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影響客戶要取回託管於律師行的資金,需要經過冗長法律程序,包括由接管的中介人核實由客戶款項,並向法庭申請授權解凍,因此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回資金。 若律師行本身帳戶沒有足夠資金,隨時也無法獲足額退款。 針對今次「黃馮律師行」事件,稅務局表示若納稅人未能在限期前繳交印花稅,可向署方申請減免逾期罰款;若短期內需籌備資金支付印花稅苦主,也可向署方申請分期繳付。
- 至於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房委會表示,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按「無所損益」的原則,把房委會非住宅樓宇(停車場除外)2022/23年度差餉寬免款額,轉予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
- 政府會寬減今年4月至明年3月四季的差餉,每個應繳差餉住宅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而每個應繳差餉非住宅物業的寬減額,在首兩季及其後兩季的上限分別為每季5,000元1,500元。
- 至於新申請發還差餉及地租的學校,則須遞交當局根據香港法例第112 章《稅務條例》第88 條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以資佐證。
- 理據是按揭年期愈長,借貸人所需要繳付的總利息開支愈高。
- 使用餘額、銀行賬戶、中銀(香港)信用卡或渣打Q Credit Card繳費豁免手續費。
-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 現時,香港只有「千年契」物業 (已批999年地契) ,未必需要面對大限問題,例如太古城、香港仔中心、碧瑤灣、賽西湖大廈等等。
不過,根據契約條款,契約持有人須繳納土地續期當日的市值租金,作為續租期間應繳的租金。 由於七十年代初期物業租金大幅上升,因此契約持有人強烈反對這個評估基礎。 居屋差餉地租 有鑑於此,政府遂推出一系列續期措施,最終在1973年12月14日實施了《官契條例》(現時已更名為《政府租契條例》,香港法例第40章)。 該條例訂明,契約持有人須在續租期每年繳交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在契約續期當日應課差餉租值的3%。
居屋差餉地租: 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單位 包括中轉房屋
最後的樓宇門牌號數服務,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編配全港樓宇的門牌號數,並確保標示正確門牌號數。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獲授權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出命令,規定在有關建築物標示獲編配的門牌號數。 居屋差餉地租 任何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32 條所發出的標示命令,即屬違反《建築物條例》第 40 條,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源自於 1845 年英治時代,當年的政府為了徵收費用用以支付當時營運香港警隊的開支,便開始徵收「差役餉項」,後來改稱為「差餉」。 現時,差餉(Rate)收入也用來支付公共照明系統、食水及消防等服務的開支。
對於新手業主,都能預備好每月的供樓開支和管理費,卻很多時候計漏了地租、地稅與差餉。 差餉會按四個季度預繳,局方會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並需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月底前清繳。 只是近幾年,財政預算案有推出差餉寬免的措施,故業主只需繳付地租、而不需繳付差餉。 以《財政預算案2021》為例,四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 住宅單位首兩個季度寬減額每季1,500元為上限,隨後兩季以每季1,000元為上限;而非住宅物業單位首兩個季度寬減額以每季5,000元為上限,隨後兩個季度以每季2,000元為上限。 香港的所有土地均是政府擁有,業主只是該土地的「租用者」,而非真正「擁有人」。
居屋差餉地租: 物業編號: M300314291 (代理提供)
如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收回有關物業。 差餉是就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是香港其中一種間接稅,所得的收入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 業主可於每年三月底公布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後至該年五月底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送達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R20A)。
當一幅用地空置有待發展/重新發展,或者正在發展/重新發展時,便無須評估差餉,但仍須根據《地租條例》第8條和《地租規例》第2和4條評估地租。 終審法院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訴 Agrila Limited及其他58家公司 (終院民事上訴案2000年第1及2宗)一案的判詞中,確認了為徵收地租而評估發展及重新發展用地這項安排的合法性。 九廣鐵路公司及港鐵公司:以1000元象徵性價格批出營運鐵路所需土地(前者稱九廣鐵路用地,後者稱地下鐵路地段),並按現行地租及地稅政策繳納地租。 若港鐵需發展上蓋項目,則需向政府就相關項目土地補地價。
居屋差餉地租: 地租計算
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某一指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 差估署在評定應課差餉租值時,會考慮不同影響租金的因素,如樓齡、面積、地點、交通設施、物業質素等。 上文提過,已獲批續租權的地契,租期都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於是坊間有所謂的「2047大限」。 部分人士擔心買樓後,所屬地契會否自動續期,會否需要補地價,更甚者,由政府直接收回土地。 自19世紀中葉,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3條條約,其中《南京條約》 及《北京條約》 分別以「永久割讓」方式佔據了香港島,以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後再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及多個島嶼租給英國。 不論買樓或租樓都有機會繳交差餉及地租,首次收到差餉地租通知書或會遇上困惑,但留意如果逾期繳交,需要另繳5%附加費,逾期後6個月內仍未繳交,就要合共繳交10%的附加費!
工聯會經過對比藍田不同居屋的差餉地租資料,形容康栢苑「明顯差餉地租不合理地過高」。 政府目前的「差餉徵收率」為5%,假設政府對某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為一年$123,000,按上述的計算方式,即是$123,000乘以5%,一年差餉為$6,150,按季則是$1,537.5。 不論,買入的二手樓還是一手樓都要在買樓後支付相關按金,水費按金大約是400元,私人住宅的煤氣按金則是600元,而電費的金額就不會超過60天的最高電費金額。
居屋差餉地租: 個人工具
估價署向市民就租務事宜提供免費的諮詢及調解服務、處理申請表格,就有關罪行的條文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如需協助,可聯絡估價署,或使用估價署在土地審裁處及五個民政事務處就租務事宜提供的服務。 根據《税務條例》第26F條,若已婚人士或其配偶任何一方是有關住宅的業主,且在該課税年度完全沒有應課税的入息、租金收入,或沒有利潤(包括營業虧損),他/她可提名其配偶申索扣除其居所貸款利息。 提名只限於配偶,例如父親是不能提名兒子申索扣除的。 若住戶並不屬於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單位;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地租條例》第7條訂明,適用租契的出租土地的應課差餉租值,應為該出租土地所包含的各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的總和。 居屋差餉地租 聖約翰座堂:按《英語聖公會信託條例》第6條規定,香港聖公會享永久地權及地上權,無需繳納地租;但若教堂終止運作或另作別用,政府有權收回土地。 香港中文大學: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第18條規定,只可收取每年10元象徵性地租(包括但不限於條例第2條訂明大學本部所在的沙田市地段437號);契約修訂及增批則無需付地價。 公用事業公司(電力公司、電訊公司、煤氣公司等,鐵路除外)、香港賽馬會:按市價批出公用事業及馬場所需用地,並按現行地租及地稅政策繳納地租。 2006年,薄扶林花園續租土地50年,僅需按季繳納租值3%之地租,並依例無需補地價。 然而,由於在辦理契約續期時出現空窗期,其原來的業主立案法團因而被凍結資產,無法轉讓予新法團,最後需要將舊法團清盤才能解決問題。
居屋差餉地租: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自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批出的一切土地契约,不论涉及的土地位于港岛、九龙或新界,承租人亦一律须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缴纳地租。 無論你是業主或租客,相信對差餉、地租兩項費用都一定不陌生。 美國監管機構強調,美方必須能夠不受阻礙地完成審查,又說考慮到內地嚴格的新冠疫情措施,美國的審查將於香港進行。 如過期逾六個月,繳納人再被加徵10% 附加費,政府並可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買樓除需供樓,交管理費及水電費外,亦要交差餉及地租。
未變現虧損3.18億元,按年收窄66%,當中,內房債券佔1.42億元,按年跌77%;持作買賣的上市投資佔1.58億元,按年跌53%。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居屋差餉地租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 律師須擬備一份轉讓契據初稿,交往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
居屋差餉地租: 地租:每年租值的3%
達至該入息水平的公屋住戶,其家庭入息水平在全港同類家庭入息分布中為最高的百分之四以內註3。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這同樣適用於根據大廈公契或《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所規定需要支付的管理費或其他形式的費用(例如翻新費用及訴訟基金的分擔費)。
已明文規定須繳納每年地租(金額相等於為批租土地所不時釐定的應課差餉租值 3% )的地契。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行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 (請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或在網站下載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HD64),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居屋差餉地租: 地租判例
目前差餉物業估價署所列的差餉徵收率為5%,物業估價的依據日期為2020年10月1日,應課差餉租值則由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按上述的寬減計算,應課差餉租值在HK$120,000以下的物業,2021/22年度就不用繳交差餉,差餉物業估價署預計,全港將有超過60%物業在此年度不用繳交差餉。 至於差餉由業主抑或租客繳付,要視乎租約條款如何列明,租樓的慣例大多在出租時,租約上已向租客列明租金會包含差餉及管理費,但亦有例外,如果業主在租約上沒有列明,有機會需由租客繳付差餉。 另外,於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延期的不可續期契約物業,業主亦要交地租。
除非地契已到期續期後就需要交地租,如薄扶林花園的地契於2005年到期,續期後即開始要交3%地租。 地租也是按同一方法去算,就是每年租值 (應課差餉租值) x 3% (差餉徵收率),上述例子中,要交的地租就是每年24萬 x 3%,就是$7,200,每季要交的就是$1,800。 差餉,字面上即「差人」的糧餉,已今天去理解這個意思,或許不合時宜,但若追溯至英治時代,這一項向政府繳納的稅,確是用作維持香港警隊開支。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宣讀《財政預算案2023》,我們替大家整合今次房屋及買樓政策懶人包,並會實時跟大家更新。 相當於月租43,450元,跟業主當日買入價相比,回報只有1.29厘。
居屋差餉地租: 不繳納地稅 政府可收回物業
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政府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並按單位面積、位置、設施、質素及管理水平加以調算。 如果本身事主還有額外年薪500,000元,連同480,000元合併報「個人入息課稅」,在扣減利息免稅額、及基本免稅額後,評稅基準已高達798,000元。 按累進稅稅階計算,以及稅務寬免,也要繳交97,660元稅項。 反觀將收租物業分拆出來報「物業稅」,需被政府徵收72,000元 (物業稅沒有稅務寬免),而年薪500,000則計算「個人入息課稅」,需被政府徵稅24,560元,亦即交税96,560元。 除了自住供樓利息可以扣稅,買樓收租一樣有稅可扣。 買樓收租,業主有機會以「物業稅」、或者「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但很多時業主也會苦惱於採用哪一種報稅方式。
居屋差餉地租: 繳納差餉的責任在於誰?
你可透過本電話系統,收聽有關本署服務的錄音訊息。 如你選擇與服務員直接聯絡,該系統會把你的來電轉駁『 1823 』。 你亦可直接致電 1823(24 小時服務),查詢有關本署的服務 。 因此,物業現時的業權人必須確保其物業所有未清繳的地稅已全數清繳,不論該等地稅是否在其購入物業前已經積欠。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850元)。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居屋差餉地租: 地租減免2022|一類人可豁免繳交新地租
2047年6月30日前,業主只須交地租,就能續租土地。 2047年後,則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土地契約是否獲批續期,換言之政府有權收回土地,或要求業主補地價買斷地權,由於取向未明,故有市民視之為「2047大限」。 需留意如過期繳付差餉及地租,須要多交5%附加費,如過期超過6個月,更要額外加繳10%附加費,政府並可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居屋差餉地租 如欠交地租/稅,又或前業主欠交地租/稅未清繳,新業主若沒有查清尚有欠交地租/稅,政府都可根據法例收回相關物業,新業主需繳付額外費用方可取回業權。 答:最後繳款日期仍未清繳,差估署可在差餉及地租額上加徵5%附加費。 若此數在原來繳款限期起計6個月內仍未清繳,則再加徵總數10%的附加費。
差餉是一種源於英國的税款, 在英國、美國、澳大利亞以及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存在,金額主要按土地價值、房產價值或物業租值根據一個比例作為計算,由政府向房屋或土地的擁有者徵收。 地租則是土地承租人為土地契約所繳的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向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北、新界及離島區;或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或以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業主/物業使用人徵收地租。 當差餉物業估價署在為物業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去計算年租。 物業租金並會因不同因素調整,因素可以包括單位的面積大小、位置、設施、樓宇質素及管理水平。 基本上,所有需要繳交差餉的物業,包括私人及公營房屋,都是按相同基準評估應課差餉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