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2024必看介紹!(震驚真相)

一般會以入住6個月為一個基準點作為權責劃分,如果剛搬進去6個月內就發現漏水,可以請前屋主提出交屋時的不漏水證明,確認交屋的時候沒有漏水問題,若屋主提不出證據證明,可以請屋主負責賠償。 3.技師在接受法院囑託後會主動與兩造聯絡「初勘」及「複勘」的日期,初勘的目的主要是看了現場之後決定用什麼科學方式鑑定,決定鑑定方式之後在複勘日進行漏水鑑定。 一、被告應容忍原告進入被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內,就原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如附件所示之漏水情形,進行修繕至不漏水狀態。 佩佩和阿治住在同一棟大樓,佩佩住在四樓,阿治住在五樓,為樓下樓上關係。 從去年開始,佩佩家的主臥室及浴室天花板出現漏水現象,且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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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宗漏水個案,當中很多是被樓下投訴漏水的業主主動找我們進行調查,或者是放售二手樓時找我們證明單位沒有滲漏。 以下由我們團隊中的建築師和律師解答一些被樓下投訴漏水時會遇到的常見問題及滲水處理方法。 大廈的業主有責任維修及保養樓宇,若果是因為自己單位的問題而導致漏水情況,應該立刻聘請專業人士,例如工程公司、測量師行、註冊工程師進行修葺及處理,及早解決問題。 根據工作程序,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嘗試確定滲水源頭。 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責任誰屬

另外,如果最終需要傳召專家證人上庭,或需要專家提供更多的文件或調查,這些都會構成額外開支。 專家證人的費用通常以每小時計算,並設最低消費,視乎上庭堂數和專家的資歷,收費可以介乎數千至數萬元不等。 香港政府並無為「公證行」這個行業進行註冊或作出審核,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稱「公證行」。 公證行這個名詞其實只是顧問公司皫營銷策略,而當法庭參考報告時,亦不會在乎該份報告是否「公證行報告」,而只會參考報告上的證據和撰寫報告的專家的背景和資歷。 但若「可歸責某方」(如因隔套房而更換馬桶、變更衛浴位置等施工不慎而導致水管破裂),則應由該進行工程之一方負責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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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鄰居單位剛好竣工,你也應該在鄰居入伙起計的一個月留意一下自己屋企會不會慢慢出現水漬。 話雖如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業主和鄰居,當接收到相關投訴後,亦應該盡可能瞭解對方的滲水情況,並評估自己滲漏的可能性,因為一旦滲水真的是來自你的單位,你亦很難避免要進行維修,所以與鄰居保持良好溝通極為重要。 市民可先致電1823尋求滲水辦(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協助,找出確實的滲水原因。 滲水辦的主要工作為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由滲水引致的妨擾情況,要注意的是他們並不會參與任何維修的工作。 若遇上漏水情況,苦主或需付上大筆費用包括裝修費、檢驗費等等,已購買的家居保及火險又會否為此作賠償?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家居保險能否保障漏水?

如果經過初步判斷後,是樓上住戶應該負責,就可以跟樓上說明請求改善,畢竟,樓上很可能已經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可請求雇工費用、修繕材料費用(但應注意可能有折舊問題)、精神上損害賠償(如果可以證明)。 此時,漏水糾紛的處理,應該先把漏水的時間點紀錄下來,並且拍照或錄影存證,並請有專業執照的水電查看、研判原因(最好是可以會同樓上住戶,以免陷入樓上、樓下各說各話的情況),保全證據跟確定漏水原因,是最重要的一步。 2證明住戶已委請管委會多次協調不成(或多次聲請調解委員會或公益團體調解,而不能達成協議),請求樓上住戶解決漏水問題,均未獲得處理。 造成漏水的因素有很多,而浴室經常成為問題點,以下為你整理浴室出現漏水的原因與解方,避免成為害樓下天花板漏水的住戶。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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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證實是樓上單位滲水,聯辦處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相關人士,規定在指明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聯辦處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居家爭議系列】 天花板漏水 怎麼跟樓上協調?誰要修?誰出錢?

按當事人一方房屋廚房天花板之滲水現象,確係因他方人房屋廚房排水管滲漏所致;當事人一方房屋前陽台天花板所以滲漏,亦係因他方房屋前陽台地坪防水不足所致。 當事人一方自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第 1項第 2 款、第 2 項及民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請求他方容許進入房屋內,進行施作水管修繕及防漏工程;且施作水管修繕及防漏工程費用由他方負擔。 共同壁、樓地板及其內管線之修繕費用,原則上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可歸責於某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 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修繕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根據工作程序,聯合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

  • 市民可先致電1823尋求滲水辦(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協助,找出確實的滲水原因。
  • 2.如調解成立,案件終結,反之不成立則進入訴訟程序(約開2~5次庭),法院會命原告證明漏水原因是二樓造成的,此時原告就應該向法院聲請漏水鑑定,原則上由各地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公會來鑑定。
  • 如果浴室地面滲水,可以把地面敲除施作防水層,完成後要放水、試水,確定沒有滲漏後才算成功能。
  • 但是,一般法院會認為滲漏水屬於財物損失,不是人身傷害,所以一般是不太能請求精神賠償的喔。
  • 如果樓上的住戶實在不修,可以找物業出面協調,如果是沒有物業的老小區,可以找社區工作人員來協調,一般來說,社區的大媽都很熱心。
  • 日久失修的舊式樓宇,不時會因為外牆出現裂縫、破損而引致漏水,雨水可能經由大廈外牆直接滲入屋內,或經牆身、縫隙流至不同地方。

因此必須符合第一階段的調查,「聯辦處」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包括利用電子濕度儀進行「濕度測試」、「色水測試」及「反向壓力測試」。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對於性質複雜而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個案,「聯辦處」有機會進行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來水」多數由食水喉管老化、洗手間鹹水管爆裂所致。 「去水」則包括洗手間污水;「地台」則指浴室底的污水;「外牆滲水」則因外牆出現裂紋,雨水經由裂紋滲透入屋。 他在十年前搬入太子一個頂層連天台單位,五百幾呎單位空間寬敞,入屋客飯廳,旁邊一列窗可遠眺旺角花墟景色,一直也是相安無事,但自從六年前大廈進行大維修後,有一次下雨天發現主人房牆身濕透,自此每逢下雨天總有滲漏。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滲水點追究?係咪應該樓上單位負全責?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 應當停止侵害, 排除妨礙, 賠償損失。 孫銘德:對,7-8%要注意,用粉筆標註出來,但可以先不處理。 9-10%則用熱像儀複驗,經驗上,會有很高的比例是出現明顯溫差漏水,那就最好請樓上處理了。 我找的是防水技術協進會體系的千里達,初勘不進行破壞性檢查,只以儀器(水分計和紅外線攝影機)和傳統的試水來測試,費用6000,包含檢測報告。

  • 因為,這種天花板漏水原因,有可能是樓上對於建築物的不當使用、臥室洗臉盆排水管路有破損、浴廁地坪防水層破損等情況所致…。
  •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 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 又還在質保期內, 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
  • 您同意為您自身言論負完全法律責任,您不會發表不適當言論,包含但不限於惡意攻擊言論、歧視言論、誹謗言論、侵害他人權利或任何違法情事。
  •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很多香港人買樓也鍾情頂層連天台單位,但天台單位也特別多滲漏。 假如你不幸地買入漏水屋,別以為透過「打針」把填補裂紋修補就可解決滲水問題。 我們將剖析漏水的處理程序、以及常見的檢測手法來協助業主了解漏水屋的問題。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漏水了!一定是樓上的錯?住戶能拒絕查驗嗎?

有關業主應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源頭及加以修理。 有關檢測方法可參考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所編印的 「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 此外,你亦可向大廈或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尋求協助;必要時可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改善滲水,甚至以法律行動向對方提出索償。 一是要證明不是自己人為的去損壞的, 如果真是這樣,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那就該你自己來解決問題了。 為了弄清情況, 受損業主可請房屋品質檢驗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應如何修補作出鑒定。 三是要看房子還是不是在質保期內, 因為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 管道質保為2年。

我聽聞過鑑定錯誤的案例(漏源為樓上A戶,結果鑑定為樓上B戶,而且是在破壞性維修的過程中才發現),所以這些抓漏公司對這類問題也是小心翼翼。 用翻譯米糕翻成白話文:假如漏水點發生兩戶之間共用隔間牆,或樓上樓下共用之樓板內,應由兩戶共同負擔。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滴水 ?屋企滲水? 應對方法有3步!

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須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如公共管道間內部公共排水管路漏水,屬共有部份,需按比例分負費用。 但是,匯入公共排水管路之前的管路漏水,屬住戶使用之管路,需住戶自行負擔。 漏水的成因繁多,而且樓宇內部的結構亦十分複雜,若果想深入地解決漏水、滲水問題,最重要是及早維修以及聘請合資格人士作檢查以及維修才是最好的選擇。 經過調查並證實源頭後,滲水辦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有關人士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若不遵從的話可以提出檢控。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漏水被索償,需要公證行報告?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住戶違反前開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若協調無效,那就只好請協調單位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催促鄰居於期限內修繕完畢。 網上有不少 DIY 方法去減輕漏水問題,例如更換防水膠、玻璃膠、油上防水漆又或者是「打針」,即是滲漏防水注射等等。 但其實這些方法普遍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自己「打針」更是頗為危險,有機會令自己受傷,亦有機會引致更嚴重的裂痕,在沒有足夠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弄巧成拙,令問題更嚴重。 若果希望聘請專家進行漏水測試,收費差距同樣十分大,費用會視乎深入程度以及服務內容而定,一般由$800至數千元不等。 價錢不包括維修費用,不同類型的維修工程會有不同的收費。 以公證行作為例子,收費通常由$2,000起跳,並會因應不同的檢驗方法而有所不同。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漏水怎麼辦?應該找誰處理?常見問題一次解答

現時很多業主被樓下投訴漏水後都願意配合調查,甚至分擔部分或全部檢測費用,一來可以確保雙方不用鬧上法庭,二來可以買個安心,檢查清楚自己有無滲漏。 除了尋求「聯辦處」協助,業主也可自行委聘專業人士進行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滲水調查及尋找滲水源頭,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滲水問題。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若滲水問題涉及供水系統,業主可尋找持牌水喉匠為供水系統進行檢查及維修。 擔任管委會的主委及各委員,最近為了自聘管理員、清潔員比較好,或者交給管理顧問公司難以抉擇,筆者近者為此問題特別詳加瞭解,並將評估結果的方法分享各位,讓有意自治的公寓大廈的住戶參考。 評估此一問題,首先就要瞭解自聘一位管理員、清潔員,在適用勞基法後需要負擔什麼樣的… 受影響單位的業主若能成功向漏水源頭的業主索償,賠償項目一般包括受影響單位的天花或牆身的維修費、由於滴水或油漆剝落而令單位內其它物件毁壞的維修費、出租物業租金收入損失、暫時搬遷的住宿開支、聘請專家的費用、律師費及利息等。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家居保險不保 樓上滴水 火險亦未必賠

一名香港男子上周三(15日)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前往內地,被截查期間竟趁拱北海關關員不注意加速逃跑,惟最終遭截停並被揭發身上綁藏46部智能電話。 拱北海關今日(21日)指,案件已按規定作進一步處置。 首先,我們會先將外觀看起來老舊(起泡,可以撕開的狀態)的部分優先移除,尤其是交接處,若是整體的狀況不佳,會整體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