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收地賠償12大著數2024!內含寮屋收地賠償絕密資料

地政總署表示,新界東(二)寮屋管制辦事處於本月一日曾派員到上述地段,惟現場發現構築物被圍封,未能入內作詳細調查,亦未能聯絡土地業權人或佔用人,因此暫未能確定是否有違規情況,但已張貼通知要求土地業權人或佔用人聯絡寮管處職員。 本刊向地政總署查詢該條面積逾萬平方呎的「劏房村」用地資料,該署回覆指上址為私人農地,共有四個寮屋登記構築物,其中一個登記用途為住宅,其餘三個為非住人用途。 至今年五月,當局更忽然推出前所未有的全港性「優化收地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不但放寬所有寮屋住戶登記,讓非法住在豬欄、魚塘等改建或僭建屋的住戶,也可獲安置及賠償;更新增免審查購買房協安置單位,以及大幅提高多項賠償金額。 寮屋的誕生是源於內戰後,大量新移民湧入香港,寮屋成為這些新移民在香港的居所。 在80年代初,政府為了控制寮屋的擴展,為寮屋進行登記並凍結寮屋數量。 以往寮屋的遷拆,當中居民要獲得安置或賠償,需住滿2年以上及經過入息審查。

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寮屋住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已登記/持牌住用/非住用構築物居住滿最少 7 年 (居住在非住用的持牌構築物/已登記寮屋的住戶須在地政總署的「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中成功登記)。 兩個安置選項均須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住宅物業的定義見問 10 ) 及「不得正在享有任何形式的資助房屋計劃或相關福利,或曾因享有資助房屋或相關福利而不可享有有關福利」(可酌情處理的特殊情況見問 12 ) 的規定。 政府收回合法商業及工業物業時,相關業主可獲提供被收回物業的公開市值作法定補償。 此外,業主或佔用人亦可獲發「商業及工業物業業主/合法佔用人的特惠津貼」,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部分。

寮屋收地賠償: 【歷史遺恨】(1)400年古村當寮屋 茶果嶺村面臨清拆 居民盼特事特辦安置上樓

張翹楚認為可透過修改條例,把部分收回的土地撥作私人房屋處理,以符合公用原則。 公屋聯會副主席藍偉良就認為,政府可在條例加入興建港人首置上車盤或公私營合作的條款,增加彈性。 備受關注的橫洲發展計劃,則於2017年正式起用《收地條例》刊憲收回該地。 當時政府引例收回79幅私人土地,涉及3.5公頃面積,當中包括鳳池村、楊屋新村和永寧村3條非原居民村落。

寮屋收地賠償

受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安置資格,並已經申請公屋及獲得登記,而其公屋申請書已被確認符合資格入住公屋及將於12個月內到達編配階段,便可根據「提前配屋計劃」提前處理有關個案。 隨着寮屋管制及清拆職務由2006年4月1日起從房屋署移交地政總署後,房屋署的職責只局限於協助安置受政府為騰出土地作發展或其他用途等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人士,以及受天災和其他緊急事故影響的災民。 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寮屋收地賠償 註三︰主要原因包括: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住戶是現有公屋租戶或正享有資助房屋福利、有關構築物屬沒有寮屋登記或土地文書的違規搭建構築物。 港府要收地發展,最重要解決賠償問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對政府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便有保留。

寮屋收地賠償: 牌照屋不能轉讓

如非寮屋登記人,則須提交證明,顯示於政府公布清拆行動日時,已居住於受影響寮屋滿 2 年,並符合其他的公屋申請資格,便可被視為已輪候公屋 2 年,加快公屋編配上樓的速度。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寗漢豪表示,現時新安置安排主要影響粉嶺北、古洞北,估計新優化的免資產審查計劃,可令約200多至300戶受惠。 局方亦規定在新發展區提出原址換地的申請人,須向受影響人士提供相若的安置安排。 就此,本組對於地政總署及市建局於收回市區土地及補償安排計算方式欠缺公開透明,影響所有重建項目店舖租戶知情權及基本權益,作出嚴厲譴責,亦要求地政總署及市建局就以上四點作出回應。 本組會因應局方的回應,考慮是否作出進一步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向申訴專員公署、立法會申訴部及或以其他法律行動申訴。 只要政府收地用以興建公營房屋,基本符合引例「公共用途」的原則,不過集中建公屋並不理想。

租賃協議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而早期經官地租用牌照搭建的建築物,由於這些牌照在1984年因應政府政策而轉為短期租約。 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如租戶對新租金不滿,可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上訴。

寮屋收地賠償: 寮屋

若他們在直至緊接清拆前凍結登記日之前持續佔用該構築物作居住用途兩年或以上,可申領「住戶搬遷津貼」(註二),津貼額按住戶人數而定。 為應付本港長遠房屋需求及推動經濟增長,政府○七年推出新界東北及西北新發展區計劃,當中「古洞北和粉嶺北」收地工作最快在明年展開,聯同「洪水橋」發展區,當局預計要花五億五千萬元,用作安置及賠償予約八千戶受影響居民,並在一四年開始進行凍結戶口登記。 近日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可行性研究撥款申請引起社會激烈迴響,其中就官地牌照屋收地補償問題各執一詞。 有個別人士建議政府應向每戶發放200萬元現金作搬遷補償或另購居所之用。

不過,由於歐陽先生的家從未有地址,故無信件或單據可證實他居於此處9年。 他說,當年離婚後,由於無力負擔香港高昂租金,曾一度在內地居住,每天早上返港上班。 直至在9年前「落戶」這裡,每月只需約一千元的便宜租金,令他決定重返香港定居。

寮屋收地賠償: 相關

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政府有機制於審核後發還。 寮屋收地賠償 黃偉綸預計,未來12至20年的發展計劃,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新界北等要處理8,000伙受影響住戶,料賠償金額由3.1億元增至5.5億元,相信橫洲公屋項目首當其衝。 對於會否被指利益輸送,黃指「真係唔會咁睇」,強調修訂考慮多方面因素,而現有方案已由98年制定至今,應適時改變,亦非為配合土地大辯論而設。 政府擬於本月至7月落區簡介新安排,爭取於7月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批准。 劉國勳期望立法會復會後,可連同其他與發展相關的修例呈上議會審議,精簡相關程序,加快土地房屋供應。

  • 同時,他們亦可申請購買「出售剩餘居屋單位」計劃的單位,以代替其他各項遷置安排,惟他們須符合有關的申請資格和視乎該計劃有否推出發售。
  • 地政處收到相關申請後會約見申請人,之後會要求申請在村內及鄉事委員會張貼通知,若14天內沒有人反對就可獲批准起屋,並會會向申請人發出「批地建議書」。
  • 【本報訊】馬屎埔村村民陳基裘,因不滿發展局於2018年5月10日公布的收地賠償方案,未有為寮屋農地提供賠償,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該方案違反《基本法》保障私人財產的條文。
  • 在規劃角度而言,農地轉換成住宅須考慮多方面因素,除基建還包括該區人口流動和將來的就業機會等,零碎地把各區農地分次轉換非常不具效率。

然而,捐農地來建屋缺乏先例,諸如補地價問題的具體細節仍待研究。 據本土研究社統計,現時各大中資財團合共持有545萬平方呎本港農地,例如內房股雅居樂夥拍建旺集團在南丫島有200萬平方呎土地,而綠景中國亦擁有約88萬平方呎新界農地。 據美銀美林近期發展報告,本港四大發展商恒基地產、新鴻基地產、新世界發展及長實集團,擁有的新界農地佔地共9.71平方公里(約1000公頃或逾1億平方呎),約佔全港農地面積19.42%。 誠然環保組織及關注團體有其主張,然而發展局土木工程拓展署既於7個地點舉行公眾展覽,應把握溝通機會出席日後發展局邀請的會議,及參與諮詢去提供詳細意見,以反映填海工程實務上憂慮的環境問題,共創香港未來。 消息指,「寬園漁場」現由一名阮姓人士租用,已改建作劏房七八年。

寮屋收地賠償: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然而該些住戶仍須透過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有關的非住用寮屋,來符合登記訂明的要求。 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簡介」。 選擇「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寮屋住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已登記/持牌住用構築物連續居住滿最少 2 年,並符合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公屋聯會副主席藍偉良提到,新界東北洪水橋一帶住宅最快於2023年落成,未來7至9年預計可容納17萬至19萬人口,當中逾七成為公屋。 洪水橋周邊還有不少農地為四大發展商持有,政府要收地,就應挑選這類已具有發展潛力的農地。 村民指,今年2月22日地政處於村中張貼工務工程計劃項目B776CL登記通告。

寮屋收地賠償: 村民憂慮未能獲得安置

有消息人士向香港文匯報透露,早年已有村民將寮屋改建為劏房,最初曾以政府收地後可特快上樓作招徠,近年更由一名女子擔任中介,甚至設有網站推銷劏房租貸,部分地段亦無視清拆令,繼續擴建劏房。 「雖然村內很多地方未納入發展範圍,但不少人已在發展區的邊皮位置僭建,甚至刻意將僭建屋的門口對正已規劃發展範圍,為博大霧作準備,當政府動工時,該些住戶便會以出入受影響而要求安置及賠償。」天平山村一名村民說。 消息人士認為,政府如此優化收地賠償及安置,隨時引發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僭建戶進一步失控地暴增,原本預算的五億五千萬元遠遠不及實際所需,令政府陷入收地賠償黑洞,最終受害的除了納稅人之外,還有一班排極隊都未能上樓的公屋輪候冊市民。 寮屋收地賠償 而現實的居住需要,作為一個國際城市政府也不能忽視,何況加快寮屋的清拆,有助騰出更多可發展的土地,是雙贏方案。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其中一個短中期選項是發展棕地,當中涉及的土地達1,300公頃,發展局於5月10日就宣布5大方向,改革收地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當中關乎爭議較大的是寮屋補償與安置建議。

  • 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
  • 走到油塘茶果嶺村,驟眼一看盡是鐵皮屋,村外圍有廢鐵、廢紙回收廠,很難想像這條村落竟然有400年歷史。
  • “而且商戶們每年均有向政府交稅、交差餉,政府亦照常接受,這令商戶更加混淆,有感政府「輸打贏要」。
  • 如通過有關審核,房協會發信邀請申請者進行親身會面、提交證明文件、簽署相關聲明書/表格。
  • 倘日後政府須清拆任何構築物及遷置構築物內的佔用人以進行擬議的發展項目,所得的資料會作為評估安置及/或發放特惠津貼(如適用的話)的其中一項資格準則基礎。
  • 今日(10日),他出席慈善酒會活動,再被追問陪同女友到韓國出庭時,他表示:「我都有呢個意願,但始終都要同佢哋屋企人溝通,會尊重佢屋企人嘅決定,暫時就未有安排。」另外,談到於記錄片中女友提及被人跟蹤,方力申表示在香港暫時未見有。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一般沿用屋宇署清拆違例天台構築物的安置準則,處理受其重建項目影響而須清拆的違例天台構築物住戶入住房委會租住公屋單位的安置申請,詳情請參閱房委會網頁的公營房屋政策甲部第二章。 寮屋收地賠償 另市建局亦有其他適用於其重建項目的安置及特惠金安排,供適用的住戶考慮,詳情請參閱市建局網頁。 地政總署將會安排一次過的自願登記機制,紀錄由5月10日起,於寮屋居住滿最少2年的合資格住戶。 政府於1982年為全港寮屋進行登記,記錄了寮屋的位置、尺寸(即長度、闊度和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作為日後寮屋管制的基線。 已登記寮屋如未經許可下擴建或重建、改變用途,或在原登記為臨時物料的情況下改用永久物料,地政總署會按照寮屋管制政策進行執管,自此居民不能自行擴建房屋(僭建),否則會失去清拆寮屋時入住公屋(俗稱「上樓」)的資格。

寮屋收地賠償: 發展局加強清拆賠償 料賠償增至5.4億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的簡介及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各分區地政處、清拆辦事處和寮屋管制辦事處,以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 被問及政府的新安排是否涉及利益輸送,希望可加快收地過程,黃偉綸強調不會這樣看整件事,因現行的安置安排已經過20年,「係時候作出合適改變。」他亦重申政府並非為土地小組鋪路,政府不會因公眾諮詢進行而暫停現時工作。 舊區街坊自主促組是一個全義工組織,沒有任何背景的資金,沒有任何政黨背景。 寮屋收地賠償 寮屋收地賠償 我們所有人都是拿工餘、學餘,甚至是利 用上班上學時的午飯/休息時間來進行組織工作。

根據當年「鑽石山寮屋居民清拆權益組」申訴文件,未有於1985年前登記的居民被安排往中轉屋居住,並須要在轉產公屋時接受入息審查。 不少大磡村村民窮畢生積蓄頂下寮屋,財產卻因清拆而付諸流水,安置時更要接受入息審查、無法通過者未能上樓。 2001年村民依然無法接受安排,清場時反鎖屋內與房署及警察對峙,險釀悲劇。 過去收地政策下,住在非住用構築物好像豬欄的住戶是不可獲安置和津貼。 寮屋收地賠償 新安排下,在2016年5月或以前住在這些地方最少兩年的人,只要參與地政總署的一次性過自願登記機制,署方會考慮提供安置或賠償。 棕地經營者領取津貼的資格亦會由凍結登記前連續營運10年縮減至7年。

寮屋收地賠償: 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

在數月前仍是一名全職記者,七月中旬正式辭職,毅然擔任社區主任,並競逐應屆區選。 本無意從政,但因當時的候選人退出,在沒有候選人的情況下,整個團隊都十分徬徨,甚至出現解散團隊危機。 在掙扎不足二十四小時下,下定決心辭職參選,以政治素人的身份,全心投入處理地區事務。 We welcome any feedback, questions or comments. 唔少人飛咗去英國生活,亦因此有唔少歌手將會去英國開show,3月底周國賢本來安排喺英國舉行3場個唱,但係喺倫敦O2 Forum Kentish Town舉行嘅第二場,場地網頁列出演出已經取消嘅通知。 而香港嘅協助單位就喺facebook出post指「已經購票的觀眾可以選擇免費轉換場次至 3月29號於O2 Shepherd’s Bush Empire 的演唱會, 或者得到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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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健河表示,他作為今次受收地影響的租戶,在10年前由九龍搬到吳家村,租住面積500多呎寮屋之外,屋外有面積逾千呎空地種植一片樹木,現時,一家五口人享受清靜的居住環境。 他稱,於此地居住是有一種情緣,十幾歲時他就在該村居住和生活,之後,搬到九龍居住,因不甘困於高樓大廈之中,當3個兒子出外讀書後,便回到該村租屋住。 受影響的陳姓租戶表示,在農場租住40餘年,政府收地令他一家五口人生活大受影響,對未知安置和賠償情況下先搬屋表達不滿。 在房委會及房協現行的「富戶政策」下,在資助租住單位住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就其是否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及其入息資產資料進行申報,房委會及房協會因應有關申報資料作出相應跟進。 如居住於房協的租住單位,住戶亦須於住滿五年時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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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目的合資格住戶自二○二一年八月起已獲編配單位及安排入伙。 此外,地政總署亦已向選擇申領核准特惠津貼及/或住戶搬遷津貼的合資格住戶作出津貼建議,津貼將於住戶離場時(由今年年中起)發放。 政府早前提出加強政府收地的特惠補貼及安置安排,包括放寬寮屋戶的特惠津貼至現時的120萬元,以及允許合資格住戶可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興建的安置單位。 據本組了解,地政總署於土瓜灣重建項目個別店舖租戶以「佔用面積」計算的賠償金,竟然高於市建局於收地前向有關店舖租戶建議的特惠津貼。 但由於地政署隱瞞了有關「佔用面積」公式的資訊,極有可能令不少受重建影響的店舖租戶被市建局誤導,於收地前接受了較少的賠償金,嚴重危害他們的基本權益。 紅字牌登記人固然可以按當時寮屋政策取得安置或特惠津貼,但在1998年政府清拆鑽石山大磡村前,發現不少村民已是頂手戶,於是加入資產審查限制,激起寮屋居民的反響。

寮屋收地賠償: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他表示,知道公屋是有體恤安置制度,亦有協助轉介個案到社會福利署,但之後能否上樓就看社署安排,與鄰舍輔導會無關。 搞地產要睇長線,當發展商積極去庫存、待批預售項目達19486伙之時,長和已部署「製造」新社區,將青衣聯合船塢發展為大型公私型住宅項目,提供1.5萬伙單位。 藝人方力申早前認愛韓國邪教領袖性侵受害人Maple(葉萱),並力撐女友表示願意陪她到韓國出庭作證。 今日(10日),他出席慈善酒會活動,再被追問陪同女友到韓國出庭時,他表示:「我都有呢個意願,但始終都要同佢哋屋企人溝通,會尊重佢屋企人嘅決定,暫時就未有安排。」另外,談到於記錄片中女友提及被人跟蹤,方力申表示在香港暫時未見有。

就新界私人土地和新九龍及港島舊批地段而言,現有制度亦提供了法定補償申索以外的行政替代選擇,即採用 2 個補償分區級別(第一級別及第二級別)的特惠補償制度處理收地補償事宜,以簡化補償過程。 有關特惠分區補償率,每隔六個月會因應物業市場的變動而檢討一次,並會於每年四月一日和十月一日在《政府憲報》公布生效。 政府是根據香港相關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受影響的註冊土地業權人可按有關條例向政府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相關法例訂明評定補償的基準和原則、所涉及的程序,以及賦予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的權力。

寮屋收地賠償: 重建成6幢臨海公營房屋

房委會/房協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 房協在收到地政總署轉介的「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後,會先初步審核有關住戶是否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及「不得正在享有任何形式的資助房屋計劃或相關福利,或曾因享有資助房屋或相關福利而不可享有有關福利」的規定。 如通過有關審核,房協會發信邀請申請者進行親身會面、提交證明文件、簽署相關聲明書/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