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防止破產前逃避債項,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之低於市價交易 ,破產官可申請討回。 又若債務人於破產呈請前,將資產償還其他債權人(這叫不公平的優惠 unfair preference),破產官可追討呈請前半年之交易。 若是配偶,親戚及生意合伙人等聯繫人仕,追討期為兩年。
如受託人要求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你便須應要求提供。 破產後果 你的受託人會評估你須將收入的多少交予你的受託人以償付你的債權人。 最後,法庭會進行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讓欠債人重組債務,依照新的還款方案把債項分期還清。
破產後果: 破產對哪些職業最有影響?
申請債務重組需時長達4-5個月,申請費用貴,而且不一定成功,因此欠債人可以考慮以結餘轉戶計劃償還原有較高息的債務。 其實,不少銀行都會擔心欠債人士濫用IVA,作逃避還款的理由,因此申請也未必一定成功。 例如,如果欠債人持有物業或其他資產而不如實申報,會令債務重組的申請終告失敗。 破產人可能不得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通知他/她的僱主關於其破產事宜。 一般而言,若過往未曾申請過破產,而破產期間遵守規定,破產令將於頒佈當日起計4年後自動解除。
若破產人是房地產物業的登記擁有人(即「業主」)或其中一位登記擁有人,該房地產物業或破產人所佔的份額將成為破產產業的一部份。 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會針對該房地產物業,將其破產令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破產後果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破產後果: 結餘轉戶是什麼?
破產好處是屬於個人的事宜,家人是不用承擔債項的。 但有些情況是破產壞處是會影響到家人,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之物業,受託人便會賣掉當事人該份額之業權。 亦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戶口,如該戶口之資產是屬於當事人,便會被受託人提取以償還債務。 申請破產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考慮破產是否適合自己。
- 雖說如此,破產應是別無選擇的最後一著,而且應先尋求法律或財務意見才申請破產。
- 就信貸使用率而言,計算方法是將你的簽賬消費額除以信貸總額;一般而言,信貸使用率維持在30%至50%或以下較為理想,一旦高於50%則可能對你的信貸評分造成負面影響。
- 債務重組(IVA)適合欠債額較高的人士(即欠債超過HK$500,000),並且瀕臨破產邊緣的欠債人;而債務舒緩(DRP)則適合欠債額較少的人士。
-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對於首次破產的情況,破產人會在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經破產,那就需要5年才可以自動解除破產。 破產期滿後,破產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反映破產令期滿失效,申請前須取得署方或受託人的「不反對確認信」。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破產後果: 破產對工作的影響
如果破產人企圖或準備攜同他們的個人財產離開香港,而有關財產本應用作分配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他們可能會觸犯破產罪行及被判監。 此外,如破產人企圖逃避接收任何破產法律文件,或令有關破產法律程序受到不必要的妨礙或延誤,他們亦可能會被判監。 欲知更多有關破產罪行的資料,請參閱「問題11」。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有關表格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 第二,破產人必須把所有資產都移交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並提交有關的資料,例如銀行月結單或營商帳簿等文件。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根據《破產條例》第91條,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除外)須以破產人的產業的名義開立帳戶,並將其作為受託人而不時收取的款項存入該帳戶內。 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會嘗試出售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並將售賣所得款項分發給你的債權人。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你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你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你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而你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
破產後果: 後果2:不能取回財產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0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如果在扣除費用和開支後破產人的產業仍有剩餘資金,受託人便會以派發債款形式把這筆款項分發給已登記的債權人。
不過,破產人士仍可以到海外旅行,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支付,即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而且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法律要求債務人列出所有債權人,包括向您借錢的朋友和家人。 破產後果 故意不列出債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有機會影響整個破產程序,甚至被刑事起訴。
破產後果: 經MoneySmart 申請貸款有什麼優惠?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破產後果 不過,解除破產令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予證明的債項,但已歸屬於受託人管理的破產人資產並不會歸還予破產人,因有關資產有機會被變現還債。 此外,破產紀錄會於個人信貸報告的「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公眾亦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想想是否有方法避過沾上這個污點。
而按照《銀行業條例》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士必須通知其僱主。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會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要樂觀 – 儘管破產可能對生活造成很大的改變和影響,但這並不是末路。 債務人只需要保持積極的態度,努力遵守破產的法規,準時償還債務。 心理方面,債務人亦應吸取教訓,避免將來再次負債纍纍導致破產後果。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通常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
破產後果: 債務重組 VS 破產分別
最後,MoneySmart 提醒大家,即使市面上不乏重整債務如清卡數的方法,大家亦要量入為出,好好管理自己的財政,不要過度借貸。 使用異於其被判決破產時所用的名稱從事任何業務,但事前並無在憲報及報章上刊登其被判定破產時有關業務的詳情。 如破產人所僱用的任何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作出任何若由破產人作出則屬違反第129或條任何規定的作為,則該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須被當作犯罪。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就如以上提到,一樁破產要成立,必要有已欠債而無法償還的借款人,以及貸款出去給借款人、卻無法收回欠款的貸款人。 我們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提供各類破產資訊及破產服務,我們亦深明申請破產絕不是輕率的決定,讓我們為您進行全面評估,了解您的破產需要。 別說申請貸款,破產人若向任何人或機構借 $100 元或以上,即要披露破產身分,亦不能再申請或使用信用卡。 在保險方面,破產人不可以投保新的保險保單,但可以保留已簽訂、不含儲蓄成分的保險保單,但不可繼續為已簽訂的人壽保險與儲蓄保險保單供款,只能交由第三者代為繳交保費。
破產後果: 有關破產後果 – 常見問題:
如果在案件提交後債權人持續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可通知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宜。 這是其中之一項破產壞處,因為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破產紀錄會於環聯信貸資料庫保存8年,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算。 雖然如此,但當事人完成破產期後可向法院申請解除證明書,並主動提交給於環聯信貸資料庫,通知其案件已解除,可以及早重新開始信貸紀錄。 破產後果主要達至兩個目的:第一個破產好處是為負債累累的人士提供一個新的開始,只要遵守相關的法例和規則,欠債人的許多債務都可以通過破產來抵銷。 而申請破產的第二個目的是為債權人提供平等待遇,允許債權人根據債務人可以支付的金額而收回部分欠款。
債務重組(IVA)適合欠債額較高的人士(即欠債超過HK$500,000),並且瀕臨破產邊緣的欠債人;而債務舒緩(DRP)則適合欠債額較少的人士。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現行之法例是沒有規定破產人士不能貸款的,但法例規定這類人士貸款時須要披露已經持有破產令,否則即屬違法。 根據條例,如正接受破產監管的人獨自或聯同其他人,並無告知對方他是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而從任何人得到港幣100元,或多於港幣100元的貸款,便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監禁兩年。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支付按金港幣 8,000 元。 這將涵蓋受託人在處理您的申請時將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破產後果: 結餘轉戶貸款
如您認為您有破產需要或想了解清楚破產流程,可以即時聯絡我們,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的專業團隊擁多年經驗,會根據您的需求,為您提供不同的財務支援,助您解決根本問題。 破產雖然對債務纏身的人是一條出路,但對破產人的家人亦有一定影響。 中國人社會普遍都認為「家醜不出外傳」,大家都會覺得破產是因為財務管理不善,亦是個人缺乏能力的後果。 因此如被人知道自己破產,除了壞了自己的名聲之外,亦讓自己家人丟盡臉子。 不論是信用卡卡數還是私人貸款,甚至二線財務的債,破產人的欠債都會全部宣告失效,債主不能再循民事訴訟向破產人追討欠債。
破產後果: 破產後果〡破產有咩影響?了解申請方法及法律責任
任何已提交的呈請如未遵從相關要求或構成濫用程序(例如以不當方式或為不當目的而援用破產法律程序,作為追債或與債權人談判的手段)可被法院駁回,而呈請人亦可被命令支付訟費。 破產管理署已提升電子服務系統,以提供一站式網上申請《非破產證明書》服務。 破產後果 由2022年1月28日起,已註冊「智方便」的公眾人士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於網上提交申請、付款、追蹤申請狀態以及下載《非破產證明書》。
破產後果: 債務重組(IVA) VS 債務舒緩(DRP)分別
事先說明,銀行和發卡機構才擁有批核信用卡申請的決定權,並非由環聯資訊(消費者信貸資料機構)決定,環聯只負責向銀行或其他發卡機構提供申請人的信貸紀錄。 破產後果 破產後果 破產會永久留在破產管理署公眾記錄,即「跟一世」。 至於環聯(TU)信貸資料庫會保留破產記錄8年,欠債記錄則要等到破產令完結及環聯收到破產人士通知後,才會在破產解除日計起5年後消除。
破產後果: 提供予債務人的新網上服務:經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預約見證服務
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11,2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如果你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全部債項,你可考慮聯絡你的債權人,嘗試達成協議,包括還款的條款和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