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6大著數2024!(持續更新)

有 關 費 用 須 連 同 申 請 書 郵 寄 給 本 處 。 如 你 在 港 並 無 婚 姻 登 記 紀 錄 , 你 將 獲 書 面 通 知 繳 付 無 結 婚 紀 錄 證 明 書 的 費 用 。 如 證 明 書 需 郵 寄 至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 你 須 繳 付 附 加 費 港 幣 70 元 , 如 需 以 空 郵 遞 送 證 明 書 , 須 另 加 一 般 空 郵 郵 費 。 跟據非正式統計,一般香港人的婚禮會用上3個花球,分別用在新娘出門,證婚,拋花球時。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1977年4月20日,人民入境事務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於1979年7月1日再接管註冊總署的民事登記(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任務。 九七主權移交前,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政府部門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於1961年8月4日成立,初期事務為執行海及空人事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等。 1965年8月1日,人民入境事務處從香港警務處接管在羅湖的出入境管制任務。 ,縮寫作 IMMD),前身為英治時期的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隊之一,負責出入境事務、打擊非法勞工、執行入境條例等。 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區嘉宏,領導7376名軍裝人員及1708名文職人員。 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公眾假期除外)收費$715;而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則收取$1,935。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香港有几个婚姻登记处

拿到依親居留之後,滿六個月(只可出境一次未逾30日,如有出境需要住滿該日數才可以算是滿六個月)就可以依附配偶申請健保。 香港人來台灣依親居留滿3年即可以申請定居拿台灣身份證,如在居留期間懷孕的話,1年後就申請定居拿台灣身份證。 結婚易擁有強大搜尋婚禮機構的系統,為用戶提供最全面,最新的婚禮資訊,用戶更可以登入網站,儲存個人心水婚禮商戶。 Webdding Gift HK 是一間提供結婚及宴會用品的專門店,包括過大禮套裝、結婚用品及適合於宴會上使用的結婚禮品等等. 而「過大禮」是一個最隆重、最重要的不可缺少儀式……

  •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 請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領證日期及領證的婚姻登記處。
  • 同居伴侶如誕下小孩,生母將擁有為人父母的一切權利,全權擁有子女的管養及撫養權,而生父則不會自動擁有父母應有的權利。
  • 如該納稅人與配偶同住,他/她亦可就其配偶的受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免稅額。
  • 變性人是指任何改變性別的人士,他們通常會接受性別轉換手術,以改變性別,並會在接受手術後領取新的身份證,上面將顯示新性別。
  • 16歲以下兒童則必須在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下遞交申請。

未婚的同居伴侶不能跟已婚人士擁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亦不能享有已婚夫婦應有的權益,例如稅務優惠、退休金、醫療及公屋等福利。 更重要的是,不管同居伴侶共同生活多久,法律亦不會視他們為已婚配偶,因此他們不能享有已婚夫婦應有的權益。 呈請人必須提出事實證明通姦確曾發生,不能單憑直覺指控配偶通姦。 指控一方須負起舉證責任,而舉證亦須達致「可能性佔優勢」的標準,並足以推翻答辯人的無罪推定。 任何人與他人結為合法夫妻後,又與另一人結婚,便屬重婚;法律上可廢除該段與第三者締結的婚姻,即宣告婚姻無效,尤如從沒締結一樣。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網上預約連結

在調解過程中,受過專門訓練而且中立的調解員,會在保密的情況下,協助雙方有效地溝通,並就有爭議的事宜進行協商。 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 此外,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例如申請贍養費、物業業權轉移、婚姻資產分配等,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你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2019年10月16日,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 記者曾向入境處轄下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時,要求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離婚

存檔及展示擬結婚通知書費用為HK$305,可以現金、EPS、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不過「結婚」對一眾新人來說,可能也是「頭痕」的事,原因是註冊結婚背後的程序甚多,在本地或海外註冊程序亦大為不同。 準備踏入人生另一階段的你,想知道註冊結婚流程、註冊結婚費用? Toby 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本地和海外註冊結婚的程序。

  • 分居協議書以外的婚姻協議書並不常見,香港亦沒有與婚姻協議書相關的法例,因此,這類協議書不具法律約束力。
  • 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一經呈交,有關法律程序便已展開。
  • 你可透過郵遞、互聯網、親身或授權他人向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
  • 當新娘向未婚的閨蜜拋出捧花,也寓意著把甜蜜、幸福和幸運傳遞下去。
  • 自此以後,大家的財務狀況將儲存於環聯資料庫,成為個人信貸報告,以計算出信貸評分。
  • 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除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符合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附表1列明對香港永久居民的釋義,否則一般不可享有香港居留權。 近年,男女雙方在婚前或婚後簽訂協議書愈見普遍,這些協議可統稱為婚姻協議書,即男女雙方簽訂契約,訂明一旦離婚,雙方應負的責任及可享有的權利。 婚前協議書於結婚前簽訂,婚後協議書則在婚後議定(不論雙方當時同住或分居)。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出生

記者事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並於2020年6月29日完成調查。 報告揭露入境處於2019年10月16日以公職人員及市民的個人資料被「起底」,並受到惡意滋擾和威嚇為由,而收緊規定。 申訴專員公署對入境處延遲4個月後才公佈查冊安排和述明登記冊的設立目的,做法令人無所適從和並不理想。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結婚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十五天,如期間沒有人提出反對,便可在三個月內舉行婚禮,逾期則需要重新登記。 成功預約的人士 ,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有關人士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文件加簽服務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 你可使用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 通知書)。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出示你們的身份證或旅遊證件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需直接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或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電郵至索取「擬結婚通知書」及「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屆時,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如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再者,婚前協議亦不能禁止任何人向法院申請命令,以解決與財務相關的問題。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在香港,終審法院在SPH v SA 17 HKCFAR 364 一案中採納此原則。 舉例說,如簽訂婚前協議的其中一方在簽署前沒有如實披露所有事實,雙方離婚後,女方因協議變得捉襟見肘,有關協議便有違公共政策。 另一例子是,如雙方的經濟狀況於婚後有重大改變,不論轉變孰好孰壞,他們當初訂立的婚前協議便可能不再符合公平原則,或可能不再反映雙方於婚後的生活水平。 社會一直認為,任何與離婚女子及其子女權益相關的法例條文,均牽涉公眾利益,因此,婚前協議書一直被視作有違公共政策。 英國案例Bennett v Bennett便顯示,法庭認為夫婦離婚後,男方如有經濟能力支持女方及子女的生活,女方及其子女便不應依靠政府或慈善團體的援助生活,以符合公眾利益。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當法院要決定是否要依從婚姻協議書而作出相應的命令時,公平原則會成為重要考慮。 英國有案例表明,除非因應現實情況要求雙方遵守協議絕不公平,否則只要雙方訂立協議時,完全明白協議條款的含意,並自願簽署,法庭必會容許執行婚姻協議。 婚姻協議書屬合約,由伴侶簽訂,以定出一旦婚姻失敗,雙方的權力和責任如何。

申請人須在親身遞交申請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經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領取結果或紀錄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郵遞申請的人士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如申請人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則須一併出示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如欲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而非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請瀏覽“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以獲得更多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