兩成。
- 由於現時大部分居住密度為每人34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已經獲得處理,為使按序處理寬敞戶的措施得以延續,房委會必須進一步修訂「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例如一人家庭的界限下調為超逾30平方米(詳見上文)。
- 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公屋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並同時將計劃優化,以及擴大涵蓋範圍至更多年屆70歲或以上的住戶。
- 中國湖北鄂州郊區兩幢26層高的大樓,竟然是一個大型養豬場!
- 第三,若受影響的租戶基於特殊原因,不希望被調離現居的單位,可向署方提出,署方將作個別考慮。
- 又因為基於上述提及過的寬敞戶制度寬鬆問題,即使因分戶而家庭人數減少,只要非在優先處理寬敞戶之列,戶主未必會被要求遷往較細單位。
- 不過,於去年12月起恆常化的「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截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批出340宗申請,當中只有72戶接受編配調出大單位。
- 李家超作為特首,必需要弄清楚他的團隊如何分工,局長做什麼,署長做什麼,而不應該縱容把本來由房屋署起樓的工作,交由房屋局去做的奇怪不合理現象。
(一)及(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因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的住戶人數,按照既定的編配標準編配單位。 由於一些公屋住戶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後,餘下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或會超逾既定標準,根據現行租約規定,這些寬敞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房署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月,寬敞戶數目增至五萬四千五百個,過去五年上升了五成四,其中嚴重寬敞戶、即人均佔用面積超過三十四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住戶,只有一千七百二十多宗需要處理。 首先,房委會對「寬敞戶」的定義及調遷安排,本身已相當寬鬆。 以2人住戶計算,如居住的單位室內樓面面積超過35平方米(376平方呎),即超標約1.3倍,才會被視作「寬敞戶」。 但列作「寬敞戶」不等於就要調遷,因房委會現時只會優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敝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 房屋署
發言人指,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將計劃涵蓋範圍擴展至居住在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無獨立設備的「改建一人單位」而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家庭,即使他們並非正式的寬敞戶。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蔡涯棉歡迎新的寬敞戶措施,認為現時公屋需求有增無減,此舉可騰出更多單位予需求甚殷的二、三人家庭入住,但冀當局盡量將租戶調遷至同區單位,以免引起太大反響。 但有公屋組織批評調整幅度太大,對住戶不公平,又認為受影響的寬敞戶以一人家庭為主,擔心會與輪候冊上的單身人士「爭樓」。 反觀房協處理寬敞戶政策,則與房委會不同,房協由2015年8月1日起實施,如所有的家庭成員年滿65歲或以上,則可不用遷往較細面積的單位。 但若然獲安排調遷的寬敞戶,拒絕3次的住屋編配安排,則會被終止租約。 此外,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即70歲或以上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優先處理寬敞戶: 優先處理「超級寬敞戶」調遷
上述情況導致「寬敞戶」數目近年急速上升,由2017年的約6.3萬戶,累積增至今年3月份的7.9萬戶,平均每年增加逾3,900戶。 對於「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過去5年平均每年可處理約2,200宗個案,但同期又每年增加約2,100戶,當中已扣除因年齡遞增而自動剔出名單的住戶。 換言之,房委會的處理速度,根本跟不上香港人口老化和「寬敞戶」增加的速度。
優先處理寬敞戶: 打工仔10年無畀家用 網民斥過分 (晴報) 4
房委會聲稱有權向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終止租約,但實際上卻似乎從未執行過。 國謙議員表示,基於公屋為社會珍貴的資源,在公屋單位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民建聯從大方向上是認同現行的寬敞戶政策。 同時,他又指出與會的民建聯成員將把訊息帶回地區,向居民匯報及協助居民處理有關寬敞戶政策的事宜。
政府官員和問責局長要記得︰政策就是和「法」有關,中央以法治國,香港也需要一樣,例如修訂「劏房租管」。 惡劣的劏房情況需要透過「法」去改善生態環境,淘汰一些劣質劏房,讓租客能夠獲得一個舒適發展的合理生活環境,這才是政策局要做的首要任務。 簡約公屋的三萬個單位如何能夠解決十萬戶、約22萬人的劏房問題 優先處理寬敞戶 ?
優先處理寬敞戶: 申請人可獲最多3次編配安排
然而,房委會歡迎上述有長者或殘疾成員的寬敞戶按其需要自願申請調遷往面積合適的單位。 優先處理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 房委會根據租戶家庭成員人數,制訂了居住面積標準,並以此為編配合適公屋單位的依據。 當租戶家庭成員因各種原因,例如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減少,餘下租戶家庭成員便會享有超過原定標準的居住面積,成為「寬敞戶」,有機會要遷往適合面積的公屋單位,尤其是享用面積大於一定標準較多的「優先處理寬敞戶」。 但遷出過程動輒需一年以上,若只是「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當局認為無迫切調遷需要,更可以遙遙無期。 由於公屋住戶所繳租金早已脫離市價,故寬敞戶本身並無誘因主動遷出並轉到較小單位,這有別於私樓業主般,要考慮居於單位的成本效益,以及居於較細單位可節省到的租金。
優先處理寬敞戶: 寬敞戶調遷 殘障或70歲以上可剔除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指,類似上述個案不罕見,部分子女即使收入增加,有能力買私樓也未必遷出公屋。 優先處理寬敞戶 「一來要照顧老人家,二來自己置業後開支大,令他們寧願留在公屋。」他建議發帖文的女網民先與母親表達置業意願,商量是否有過渡期安置母親,再決定是否剔除戶籍。 香港的住屋需求殷切,有女網民指一家5口住公屋3房單位多年,近年姊姊和妹妹陸續結婚及置業,現時只餘下她及母親保留戶籍。
其實,去年10月起生效的寬敞戶計算標準修訂中已指出,有殘障或年屆70歲或以上家庭成員的租戶,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而有60至69歲長者成員的寬敞戶,則會被安排在寬敞戶調遷名單最後的位置,即於三年內毋須調遷,直至有關政策於實施三年後再行檢討。 但有組織擔心搬遷寬敞戶需佔用大量細單位,勢將出現與輪候冊單身人士爭位的問題。 房委會去年初通過寬敞戶政策檢討,繼續沿用過往政策,凡有殘疾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家庭成員的住戶,就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 至於60至70歲的家庭成員,則會放於寬敞戶名單的最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