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租約11大伏位2024!內含正式租約絕密資料

除非另有安排,作為按金的款項,在租客租住單位期間,雖由業主保管,但業主一般都不須付利息。 租客可要求業主接納銀行擔保以代替現金作為保證金。 租客可要求訂明,在按金轉交予新業主前,原業主須向租客提供新業主的書面承諾,同意會按租約原有條件退還按金予租客。 除了簽署臨時租約外,另一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是:租客被要求簽署一份名為「租賃要約」(Offer to Lease)的文件,然後再交由業主簽署(即由業主接受有關租賃)。 實際上,簽署「租賃要約」的後果類似簽署臨時租約。

  • 然而,市場有九成未完按揭契而放租的單位,都沒有向銀行申報,租客須自行衡量風險。
  • 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 一文掌握一手二手買賣流程、租樓貼士、按揭、印花稅及放租需知等,為「置」富人生做足準備!
  • 租客遷出交吉後,倘己付足租金,又無任何拖欠,業主應於訂明期限內,將按金發還租客,並取回收據,或要求租客發出收據。
  •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本港新樓租例辦理。
  • 租客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 租客不得有喧嘩或擾亂鄰居或合租住客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出租人有權立令租客遷出。

另外,如果合租住客之間發生任何爭拗,出租人保留最終裁決的權利,並有權立令滋事者立即遷出,按金不予退回。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綜觀條例實施至今,執法情況未如理想。 他又指很多劏房居民其實未必掌握條例具體內容,不知道自身有何合理權益,而劏房戶相對弱勢,缺乏議價能力,因此署方亦應加強宣傳工作。 【疫市租樓】疫情影響下 能否要求業主減租或解除租約?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經濟面臨下行壓力,部分租客因為疫情短時間內難以回港居住,加上收入與生活都面臨困難,期望業主能減租以共渡難關。

正式租約: 租約範本

當租客遷出時,出租人無利息將該款交還租客並取回本份租約,倘若租客在租金或其他一切雜費未付清時,出租人有權在該筆按金內扣除。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的個人傢俬雜物全部搬走以清手續,出租人所屬物品除外。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論。 出租人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或棄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為免日後起爭議,業主應於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任何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工程前,將物業原狀拍照或錄影存記。 業主可要求訂明,若他將出租單位轉讓予第三者,他有權將按金轉交新業主,而新業主將以原有條件保管按金,租客不得反對或向原業主追討。 租用 年,由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正式租約 年 月 日止。 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內要求退租,出租人有權扣除 個月按金以彌補損失。 正式租約 租客住滿 個月後,如要退租,租客須給退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有權沒收按金。

正式租約: 注意事項七:養寵物與家電維修

「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册」(下稱「資料册」)旨為協助市民大衆在無需聘用律師的情況下仍能自行草擬及簽訂有效住宅租賃協議。 社聯早前嘗試制作「劏房租金水平參考站(Beta)」,透過收集劏房戶的住屋租金、地區及設施等資料所制成,藉此幫助公眾以較客觀的數據了解租務市場。 黃和平表示,如何把起始租金加入條例中仍有待各界共同探討,而現時政府亦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助市民、尤其是弱勢基層掌握租務市場資訊。

正式租約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家具,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為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租約中應訂明立約任何一方,如違反其中已協定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該租約。 正式租約 地契、入伙紙和大廈公契就物業單位的用途設有某種限制。 所以租約內應註明出租單位的用途限制,例如可作住宅用、商業用或工業用等。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如出租人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出租人不作任何賠償。

正式租約: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然而,市場有九成未完按揭契而放租的單位,都沒有向銀行申報,租客須自行衡量風險。 租約應訂明業主是否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裝置或間隔。 一般來說,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租客不得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 當然,租客欲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工程,還須查明法例有沒有限制,以免違法和確保安全。

二房東和三房客簽訂分租租約前,應清楚暸解有否違反與業主簽訂的租約。 )非經常性支出,例如出租單位結構性,外牆的維修或修理附有傢俬、電器和裝置的費用,如非租客魯莽所致,習慣上應由業主負擔。 正式租約 假如租客在租約期滿後有優先權續約,租約應該清楚訂明租客須於甚麼期間內行使該優先權、可續約的年期以及續約後的租金,例如是否按照現租約的租金作一定比率的調整,或透過商議或仲裁決定調整的幅度。 為確保租客有經濟能力履行租約,業主可事前向租客查詢其職業。

正式租約: 服務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書面租約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由香港大學法律系講師和學生的團隊所起草的住宅租約範本現已在社區法網上發布。 正式租約 任職銀行的陳先生月入4.5萬,現時租住荃灣中心單位,近日獲業主通知需要搬離單位,陳先生正掙扎究竟應該上車置業還是繼續租樓。 正式租約 正式租約 當所有條件都談妥,業主與租客就可以簽約,一般會先簽臨時租約,再於指定日子內簽正式租約,亦有業主嫌麻煩,索性直接簽正式租約。 並可在租約內訂明,假如祖客的行為導致保費增加,租客須承擔該額外保費。 租客遷出交吉後,倘己付足租金,又無任何拖欠,業主應於訂明期限內,將按金發還租客,並取回收據,或要求租客發出收據。

正式租約

47歲的鄧小姐居住在荃灣一間位於單棟樓內的90呎劏房,單位為一劏四,月租3,000元,每月需另向業主繳交120元電費及50元水費。 租約在劏房租管條例實施前簽訂、沒有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惟在2022年11月約滿後,業主仍未有與她聯絡商討簽新租約,故目前仍依原有租約所訂交租。 我們亦有付費服務,只需HKD600,為你及業主或租客提供整個租務流程;我們精通英語,國語,廣東話,能為不同人士解釋整個合約內容及為雙方翻譯。 常用的租約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隨意地在現代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亦經常被統稱為「租約」)及兩者通常都具有約束力,有效性和可在法庭上執行,但兩者的法律意義可能仍然存在一些技術差異。 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住宅租盤都是以「全包」形式放租,即包括差餉、地租、管理費,水電煤除外,相關細節亦應清楚列明在正式租約之中。

正式租約: 地產代理專用訂明表格 Prescribed forms

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通知書(I.R.6129)。 律師草擬的租約,大都能發現更多可能引起爭議的事項,所以比一般標準租約涵蓋更廣。 立約方如能在正式簽訂租約前認清並處理這些問題,日後出現糾紛的可能性便可大為減低。 總括而言,只要在簽訂租約前,業主與租客保持良好溝通,在租約白紙黑字釐清權責,便能減少日後爭拗。 出租物業按揭會較一般按揭更為嚴格,既不能申請按揭保險,最高又只能承造五成按揭。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

正式租約: 訂立租約須知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 租約期滿,租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兩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出租人。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