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堂費9大優勢2024!專家建議咁做…

所以筆者一定會與客人初次會面時就清楚告知他們這一點,常用的比喻就是「人哋出雞,你出豉油,你碟豉油也會越變越大」。 若官司所牽涉的銀碼不大,就更加應該嘗試與對方商討和解,早早了結爭拗總比把錢和時間都花在打官司上化算。 況且,如對方輸了官司後根本無能力再支付你的律師費,屆時可能會變成雙重損失。 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3組會在適當時間,郵寄一份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往違例者在運輸署登記的地址。

  • 你須向審裁處登記處的職員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及勞工處案件轉介編號(如適用)。
  • 有關表格可以到本審裁處的登記處或資訊中心索取,也可以到司法機構的網頁下載。
  • 任何需要當值律師服務的被控人,應前往有關裁判法院的法庭聯絡處。
  • 2.5在審訊時,除了訴訟各方及/或他們已獲得審裁官許可的代表必須要出席外,他們所傳召作供的所有證人都應該出席審訊。
  • 如有需要,亦應帶同有關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以供法官及另一方查閱。

在你取得判決後,如果判定債務人不遵守命令,你可以向法庭申請財物扣押令以強制執行判決。 執達主任會藉著扣押判定債務人的財物和實產執行判決,替你追討欠款或收回財物的管有權。 把令狀送交法院存檔時,你需要在區域法院會計部繳付令狀的存檔費,並把已填好的表格交回登記處。 有關的表格載於香港法例第336章,附屬法例H《區域法院規則》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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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還有其他機構可以提供資料或意見予訴訟各方,不能盡錄。 但如果裁判官想參閱有關報告,以考慮被控人是否適合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進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戒毒所,或接受入院令,便會把案件押後以取得有關報告參考。 如果你需要執達主任的服務,可以向區域法院登記處查詢或參閱“執達事務組”這本小冊子。 上述小冊子可向區域法院登記處或執達主任辦事處索取。

要知道,不是每宗案件最終都要「上堂」的,但就算沒有「上堂」,也會涉及「訟費」開支,所以筆者建議,大家日後還是稱之為「訟費」好了。 一般而言,律師是按時收費的,上述破產管理署收取的70,000元,就是以破產管理署所花費的時間而計算出來的。 在一宗破產案,由於破產者家財很多,破產管理署(見圖)額外徵收二百萬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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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項工作,我們可以給客戶一個相對確定的報價,例如,一般案件申索書及傳訊令狀等文書的起草,可能需要10-15個小時,而復雜的案件可能需要更多的時間。 等等,我沒看錯吧,是律師事務所承擔,不是客戶承擔? 對,是代理該方的律師事務所承擔由此產出的律師費用,且不許律師事務所向客戶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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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案件從簡短提訊案件表中刪除可能會對另一方不公平的話,司法常務官可以決定不把案件刪除。 這樣的話,訴訟各方便須要如期應訊,而有關的款項則會由本審裁處保管,直至審裁官作出進一步的命令為止。 4.1本審裁處的職員只可就法庭程序的事宜向你提供協助,但是,他們不能向你提供法律意見,舉個例說,他們不能評論你的申索勝算,或者是你應該起訴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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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情況下,勝訴的一方應該徵詢律師的意見,或考慮以其他方式強制執行判決。 2.1勝訴的一方可以到本審裁處的登記處申請發出封票,以執行判決。 執達主任會按照指示扣押判定債務人(即敗訴的一方)的貨物和財物,而被扣押的物品的價值應該相等於判決款項加上執行判決的附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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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案官或法院登記處總司法書記都不可以更改訟費命令(即他們不能更改先前法庭就哪一方須支付訟費而作的決定),他們只能決定應繳訟費的款額。 因此,如果你不服訟費命令,你應該考慮就訟費命令提出上訴,而不是向聆案官就訟費的款額提出反對。 如果選擇上訴,首先必須在限期內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提交表格9以申請上訴許可。 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是:申請人收到裁決書或書面命令後7天內;或如果申請人在這7天內向審裁官申請有關裁決或命令的書面理由,則須要在收到書面理由後7天內提出申請。 不過,如果申請人能夠提出充份理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可以把期限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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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簽署聘用信時,客戶需要支付一筆律師費用訂金,例如10-30個小時的費用,到律所賬戶。 還記得剛剛做訴訟時,有個客戶有個金額很大的案子想讓我們幫他提起訴訟,我們一看案情和資料,覺得訴因很不明確,於是找大律師給意見,大律師也覺得訴訟的理由難以成立。 但是客戶堅持要我們幫他提起訴訟,因為想通過訴訟給對方壓力,當然客戶在費用方面很慷慨。 不能,註意Wasted Costs Order, 如果代理客戶提起明显无理据的訴訟,法庭是可以命令代理的律師事務所自己承擔敗訴費用的。

裁判官聽取所有證供,並決定被控告犯罪的人(即被告)是否有罪。 如被告年齡在16歲以下,案件將會在少年法庭由裁判官審判。 法庭堂費 較複雜及較嚴重的案件由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 區域法院的案件由一名法官主審,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案件則由一名法官主審,並由一個不少於7人的陪審團(從普通市民中抽選)旁審。 除非被告選擇自辯,否則可由一名或多於一名律師代為辯護。 要求擱置執行判決或命令的申請首先要向下級法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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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況許可,司法機構會盡可能即時回覆市民的來信。 如果需要其他資料及/或證據,法官可以把案件押後至另一日期繼續審訊。 審訊完結時,法官可於當天宣告判決,或於較後的日期宣讀/發下判決書。 如果你的申索關乎未經算定的損害賠償,例如利潤損失、人身傷害或財物損毀的損害賠償,你可以要求法庭就法律責任登錄非正審判決。

  • 2.2審裁官和調查主任都有責任協助及鼓勵訴訟各方和解。
  • 申索人(無論是個人、法團、獨資或合夥經營的商號)的全名和地址。
  • 請注意,提出爭議通知的日期以郵件上的郵印日期為準。
  • 法團則可以由一名律師代表;也可以由法團的其中一名董事代表,但必須提交誓章,述明該名代表已獲得董事局妥為授權,並把董事局決議的正本或核證文本附於誓章作為證物。
  • 倘若無法達成協議,勝訴一方可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評定其訟費,因此不可能預知訟費(即律師費)的數目。

訟費評定是一項法律程序,程序中法庭會根據訟費命令評定應付之合理訟費款額。 如付款方對訟費單不滿,並打算申請訟費評定,他必須於收到訟費單的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第67條)。 1.5請注意,無論審裁官是否批准把命令作廢,原本缺席一方通常都會被判要支付有關的聆訊的訟費予沒有缺席的一方。

法庭堂費: 審訊時將會怎樣?

自從電影《29+1》的出現,令不少香港女性思考個人將來幸福的問題。 早於10年前,南韓的女性作家南仁淑已著書《20幾歲,決定女人的一生》,指女生於20幾歲時,已可做很多事,去影響一生幸福,今次小編整理當中幾點,讓大家思考一下。 所以,通常在正式聘用我們處理案件及繳付律師費用訂金之前,不要期望我們就案件給出多少實質性的意見,因為所有關於案件的實質性意見,都是需要我們花時間去思考、研究才能提供的。 (1) 我們閱讀、研究客戶所有的案件材料,作法律研究,然後對該案件在香港進行訴訟的可行性、訴因、證據是否充分等進行評估,就是否進行訴訟給客戶出具法律意見。 例如,簡單的案件,可能2-3個小時即可;而復雜的案件,也可以需要10-20個小時,也可能會需要進一步聘用大律師給出意見。 與內地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支付大額的訴訟費用不同,香港法庭只收取很少的費用。

有關執行的事宜,與訟雙方應參閱《執行勞資審裁處的裁斷》小冊子。 小冊子可於審裁處的登記處索取或司法機構的網站下載。 一般來說,法庭會作出訟費令,判在訴訟或申請中勝訴的一方獲得訟費。

法庭堂費: 提交申索需要多少費用?

如你能提供充分及有效的理由,審裁處可削減、免除或延遲收取《勞資審裁處(費用)規則》附表所指明的任何費用,申請須以書面方式向司法常務主任提出。 到達法庭後,你應向主控官或其助手報到,講出你的姓名及出示你的證人傳票。 假如你不清楚你的案件在那個庭聆訊,你應往法庭大樓的詢問處要求協助。 在裁判法院內,警察總務室的人員亦可為你提供協助。 裁判官坐在高案之後,證人席通常在其左面或右面,接近法庭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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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供完畢後,你可能會獲通知可以離去,即是說你可自由離開法庭,但如你喜歡,你亦可留下來旁聽餘下的審訊過程。 有些案件延遲開審,甚至取消聆訊,另訂日期再審,原因可能是較早的案件需時比預期長,或案件中有重要證人未到。 有時,被告在審判當日認罪,證人在最後一分鐘才獲通知毋須出庭作供。 若雙方就家事法庭的判決感到不服、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或無法就子女或財務事項達成共識,而要鬧上法庭的話,隨時面對上萬元的律師費及堂費。 法庭堂費 那麽,有人會問了:敗訴方需要支付勝訴方的律師費用,勝訴方支出的律師費用是多少怎麽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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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官會要求你宣誓作供,確認表格2內的申索內容。 如被告人留待首次聆訊過後或往後的聆訊方確認願意支付申索款額,審裁官會於公開聆訊中作適當的命令。 與訟雙方須知道,如申索於首次聆訊當日或其後才得到解決,可能衍生訴訟費用。 審裁處登記處會向你提供一份預約當事人名單以核實你的姓名、地址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你亦應核實擬被告一方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便申索書副本能有效地送達擬被告一方的正確地址。 此外,你必須注意,郵政信箱號碼並不能被視作有效地址。

法庭堂費: 申請把裁斷或命令作廢、覆核和上訴

原訟法庭沒有權力推翻或更改原審審裁官就案件事實所作的裁定。 1.3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中,缺席一方如不同意審裁官所作出的命令,可以即時向本審裁處申請把有關的命令作廢。 申請人必須填寫表格8D《要求將裁斷/命令作廢的申請書》,解釋缺席理由和提出證明。 3.3為了確保提訊有成效,訴訟各方都應該熟悉案件的最新發展。 此外,他們須要把已經提交本審裁處的文件,以及由另一方送達給他們的文件,全部都帶來,因為審裁官可能會在提訊中引用這些文件。

法庭堂費: 法庭登記處及會計部

4.3如果被告人想提出反申索,便必須填寫反申索書表格,並親自或由代表向本審裁處的登記處提交,本審裁處不接受以郵寄、傳真或電郵等任何其他方式提交的反申索書。 如果被告人除了就申索提出答辯之外,還想根據一些與申索有關連的訴訟因由或事實,向申索人提出獨立的申索,便須要提交反申索書。 審裁官會在聆訊中同時處理相互有關的申索和反申索。 本審裁處職員會把被告人的申請書副本連同一份接受/拒絕繳存款項於法庭通知書送遞予申索人。 如果申索人願意接受被告人繳存予本審裁處的款項以完全和最終解決他的申索,便可以在同意書上簽名作實,然後交回本審裁處。 之後,本審裁處的職員會通知訴訟各方是否須如期應訊。

傳訊令狀(表格1)連同送達認收書(表格14)可向區域法院登記處索取。 你必須填寫表格1並作出申索的批註,扼要地說明申索的性質;你也可以附上申索陳述書,詳述申索的法律依據和你所依賴的事實,以及你所申索的濟助和補償。 法庭堂費 (如果你只在令狀中作出申索的批註,便須在被告人就文件的送達作出認收後14天內,把申索陳述書送交法院存檔和送達被告人)。 《區域法院規則》第41A號命令規定,申索陳述書必須以屬實申述核實。

有關違例小販、交通違例事項和拋棄垃圾等輕微罪行,均由特委裁判官在裁判法院審理。 特委裁判官不能判處監禁刑罰,而一般罰款的上限為5萬元,除非在任何其他條例中明確訂定一個較高的金額。 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罰一般為監禁2年和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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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定債務人沒有把判決款項繳存本審裁處,執達主任便會把被扣押的物品公開拍賣,然後在所得的收入中扣除必要的法庭收費後,把餘款給予勝訴的一方。 法庭堂費 如果選擇覆核,須填寫表格8C《一方要求覆核裁斷/命令申請書》(「8C申請」),詳列所有申請理由。 申請人必須在審裁官作出有關命令或裁決後7天內把上述表格提交本審裁處,以及繳付法例訂明的費用。 5.1訴訟各方應該根據審裁官所發出的指示/命令,把所有證人陳述書和他們想用作證據的其他文件的副本提交本審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