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免供款期7大分析2024!內含強積金免供款期絕密資料

在受僱後首60個日曆天(注意:非工作天)為全職和兼職僱員註冊強積金計劃是僱主的法律義務。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Ordinance;簡稱為強積金條例)由香港政府於1995年啟動,以應對迅速老化的勞動力。 強積金條例為實施僱傭相關的強積金計劃建立架構,以讓勞動人口在退休時獲得經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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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Janet在9月28日(即受僱期的第60個日曆天)前終止與您公司的僱傭合約(反之亦然),則無需為她作出任何強積金安排。 例如,選擇銀行的風險較低,而選擇保險公司可能提供較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您可以參閱強積金核准受託人名單,以幫助您做出明智的決定。 由於強積金旨在為僱員提供退休福利,當選擇受託人時,您可能需要考慮公司穩定性、基金風險水平、雜費和客戶支援等因素。 尚欠供款是根據你在付款結算書上所匯報的僱員有關入息而計算。 如你支付的金額少於就僱員有關入息所需支付的強制性供款金額,就被視為尚欠供款。

強積金免供款期: 銀行服務及支付

假如僱主與僱員連續簽署僱傭合約,而有證據顯示僱員與僱主的僱傭關係不少於60日,僱主仍須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供款。 ️ 如果僱主沒有準時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可以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HK$350,000及監禁3年。 Workstem為香港餐飲業、零售業、建築業等提供數碼化人力資源管理解決方案,簡化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降低人力資源成本。 根據公積金計劃的條文規定,政府可以基於紀律理由,沒收或扣減來自政府自願性供款及特別紀律部隊供款的權益,並在有懷疑時暫不發放這些權益。 僱主作首次供款時,須補付首60日的全部強積金供款,並須於涵蓋首60日的糧期完結後的第10日或之前供款,及把供款紀錄在支付供款的7個工作日內交給僱員。

2003年2月,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HK$4,000提高至每月HK$5,000。 2011年11月1日起,再由HK$5,000修訂為HK$6,500。 僱員享有免供款期,包括受僱首30天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

強積金免供款期: 香港強積金僱主指南

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有920萬個強積金戶口,每名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平均持有15.4萬港元;當中約3萬個戶口有累積超過100萬港元強積金,約14萬個戶口累積超過50萬港元,有87萬個戶口累積超過20萬港元。 如果僱員的每月有關入息大於 $30,000 港元,其強制性供款的上限將為$1,500港元;相反,如果僱員的每月有關入息低於 $7,100 港元,他就無須要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以月薪來說,假如你的員工月入低於HK$7,100,那他就不用供款,而僱主則無論如何也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薪金的5%。 如月入HK$7,100或以上,那僱主和員工也必須供款,供款額同樣是薪金的5%,雙方亦設有每月供款上限HK$1,500。 相比僱員和僱主,最大分別就是僱主不設免供款期,由聘用員工的第一日開始便要供款。 舉例來說,假設員工在3月12日開始上班,出糧日為每月的最後一日,那他就不用為首30日3月12至4月11日和隨後不完整的糧期4月12至4月30日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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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事先通知勞工處和填寫一份新的通告,否則不得更改。 其他安排 僱用「青年」僱員得僱主,不可要求他們從事以下工作,亦要對工作作出適當配合及支援: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 香港最普遍的強積金計劃為集成信託計劃,由市面上各種銀行和保險中介公司等16間核准受託人發行,佔市場上強積金計劃總數九成,提供近440項成份基金選擇。 現時香港有45個集成信託計劃,其中包括253個已核準成份基金。 而計劃的特點是受託人可讓任何僱主、僱員及自僱人士自由參加,自由作管理和投資。 強積金制度最終在香港於2000年12月開始推行,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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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概括了有關強積金計劃中您所需要的計劃內容、操作及常見問題。 作為僱主,你必須由僱員受僱的第一日起為僱員計算供款。 「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已於指定滙豐分行設立,以收集客戶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包括書面付款結算書及付款支票(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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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強積金制度,僱員和僱主須按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每個月分別向強積金受託人,注入有關僱員入息的5%或以上作為供款,自僱人士亦須以個人入息最少5%的作為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每月7,100港元。 每月賺取超過HK$30,000的僱員,僱主和僱員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均為HK$1,500,自僱人士供款上限為每年HK$300,000。 僱員可於每年一次把供款戶口的僱員供款部分的所有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計劃。 一般而言,累算權益須保存至計劃成員年屆65歲退休年齡方可提取。 然而,基於計劃成員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永久離開香港及提早退休的原因,可在退休年齡之前支付取得。

強積金免供款期: 強積金什麼時候需要開始「登記」和「供款」?「免供款期」又是什麼?

不論員工是全職或兼職,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18至65歲的受僱人士,若受僱期不少於60日,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即使是做暑期工或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年齡和受僱日期的規定,僱主便須於他們受僱的首60日內為他們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按時供款。 首 60 天是按照「日曆日」計算,假設員工在 08 月 14 日入職,僱主必須在 10 月 12 日前為員工登記加入強積金,否則即屬違法。 她續指,約7成即7700億的強積金資產,可按計劃成員的個人意願,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 而剛實施滿10年,「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容許僱員每年一次自行選擇將現職的供款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一筆過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自安排推出而來至2023年1月,在供款帳戶內可供僱員轉移的強積金約有2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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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投保人或有機會在退休早期拿的金額很少,讀者因此要加以留意。 提早退保,會損失大部分金額 – 延期年金與儲蓄保險類似,提早退保時會損失大部分金額。 對於部分產品,如在投保一兩年後退保,能拿回的金額大概只得數個%。 對於延期年金,投保人通常在年輕或在職時分期供款,讓保險公司滾存生息,之後,便可於指定年期或年齡開始,獲得保險公司分期派發的年金收入,直至保單訂明的終止期。 年金是一種長期保險產品,坊間亦有稱年金為「自製長糧」。

強積金免供款期: 基金投資戶口

很多兼職人士以為自己一星期只是上班幾天,整體人工不高就不用供強積金。 其實不論你每星期上班多少天,只要你是18至64歲,從簽約起計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就要供強積金。 以一個較極端的例子去說明,即使你每星期只上班一天,但你已連續受僱三個月,你就要供強積金,而所供的款項就視乎人工多少而定。

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5年3月底,強積金總規模約5948.47億港元,登記僱員數目達277.1萬人。 截至2015年6月底,強積金總規模約6201億港元,登記僱員數目減少至256萬人。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強積金免供款期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僱員50歲前,所有強積金都會投資於「核心累積基金」,而50歲至64歲期間,投資組合會逐步增持「65歲後基金」,減持「核心累積基金」,以降低投資風險,至65歲後所有強積金均會投資於「65歲後基金」。

強積金免供款期: 兼職要供強積金

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的僱主,如臨時僱員沒有在所屬僱主參加的行業計劃開戶,你需要為僱員安排在首10天受僱期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不論他們的僱用期的長短,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即使只受僱一日),僱主仍然有責任為他們登記參加計劃。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強積金免供款期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但留意受僱來港工作的海外人士在工作簽證滿13個月後,選擇繼續留港工作,而又沒有任何海外退休保障,那在13個月後的第一天就不再獲豁免,僱主必須在60天內為他們參加強積金。

  • 港人近年多了申請提取強積金,積金局2022年第四季的數據顯示這情況有所放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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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新入職僱員發現首期薪金未有扣除僱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因而感到疑惑。
  • 年滿65歲但繼續受僱的僱員,由年滿65歲當日開始便毋須作出強制性供款。
  • 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僱主應安排年滿18歲至64歲,受僱60日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剛實施滿10年,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容許僱員每年一次自行選擇將現職的供款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一筆過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大多聘請的兼職或臨時僱員會在僱主所參加的計劃下開設強積金戶口,僱主便按照僱員上班的天數 / 時數計算的工資向計劃賬戶供款。 市面上大多數企業會參與「集成信託計劃」,除了一些特殊情況以外,僱主可以不用在員工剛入職的時候為其登記強積金,若員工在 60 天內離職僱主便無須為員工進行強積金登記。 員工享有「免供款期」,而僱主沒有,在首次供款時僱主需要計算由入職日到當天的供款。

強積金免供款期: 每月供款紀錄

僱主需記著僱員受僱期的首 60天、首30天和(不完整)糧期,以及每月供款日。 Jennifer是一位全職工程師,在2021年6月13日加入公司,月薪為$18000。 請注意,7月12日至 7月31日的糧期不完整,而Jennifer會在八月開始供款。 如果您正在為新職員作出首次供款,則該供款會在受僱期的第60天所在的日曆月的最後一天後的第10個日曆天或之前匯款。 行業計劃只適用於勞工流動性高的僱員,特別是飲食業和建築業的僱員,以及臨時僱員(受僱少於60天的短期僱員或臨時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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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那麼幸運地每一位僱員入職時間都在月頭(完整工資期是月內 1 號至 30/31 號),多數情況都是在一個不完整的工資期。 所以,就算是試用期內的新員工,無論表現如何,僱主亦需要在他們受僱的首60日內登記強積金並作出供款。 然而,對於員工來說,僱用的首30日即「免供款期」期間,員工不需作出供款。 上述5%的計算及相關最高、最低MPF供款要求,對部分人力資源的從業員來說可能構成一定難度。

強積金免供款期: 花旗銀行 Citi Plus 基金交易服務

而首次供款限期為僱員受僱滿60自然日後,該月的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 就新僱員的首次供款,僱主應在僱員受僱滿60日所在的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每個月的第10日)或之前,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 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

強積金免供款期: 理財產品

自僱人士的合約須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而且須視乎雙方的合作形式,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如果雙方實質關係無任何大改變,僱主仍需為該僱員供強積金。 強積金免供款期 如果您的公司是新註冊公司,您會在公司開業或成立當天約18個月後,收到您的首份利得稅報稅表。 您需要在發出日起計1個月內填妥利得稅報稅表及所需補充表格。 計算及供款是相當複雜的,特別是對首次接觸的人而言。

強積金免供款期: 僱員未滿18歲 / 受僱未滿60天:

經花旗銀行 Citi Plus 基金交易服務買入基金,認購費最高1.5%,入場費最低HK$100。 當年強積金制度談判時,多方都同意強積金可以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安排,令商界同意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份,才令強積金制度落實,減輕僱員日後退休時的部分經濟壓力。 不過時而勢易,通脹壓力日益上漲,社會經濟結構改變等等,各界都對「強積金對沖」機制有不少意見,認為削弱了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功能。 在強積金對沖機制出現前,已有部份企業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沿用此做法,但當時只有中型至大型企業才提供退休金計劃,其他大部份打工仔都要自行計劃退休安排。

我們一起深入了解強積金條例,看看有哪些人受保證和供款方法。 僱主必須於每月的第10日或之前,為所有按月支薪的僱員向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 如供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日、烈風警告日(即熱帶氣旋警告八號或以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日,供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若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可以透過積金局的「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查閱名下帳戶,亦可以直接委託新強積金計劃受託人代為辦理。 僱員可以主動將強積金按「預設投資策略」投資,或將投資比例自行分配於上述兩個基金,而當僱員沒有作出任何投資指示時,就會自動按「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香港工會聯合會:現時香港最大的工會聯合組織,為打工仔提供各類型的服務,例如免費諮詢、職業培訓、業餘進修課程和醫療服務。 他們的勞工服務中心就是專門負責解答勞工疑問及協助處理勞資問題,有需要時亦會幫你將個案轉介到相關的政府部門。 強積金免供款期 很多年輕人也會一邊讀書一邊做兼職賺零用錢,但往往只顧賺錢,忽略了相關勞工保障,有些人甚至連合約也沒有簽就開工,出事時才知道大件事! 當你只是短期工,未能受惠於418條約,兼職難道沒有任何保障? ⋯⋯ 小編精選以下七個勞工法要點,解答這些兼職常見疑問,了解自己的權益,免做職場盲頭烏蠅。 該局發言人表示,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個案,並不等同移民個案,以此理由向受託人申請提取強積金,是包括申請人返回其原居地如非本地僱員結束在香港工作,或移居內地生活。

如你未有收到書面或電子付款結算書,你可以空白的付款結算書匯報及全數支付僱員的供款。 未有收到預先列印的付款結算書或軟件失效未必是提出上訴附加費的足夠原因。 現時月薪少於七千一百元人士毋須作百分之五的僱員供款,僱主則要供款百分之五。 不過,由於現時有對沖安排,即容許僱主以其供款支付員工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令部分低收入僱員的戶口至今歸「零」,嚴重影響他們的退休保障。 工聯會多年前已要求政府為該批僱員代繳供款,惟政府至昨日才答應。 強積金免供款期 為減低公營醫療服務的壓力,政府鼓勵大家購買醫療保險,為到私家醫院接受治療的相關醫療開支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