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主要行使的職權,包括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關於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基本法律。 姑勿論你個人是否喜歡中共執政,也不辯其「自我封王」的手段是否有足夠認受性,但在中國內地,共產黨掌權是無法迴避的政治現實。 不過,在國際社會輿論、以及本港和海外部分關心中國民主進程的知識份子當中,「中共執政」仍未能令大多數人信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斗爭和其他形式的斗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將「鄧小平理論」寫進憲法序言,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一起,成為指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原則;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反革命的活動」修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 中共憲法 當中重點內容包括重新設立在七五憲法中廢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職務,規定國家、全國人大、國務院領導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取消了領導職務的終身制,承認國營、集體、個體三種經濟都不可缺少,申明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益等。 該憲法繼承和發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明確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設置和職責範圍、今後國家的根本任務等。 对宪法序言新增“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表述表示支持,他认为这份“呼应世界和平发展要求的重要指针,表明中国有着为人类共同命运作出贡献的强烈意识”。
中共憲法: 中共最新《國防法》彰顯戰略從積極防禦趨向先制主動
第十四條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由於在戰爭期間,中國共產黨僅能夠從部分文獻中確認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於7月召開,遲遲無法確認具體的會議召開日期。 在1941年6月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發文規定7月1日為「建黨紀念日」。 八七會議實際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
第三十六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向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提出質問,受質問的機關必須負責答覆。 第二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中共憲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共憲法: 第二節 國務院
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範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另一方面,隨着經濟不景、民不聊生,底層社會黑幫化加劇,綁架有錢人、官員的現象將大量出現。 底層互害將層出不窮,弱勢群體將淪為「人礦」被榨乾最後一滴血。 其三,公權力的削弱、管理鬆懈,進一步導致各種災難頻繁爆發(包括公共設施、國企及民用工廠等)。 民間被迫開始自衛,尋求自保和出路,社會進入全面動盪期。
中共憲法: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一百零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中共憲法: 第六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吳廷康隨後在翻譯楊明齋陪同下先是前往北京與李大釗會面,之後則到訪上海和陳獨秀共同商討建黨問題。 同年8月,陳獨秀、李漢俊、李達、陳望道、俞秀松等人在上海組織成立了「中國共產黨」,並且推選陳獨秀為書記,後來在上海組建的這個中國共產黨組織被稱為「上海共產主義小組」。 中共憲法 次年,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視為宣告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 36年後,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卻被中共委員會建議從憲法中取消。 不出意外,這條建議將在今年兩會期間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中共十九大決定習近平的第二任政權,習為了專權能夠控制中共中央政治局,特別是該局頂尖的七個常務委員(包括習本人在內),必須展開鬥爭。 第九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書面控告或者口頭控告的權利。 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國家通過國民經濟有計劃的發展,逐步擴大勞動就業,改善勞動條件和工資待遇,以保證公民享受這種權利。 第八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中共憲法: 中共五中全會公報:肯定習核心,強調經濟發展,輕描和平統一
當時中國共產黨發展初期絕大部分運作經費是由總部設在莫斯科的第三國際所提供,其作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一部份而接受第三國際的指揮。 中共憲法 中共憲法 而後者提供的資金來源除了美元和盧布外,還包括有貴重的珠寶、鑽石、鴉片等。 1923年1月12日,第三國際作出《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關於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關係問題的決議》,系統性地闡述了對於國共合作問題的指導性意見。
1950年代至197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在施行的重要基本國策和政治宣傳中均以中國共產黨作為主要假想敵。 其中當時中國國民黨指稱中國共產黨憑藉著蘇聯幫助而奪取中國大陸政權,除了批評中國共產黨為「漢奸」外,並且以國家民族生存為訴求對臺灣民眾大力宣傳,而將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形容為民生困苦的獨裁政權。 一直到1980年代初期,有關反對中國共產黨的宣傳逐漸減少。
中共憲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此後,羅章龍、劉仁靜、鄧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繆伯英、范鴻劼、張太雷等北京大學馬克思學說研究會成員先後加入。 儘管李大釗和陳獨秀就是否要在中華民國政壇從事政治改革之論點有所差異,然而兩人都把俄國十月革命作為開創性的行動,認為它預示著許多被壓迫的國家即將進入新的時代。 1920年秋季,施存統、周佛海在日本建立旅日共產黨早期組織,由施存統為負責人。
- 因當時立憲的目的是讓賄選合法化,立法程序非正常,進步意義被抵消。
-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1920年秋季,施存統、周佛海在日本建立旅日共產黨早期組織,由施存統為負責人。
- 四六憲法曾經是許多中國人的共識,台灣一直在貫徹執行,也很容易重新在大陸形成共識。
- 我國人民在過去幾年內已經勝利地進行了改革土地制度、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分子、恢復國民經濟等大規模的鬥爭,這就為有計劃地進行經濟建設、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準備了必要的條件。
第五十二條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中共憲法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同外國締結的條約。 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在發揚各民族間的友愛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反對大民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基礎上,我國的民族團結將繼續加強。 國家在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將照顧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會主義改造的問題上將充分注意各民族發展的特點。
中共憲法: 國家機構
第七十七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人民法院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當事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縣級以上的人民委員會有權停止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的執行,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和指示和下級人民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和命令。 第六條國營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和國家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物質基礎。
習近平等六名中共政治局常委和號稱「第八常委」的王岐山,3月13日出席北京冬殘奧會閉幕式,但身兼常務副總理的韓正當天蹊蹺缺席。 韓正早前被外媒爆出早年與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合力提拔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 不過《華爾街日報》16日稱,李克強的總理任期即將結束,但習近平現在遭受內外壓力,路線要有所「修正」,讓李克強有機會在離任總理前在關鍵職位安排一些自己人。 甚至李克強很可能會留在中共高層內,擔任別的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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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經濟學人》發布的2012年民主指數排名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排在167個國家中的142位,被歸於「獨裁政權」之列。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建立了防火長城,對於網際網路進行審查而阻止民眾瀏覽部分網站,同時在中國國內還有出版物審查制度。 而中國每年都會投入相當龐大的經費用於維穩,其中從2011年開始中國連續3年的維穩支出均高於軍費,2013年的預算中便高達7,690億元人民幣。 而在堅決執行該項決議或政策作為的前提下,中國共產黨黨員得以對對於決議和政策予以反對或者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並且可向中國共產黨上級機關乃至於中央委員會提交任何意見,並且要求該組織提供答覆。 同時包括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等組織,都沒有權限得以剝奪中國共產黨黨員的這些權力。
中共憲法: 第一章 總綱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