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登記寮屋是地政總署重點取締對象,過去三年已拆了一千間,可以說,購買非登記寮屋被清拆的風險最高。 受政府土地牌照規管的風帆會獲批准存放船艇,但地政處證實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主要用作活動中心和相關設施,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限期內糾正違規情況,如未有遵從,會考慮終止政府土地牌照。 至於受短期租約規管的範圍外,亦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存放滑浪風帆設備和獨木舟。 涉嫌違規的香港雙體帆船會會長岑本仁否認霸佔官地,推說因海灘位置多年來逐漸縮窄,必要時只將帆船暫放,並非長期佔用位置。 回顧寮屋的發展歷史,早於1940年代中期至1970年代後期,由於大量內地移民來港,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在未發展和未批租的政府土地或私人農地上,搭建了大量寮屋構築物,包括各式簡陋的鐵皮屋、木屋、石屋等作居住用途。
香港土地資源珍貴,但本報發現南區土地灣村多年來出現「無王管」建屋情況,霸官地、非法搭建構築物、違規寮屋隨處可見,村內竟有多達20間寮屋與登記不符、甚至霸佔官地自行起屋,更有風帆會違規搭建構築物擺放設施。 本報去年7月揭發並向地政總署查詢違規情況,但署方連月以「唧牙膏式」回應違規屬實,事隔大半年只在官地上豎立告示及將一間寮屋圍封,其餘寮屋原封不動。 有當區區議員狠批石澳霸地情況猶如黑洞,愈挖愈有,地政總署「官僚態度」已誘發社會信心危機。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公共服務
(iii)根據寮管處當時記錄,大潭灣東丫背村已被納入非發展性清拆計劃(第二類),即該等構築物按土木工程拓展署判斷因靠近潛在不穩定斜坡而在暴雨期間特別易受山泥傾瀉影響,但沒有急切性清拆,應勸喻佔用人自願遷出,惟佔用人亦可選擇留下。 根據以往慣例,就在非發展性清拆計劃區域內的登記寮屋,當區寮屋管制辦事處會酌情暫緩採取寮屋管制行動,留待受非發展性清拆計劃影響人士獲配公屋或遷離後,才交由負責該等非發展性清拆的組別進行清拆。 因此,寮管處當時未有即時就懷疑個案採取進一步查核及管制行動。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政府於1982年為全港寮屋進行登記,記錄了寮屋的位置、尺寸(即長度、闊度和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作為日後寮屋管制的基線。 已登記寮屋如未經許可下擴建或重建、改變用途,或在原登記為臨時物料的情況下改用永久物料,地政總署會按照寮屋管制政策進行執管,自此居民不能自行擴建房屋(僭建),否則會失去清拆寮屋時入住公屋(俗稱「上樓」)的資格。
當局初步估算,若以較高的發展密度推展兩個項目,料可提供2,700伙公營房屋。 不過,實際單位數目、地積比率及人口數字等發展參數, 須有待可行性研究完成後才可確定。 至於「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當局表示會盡量透過「一地多用」模式落實,按現時研究進度,料最快2021/22年凍結登記,如過程順利,會爭取於2025年開展工程。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的簡介及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各分區地政處、清拆辦事處和寮屋管制辦事處,以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 受政府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上述入住公屋的資格,可向房屋署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以普通綠表資格申請購買居屋或居屋第二市場的單位以代替安置。 惟他們須符合「出售居屋」計劃或居屋第二市場的申請資格和視乎該計劃有否推出發售。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查閱寮屋登記方法
在單位建成後就可再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後就可以入伙,而不須像私樓般向「屋宇署」作出批核。 如果建屋後的單位,是用丁屋業主用作自住用途,是不用補地價的。 但如果丁屋建成後並在取得「滿意紙」後五年內轉讓,就需要補地價,五年後轉讓才不用。 尚 未 記 入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註 冊 摘 要 列 表 便 會 在 屏 幕 展 示 供 免 費 閱 覽 。 列 表 載 有 尚 未 記 入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文 件 的 撮 要 資 料 , 例 如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 地 段 編 號 、 地 址 及 文 書 性 質 等 。 備 存 土 地 登 記 冊 以 供 市 民 查 閱 旨 在 防 止 秘 密 及 有 欺 詐 成 分 的 物 業 轉 易 , 以 及 提 供 容 易 追 溯 和 確 定 土 地 財 產 及 不 動 產 業 權 的 方 法 。
因此,一幅農地上的「牌照屋」並不能進行轉讓,若代理表明上蓋建築可以住屋,實情並不正確。 代理表示,我們購入的只是一幅農地,而上蓋建築不屬於有契的住宅,所以能否住人就閣下自理,但同時也指著旁邊另一農地上的建築,聲稱現時也有人居住。 後來我們向元朗地政處查詢,處方回覆我們地皮上蓋建築,其實只是一間「牌照屋」。 事緣我們團隊在一個搵盤網上見到一則放盤廣告標榜「元朗有農地出售,還價即成,7800呎入車農地」,而廣告內還包括一間疑似可住人的舊屋,放盤開價568萬,於是我們便以顧客身份聯絡代理。 來到現場後打開鐵閘,隱約見到有個小花園,左邊有一遍小草地,上蓋有兩座十分破舊的建築物,其中一間內設洗手間。 丁屋的規格有限制,都是三層總高不多於27呎,每層面積不多於700呎,而露台深度不可多於一米。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條款及細則
如使用桌面版,用戶可選擇下述方法收取土地紀錄副本:以瀏覽器閱覽、下載、電郵、傳真、郵遞及櫃位領取。 如使用流動版,用戶可選擇以瀏覽器閱覽及電郵來收取土地紀錄副本。 收取方法會因應訂單類別、性質、顏色要求、檔案容量或頁數等而有所不同。 土地註冊處保留隨時使用絕對酌情決定權終止或暫止瀏覽服務,或修訂、略去、暫止或編撰街道索引及對照表的資料,毋須作出解釋或預先知會用戶。
- 有村民向本報投訴,指該寮屋約在3年前開始不斷向後搭建,懷疑霸佔官地及間出多個劏房出租,屋外搭建多條水管懷疑是污水喉,恐怕影響村內環境衞生,兼且發現村內經常有陌生人出入,擔心治安變差,亦經常看到有人不斷搬運大型電器進入屋內,懷疑是新住客。
- 用戶可選擇查閱列表內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的資料,而所選擇的註冊摘要的額外資料包括文書日期、代價、地段份數、交契人士等都會顯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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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以往慣例,就在非發展性清拆計劃區域內的登記寮屋,當區寮屋管制辦事處會酌情暫緩採取寮屋管制行動,留待受非發展性清拆計劃影響人士獲配公屋或遷離後,才交由負責該等非發展性清拆的組別進行清拆。
村內另一邊有十多間村屋,部分屋內有人及養有狗隻,記者以行山人士身份向住戶了解,惟村民拒絕回答村屋是否違規。 適逢香港回歸20周年,願各階層攜手並肩,繼續推動香港穩步發展,社會向前邁進。 我衷心祝願新一屆政府在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和各位司局長的領導和合作下,未來工作一帆風順! 我亦藉此多謝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對發展局工作的支持,還有的是與我並肩作戰的發展局和轄下部門各同事,他們一直竭盡所能服務香港市民,我深信他們會繼續推進香港的持續發展。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牌照屋一般限四百平方呎
為免影響搜證及檢控工作,署方現階段不便透露有關跟進工作的細節。 一直以來,我們都有明文規定已登記的寮屋不得擴大或加建,亦不得改作與記錄不同的用途,或以未經登記的材料改建。 我亦要借此提醒公眾,雖然現行寮屋管制政策並無規範佔用人的身分,但由於此等登記寮屋始終是未經批准、只獲暫准存在的構築物,佔用人並無合法業權,所以任何購買或租住寮屋的人士,也不會獲得任何法律保障。 地政總署一直在各寮屋區告示牌上張貼通告,提醒市民有關限制。 截至2016年3月,地政總署轄下7個寮屋管制辦事處共有347名員工,負責監察及巡查全港寮屋,確保其符合寮屋管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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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稱自己只是租客的Lonely Planet前全球出版人Simon Derek Westcott,將寮屋放上住宿網站Airbnb出租。
- 地政總署一直在各寮屋區告示牌上張貼通告,提醒市民有關限制。
- 已遞交註冊但基於某種原因而未載入土地登記冊的文件的簡略資料(地段編號、地址、註冊摘要編號、文書性質、涉及登記冊數目及交付日期),都會在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列表內顯示。
- 因為登記人不在世,寮屋不可以世習(別字),所以現在住的人是非法佔用寮屋,可能有人舉報登記人己去世吧。
-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在發言中指出,寮屋是「暫准存在」,目前每一年約有1,000間寮屋被清拆,認為只佔全港寮屋很低比例。
自住業主可以善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一共20個年度可以扣減,每年上限十萬元,究竟怎樣申報才可以用盡免稅額呢? 如 註 冊 摘 要 記 項 的 代 價 一 欄 出 現 (PT.) 的 備 註,即 表 示 該 文 件 影 響 多 於 一 項 物 業 (例 如 多 個 處 所,一 個 處 所 和 車 位 等)。 如 需 知 道 受 影 響 物 業 的 詳 情,可 按 該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購 買 註 冊 摘 要 的 副 本,以 作 參 考。 關 於 上 述 計 劃 的 物 業 , 房 屋 委 員 會 在 業 主 補 地 價 後 發 出 同 意 書 , 證 明 有 關 物 業 已 沒 有 買 賣 限 制 。 該 等 同 意 書 不 一 定 已 註 冊 , 如 未 能 索 閱 有 關 同 意 書 , 可 向 房 屋 委 員 會 查 證 。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 / 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
當年的寮屋區十分擠逼,衞生環境惡劣,電線橫飛,且不時發生火警,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直至1953年石硤尾大火,大量木屋被燒毀,超過五萬人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政府遂決定興建多層徙置大廈以安置受火災影響的居民,日後更擴大至提供居所予中低收入家庭,寮屋數量就此開始減少。 (iv)修訂定期巡查的策略,除了針對進行中的搭建工程及登記寮屋改變用途的情況,透過使用無人駕駛飛機(無人機)系統及航空照片,加強調查及搜集資料工作,主動找出懷疑非法擴建/重建的個案,以便提升地面巡查工作的成效。 七旬婦聲稱在西貢壁屋新村已逾40年的寮屋早前倒塌,並於2014年獲地政總署批准維修,惟署方指有關工程屬於重建而非維修,故決定收回政府批出的「佔用官地暫准證」並註銷其寮屋登記編號,期後更又圍封有關地段,及票控老婦非法佔用土地。 案件今(5月11日)於觀塘法院預審,並排期於8月15日開審。 2019年《施政報告》公佈,計劃收回九龍東3個寮屋區,包括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以發展公營房屋。
發展局指,過去5年,共有1,030個於政府土地上的違例構築物被拆卸。 而非住用用途的寮屋,2019年於新界東寮屋管制辦事處,共有約12.9萬個寮屋登記,分布在私人農地與政府土地;新界西寮屋管制辦事處則有約14.6萬個。 至於港島及鯉魚門寮管處有2,171個非住用用途的寮屋登記;九龍、荃灣及葵青寮管處有5,530個相關登記;而離島則有約1.6萬個。 這跟香港農地的發展有關,事關在1960年代尾,當時港英政府開始發展「葵涌貨櫃碼頭」,但卻沒有預留足夠的土地作擺放貨櫃的後勤設施。 一些新界的地主見有利可圖,認為與其將農地租予「非原居民」耕種,租予物流公司作貨櫃擺放,利潤更大加大,於是向政府申請擺放貨櫃。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發展局數字顯示,於2019年新界東兩個分區寮屋管制辦事處,共有35,476間登記為住用用途的寮屋,近六成位於私人農地上;而新界西的兩個辦事處,則有32,247間住用用途的寮屋,當中近八成於私人農地。 至於港島及鯉魚門寮管處,則有3,405間登記作住用用途的寮屋;九龍、荃灣及葵青寮管處有5,271間,而離島則有6,834間。 地政總署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公布,「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的申請期限,將由二○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延長一年至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 31 至 53 版 街 道 索 引 ( 於 1999 至 2021 年 期 間 出 版 ) 及 第 1 至 22 版 對 照 表 ( 於 2000 至 2021 年 期 間 出 版 ) 的 光 碟 仍 繼 續 公 開 發 售 。 本 服 務 只 供 用 戶 瀏 覽 街 道 索 引 及 對 照 表,用 戶 不 得 列 印、下 載、儲 存、抄 錄 或 複 制 街 道 索 引 或 對 照 表 或 其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請 使 用 最 新 版 本 的 常 用 瀏 覽 器 (如 Chrome、Edge、Firefox、Safari 或 Opera) 便 可 瀏 覽 街 道 索 引 及 對 照 表 , 快 捷 方 便 。 土地註冊處會盡力確保街道索引及對照表所載的資料準確,但不須就街道索引及對照表內載資料的謬誤、完整性及╱或一致性負責,亦不須就資料從網頁傳送或交付時資料的謬誤、完整性及╱或一致性負責。 以上特別分析中所述的申請者輪候時間僅顯示某個時間的特定情況,過往的趨勢並不代表將來的情況。 分析結果只用作一般參考用途,不應視為反映整體申請者輪候時間或個別申請者用以估算其輪候時間的依據。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發展局局長馬紹祥
有關本聲明的查詢或要求存取或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聯絡我們的個人資料經理,電郵 或香港大嶼山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 我在發展局工作的這幾年來,深深感受到房屋土地問題一直困擾着不少香港人。 我們的同事已非常努力配合不同政策局,多管齊下加快覓地建屋,以期盡快改善市民的居住和生活環境,並推動社會經濟全方位發展。 不過,政府用心良苦的背後,經常要面對口號式的抺黑和斷章取義的攻擊。 政府的出發點從來不是無故地毀人家園,反之我們無懼不合理的指控,負責任地推動城市建設,盡力為受影響人士提供合理援助,希望為廣大市民構建更美好的將來。
根據一九八二年的寮屋登記記錄,該等寮屋的建築物料均主要為永久性材料(如混凝土、瓦和磚等)及登記作居住用途。 換言之,雖然有關物料並非大部分登記寮屋所用的臨時物料(如木板、鋅鐵),其使用永久物料本身並沒有偏離其登記記錄。 另外,由於這些為一九八二年寮屋登記中獲登記的寮屋,根據寮屋政策於符合規定下(包括物料、尺寸、用途等)獲「暫准存在」於該處的政府土地,故不存在政府「縱容該等寮屋非法佔用官地逾30年」之說。 直到1953年12月24日石硤尾大火燒毀該處的寮屋區令近五萬人無家可歸後,港英政府才改變房屋政策,興建公共房屋安置居民,寮屋在香港的數量才受到控制。 另外於西貢清水灣的碧水新村,則主要是上世紀60年代批予受颱風影響的居民登記居住的寮屋。 根據房屋署1980年代初的統計,全港有57萬木屋居民,大約14萬個家庭。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 疫苗登記平台
就石澳大潭灣東丫背村懷疑寮屋違規及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地政總署今日(六月二十二日)交代署方的調查結果及跟進工作。 居於已登記住用寮屋的核准住戶如受山泥傾瀉或其他天災影響,在公屋資源許可下,通常會獲原區安置,但倘若市區內沒有單位可供編配時,他們會被安置往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當寮屋區發生火災或天災,房屋署會安排已登記及有需要的災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然後再根據現行安置政策給予安置。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相關連結
南區東丫背村去年中被揭違規霸官地及擴建寮屋作豪宅後,地政總署急急補鑊宣布寮管處下一階段會在石澳其他地區展開新一輪查核,包括土地灣村,記者遂展開追查違規霸地情況。 (i)由於地方偏遠,地政總署轄下港島及鯉魚門寮屋管制辦事處(下稱「寮管處」)每隔約三個月巡查東丫背村一帶,惟巡查一般針對是否發現進行中的搭建工程及新建的構築物。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截至2009年,香港仍有寮屋二十多萬間,有人居住者八萬多間,當中包括黃大仙、鯉魚門、茶果嶺、薄扶林村,以及新界等多處地方。 2009年10月九華徑寮屋區發生大火,使人再次關注寮屋居民之居住問題。 但亦有居民稱住在寮屋只需每年向政府繳納數百元地租,也有井水可用,花費較居住在其他地方少得多。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查 冊
政府特別聲明,在決定記錄冊所記錄的維修責任誰屬時,土地分割的情況可能沒有被考慮或反映。 任何已實施或日後實施的土地分割均可能會影響記錄冊所載列的資料的準確性。 如你對任何土地分割會否影響斜坡的維修責任一事有疑問,你應諮詢你的顧問以尋求獨立意見。 在進行斜坡登記期間,一般並不包括斜坡及其周圍環境的地形測量。 在斜坡資訊系統中,斜坡的邊界僅供指示參考之用,而斜坡之尺度(例如高度,坡度,長度)圴會受制於地限例如禁地、植被、建築物和其他障礙等而只能提供大約估計。
控方指有關工程需要得到政府批准,而且工程實屬重建而非維修,故涉嫌違反「佔用官地暫准證」的使用原則,因此政府可隨時收回牌照。 辦方則指,被告現就拆卸工程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但同意無須等待司法覆核的結果。 有關石澳村、爛泥灣村、土地灣村和大浪灣村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包括有渡頭、花園、非法耕種用地、棄置廢物等,涉及政府土地約由幾平方米至幾十平方米不等,署方已根據條例張貼了18張通知於18個涉事地點。 當中有七個涉事地點在限期前已停止佔用政府土地,至於餘下11個涉事地點,署方已完成六個涉事地點的清拆行動,並已安排餘下五個涉事地點的清拆行動。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全港38萬間寮屋 政府稱下月將放寬兩項修葺及重建政策
不過,仍須繼續遵從現行寮屋管制政策的規定,包括不得擴大或加建,亦不得未經批准以未經登記的材料改建。 此外,自願登記計劃推出起,獲地政總署於相關發展項目的清拆前登記(又稱凍結登記)下記錄在案的非住用寮屋住戶,如符合上述登記資格(即二○一八年五月十日或以前居於該非住用寮屋),會自動被視作在自願登記計劃下成功登記,無須另行遞交申請。 現時已有超過170個屬此類被視作成功登記的非住用寮屋住戶,因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而獲得安置補償。 至於在修葺和重建上或是物料要求上,政府亦將放寬有關的規定,例如如寮屋登記時採用的物料是木材,在未來除了木材外,寮屋佔用人亦可選用同類別的其他物料作取代,而地政總署將會於稍後公布相關合資格物料的列表。 加強寮屋管制措施 一直以來,對於登記寮屋違規擴建,署方一般會酌情容許涉事人先糾正情況。
這個判詞意義就帶出了一個觀點,就是在「集體官批」的「農地」上,放置一些「可以移動」「非永久性」的建築物就不是違規。 結果也導致不少這類農地可合法地擺放貨櫃;而近年流行的露營車,因可以移動的關係,已變相可放置在農地上的建築物了。 一些在1905年前集體官批內的地契內的「老屋」、部份就屬於祖堂地、另一類就「丁屋」。 可 查 閱 載 有 物 業 現 時 資 料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若 在 登 記 冊上 ” 業 主 資 料 ” 的 ” 身 分 ” 欄 內 顯 示 “JOINT TENANT” , 即 表 示 物 業 是 聯 權 共 有 。
土 地 登 記 冊 內 載 的 資 料 不 得 用 於 與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宗 旨 無 關 之 目 的 。 但寮屋屋主「梅姐」聲稱沒有僭建出租,全是家人及親友同住,又指有4個仔女,「1人1間房,都4、5間啦」,指該屋在10年前向朋友購買,購入時與現在一樣,只承認維修過洗手間及簷篷,又說早前地政總署巡查發現簷篷違規,已即時拆卸一部分。 本人已年滿 18 歲, 並為此登記的參加者之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本人有全部權力代表他/她登記是次抽獎活動,並會證明他/她遵守所有條款及細則、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和樂園規則。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土 地 登 記 冊
政府保留權利,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時間,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改變、更改、增補、刪除、修訂及更新記錄冊所載列的任何資料。 即使本免責聲明另有規定,政府並無責任或義務確保記錄冊所載列的所有資料為最新的資料。 記錄冊本身並不對其所記錄的「負責地段/負責方」施加任何維修斜坡的法律責任,公眾亦不應就此事純粹倚賴記錄冊。 即使記錄冊上所記錄的負責地段/負責方是政府,亦不得視之為政府承認或確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 因為登記人不在世,寮屋不可以世習(別字),所以現在住的人是非法佔用寮屋,可能有人舉報登記人己去世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宣讀《財政預算案2023》,我們替大家整合今次房屋及買樓政策懶人包,並會實時跟大家更新。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我們的服務
這些住戶雖然無須就該計劃遞交登記申請,但仍須符合登記資格(即必須證明自 寮屋登記編號查詢 2018 年 5 月 10 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非住用寮屋),方可在日後其非住用寮屋因政府進行發展而須予清拆時,獲視為符合基本條件申請安置及特惠津貼。 被告早前入稟時則透露,自上世紀70年代已居於西貢壁屋新村寮屋,並於1984年政府全港寮屋人口登記中,與丈夫及6名子女獲確認為佔用人。 署方則指有關工程屬於重建而非維修,並註銷其寮屋登記編號,期後更又圍封有關地段,修葺時兩度派員企圖清拆相關建築物。
而「SCHEDULE」就會列明土地上有什麼建築物,如流動廁所、推土機、稻田等等。 問題是,即使農地屬私人持有,而上蓋建築物並非「丁屋或村屋」,而只是一間「牌照屋」,究竟是否可以住人呢? 我們向元朗地政處查詢,職員回覆我們「牌照屋」的牌照種類繁多,部份是容許居住,而部份則只能作特定用途。 只是要得知「牌照」的用途,地政處職員表示只能由牌主作出查詢,否則基於私穩條例是不會向第三者披露。 因此作為準買家,我們除了依賴申請人的資訊外,很難有方法得知「牌照用途」,透明度相當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