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地產代理處理租賃事務,通常臨時合約已經列明「撻訂」一方需要支付全數代理佣金。 臨時租約冷靜期 另一方面,如果業主反悔,亦需要倒賠訂金予租客,並且支付全數代理佣金。 臨時租約冷靜期 租屋需要簽訂臨時租約,是非常常見的程序,但是你對臨時租約的認知有多少? 無論是租屋還是買樓,都要謹記事前做好資料搜集,以防受騙,浪費了自己的金錢、心力和時間。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為妳拆解臨時租約條款內容,告訴你相關的注意事項以及常見問題,為你租屋做好預備功夫。 簽署臨時租約後,會訂明一個指定日子前簽訂正式租約,而這期間便成為冷靜期,讓雙方考慮清楚是否簽署一年或以上的正式合約。 簽署臨時合約後,如果任何一方拒絕簽署正式租約,另一方可以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命令,命令違犯合約一方履行臨時合約上所訂明的責任,可能會出現沒收訂金的情況。 過往曾有業主盤出租個案,租客直接與「業主」洽談租約事宜,最後墮入騙局。
臨時租約冷靜期: 條款內容
如果沒有地產代理的中介角色查證業主身分,隨時有人冒充業主,放租樓盤,並且在簽署臨時合約收取訂金後消失,最後租客不知道如何追討賠償。 臨時租約冷靜期 臨時租約必須要符合一般合約的要求,即是由一方提出要約,另一方則接受該要約,並且付出相應代價,和承認該合約所訂明的法律關係意圖等。 雖然租樓程序並不複雜,但是最好還是依靠可信任的代理或平台搵盤,免得墮入不法之徒的騙局。 臨時租約冷靜期 臨時租約冷靜期 所以即使租住業主盤,租客也切記在簽約前親自查冊,確保業主的身分,以及調查物業單位的紀錄,翻查過往是否曾經有任何違規情況發生,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業主和租客在簽訂正式租約前,都會先簽訂臨時租約。 臨時租約代表業主同意將會出租相關物業,另一方面,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臨時租約除了證明雙方的租賃意向,亦是為了確保租客繳付按金後,在指定日子內才簽署正式合約。 如果指定日子前準租客違約,拒絕簽訂正式合約,將會被視為「撻訂」,業主可以沒收租金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