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取遺產9大優勢2024!(持續更新)

雖然國稅局認為銀行存款先安排償還事有蹊蹺,但已償還又不能請銀行退回,終究不負委託人受託,如願達到以臺東土地抵繳的美夢。 在未向戶政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除戶登記之前,繼承人是可以先動用或挪用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動產,但在提領時千萬不要向銀行人員表明被繼承人已過世的事實。 不過,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有關局面已經有所改變。 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後去世,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 但於現實中,經常會有兩人或更多人同時有權取得遺產。

購買私營骨灰龕位須注意的事項 如何領取遺產 (pdf 檔案)私營骨灰龕資料至於土葬事宜,市民可參閱食環署以下網頁資料。 IHerb 提供 30,000 種優質的健康產品,價錢比香港便宜,免運費。 點擊上面圖片進入 iHerb 網站購物,全單可獲八折(特價貨品除外)。 請注意:購物額須滿 70美元才可享用八折,八折優惠將於2023年3月11日到期,只可使用兩次。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把該公文再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第二次核證,以確認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作的核證。

如何領取遺產: 遺產管理人最多為4人

就過渡期的遺產,擅自處理死者遺產的罰則將仍按現時税率級表(即遺產基本價值的 5% 、 10% 或 15% )計算。 未繳付的遺產税須付利息,由死者去世之日起至滿六個月止,按年息 4% 計算,其後則按年息 8% 計算。 遺產税是就死者「遺下」或應視為死者遺下的本港財產總值按相應遞增税率徵收的,該税率乃視乎死者逝世的日期而定,或 $100 的款額(就過渡期的遺產而言)。 數位轉型服務 Digital 面對數位化時代的來臨,我們的使命是協助台灣企業掌握數位化的力量,在當今波動與挑戰不斷的時代中持續創新與茁壯,成為數位紀元的典範企業。 香港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慘遭分屍烹煮,涉重嫌的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已全數被捕。 蔡天鳳生前好友、港星周英杰表示,其實去年11月蔡天鳳曾提及準備賣掉房產另做投資之後,前公公和前夫的態度就明顯變得刻薄、疏遠。

  • 更多有關申請死亡證書的資料,請瀏覽“申請翻查死亡登記紀錄及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 按揭貸款會繼續發放,但用於償還按揭的戶口將被凍結,因此貸款會繼續產生利息,但不能從銀行戶口償還。
  •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 10 章)第 60D 條,檢視證明書持有人須在公職人員和銀行職員在場的情況下,擬備保管箱內的文件和物品的清單。
  • 如果高等法院不能為此海外遺囑認證重新蓋章,您需要申請新的授予承辦書。
  • 而自2020年7月1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同步提供跨局受理查詢金融遺產服務。

有關權力由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行使。 申請上述證明書、授權書或通知書,請向遺產受益人支援組提出。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税)條例》[下稱 “條例”] 於 2006 年 2 月 11 日生效。 隨著取消遺產税,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税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 凡在 2005 年 7 月 15 日或之後但在 2006 年 2 月 11 如何領取遺產 日之前去世的人的遺產(“過渡期的遺產”),如基本價值超逾 $7,500,000,只會被徵收 $100 的象徵性税款。

如何領取遺產: 親人去世後,銀行存的錢如何取出來?學會這一招,少走彎路少費錢

法定繼承情況下, 去世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可單獨或者共同查詢, 不必須所有繼承人到場。 遺囑繼承情況下, 僅限於公證遺囑——如果有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單獨或者共同查詢。 存款人的死亡證明、查詢人的身份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這三類證明, 一般收集起來比較簡單, 不像辦理繼承手續, 還需要例如祖輩死亡證明等。 如何領取遺產 有關遺產稅的詳情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紙」)。

如何領取遺產

無論行走在哪個跑道上,不斷堅信知識就是力量。 上至針砭時弊,下至分析財經資訊,始終如一。 6) 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 而長子有感自己負責供樓,但將來到正式繼承時,也要和次子分一人一半,感覺自己被弟弟「搵笨」,心有不甘,兩兄弟爆發爭端在即,長子便找筆者請教解決繼承問題方法。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如何領取遺產: 我們的服務範圍

因此,選用並填妥正確的指明表格是你的基本責任。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負責行使該權力和處理所有無爭議的申請,並在司法機構內設立遺產承辦處,以協助他執行工作。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 10 如何領取遺產 章)第 60J 條,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得擅自處理死者的遺產。

如何領取遺產

提取人為去世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即去世人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或者有公證遺囑的,提取人為公證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繼承人為多人的, 可以單獨或者共同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查詢請求。 查詢申請人可在公證機構簽署《委託書》, 授權他人代為查詢。 如何領取遺產 就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辦理登記死亡登記處與申請辦理死亡登記有關的表格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

如何領取遺產: 1 遺產承辦處在哪裏?

一位父親靠長子做擔保人,於晚年入手物業,惟近年不幸去世,遺下該層未供完的住宅予長子及次子,各佔50%業權。 不過,由於次子預備買樓結婚,一旦接受這層物業便失去首置客身份,要繳付15%印花稅,因此不願意進行遺產承辦,而長子作為擔保人則「焗」幫弟弟供款,最終兩兄弟瀕臨爆發爭端。 我們建議您親臨分行前先瀏覽喪親指引,該指引中載有您需要採取的步驟及我們可為您提供的支援等實用資訊。 在立遺囑的過程中,除了立遺囑人之外,還包括受益人、執行人及見證人,遺囑內的所有意願要以書面形式列明,由立遺囑人去簽名核實,並有2名年滿18歲的見證人同時在場簽名見證。 「臨時死亡證」即是由主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這證明書並未提交到入境事務處作死亡登記,因此也被稱為「臨時死亡證」。 在存款總額(含購買的非存款類金融產品)不超過1萬元(或銀行自定的不超過5萬元)的情況下,可直接提取。

  • 一位父親靠長子做擔保人,於晚年入手物業,惟近年不幸去世,遺下該層未供完的住宅予長子及次子,各佔50%業權。
  • 搜尋遺產資訊也可能是個浩大工程,要有方法,才不會如無頭蒼蠅不知去向。
  • 聯名持有的按揭和保管箱,將有不同的處理程序,我們在以下步驟五的頁面中列出了更多詳細信息。
  • 不過,很多人看到這裡一定會問:「要寫的財產明細這麼多,我不確定家人到底有那些財產?」、「萬一漏報怎麼辦?」建議大家,可以先向國稅申請「財產參考清單」。
  • 可行的途徑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死者的親友、財務及法律顧問查詢、檢查死者的銀行保險箱。

由於本站是受到「實時發表」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查所有即時文章,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如何領取遺產 本站有權刪除任何內容及拒絕任何人士發文,同時亦有不刪除文章的權力。 切勿撰寫粗言穢語、毀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如何領取遺產: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非自然死亡個案,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會簽發《授權埋葬/火葬屍體命令證明書》,死亡登記官亦會為個案辦理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親屬,親屬便可到生死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自然死亡個案,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可先到死者離世的醫院領取《死因醫學證明書》,屆時需帶備你和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 如選擇火葬,亦需申請《醫學證明書(火葬)》。 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在1個星期內登記該宗死亡個案,並以書面通知死者親屬。 而針對此類個案,親屬只可在金鐘生死登記總處辦理。 在收到登記官發出的通知後,便可到任何一間死亡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死者的居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籍決定了適用的法律,規管應向何人發出授予書,以及如何分配死者的遺產。 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本處只會根據申請人在申請遺產承辦時所選用的法定語文(中文或英文),簽發一份授予書。 遺囑認證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由於死者的遺產並非全屬金錢 (儘管其總值可能不超過 50,000 元),因此不符合法例訂明有關發出確認通知書的規定。 請注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把有關的權力轉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如何領取遺產: 搜尋遺產資訊3大理由  分配、報稅、避免繼承債務

如果高等法院不能為此海外遺囑認證重新蓋章,您需要申請新的授予承辦書。 請參閱有用的聯絡資訊有關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網站以獲得更多信息。 如遺產全部是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申請人可以將申請表格及一份誓章遞交至民政事務總署。 該誓章必須聲明死者的遺產總值不超過 50,000 元而且全部是現金,同時亦須附上一式兩份的清單以列明遺產的詳情。 民政事務總署便可就遺產發出確認通知書,代替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承辦書。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或其他處理遺產的第三者,便可以獲得豁免權,意即不會受到擅自處理遺產的法律條文約束。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如何領取遺產: 申請遺囑認證

What are your plans for the future? 我想長線居住在英國,這是一個長期計劃還是短期計劃? 原來這個是長期計劃的話,You are domiciled in the UK你可以定為一個UK Domicile。 其實Domicile是關於intention。 更加多的人提及的是,我沒有一個確實的計劃No firm plans in UK。 Go to chart 3,這個圖就是說如果你是在英國以外出世,第一,你父親在哪裡出世呢?

如何領取遺產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如何領取遺產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以下是針對物業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 雖然閣下可自行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但如果有關遺產涉及複雜的問題或爭議(例如死者在海外擁有物業),閣下便應該尋求法律意見。 如果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便再需要遞交一份確認身分之非宗教式誓詞 / 宗教式誓章。

如何領取遺產: 文章分類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離世後手上現金、存款、股票、物業等資產,一般交由後人處理,然而傳統觀念避談身後事,如果在生前能妥善管理遺產分配事宜,家屬事後處理便更加清晰。 處理遺產涉及多項複雜程序,經絡按揭轉介今次與大家分享檢查死者銀行保險箱6大注意事項,增加大家對資產管理的認識。 申請人同時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非宗教式誓詞 / 宗教式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見以下特定表格)。 上述所有文件必須與其他「支持申請的文件」(見下)同時遞交到遺產承辦處。 當檢視證明書發出後,持有人需要向民政事務總署預約檢視保險箱,還需要準備保險箱物品清單 (一般申請授予承辦書時已有)。

如何領取遺產: 保險

如果你擬備保管箱物品清單時有實際困難,可要求在場見證檢視過程的公職人員協助擬備物品清單。 不過,你仍須在以這種方式擬備的清單上簽署核實。 然後把死亡證和認證文件送交該國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第二次認證,以核實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發出的認證文件。 如死者並無立下遺囑提及上文第(1)段所指的財產,而死後遺下配偶,則該等財產須視為死者逝世後遺下給配偶、或為配偶的利益而遺下的財產。 請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並加蓋地方稅稽徵機關承辦人員之查欠章。

如何領取遺產: 2 遺產承辦處會協助我管理遺產嗎?

該規則指明不論代理人是否支取酬勞,申請均不得經由代理人提出。 另外,個人申請人亦不得由任何以其顧問身分或看似以其顧問身分行事的人陪同提出申請。 答:不論是遺囑列明的執行人、有優先權取得授予遺產管理書的遺產管理人還是尚存的保險箱租用人,都需要先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才可以開啟保險箱。 過往搜尋遺產資訊的方式是先於被繼承人住所搜尋存摺、權狀等財產資料,再就近向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最近年度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以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如何領取遺產: 親人驟逝,我繳不出遺產稅怎麼辦?2招化解不再被國稅局追著跑

此情形下,位於內地的不動產,將按照內地法律下的“法定繼承”方式進行處理。 所以,處理上述事宜的邏輯,可以簡單概括為:香港居民生前居住於香港–在香港立下遺囑–過身後,遺囑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證–認證遺囑在內地具備法律效力–內地不動產之繼承則按照遺囑內容執行–由遺囑指定繼承人進行繼承。 該案例的典型意義在於:內地人民法院依據香港法律來確認香港法院關於遺囑認證的效力,從而保護香港繼承人在內地的財產權益。 簡單的說,香港居民若生前經常居住於香港,其在香港立下的遺囑,應當適用香港法律去認定遺囑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具備效力。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當銀行收到親人離世證明文件並已處理他 / 她的欠款後,銀行會發放離世親人的戶口結餘。 他 / 她在去世當日起的戶口透支將不會被收取利息。

銀行存款戶亡故後,繼承人如果想要提領被繼承人的存款,應由申請人提示存款證明、存款人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可確認為合法繼承人的證明,以及繼承存款申請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證明。 若繼承人有一人以上,而委任一人代表領款,除上述文件,應另提出全體繼承人簽章的委託書或拋棄繼承權聲明書,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死者有否 訂立遺囑,會直接影響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及誰人可繼承遺產,所以必須確定死者有否訂立遺囑。 可行的途徑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死者的親友、財務及法律顧問查詢、檢查死者的銀行保險箱。

所以,香港居民無遺囑繼承內地不動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來處理:即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皆享有繼承權。 若遺囑認證並非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出,我們在遺囑認證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重新蓋章後,方可依照遺囑認證採取行動。 若海外遺囑認證不能取得高等法院重新蓋章,您需要申請新的授予承辦書。 委托人身故後,家人需要提供身故人的資產負債清單以申請承辦紙,因此,建議委托人可簡單列出個人資產負債清單,其中可以提及資產類型、所屬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委托人的戶口號碼、戶口結餘等的資料,以方便家人的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