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据2024必看攻略!(震驚真相)

但是在用语习惯上,“合同”侧重于展示结果,而“合约”则体现协议过程。 契据 在香港的日常商业活动中,一般情况下,合约被赋予与合同相同的内涵与意义。 在实际的交易中,很多人都没有正确理解和区分“陈述与保证”与“承诺”、“补偿”。 陈述(Representation)是一方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有关过去和现在的事实的陈述,保证(Warranty)是在合同中做出的对于在某特定事实错误的情况下隐含赔偿义务的保证。

此外,由于授权书是一种契据,因此必须遵守香港有关签署契据的法律,并在必要时将公司的钢印加盖授权书。 居屋第二市场单位买卖的运作,大致与公开市场的模式相同。 买卖双方可自行磋商,或透过地产代理进行交易,及签订临时买卖合约。 第三方面的区别是形式和程序要件(Formality 契据 and Procedural Requirements)。 从历史上看,签署契据曾经是一项十分庄重肃穆的行为,具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和程序上的要件,即契据需经过盖章、见证,并交付予对方当事人。 当然,某些司法管辖区的现代规则放宽了对某些形式要件的要求,比如在契据的盖章要求方面。

契据: 契据的意思

居屋单位受政府租契的条款约束,而部分单位,亦同时受《房屋条例》附表及其后的修订(下称附表)所载的条款、契诺及条件约束。 受附表约束的居屋单位于首次转让契据日期起计第三年开始,可在居屋第二市场以按业主自行议定的价格出售。 而其他居屋单位﹕由首次转让契据签署日期起计两年内,业主可在居屋第二市场以不高于列于首次转让契据的原来买价出售单位 由首次转让契据签署日期起计第三年开始,业主可在居屋第二市场以按业主自行议定的价格出售单位。 中国境内企业直接作为发行人在境外完成发行通常产生税负(包括,所得税(10%)及增值税(6%)),此可能增加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在境外发行的主体可不被中国税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情况下,避免额外税负。 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须在发行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如果该公司有两名及以上董事,则可以由任何两名董事签署文件,或者由任何一名董事和该公司的公司秘书(company secretary)一同签署文件。 由此可见,除非公司章程对于法团印章的使用规定非常简便,否则以董事签字方式签立文件是比较方便的,这一优势在独任董事的情况下尤其突出。 第一个是法团印章,《公司条例》规定的法团印章是一个金属章,印章上刻有该公司名称。 实践中为了方便操作,还可以预先在贴纸上盖上钢印,再把带钢印的贴纸在贴在需要盖章的地方。 第二个引入的概念是“公司秘书”,香港的“公司秘书”并非传统观念里的秘书职位,公司秘书是香港公司的高管之一,法定职位。

契据: 与”契据”相关的文献前10条

首先,instrument under seal的含义是“盖印文书”,是deed契据的上位概念,盖印文书可以指契据(在符合有效契据的要件时),但不仅仅指契据,比如还包括保证协议(bond)等一切经盖章的文书。 此类契据通常由依法而非依产权(by force of law rather than title)持有不动产的法院官员或受信人使用,例如,因欠税而遭查封的不动产,以及在行政司法官拍卖上拍卖的不动产或由遗嘱执行人变卖的不动产。 租户应在本租约期满或终止后,即行应业主要求,以可记录的形式签立并向业主交付出租楼宇的放弃权利契据或业主有理由索取的证明本租约终止的其他文件。 一般情况下,当双方相互作出需在将来履行的承诺时,其中一方作出的承诺,可被视为他为换取另一方承诺而付出的对价。 由于两项承诺均受约因支持,如符合其他构成合约的因素,因此双方互相作出承诺的那一刻,便产生了一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约。

此类契据包含转让土地的人、授予人和接受土地的人的具体承诺,被授予人。 立法机构已经制定了一种特定的形式,用作法定担保契约。 法定担保契约或特别担保契约,是一种转让土地所有权的文件。 契据 要理解法定担保契约,将其与美国常用的两种契约进行比较是很有用的。 有一种契约类型是放弃索赔契约不向承授人提供任何类型的保证。

契据: 香港法下的契据及其签立

在法律尽调过程中,应根据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业务,核查其是否取得了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且该等证照是否仍处于有效期内。 进出口证,包括药剂制品及药物进出口证、危险药物进出口证。 根据香港《进出口条例》,凡将药剂制品及药物输入或输出香港,必须取得由工业贸易署签发的进口证或出口证。

除销售自制的药物外,有些医药企业还会持有其他药企授予的特定药品经销权。 就药品经销权协议,需留意许可内容、区域、费用和销售目标等。 如涉及药品经销权的转移,需考虑该等转移的可行性,并提前获得授权方的同意。 对于并非契据的文件(例如:商业协议,买卖协议,宗教式誓章/ 非宗教式誓章和声明),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仍需通过董事会决议,但无需加盖钢印。 (22.1)本法律押记/按揭的条款对本契据各方当事人的业权继承人与受让人具约束力及有利,但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以书面明确表示同意与批准前,不得将借款人在本契据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 1:(英国案例)甲方为了避免乙方可能的起诉而向乙方作出了额外的保证,甲方作出这个保证的对价就是“乙方不再进行他本来可以进行的起诉”,即使这个起诉实际上基本不可能胜诉。

契据: 相关词语

不过在deed并非指不动产契据的时候,也就不适合叫地契了,这点大家要注意。 通过这个例句可以看到, deed的这个在法律英语里的最常用含义是“契据”,当然还会涉及到与契据相关的法律制度背景,主要涉及财产法。 当然,仅仅从术语的“名”上进行规范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了解术语的“实”。

契据(与简单合同相反)是通常在合约双方之间没有存在代价/约因的情况下使用的书面法律文件。 委托书通常是以契据方式草拟并且是我们经常公证的文件。 契据 如牵涉个人的话,这是相对简单的,因为是自己签署,因此不需要授权。 但是,如牵涉公司的话,这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需要董事会决议以确认签署人已获得授权。 我们因此会需要在公司注册处进行最新的公司搜索,并且需要从公司秘书获取最新的董事名册和会员名册。

契据: Translation of “契据” into Chinese

但是总体上而言,契据仍应当在其封面上明确其拟以契据形式签立(executed as a 契据 契据 deed),且签字、核签和交付均为必要条件。 同时,某些公司对于契据或超过特定金额或涉及重大交易(如:并购、重大资产变卖等)的法律文件设有特定的内部审批条件,通常需要提交授权签署相关契据的董事会决议;如涉及重大交易,还需要提交律师的独立法律意见书。 香港公司的重要交易一般都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因此香港董事会决议非常重要。 香港董事会决议要配套制作,决议要符合形式主义的要求,具备一切必须的形式要素,包括董事披露利益冲突、法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章程、董事相信交易文件符合公司利益、批准并授权董事签署文件、追认此前的签名和行为以及授权使用法团印章等。 普通法系下,除了“合同”这种法律文书形式外,还有“契据”(Deed)。 契据往往具有特定的使用场景,其不需要对价、效力优先且适用于特定的交易文件(如修改原协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契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