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後續7大優點2024!(小編貼心推薦)

也因為內容寫越多,費用就越貴,所以存證信函的內容盡量簡潔有力地表達發生事實、要求與後續會做什麼行動就好。 對電腦 & 網路資訊充滿興趣與熱情、瘋了似的每日堅持發文,「阿湯」這個名字是由湯姆克魯斯而來的,雖然我沒有他帥氣,也不會演電影,但我會寫文章…. 而存證信函的優勢是本身會在郵局留存一份,所以存證信函具有存證的效力,另外,律師函也可以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寄出喔。 所謂郵局存證信函,顧名思義,就是經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函件,為避免各說各話的情形,一旦透過郵局送達對方,無論對方如何狡辯,寄件人均可掌握有利證據,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

撰寫存證信函時,應將人、事、時、地、物表達清楚,並應將欲發生的法律效果充分表明,切忌寫得落落長,卻模稜兩可、毫無重點,完全沒有法律效果可言,則喪失寄發存證信函的目的。 存證信函後續 存證信函內包括寄件人、收件人的真實姓名、詳細地址都必須詳實填寫。 如果其中寄件或收件一方為公司或商號時,公司或商號的全名也必須填寫。 此外,如果寄件人必須將副本寄給副本收件人,副本收件人的姓名及地址也應該一併書寫至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後續 當對方回應說「我們不是約定好要分幾期或是幾月幾號才要還款嗎?」這類型的回應也可以進一步當作借款的證據。

存證信函後續: (一) 公司在什麼時候可能需要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呢?

通知內容只要提及自己何時從何人受讓對債務人的哪筆債權即可,請債務人此後應對自己給付。 不用也不必告知將對債務人強制執行,以免打草驚蛇,讓債務人有機會脫產。 A對B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再讓與債權給C,C也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依法院見解,C一定要在聲請強制執行「前」,先完成債權讓與的通知,並於強制執行聲請狀內檢附已經通知B的證明。 如果法院沒有看到聲請強制執行前就已經通知B的證明,就會駁回強制執行聲請。

存證信函後續

取得證據:如果某人向你借錢,約定一年後清償,但是卻沒有借據,此時寄發存證信函要他在一定期間內清償或一次全部清償,如果對方回信說我們之前已約定好在一年後清償或分期清償,你怎麼可以反悔……等等,則對方已承認有借款的事實,是一種借款的證據。 前有提及,存證信函的功能是「告知」以及「證據保存」。 所以「存證信函拒收」或「存證信函不回覆」可能是多數債務人的處理方法,反正不理會也不會有任何罰則。 回到存證信函本身,郵局的角色就像上述的公司帳號一樣,對於私人間往來的文書,除了負責寄發,也多了「證明」的功能。

存證信函後續: 寄件人、收件人資料力求清楚、正確

原則上存證信函不用太冗長,只要寫出事實、你的訴求或立場、要求對方回覆/處理的時間,且要避免情緒性和謾罵字眼(否則容易成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即可。 寄出時要準備同樣內容的三份存證信函(一式三份),一份為寄件人留存、一份為郵局保留、最後一份寄給收件人。 如果你是寄件人,擔心會遇到收件者收到存證信函不回覆的狀況,建議寄送時可以同時寄至收件者通訊地址以及戶籍地址,如果都被拒收的話,退還的信件也建議留存,上面會標示退回理由,這也可以當作真的有送出的證明。 寄出存證信函後,如果未來自己保留的存證信函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回執證明,都可以在3年內持原來的憑證,向原本交寄的郵局申請查閱或補發證明。 表明立場: 發生糾紛時如果需要要求對方出面處理,就可以使用存證信函向對方表明立場。

存證信函後續

就前述選項中,法洛威建議讀者選擇郵局網頁下載存證信函格式,之後再利用電腦繕打存證信函內容,如此不僅比直接書寫速度更快,倘若要針對存證信函內容增加、刪除、修改都會比書寫方便快速。 存證信函取得方式包括至郵局購買、郵局網頁下載或是自行彙整。 倘若讀者是自行彙整存證信函,請務必記得格式務必要與郵局提供的格式相同,否則將會有被郵局人員退件之可能。 看狀況是否能夠補救:若是對方「可以也願意」透過後續補救的方式完成給付,例如交易電子產品後漏給充電器,趕緊補寄;或是還錢時少算了10萬,趕緊補匯款,那麼在債權人不追究的情況下一樣可以順利完成契約內容。

存證信函後續: 因為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如果我們請求的標的是關於財產上的,他的裁判費是依據請求的標的金額或價額去計算,很多時候光是繳裁判費就遠超過支付命令費用的500元很多很多。

說完了來由,就要說希望收件人採取什麼行動,畢竟會寄出存證信函,就是要收件人做點什麼行動,總不會平白無故寄出一封存證信函。 相信「存證信函」這個名詞大家都不陌生,但是聽過不代表真的完全了解其中的涵義。 以下用六個重點來教大家搞懂存證信函到底是什麼,以及該怎麼使用存證信函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希望大家看完會更了解存證信函一點。

既可以施加對方「老虎不發威,不要把我當病貓」的壓力,在亮底牌前下最後通諜;也能在進入繁複的法律程序前,給雙方一個方便解決問題的緩衝空間。 存證信函存局之副本,在3年保存期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另具副本申請證明。 十、存證信函如同時交寄兩件以上,其內容完全相同,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得作成總副本二份,並將各收件人姓名、地址另紙聯記一併交與郵局。 九、存證信函應由寄件人以書寫、複寫、打字或影印,製作成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並簽字或蓋章,收件人如為二人以上,依增加人數增製副本 。 但如寄件人不願自留副本者,得僅作成副本 一份;如需增加副本由郵局證明者,增加之份數每份存證費減半繳付。 台端採取修復措施,特再以本函催請台端於三日內履行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義務,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請水電工修復。

存證信函後續: 參.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討:

例如債權人可以在15年時效屆滿之前,寄催款的存證信函給債務人,證明有請求還款,來中斷時效。 律師將於這篇解答關於存證信函的這些問題,希望可以釐清存證信函的常見疑惑,比如存證信函怎麼寫、怎麼寄與怎麼應對,如果還有問題,也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雖說存證信函只是寄件人的主張,收件人並沒有回應的義務,即便置之不理,不會違法,也不會有罰則。 但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若與事實不符,不予理會、未予以反駁/澄清,將來訴訟時,便可能會被對方指控是惡意逃避或默認存證信函的內容,影響法官的心證,所以如果收到存證信函,建議及時回應比較妥當。 存證信函留存郵局之副本,在郵局保存期限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申請查閱或另具副本申請證明。

存證信函後續

至於精神賠償之請求,必須以法有明文為限,對方侵害所有權之事實若被法院確認,你可主張受有如何之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但無法主張非財產上的損賠(因法無明文),也就是精神賠償不在得請求的範圍之列。 如果要用一個比較通俗點的形容,就是它的本質上與手機簡訊、LINE訊息、e-mail等等是雷同的,都是用於「闡述某一件事情、通知對方應在收到通知後做什麼、否則會有什麼後果」這些。 台端向本人承租 □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室,租期自 □ 年 □ 月 □ 日起,將於 □ 存證信函後續 年 □ 月 □ 日 屆滿。 本文將介紹本票是什麼、本票裁定流程以及本票裁定後續該做什麼,還會告訴你錢還了本票未還的解決方法,讓你學會保護自身權益。 本文將介紹本票是什麼、本票裁定流程以及本票裁定後續該做什麼,還會告訴你錢還了本票未還的解決方法,讓你學會保護自身權益。 1.若存證信函超過二張時,只須在第一張寄件人及收件人處書寫姓名及地址,並於寄件人姓名下蓋章,兩張用紙間並應加蓋騎縫章,寄件人有二人以上時,均須於騎縫處蓋章。

存證信函後續: FB訂閱:律師瑋哥

另外,如果當初的存證信函跟收據都遺失的話,可以向櫃台詢問看看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能不能申請查閱或副本。 但是收件人不回應跟存證信函有沒有送達是兩回事,如果未來真的走到訴訟程序,說不定原告會主張說就是因為被告(收件人)的消極不面對、或惡意躲避原告的聯繫,來增加訴訟的請求基準也不一定。 此外,「回執證明」也要好好留存,因為這上頭有郵戳,可以證明對方有收到信、收到信的日期。 本人於 □ 年 □ 月 □ 日曾以 LINE 與台端聯絡,惟不見台端採取修復措施,特再以本函催請台端於三日內履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八條及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義務,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工進行修復。

如果你曾經有貸款遲繳、或是有買賣等其他法律糾紛,可能有收過存證信函;或是房屋租約到期但房客遲不搬遷、應收帳款需要收回等,有權利需要主張時,就需要用存證信函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台端向本人承租 □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室,租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計 □ 年 □ 月,租金為每月 □ 元,並定期於每月 □ 日給付之。 本文將詳細說明以上事項,也會告訴您支付命令異議該如何提出及處理流程。 存證信函文件除了可以到郵局購買專用用紙,也可以到「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下載存證信函格式。

存證信函後續: 收到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8大伏位

若存證信函的內容不是事實,那收件人不為自己辯駁,或覺得根本沒有必要回應的話,有時候會給人一種『這是默認的意思』的感覺。 「㈠民法第95條第1項前段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乃採達到主義。 存證信函後續 所謂達到,係指意思表示已進入相對人之支配範圍,置於相對人隨時可以了解其內容之客觀狀態。 而意思表示之生效,指表意人開始受其意思表示拘束而言。 因此,書面所為之意思表示,如已進入相對人之實力支配範圍,且處於依一般社會觀念,可期待相對人了解之狀態時,應認該意思表示已對相對人發生效力。 因此,為了證明曾在這15年內,有向對方「請求」還錢過,寄發存證信函不失為一個比較正式的證據保存方式。

  • 存證信函用雙掛號寄出,雙掛回執聯能證明收件人何時收到信件,建議與寄件人留存的副本釘在一起,妥善保存。
  • 通知內容只要提及自己何時從何人受讓對債務人的哪筆債權即可,請債務人此後應對自己給付。
  • 首先要取得存證信函固定格式的信紙,不管是去郵局購買或是自行下載都可以,依照規定寫完之後,自己要留存一份,再給郵局一份,收件人每人一份,經由郵局雙掛號寄出,就完成了存證信函的步驟。
  • 畢竟在訴訟上處處講求證據,信函內容經過郵局存檔及當事人簽收,這就是最佳的證據。
  • 但如果使用一般書信,收件人可以謊稱未收到或不知情,此時就適合選擇使用存證信函。

寄件人必須攜帶私章,倘若寄件人為公司或行號則另需攜帶公司或行號印章及負責人印章,將應有的份數蓋章後將給郵局人員核對頁數,決定費用之後繳費,隨後郵局人員會協助加蓋郵局印戳,寄件人將存證信函及附件封入信封後,交給郵局人員以雙掛號方式寄出。 在欠錢不還的案例中,最常遇到的狀況是一開始借錢沒有留下還款期限約定的證據,這時候就需要存證信函去催告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 除了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外,血親是有繼承順位的區別,順位不同可分配的比例也不同。

存證信函後續: 收到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 收到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在存證信函內容與事實不符 – 法律諮詢家的討論與評價

若存證信函內容所載是事實,那收件人收到後還不回應,豈不是證實了寄件人說的都是真的,日後訴訟他會更佔上風來要求索賠。 存證信函不能當作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只能證明何時催告(例如發一個存證信函裡面寫還我錢,不能證明真的有欠錢,只能證明我曾經寄存證信函討過錢而已),所以就算不回應,也不會因此默認或被認定存證信函寫的東西就是真的,訴訟上的證據是另一回事。 存證信函後續 有借據為憑,在清償期屆至而債務人又不履行清償義務時,要不要再以存整信函催告債務人限期清償欠款,看身為債權人的你與對方交情而定,若覺得對方已明示不還欠款或認為沒那份交情,不想多花存證信函的錢,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求償。 ○○年○○月○○日所簽訂之不動產租賃契約,承租位於○○市○○路○段○巷○號○樓之房屋,業已於○○年○○月○○日屆滿,並經本人遷還及點交房屋與台端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