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協議書6大好處2024!(小編貼心推薦)

年假日數不超過 10 天可將不多於3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年假日數超過 10 天最少連續發放7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 如僱主因放年假曾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由僱主所指定的共同假期年並不會因年假歇業而更改,因爲所發放的年假,應屬於剛歇業前的那個共同假期年的。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 12 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勞資雙方應清楚了解工資的組成部分(例如佣金、津貼等)、工資率、發放準則及發薪安排等。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僱主以及其受僱之僱員,換句話說自僱人士是不能享有《僱傭條例》所賦予的權利、利益及保障。 因此,當雙方簽訂合約時,懂得分辨自己是受僱的「僱員」或是「自僱人士」是非常重要。

自僱人士協議書: HKESE 香港自由工作平台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一般來說,香港居民與香港僱主,在香港訂立僱傭合約,而僱員被派往內地工作,則有關僱員仍然受本港的《僱傭條例》保障。 但僱員簽訂僱傭合約時,需注意合約內是否訂明該合約是受香港、內地或受其他國家的法律或有關條例管轄。 勞工處接獲過不少投訴,有公司的合約沒有寫明員工要調區工作,而強行迫使員工作出調動。 如欲把累算權益從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請留意轉入帳戶的權益將會如何投資。 一般而言,如你沒有就有關帳戶向你的新受託人給予任何投資指示, 則轉入該帳戶的權益將按照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根據連續性合約工作的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和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僱傭條例》的要求,都有權享有條例下所有法定福利及保障。 網頁以問答形式,逐步按用戶的情況提供關於終止僱傭合約的概要資料。 因每個個案的情況有所不同,如您在使用網頁期間不清楚應選擇哪個項目,或不明白文件的內容,為免引起誤會,請聯絡1823 或 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自僱人士協議書: 更改個人地址及資料

如根據其僱傭合約,僱員可享有休息日,即使在其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亦可按合約享有休息日。 自僱人士協議書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自僱人士協議書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 答5.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 在普通法下,僱員若因僱主的行為而使合約有實質和根本上的改變,該等改變未得僱員同意並對僱員造成不利,僱員可視為遭變相解僱及向僱主追討解僱補償。

所有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乙方於本合約終止時,應立即將其受僱期間所製作或編纂或被交付或持有之一切文件及公司財產(包括辦公設備、客戶資料、往來書信、紀錄及其他任何性質文件)返還與甲方,並不得擅自銷毀、變更或持有,甚至製作影本留存。 自僱人士協議書 若有違反乙方除應賠償甲方之損失外,並同意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__________元予甲方。

自僱人士協議書: 自僱人士合約樣本: 勞工處自僱人士合約 僱傭合約

雖然在現行模式下,無論是工作地點、時間、方式以及服務費上,Foodpanda仍對外送員具有一定的控制。 外送員是否真的如Foodpanda所說的「掌握完全控制」? 自僱人士協議書 為了回應這一個問題,我們可以試圖將對工作的控制拆分為幾個方面,並一一作出判斷,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方式/紀律、工資/服務費用。 對積金局發出的「支付所欠強積金供款及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簡稱「供款附加費通知書」)提出反對。 你必須於「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14天內,向積金局提交本表格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

英國樞密院在一宗僱傭合約是否存在的訴訟中指出,要決定僱傭合約是否存在,必須全面調查及評估履行有關工作時的所有事實狀況。 既然沒有一個統一的測試或嚴格的規條去分辨僱員或自僱人士,要作出分辨並非易事。 僱傭合約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訂立,並包括明示及隱含之條款。 隱含條款可以從《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 以及其他有關的僱傭或勞工法例包含在僱傭合約內。

自僱人士協議書: 投資服務

小編也明白面對人生第一份合約,前面又坐着一個資歷深厚的員工,Fresh Grad難免會緊張,儘管心入面有一百個問號,也想快點簽完就走。 要記住合約是具有法律效力,一經簽署就代表你同意合約內所有條款,要有任何修改,也要雙方同意。 說得難聽一點,若公司對某些條款存心瞞騙,你簽署後就不能反口,所以執筆前問清楚,是保障自己的最好方法。 然而,根據勞工處和過往法院判例,即使僱員在合約中被稱為是自僱人士,若雙方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僱主仍須履行《僱傭條例》下規定的責任。 因此,關鍵是在於,判定Foodpanda與外送員之間是否存在實質的僱傭關係。

  •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甲方得因乙方重大違反本合約條款或甲方所頒布之工作規則、辦法規章,一切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本合約第三條第三項所示者;或乙方於職務上有重大過失而立即終止本合約。
  • 問4.當僱傭合約以書面形式訂立,僱主是否必須將合約的副本給予僱員?
  • 英國樞密院在一宗僱傭合約是否存在的訴訟中指出,要決定僱傭合約是否存在,必須全面調查及評估履行有關工作時的所有事實狀況。
  •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另外,因為屬於一個出售服務既合約關係,好多時Freelancers既工作地點同時間都自由,只要係deadline限期前完成交到貨,就已經係完成左項目既職責內容。 而由於跨境交易的複雜性,合約生效前需要由兩個國家的有關部門批准,另外,雙方律師或專業的法律顧問也需要確保合約不違反任何法律條文。 最後合約應當在除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作為見證人簽字。

自僱人士協議書: 個人一般保險

就僱員而言,他必須留意《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 自僱人士協議書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 一般固定受薪的打工仔會有稅單、公司證明、強積金供款紀錄等作為入息憑證,銀行將這類人士分類為有穩固收入,計算供款負擔時較為簡單。 相對而言,如果收入非固定,又或入息證明不足者,銀行會將其分類為非穩固收入(Non-Solid Income)。

問5.如僱員在簽署僱傭合約時,同意放棄《僱傭條例》下的權利及福利,這條款是否有效? 答5.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 勞工處印製了『使用書面僱傭合約』小冊子簡述僱傭合約條款的相關資料,至 __年 _月 ___日止。 於任職於甲方之期間, 於XXXX 年XX 月XX 日以書面形式確認XXXX 年XX 月XX 日開始生效的口頭僱傭合約。 受僱日期 由 年 月 日起生效,提醒勞資雙方履行合約上的責任,000 (以2008年價值計算)。

自僱人士協議書: 自僱人士合約樣本: 勞工處自僱合約樣本 僱傭合約樣本

《香港01》獲得部分ViuTV員工簽署的「服務協議」,發現當中列明ViuTV與他們並無僱傭關係,公司不用供強積金,但員工卻須遵守僱員規則,工照開、班照加,但連醫療保障都欠奉。 宏利投資計劃 / 宏利智富錦囊的客戶請參閱宏利盈進基金 SPC — 中國 A 股獨立資產組合及人民幣債券獨立資產組合之產品資料概要。 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你必須於14天內(如因工死亡個案則為7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勞工處呈報。 成本方面,僱主除了服務報酬外,還需要為freelancer給予法定權益有有薪假期、購買勞保、支付強積金僱主供款等等。 「連續性合約」是指連續4星期,每周工作18小時,換句說話講,假如一名員工每日上班9小時,他/她只要每星期上班2日,便是受保障的僱員。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自僱人士協議書

詳情可參考《受聘形式雙方定 辨清身分保權益》(純文字版,請按此)單張。 如遇僱員權益方面的問題,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如出現就有關合約是否僱傭合約的爭拗時,法庭有權作出最後裁決。 於1997年,本港有一宗案件,最終上訴至英國樞密院(即1997年7月1日前香港的最終上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