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噪音管制條例2024全攻略!(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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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 飛機噪音是受《民航(飛機噪音)條例》(第312章)所管制,監督為民航處處長。
  • 黃國桐指出,《噪音管制條例》禁止於晚上11時至翌晨7時,或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內發出擾人噪音。
  • 該制度於2006年擴展至更大的屋邨管理範疇,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
  • 環保署收到噪音滋擾的投訴後,便會根據法定噪音標準進行調查及評估。
  • 上訴法院在聆訊該案件時,可將案件修改,或命令將案件交還上訴委員會修改。

監督根據第款指明消減噪音的期限時,須顧及遵守消減噪音通知書上任何規定所涉及性質、困難及複雜之處。 監督可向任何根據第款獲送達消減噪音通知書的人,藉送達另一份具訂明格式的通知書而撤銷該消減噪音通知書,或變更該消減噪音通知書的任何規定。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根據第款送達的消減噪音通知書,或根據第款為變更消減噪音通知書的規定而送達的通知書,不得於該等通知書所指明的日期前生效,而所指明的日期,須不早於通知書送達後的21日。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香港條例

本港私人屋苑或大廈均設有公契,規管住客權利與責任,例如不得對其他人構成滋擾,而管理公司可行使法律權利,亦有責任處理投訴,例如向住戶發出警告信,在當眼處貼出告示,勸喻住客改善違規事項。 答:住宅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管制,根據法例,只要在住所發出任何噪音,包括裝修、寵物叫聲、開派對時喧嘩、播音樂太大聲、家電運作(例如冷氣機)音量過大,均屬住宅噪音。 除扣分制的相關措施外,《噪音管制條例》亦規管任何時間發出的噪音。 違反有關條例的租戶,若在單位內製造噪音,一經定罪便會被扣分。

根據本部提出的每宗上訴,須由根據第21條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裁定。 總督須委任一位根據《地方法院條例》(第336章)第5條合資格受委為地方法院法官的人,擔任上訴委員會主席。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主席及任何根據第款被委任的人,其任期均為3年,但可以獲委連任。 (由1992年第6號第6條修訂)總督須委任一小組,該小組由總督認為適合根據第21條受委為上訴委員會委員以聆訊根據本部提出的上訴的人組成。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附表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第28B( (b)條向法團的董事或高級人員發出的通知書 (版本日期: 2004年10月8日)

政府會繼續檢討,研究管制環境噪音的現有措施,是否足夠保護社群。 近年,當局曾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及相關的附屬規例,以提供更佳的保障。 例如收緊《噪音管制(汽車)規例》所訂的噪音限度,以及明文規定公司管理層必須對公司所觸犯的噪音罪行負責。 在其他時段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亦須取得建築噪音許可證方可進行。 《噪音管制條例》中對2類家居工程,分別有不同的裝修時間限制。 大部分家居裝修工程都涉及機動設備,例如敲擊瓦礫、拆牆等。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很多人以為香港對噪音的管制,只限於晚上11時到翌日的早上七時, 但事實上香港法例對噪音的管制,適用於任何時間,亦適用於住宅和公眾地方,法例只不過是在晚間以外時間的噪音管制法律,只是針對某些活動例如進行生意業務和使用使用擴音器材。 透過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管制工商業活動產生的噪音,包括通風系統噪音。 於指定範圍進行某些高噪音工程,均需先取得建築噪音許可證方可進行。 許可證由環境保護署署長按照兩份有關的法定技術備忘錄發出。 在法定裝修時間外擅自拖工,不但會觸犯法例,更對鄰居造成極大滋擾,是十分不負責任的自私行為。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裝修應否買第三者保險?一個不幸爆鹹水實際案例

「影響因素」一詞指任何工業區,主要道路或香港國際機場範圍內的地區。 在 「噪音感應強的地方」附近存在「影響因素」,對該地區的噪音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故此,對這類地區訂立規劃或管制噪音準則時,無須要訂立得太低。 「噪音感應強的地方」一詞是指可能受噪音影響的用途而需要保護的地方。

  •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如不遵守消減噪音通知書所載的任何規定,即屬違法。
  • 噪音管制區類別之劃分,得參考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地區之土地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予以粗分類,再依噪音現況逐步調整劃定。
  • 民航處亦利用飛機噪音及航迹監察系統,全日二十四小時密切監察飛機噪音及航迹,這套系統設有18 個分佈在升降航道或其附近的固定噪音監察站。
  • 承建商可通過網上申請,或郵遞、親自遞交表格到環保署,一般工程的許可証申請費為$2610。
  • 請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n.d.),〈縣市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辦理公告情形〉,《執行現況與政策》。
  •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檢送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或未依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執行,經通知限期檢送或改善、補助,屆期仍未檢送或未依改善、補助計畫執行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些一般建築工程使用「機動設備」,即使用電力、壓縮空氣或液壓驅動的機器。 其他情況下,有關工程可能會包括敲擊及模板或棚架的構築或拆卸。 你可在此知悉環保署採取的建築噪音管理措施、建築噪音許可證及噪音標籤的作用,以及環保署鼓勵業界遵守的良好管理業務守則。 此文可讓你了解為何噪音會是一個問題,及建築、交通、飛機及其他的噪音的情況,並介紹政府管制噪音的措施。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6條 建築地盤發出的噪音 (版本日期: 1997年6月30日)

未於依本法所為通知補正或改善之期限屆滿前,檢具補正資料、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或其他符合本法規定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請查驗者,視為未完成補正或改善。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或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或航空噪音測定、申報之管理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檢送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或未依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執行,經通知限期檢送或改善、補助,屆期仍未檢送或未依改善、補助計畫執行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依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換發及噪音抽測之管理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廢止其合格證明。 違反依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標準者,除民用航空器依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處罰外,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在接獲根據第13或條、或第16或條送達的通知書後,倘因通知書的送達感到受屈,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任何人如欲根據本條提出上訴,須於關於上訴的通知書送達後21日內,按訂明格式及方式提交上訴通知書。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凡根據本條提出上訴,除非監督認為暫停執行關於上訴的通知書會違背公眾利益,而在關於該上訴的通知書內亦有如此載明,否則,關於上訴的通知書須由上訴通知書提交的當日起暫停執行,直至上訴已獲處理、撤回或放棄為止。 裝修工程可改善居住環境,但同時這類工程亦會產生污染和廢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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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依第六條規定進行查察時,知悉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所定情事者,應即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前項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發、撤銷或廢止許可證、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近年香港政府亦大推先「調解」後「仲裁」的處理爭議方式。 香港仲裁公會制定了香港仲裁公會規則去規管高效仲裁的進行,即「高效仲裁」。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根據環境保護處提供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在適當情況下每日另加罰款2萬元。 在裝修後若要購買新電器,市民應選擇貼有能源效益標籤的家用電器。 這些標籤可為消費者提供電器耗電量及能源效益等資料,而高能源效益的家庭電器可讓你節省能源開支,又可保護環境,可謂一舉兩得。 溶劑漆料、溶劑及黏合劑等常見的塗裝材料均含有大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會造成空氣污染,並影響我們的健康。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2部 噪音活動的管制

總督須委任一位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第5條合資格受委為區域法院法官的人,擔任上訴委員會主席。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主席及任何根據第款被委任的人,其任期均為3年,但可以獲委連任。 業界可透過挑選恰當的設施並作出妥善維修,確保所有作業均嚴守法律規定,從而減低噪音的污染。 有關環保法例的指引及良好作業手法,請瀏覽指引與參考資料。 源自公眾地方的噪音,例如:上落貨物、小販及街頭表演,和住用處所的噪音,例如:電視機及音響裝置、冷氣機、狗隻及其他寵物,及樂器,都可能對他人構成滋擾。 由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第4及5條管制。

條例第5條則管制在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貿易、業務或冷氣機等噪音。 飛機噪音是受《民航(飛機噪音)條例》(第312章)所管制,監督為民航處處長。 投訴飛機(包括直升機)發出過量噪音,不論是在住宅樓宇或其他對噪音感應強的地方上空飛過,可以向民航處提出。 如欲知道更多資料,請參考「管制非住用處所,非公眾地方或非建築地盤噪音技術備忘錄」。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7條 違反規例的建築工程噪音

此外,不少人亦試過受鄰近單位戶主播歌、吵架,甚至飼養寵物的噪音騷擾,到底遇到這些問題時應如何處理? 當讀者居住的安樂窩遇上不負責任「嘈吵鄰居」,可嘗試參考以下「三層架構」作為處理方法。 政府一向關注飛機升降運作對各社區可能構成的影響,因此已推行多項飛機噪音消減措施,包括各項消減噪音運行程序及飛機運作限制,以紓緩飛機噪音的影響。 此外,民航處亦利用一套電腦輔助的飛機噪音及航迹監察系統,全日二十四小時不停監察飛機噪音及航迹。 本文將解釋為何噪音是一個問題,及建築、交通、飛機及其他的噪音的情況,並介紹政府管制噪音的措施。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一經定罪,可罰款2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這些大型裝修工程受《噪音管制條例》第6條管制,一律只可以在平日的早上7時至晚上7時進行,星期日及公眾假日等紅日,就全日禁止開工。 業界可考慮更廣泛地採用更寧靜的施工方法,並在建築工程中使用更寧靜、更環保的施工設備。 於晚間及夜間和公眾假期進行建築工程時,須遵守法律規定,取得建築噪音許可證,並遵守許可證上規定的條件施工。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工程施工

如果不屬於噪音管制法§ 9 所規定的噪音類型,則可直接向所在地的警察局進行檢舉,如檢舉成立,則會對噪音製造者處以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 72)。 依照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2 規定,可將噪音管制區分為 4 大類,各縣市亦可依照轄境內噪音的狀況劃定、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法§ 7)。 關於噪音相關的規定,主要可見於《噪音管制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只要超出管制標準的聲音,即為噪音(噪音管制法§ 3)。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軍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之航空噪音,其軍用航空主管機關應會商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航空噪音影響程度,訂定航空噪音改善計畫。 軍用航空主管機關及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應採取適當之防制或補償措施。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4部 上訴

與住宅大廈一樣,辦公室及商戶的裝修工程,都會受商業大廈、商場管制。 商業大廈平日辦工時間人流較多,較少規管星期六工程,反而較大機會限制平日的裝修時間,以免對其他商戶造成滋擾。 如果裝修工程只需用到手提機械,例如只是自己用電鑽鑽牆,就屬一般家居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第4條管制,裝修時間可以延長至晚上11時,但同樣不可以在紅日進行。 對於其他公眾地方的環境噪音,你於任何時間均可作出噪音投訴,法例沒有明確分貝限制,是否造成滋擾,由警方判斷。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32條 罪行的檢控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 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措施,既可保障公共屋邨的環境衞生,又有助我們妥善執行屋邨的管理工作,從而為住戶建立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或可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發出或作出的,均可由任何公職人員代表官方發出或作出。 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監督或可由監督發予官方的,必須發予監督認為應對該噪音事件負責的政府部門主要人員,倘若未能決定該由那一部門負責,則發予布政司指定的公職人員。 工商業活動如商業大樓、食肆及工廠等的空調及通風系統、冷凍系統及水泵系統經常產生擾人聲浪。 環保署會根據技術備忘錄的規定評估噪音,並可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業主或負責人在指明時間內把噪音減至適當聲級。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二○一六年底接獲旺角洗衣街一幢商業大廈附近居民的噪音滋擾投訴。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增補)第4、5、6、7、13、13A、14、15、16或17條,對於准許控訴官方,或向官方施加任何刑事責任,或向為官方服務而在執行職責時促使或准許發出噪音的公職人員施加任何刑事責任,並無效力。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或可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發出或作出的,均可由任何公職人員代表官方發出或作出。 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監督或可由監督發予官方的,必須發予監督認為應對該噪音事件負責的政府部門主要人員,倘若未能決定該由那一部門負責,則發予政務司司長指定的公職人員。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官方無須繳付本條例所訂明的任何收費。

如果判定附近人口太密集,工程會造成滋擾,就不會批准申請,而申請費都不會退回。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曾經就有業主收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律師信,表示其出租單位有人飼養情緒不受控制的狗隻,對鄰居造成滋擾,要求住戶停止在單位中飼養寵物,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可是,因為業主已於租約上寫明允許租戶飼養狗隻,租戶認為業主無權違反租約協議,突然強迫自己送走毛孩,令業主左右做人難,大感頭痛。 理論上,管理公司有權對違反大廈公契的住戶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但大家都明白訴訟過程昂貴而耗時,家居裝修又並非恆常噪音,絕大部分的大廈和鄰居,都會選擇忍讓。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34條 許可證的證明等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住客無視管理處要求,較為「進取」的管理公司,更有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對方停止滋擾行為,並限制在特定期間內改善,否則可強制要求對方遷出。 承辦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和管理公司都有責任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運作合乎污水排放的要求。 業主立案法團和管理公司要監管承辦公司的營運,確保承辦公司能履行有關合約。 被檢控的團體,可以是承辦公司,亦可以是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要視乎有關的證據,由法庭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