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可以於網上更改帳戶設定,加入或刪除差餉及/或地租帳目。 更新「電子差餉地租單」帳戶需時一個工作日。 用戶可於下一個工作日登入電子差餉地租單系統查看「電子差餉地租單」帳戶設定是否已成功更新。 成功加入差餉及/或地租帳目後,該帳戶的登記繳納人會收到通知郵件。 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
差餉會按四個季度預繳,局方會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並需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月底前清繳。 只是近幾年,財政預算案有推出差餉寬免的措施,故業主只需繳付地租、而不需繳付差餉。 以《財政預算案2021》為例,四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 住宅單位首兩個季度寬減額每季1,500元為上限,隨後兩季以每季1,000元為上限;而非住宅物業單位首兩個季度寬減額以每季5,000元為上限,隨後兩個季度以每季2,000元為上限。 為了確保差餉及地租緊貼市場實際租金情況,政府將於每年重新評估應課差餉租值,並要求繳付人分 4 季預繳稅項。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按揭計算機
當差餉物業估價署在為物業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去計算年租。 物業租金並會因不同因素調整,因素可以包括單位的面積大小、位置、設施、樓宇質素及管理水平。 基本上,所有需要繳交差餉的物業,包括私人及公營房屋,都是按相同基準評估應課差餉租值。
物業的租售限制(例如居者有其屋單位所受的限制),以及差餉繳納人的財政狀況,都不在考慮範圍內。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為加強「物業資訊網」的搜尋功能,本署嘗試將本署及土地註冊處的物業地址記錄進行配對。 土地註冊處的角色只限於提供所需資料給本署進行配對,已配對的物業地址記錄只作一般參考用途。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繳納差餉的責任
差餉是就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是香港其中一種間接稅項。 差餉是按照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再乘以一個百分率徵收的,而該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合理年租。 除非你已對評税提出反對或已提交申請緩繳暫繳税,並已收到税務局通知暫緩繳交税款的數額,否則你必須於繳税日期或該日前清繳評税通知書上列出的税款。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提起差餉物業估價署(差估署),大家可能只想到繳交差餉地租,但你知道差估署還有很多物業資訊,是買賣或出租物業前必看的嗎?
值得留意的是,根據法例如租約無訂明由業主繳交,則須由使用人繳交差餉。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一個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按年出租,估計可得的租金。 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指當單位在某特定日子放租時可得的年度租金。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服務承諾
隨著物業的業權轉變,差餉轉名是非常常見的情況。 繳交差餉的責任屬於租賃雙方的事宜,業主和租客之間應該在簽約時決定繳納人。 其後如果繳納人的身份有變,便可能需要更改繳納人資料,以轉移差餉繳交責任。 如果你還是新業主或新租客,對於差餉轉名有煩惱,可以參考千居以下文章,教你差餉轉名的整個流程和提醒你相關的注意事項。 你可使用此計算機估算最近三個估價年度根據《差餉條例》(第116章)而評估的差餉及/或根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第515章)而徵收的地租款額。
- 如題,5月頭剛成交及付清尾數,但打電話上差餉物業估價署查物業的差餉,發覺原來差餉單業主資料還未更新,想問差餉單改名應該是律師/代理還是自己做呢?
- 「物業資訊網」的洽商、訂購或交易,均以英文或中文或兩者兼用而進行。
- 為加強「物業資訊網」的搜尋功能,本署嘗試將本署及土地註冊處的物業地址記錄進行配對。
- 如表格CR109已遞交予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無須遞交表格R1A。
- 該份表格R20A適合給業主當發現負責繳納差餉及/或地租的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較恰當的估值為高。
如果以2021年度為例,政府就是參考了2020年10月的租金作評估,所以今日見到的「應課差餉租值」,會跟當下的「實質租值」有一定出入。 例如按政府租值冊中、回報只有1.62厘的「康怡花園」,政府估計月租22,400元,但以現時類近大單位平均39元一呎計,租值理應高見29,000元才真。 其餘好像「太古城」,政府估計月租43,450元,但以屋苑大單位呎租40元計,實質租值起碼見51,000元以上。 只是用「實質租值」來對照這些摸頂價,回報介乎1.5厘至頂盡2厘水平。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完成登記後,請選擇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並加入差餉及/或地租帳目。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政府估算有滯後
如題,5月頭剛成交及付清尾數,但打電話上差餉物業估價署查物業的差餉,發覺原來差餉單業主資料還未更新,想問差餉單改名應該是律師/代理還是自己做呢? 為了更準確地反映物業市場租值的變化,本署每年均會在全面重估中檢視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不同類別和位於不同地區的物業,其租金水平會隨著經濟、社會和人口轉變等因素的影響而調整。
差餉正常會一年分四期,於每季徵收,業主或租客會於每季初收到繳費通知,並需於每年的1月、4月、7月及10月底前繳交。 除非得到本署書面明文批准或特許,否則本署一概保留其由「物業資訊網」提供的任何產品或服務的軟件、數據或文件的所有權權益和版權。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除使用人自用外,使用人從「物業資訊網」取得的所有產品及服務,均不得作其他用途。 就本署採用的一般政策而言,使用人對於已經付訖的或已經入帳的「物業資訊網」產品或服務如有不滿,本署只會接受使用人退貨更換或為使用人重新提供服務作為補救辦法,但不會作任何退款。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遞交表格電子化
你可以直接以郵寄、傳真或電郵的方式,將物業地址、新繳納人姓名及通訊地址、新繳納人的日間聯絡電話,遞交至差餉物業估價署。 填妥表格後,將表格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至差餉物業估價署,切記在信中註明賬目編號,以及新繳納人的姓名、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 差餉物業估價署轉名 登記差餉的繳納人,可以是業主、租客或其中一方代理人。 每當有物業轉手,差餉繳納人需要改為新業主。 除此以外,如果差餉繳納人是原先的租客或者代理人,其後有轉換租客或代理人的情況出現,也需要轉名,將差餉繳交責任轉移至新租客或新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