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band房犯法9大優勢2024!專家建議咁做…

記者日前以顧客身份於觀塘一幢工業大廈內的派對場所,預訂睡房主題房間通宵留宿。 房內不僅設有睡床、被鋪,更有焗爐及抽油煙機等簡單煮食用具。 近年不少設於工業大廈的派對場所,以通宵營業作招徠,打正「24小時開放」的旗號,吸引「夜鬼」年輕顧客玩通宵。 近期更興起「睡房主題」,設有梳化床、睡床及被鋪等設施,但客人藉此「瞓過夜」卻可能違法。 有單位09年已被地政署發現違契劏39室而釘契,至今未糾正,政府亦未依法收回業權,長年放生違規業主;另有單位改裝,導致有防火、走火風險,屋宇署釘契4年半亦無果。 有大律師質疑釘契欠缺阻嚇力,且法例無明文禁止工廈不可過夜,倡工廈劏房刑事化。

本報記者日前以租客身份,聯絡多名地產代理,對方帶記者到觀塘區6個分間為劏房的工廈單位睇樓,劏房數目由25至逾50個不等(見表),代理聲稱全部可用作24小時辦公室,所以可在單位留宿。 過去1個月接連發生兩宗工廈火警,其中淘大工業村導致兩消防殉職的迷你倉大火仍歷歷在目,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聯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消防處及地政總署等部門人士宣布,政府下了大決心,要嚴肅處理工廈安全問題。 然而,記者查閱資料,發現「Lento Party Room」根本沒有公司註冊或商業登記紀錄,屋宇署2005年更曾向單位業主發清拆令,指平台加建搭建物,違反《建築物條例》。 多個部門回覆《大公報》稱,沒收過該場所任何牌照申請,涉違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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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工廈作零售、賣小手作、開繪畫班等用途的話,單位大廈新淨企理,能吸引客戶前來光顧。 一些精甩尾的代理為求促成交易,只會將問題輕描淡寫,甚至封嘴不提。 租戶為自保,最好自行查冊,了解單位是否被「釘契」,有地政總署或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意味單位有僭建或非法改建的問題。

有網民認為這是其中一個原因,引致觀塘每晚放工時段這麼多人。 此外,活化工廈措施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起實施,申請限期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截至二○一五年十月底,在此政策措施下,地政總署共接獲153宗整幢改裝舊工業大廈的特別豁免書申請,並已批出其中97宗申請。 在獲批的個案中,主要的擬議新用途包括酒店、辦公室、食肆,以及商店及服務行業,其中25宗可容許作「康體文娛場所」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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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會根據學生的選校志願、派位組別、及隨機編號,從而編配學生升讀一所中學,派位結果在每年七月公佈。 在中學「統一派位」這個階段,全港每所參加派位的中學(包括官立、資助、及部分直資中學),扣除在「自行分配學位」時已派出的及預留給該校重讀生的學額後,會把剩餘的學額用作統一派位。 業主陳先生熱愛維修,工餘時間喜歡在垃圾站撿舊電器和木板,給流浪動物手造木屋、為有需要的公公婆婆自製家具。 他亦愛收藏模型和酒類,為了存放大量電器、維修工具和收藏品,以月供形式購入2000呎工廈單位,作為非商業性質的倉庫和維修工作室。 該址前身是工廈飯堂,不少業主習慣到此吃飯,飯堂結業及易手後,約十多名業主仍會到單位「打躉」,陳先生為了方便大家出入聚會,平日不會鎖門。

巡查結果顯示,73宗個案符合上述兩項條件,其中19宗已停止違契用途,20宗仍然違反,另有34宗懷疑個案須繼續調查。 工廈band房犯法 24小時健身室日益流行,惟不少場所安全措施成疑,早前更有一名男子操練期間遭槓鈴壓胸致死。 《星島日報》追查發現,工廈開設了不少沒有職員及健身教練駐場的迷你健身室,記者隨機抽選當中四間「無人店」向當局查詢,證實全部均違反地契條款經營。 有保險業界人士指出,健身室違規經營難以購買保險,一旦客人健身期間遭遇意外,傷者或死者家屬難獲賠償,或需耗時費神興訟索賠討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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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發言人提醒公眾,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及/或貯存危險品牌照的處所不時更新,若違契用途屬引來公眾出入的類別,一旦有關工廈有其他處所獲發危險品牌照,地政總署便會提升執管行動,將有關違契單位納入優先並從嚴處理的類別。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即使業權人就以上類別的違契用途申請更改或豁免有關地契條款,地政總署亦不會暫緩執管行動,這是考慮到這類別的違契用途構成較大的潛在安全風險,根據現行規劃大綱圖及消防相關的條例及準則,這類別的違契用途一般亦難以獲得批准。 現時,大部分工廈地契都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若把該工廈用作其他用途,除非業權人已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更改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否則便可能違反地契條款。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七月十五日)表示,經檢視工業大廈違反地契條款改變用途的情況後,地政總署將實施風險為本的執管安排,有系統地就違契用途進行執管,以保障公眾安全。 此帖文引來不少網民回應,原來有很多人住在工廠大廈,只要不得罪人就沒有人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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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旅館條例》,「旅館」 指任何處所,其佔用人、東主或租客顯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的範圍內,他會向到臨該處所的任何人提供住宿,而該人看似是有能力,並願意為所提供的服務及設施繳付合理款項,而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必須領取旅館牌照。 有關營運必須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審核發牌,並須通過指定的消防要求及規例。 「工廈劏房」存在多年成為「老大難」問題,樓價高租金昂,令「工廈劏房」大有市場,政府執法又被團體要求安置住客,以致政策裹足不前,住客面對火警危機猶如與「炸彈」同眠。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謝志堅指出,工廈需根據嚴謹的消防條例規劃圖則,包括標準的走火通道闊度、單位與單位之間必須用防火牆作間隔等,但工廈劏房單位多數只用普通木板間隔,無足夠防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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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要面對現實,按自己的組別,選擇最貼近和適合自己程度的中學。 填寫乙部選校時,要審慎決定每個選擇及排位,切忌心存僥倖或虛榮心,留意每所中學可供派位的學額;有些中學會保留學位給予其直屬或聯繫小學,注意自己是否適用。 統一派位分為兩個階段: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乙部「按學校網的學校選擇」,甲部選擇不多於三所中學,乙部選擇不多於三十所中學,電腦會先處理所有學生甲部的學校選擇。 如有學生未獲分配甲部所選擇的學校,電腦便會處理他們乙部的學校選擇。

  • 派位次序是待所有第一組別學生分配了學位後,才到第二組別學生,最後是把餘下的學位給第三組別學生分配。
  • 如租戶有意租工廈作非工業用途,如改為作寫字樓、零售、健身室、party room 等,須經業主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
  • 租舊式工廈尤是,最好升降機內和所屬樓層都設有閉路電視,而保安亦盡責,長期在岡位駐守,且有定時定刻巡樓。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指,涉事的工業大廈的地契訂明只可作特定工業用途,如將相關單位改作其他用途,包括住宅或派對場所用途等,均屬違反地契條款。 根據記錄,九龍東區地政處並沒有收到相關單位的業權人修改地契或豁免書的申請,以將該單位改作其他用途。 地政總處會就有關個案進行調查,如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三)業權人如欲使用工廈單位作有別於有關地契準許的用途,需先向地政總署的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容許擬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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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生產自家製商品或創業,首先要花時間租用一個合適場地,例如租工廈。 有人租舊式工廈來開工場,也有人租外貌似足商廈的新式工廈作 studio 用。 千居為你整理工業大廈租務 10 大重點,讓你更安心創業,免墮常見陷阱。

  • 一般而言,地政總署如確定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
  • 雜費方面視乎合約/業主要求,通常包括水電費、保險、釐印費等。
  • 民航處亦利用飛機噪音及航迹監察系統,全日二十四小時密切監察飛機噪音及航迹,這套系統設有18 個分佈在升降航道或其附近的固定噪音監察站。
  • 每個單位的購入價、厘印、裝修及分契成本等,平均成本不用70萬。
  • 上述拆細後的單位,只要業權完整,並附有合資格人仕審批過的圖則的話,仍然有機會找到銀行承造按揭,最高按揭成數是4成。

根據條例,當業權人違反土地或物業單位的政府租契條文、並在收到警告後仍未糾正,政府即有權啟動重收。 有關重收的註冊摘要一經註冊釘契,該土地及物業單位便完全重新轉歸政府。 土地契約是政府與土地業權人簽定的私人契約,土地業權人須確保土地的使用符合相關地契條款及糾正違契事項,地政總署發言人提醒使用工廈單位的人士,亦須注意地契用途的限制。 根據法例,地政總署可援引權力極大的《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啟動重收違契單位,根據條例,當業權人違反土地或物業單位的政府租契條文、並在收到警告後仍未糾正,政府即有權啟動重收。

工廈band房犯法: 工廈用戶晤馬逢國  要求暫緩執法與民共議

地政總署以同樣準則處理於工廈涉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個案,並有責任跟進違契個案。 在處理違契情況時,該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容許一定彈性,例如先行發出警告信和在「釘契」前給予寬限期,並在必要時才採取比「釘契」更嚴厲的轉歸行動。 工廈band房犯法 然而,倘若發現某些用途不但違反地契條款,而且構成較大安全風險,例如引來較多人流、涉及幼童或長者出入工廈的情況,地政總署便有必要加強執管工作,包括要求業權人在短時間內糾正違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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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五)《2014年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顯示現時工廈內的「其他用途」,例如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數據中心等非工業用途有上升趨勢,並建議在合符消防和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探討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的限制。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律上只列明工廈單位不可住用,或經營旅館,並無言明在內不可設有床鋪等家具,亦非不可在內睡覺。 他舉例指,不少業主均於工廈內的工作室放置床鋪作休息之用,但只要並無收取報酬作旅館用途,加上無任何「家用」目的,如與家人同住、買菜煮飯等行為,亦不屬違例。 有大律師指,現時法例存有灰色地帶,並無列明工廈內不可設有床鋪等,惟店方收取費用提供場地予客人過夜,即有可能違反《旅館條例》。

工廈band房犯法: 工商業處所發出的噪音

全港派位組別是用作分配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位,即「統一派位甲部」。 簡單來說,統一派位的準則是:申請者的派位組別、申請者的選校意願、系統給予申請者的隨機編號,當然,學校「統一派位」的學額愈多,獲分配的機會也愈大。 中學「統一派位」是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第二階段,這裡將詳細說明申請時要注意的一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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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有印刷廠,藥品廠,木材製造廠正在經營,經常發生大量嘈音,難聞氣味,又或樓層長期堆滿大量雜物,這些因素均影響工廈單位的市場價值及出租率。 火警經消防努力灌救,約半小時後救熄,起火Band房內一批價值逾30萬元的音響器材和設備被火焚毀。 消防調查後,初步相信是Band房內有器材過熱引起火警,原因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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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租金 工廈band房犯法 $6,400 起,更包水費、差餉及管理費等。 香港地寸金尺土,每一個人只求有個「安樂蝸」,無奈香港人買不起天價的樓盤,繼而有業主看準時機轉推「工廈招租」。 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文,指工廈一早已「自行轉型」裝修恍如居家一般,並以「工作室」招租。 警方沙田警區雜項調查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晚(10日)深夜持搜查令,突擊搜查沙田火炭坳背灣街金豪工業大廈2座一目標單位,當場檢獲重約70多克懷疑大麻毒品及吸食毒品工具,毒品總市值約15,000元。 香港人多地少,不少想創業的市民因為租金關係,難以租到地鋪、商場鋪位等。 除了開店之外,亦有人會租來作私人用途,如玩音樂、和朋友聚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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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契約(地契)是政府與土地業權人簽定的私人契約,土地業權人須確保土地的使用符合相關地契條款。 個別用途是否違反地契條款,要視乎該用途的實際運作情況及所涉地段地契的條款,不能一概而論。 現時,大部分工業大廈(工廈)地契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在這個情況下,若把該工廈用作其他用途,除非業權人已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更改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及在適用的情況下已事先取得相應的規劃許可,否則便可能違反地契條款。 【本報訊】有商人覷準VR虛擬實境結合AV色情影片的商機,在荔枝角一個工廈單位劏出多間細房出租,並貼心提供「飛機杯」及安全套等物,讓顧客自助觀看AV影片享樂,收費每小時最低二百五十元。 惟有關商戶被指違反租約,利用單位作非工業用途,早前遭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收樓,案件在審裁處經聆訊後,審裁官昨判業主敗訴。 一般而言,地政總署如確定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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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式工廈多工廠,不論是食物製作,抑或是建材生產,機器運轉、開料時一定會嘈。 睇樓時,最好約自己平時工作的時間,留意工時期間,同層的噪音是否處於可接受範圍。 如果見到隔離單位是大型工廠,做招牌製作、三行五金等,就更加要留神。 租得工廈作 studio,多數都是工時不定的一族,工廈最好開放 24 小時出入,不會入夜便關上大閘,出入要限時限刻,令自由工作變得不自由。 有部分業主聲稱單位為全天候開放的工作室,事實是將單位當作旅館般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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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租盤有很多選擇,用戶可根據價格、類型、面積再揀選適合自己的觀塘租盤。 工廈band房犯法 審裁官確認涉事單位不似作工業用途,但認為申請人的律師未有按照《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在申請收樓前先准許答辯人在合理時間內作出補救,因此判申請人敗訴。 過去1個月接連發生兩宗工廈火警、其中淘大工業村導致兩消防殉職的迷你倉大火仍歷歷在目,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聯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消防處及地政總署等部門人士宣布,政府下了大決心,要嚴肅處理工廈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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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買下一個或多個數千呎大單位,劏成二十多個百多呎、有獨立廁所的細單位,分契出售。 小業主買入後,再以工作室名義出租,其實很多人都是租來住。 記者亦到同區的巧明工廠大廈睇租盤,單位2萬呎,被業主劏成25伙出租,租客包括拳館、服裝直銷中心及工作室,全層沒有裝設消防灑水系統,後樓梯擺滿雜物。 該業主2013年因改動單位樓梯的防護門廊,和拆除消防員升降機大堂的防火門,並換上耐火能力未達標準的玻璃門等事宜,被屋宇署以違反建築物條例釘契,單位至今未取得修建完工證。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解釋,由於大廈沒有領取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儲存危險品牌照,不屬政府對工廈違契用途個案訂定風險為本的首輪執管安排類別。 按既定程序及優次安排,地政總署今年初已向業權人發出催辦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

接到收樓信,陳先生慌張,雖然感到很不公平,仍咬住牙關拆掉電視,拍照並寄回地政署,說明經已完成要求。 工廈band房犯法 9月底,地政署再次致電陳先生,指「上層」仍未滿意,要求業主盡量把單位糾正為「倉庫」用途,例如搬走沙發。 陳先生上網查資料,發現規劃署文件並無仔細說明附合地契的倉庫條件,令他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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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日三讀通過劏房租務管制,外界料條例明年一月生效前,劏房業主將瘋狂加租,租客聞風先遁,掀起遷往工廈熱潮。 其實近年不少打工仔有感劏房呎租貴過豪宅,住客品流複雜,位處鬧市環境惡劣,因此明知違法,也搬入工廈居住。 一來租金便宜,地方更寬敞,加上工廈活化後,不少文青工作坊進駐,變得有品味,令人住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