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聯名買樓2024詳細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一齊來睇個案例:一對情侶3年前以聯名買入一個300萬單位,承造8成按揭,60萬首期由男方全數支付,供款則由男女平均負擔,業權各佔一半。 現時物業已升值至400萬,近日2人和平分手後決定賣樓,女方基於業權各佔一半,希望取得賣樓所得金額的50%即200萬,但男方則覺得唔公平,明明首期60萬由自己承擔。 另外要留意的是,如果兩人在非法定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買入物業,會被要求支付15%的買家印花稅(BSD),而萬一供樓期間外國人士離港,銀行便會向仍在香港的人追數。

這種形式有多一個選擇,就是以百份比的形式持有物業,可以是50%、50%,亦可以是30%、70%。 多過兩個人可以有不同的百份比或份數,好像三個人時可以是20%、30%及50%,亦可以是1/5、3/10及1/2的份數持有。 不過,以份數形式持有的話,如果將來再分拆的話,有機會變得很混亂,筆者亦見過計錯數的情況。

夫妻聯名買樓: 分權共有:共有人份額權益不重疊

滙豐卓越理財戶口的開戶門檻為HK$100萬。 申請人成功開戶及完成指定要求,可享合共高達HK$48,000迎新獎賞。 以邀請碼【MONEYHERO】成功開立戶口,並在開戶後14日內使用ZA Card作合資格消費一次:HK$150現金獎賞。 Citigold的最低存款要求為HK$150萬,經本網成功開戶及完成指定要求,可享合共高達高達HK$48,800現金回贈及MoneyHero獨家優惠。 假設貸款額為 $200 萬,聯名人的兩份信貸報告均會各自顯示未供貸款為 $200 萬,並不會將貸款拆半,變相兩人都要承受同樣的信貸負擔。 樓契得一個名,如想加多一個名有咩手續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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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在稅局的角度是不理會甚麼時候完成轉讓契,訂立臨約當天便是轉名之日。 夫妻聯名買樓 樓宇轉名沒有明文規定的實際期限,所以有些業主會無限拉長轉名期限以確保另一方不會即時出售物業,主要還是給自己一個保障。 不過如果在物業還沒正式甩名,供款人已經向銀行提交第二個物業的按揭申請,銀行在計算壓力測試時會連原本物業的按揭也一同計算,供款人必須有足夠的收入證明才可以通過銀行的審批。 可以考慮將太太物業轉讓給先生,然後太太恢復首置身份後,再考慮買入住宅物業。

夫妻聯名買樓: 按揭批核現漏洞 入息不足可連供兩層樓 或涉違法風險【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因此,從投資角度考慮,Mark與女友如使用單名持有,由另一人作擔保,既可較容易通過壓測,亦可在購買第二套單位時,避開繳付雙倍印花稅及降低供款入息比率上限。 若是聯名買樓,則要透過內部交易去轉讓業權,手續較為複雜,亦會產生昂貴的交易稅項和雜費。 加上稅務局對近親轉讓的物業交易尤為嚴格,一旦發現低於市價的個案,可能會提出重新評估稅率,所以相關買賣要以市價出售。

  • 網民意見不一,有建議事主好好考慮是否結婚,有的以男方角度出發,表示可能是想保留首置資格。
  • 值得留意的是,若任何人士填寫虛假資料導致另一方有損失,當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向有關人士索取賠償。
  • 也就是說,在英國以共同買房的名義把財產合法繼承給子女,是不需要支付遺產稅的。
  • 因為「送契樓」牽涉《破產條例》,若送契人士在五年內破產,破產管理局有機會認為是欺瞞財產來作轉讓,所以有機會收回物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夫妻聯名買樓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所以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無後顧之憂。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夫妻聯名買樓: ii)「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指,「聯權共有」持有人是夫妻等親密的人,其中一人去世,由另一人承繼遺產。 「分權共有」持有人是朋友或情侶,彼此財政獨立,每人有話事權,靈活性較大一些。 多過一人以上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業權,稱之為「聯名置業」(聯名買樓)。 「聯名置業」可再細分為「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

  •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 如果其中一方死亡,物業財產將自動移交給其他所有者。
  • 當簽署「買賣協議」期間,如果已經擁有香港其他住宅物業,不論任何價格的物業也需要繳交15%稅項。
  •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 「聯權共有」即俗稱「長命契」,所有持有人等於共同擁有物業的全部業權,在法律層面都會被視為一個擁有人,所以「聯權共有」物業的持有人,業權都是均等的。
  • 「名義擁有人」就是在註冊文件上顯示出來的名字,但「實益擁有人」則未必顯示出來,但他可能只是協助供款、或為物業作出貢獻,但已可視為「實益擁有人」。
  • 當情侶計劃結婚買樓,或一家人想儲錢裝修,可用聯名戶口促進儲蓄;如果夫妻或家人需要共同分擔生活集費,開設聯名戶口亦讓財務(公數)易於管理。
  • 有讀者曾經留言問筆者,若兩人合資買樓,就算是夫妻,究竟應該寫明各佔50%權益,還是用長命契的方式較好?

另外,夫妻若聯名置業,他日想再買樓時亦會較為麻煩,例如如要對業權作出改動,包括出租、出售或轉讓物業,必須兩人一同簽署所有相關法律文件才能作實。 以價值500萬元的單位為例,首次購房者只需支付15萬元(3%)的印花稅;相反,擁有物業的買家將支付750,000 元的雙倍印花稅(15%)。 「聯權共有」即俗稱「長命契」,所有持有人等於共同擁有物業的全部業權,在法律層面都會被視為一個擁有人,所以「聯權共有」物業的持有人,業權都是均等的。 如果有其中一名物業持有人離世,其他在世持有人自動承繼業權。

夫妻聯名買樓: 物業相關決定都要聯名人簽名

另外,轉名例如夫妻轉名後有需要為買方申請銀行按揭的話亦不能將轉讓價壓得太低因為銀行有機會拒絕該按揭申請。 我們建議先向相熟按揭顧問幫你為物業向銀行估價。 找出估價最低的銀行後以該價訂立為買賣價後再向該行申請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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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聯名買樓: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稅局在衡量是否徵收利得稅時會考慮當時買入的用途是自住或投資。 但如買入很短時間便賣出的話(轉名當是一樁買賣),稅局可能會質疑當日買入的用途是為投機用,就算一直是住在居所中。

換言之,為了保障各方面有關人士,都應該如實填寫並簽署相關文件。 值得留意的是,若任何人士填寫虛假資料導致另一方有損失,當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向有關人士索取賠償。 所謂「放盤紙」即代表地產代理條例訂明的表格3或表格5。 夫妻聯名買樓 夫妻聯名買樓 表格3是適合業主用的出售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5就適合房東用的出租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 該表格主要釐清地產代理和客戶的責任,減低發生問題的機會。

夫妻聯名買樓: 近親轉讓例子解說

夫妻二人打算共築愛巢,買樓時難免會遇上世紀難題:物業應全歸其中一人,抑或是聯名擁有? 夫妻聯名買樓 夫妻聯名買樓 本人與前夫於2001年聯名購入村屋1層,前夫現想甩名,樓價約四佰萬,已完成按揭。 本人在港沒有其他物業,問印花稅多少,律師費用多少。 如果其中一方選擇留在該物業中,不願意搬走,可以通過雙方協調買下另一方的物業所有權,然後繼續居住在該物業中。 例如,持有分權共有 夫妻聯名買樓 的情侶最後結婚了,並希望兩人共同擁有整個房產和平等的權利,他們就可以把原本的分權共有 更改為聯權共有 。 先等銀行批出按揭再委託律師樓處理程序可以避免先交律師費但銀行唔批按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