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業主可向屋宇署提出書面申請,述明延期理由,並提供合理的施工時間表。 不過,除非是十分特殊的個案,否則,屋宇署通常不會批准這類要求。 屋宇署鼓勵樓宇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樓宇的管理維修人員定期檢查樓宇的排水系統及衞生設備,以確保排水系統及衞生設備得到妥善保養並可正常運作。 ,命令有關人士處理問題,如不遵從法庭命令也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但若調查期間,滲水情況有改善、或未能找出源頭,「聯辦處」會終止調查。 「來水」多數由食水喉管老化、洗手間鹹水管爆裂所致。
為此,屋宇署已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就建築物外部檢查及維修設施提供技術指引,鼓勵建築業界採納有關建議。 自置物業出現損毀情況,固然由個別業主承擔修葺責任,然而對部分業主而言,確實未必能夠負擔得起高昂的維修費用。 為了協助業主進行樓宇修葺,屋宇署及非官方機構如: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等均會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支援及協助,當中包括財政上及技術上的支援。 從這幾個較近的判決來看,公寓大廈的「外牆面」係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共用部分」,這已經是法院趨於一致的法律見解。
外牆維修責任: 石屎剝落維修工程都有政府資助?
透過此網頁,你可以了解有關大廈的財政預算、帳目管理、招標程序包括供應品、貨品及服務採購工作守則及第三者風險保險等。 外牆維修責任 透過此「我的政府一站通」網上服務向機電工程署提交相關服務的電子申請,例如根據有關法例管制規定,申請准許繼續使用及操作升降機的許可證、申請准許繼續使用及操作自動梯的許可證。 你可通過此網頁了解應課差餉租值的評估基準、繳款方法,以及就首次評估或重估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的手續。
- 以中嘉閣的公契為例,只要業主夠團結,有多過七成五業權支持,便可推翻法團的決定。
- 屋宇署稍後會把擬修訂的空調機平台指引按既定機制諮詢建築業界。
-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如果需要請專業師傅檢測,鄰居又不願意配合的話,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依法對該戶罰款,或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在鑿下有問題的混凝土後,發現問題已深入結構內部,則有可能需要更換鋼筋及重新接駁。 外牆維修責任 由於處理工序繁瑣,業主應該聘請專業人士,例如結構工程師處理。 施工時亦應確保有足夠的臨時支撐,以免結構出現倒塌。 如發現私人樓宇的排水系統欠妥、不足或不衞生,建築事務監督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8條,向有關業主送達命令,要求業主在一段時間內進行勘測及/或修葺工程。
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外牆維修你知幾多?責任源頭何去何從?屋苑VS單棟樓費用參考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賦予某類公職人員權力,要求物業的擁有人或佔用人清潔該物業或採取措施處理對健康有害的滋擾(例如源於物業本身的滲水)。 不過此等權力只涉及與衛生狀況有關的事項,對一般的維修保養沒有太大關係,特別是對物業造成的損壞是由鄰居及/或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引起的情況。 處理滲水投訴時,調查人員需要相關人士合作,進入投訴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及收集証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樣本進行化驗。 外牆維修責任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除此之外,建造業議會於去年十一月發出了新修訂的《新樓宇外牆上設計、安裝及維修澆注錨固裝置指引-第二版》,以加強在外牆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的安全。
除了多個香港樓盤資訊外,House730亦提供不同類型的樓市資訊,包括地產新聞、成交數據等等,讓你成為精明買家或租戶。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網上有不少 DIY 方法去減輕漏水問題,例如更換防水膠、玻璃膠、油上防水漆又或者是「打針」,即是滲漏防水注射等等。 但其實這些方法普遍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自己「打針」更是頗為危險,有機會令自己受傷,亦有機會引致更嚴重的裂痕,在沒有足夠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弄巧成拙,令問題更嚴重。
外牆維修責任: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如個案危害大廈的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聯合辦事處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至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外牆維修責任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編印了《DIY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介紹偵測滲水源頭的方法,業主可參考此小冊子的檢測方法,與鄰居協力解決問題。 你可利用中央電腦資料庫搜尋全港私人大廈(包括住宅、商業、工業大廈)的基本資訊,包括大廈層數、單位數目及管理組織等。
由於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並無條文說明管理公司能否代表業主買入並代為託管大廈外牆業權,有關問題就需要視乎大廈公契的相關條文,以及業主與管理公司之間是否有相關協議。 外牆維修責任 若業主發現居所出現任何滲漏情況,首先需要檢查清楚是否屬自己單位問題。 根據屋宇署網站,常見滲水原因包括供水管或排水管漏水、污水或雨水經由外牆滲入及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殘損。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迅速修理。
外牆維修責任: 石屎剝落點處理?成因及維修價錢
無論是大型屋苑,還是單棟樓,業主都有義務留意大廈的維修責任。 只有持續維修保養,才能維持樓盤的吸引力,想獲得更多相關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大地區筍盤。 故此,所以,置業人士在買入物業前查閱大廈公契所列明的義務和責任,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繳付指定費用,即可取得公契副本。 即或如此,筆者認為,物業管理公司亦只能是信託人而已,不可能是實益擁有人。 其一,從身份上管理公司對業主負有合約責任及信託責任,因此不能因為是管理公司而取得額外利益。
-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 管理處的職責是管理大廈公用地方(Common Area),外牆很多時是公用地方,不過窗就不一定。
- 一般來說,這些範圍包括樓宇結構、牆身及設施的保養及維修,以確保市民的居所安全及適合居住。
- 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 另外,在大廈外牆不附有業權份數的情況下,公契可訂明外牆為大廈的公用部分;或訂明發展商保留外牆獨有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甚至可在符合法例的情況下於外牆安裝如廣告或煙囪等設施,但同時須承擔因此而造成外牆損壞的維修責任。
- 究竟是上手業主派人修整,還是留一筆錢供下手業主呢?
- 但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聯辦處」人員被拒絕進入單位調查,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
太古城業主吳銳堂亦稱,管理公司並無得到業主書面同意授權。 太古城西區議員趙家賢則認為,大廈公契列明業主須分擔公共地方,包括外牆維修費用,但指《建築物管理條例》就有關信託人部分需釐清。 要得悉責任誰屬,業主可以就有關責任查閱大廈公契。 但是若果懷疑與鄰居單位有關,應該先與鄰居商討,並要求對方安排合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及維修。
外牆維修責任: 漏水檢測費用
有關大型玻璃嵌板、廣告招牌及電視顯示屏之安裝,可參閱屋宇署《招牌視屏玻璃牆依例建造有保障》小冊子。 九龍土瓜灣道一幢大廈於1990年10月26日發生石屎簷篷坍塌意外,造成6死7傷。 修葺外牆的破損,應立刻將所有鬆脫的飾面油漆或瓦片/ 瓷磚移除和更換,除可以消除鬆脫部份下墮的危險,亦可重新保護外牆。 修補時要特別確保不同物料之間有穩固的接合,包括舊牆身和新英泥沙漿之間,以及新飾面如瓷磚或紙皮石與英泥沙漿之間的接合面,避免新造飾面因接合不良而下隨。
建築物的外牆有着其一定的功能,胡亂改動或於大廈外牆上加建附加物均有可能導致如人命傷亡等的嚴重後果。 基本而言,建築物的外牆有着兩個重要的功能,它們分別為起屏障作用,即防止人或物體外跌,以及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外牆亦用以防止火勢在樓層間蔓延。 命令是發給那些樓宇有早期損毀跡象的業主/ 法團,要求他們聘請認可人士對樓宇進行詳細勘測,找出失修/ 損毀的部份、類別、成因及其程度,然後向屋宇署提交補救或修復方案。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外牆維修責任: 業主應該怎樣做?
另一邊廂,九龍灣德福花園業主亦表示,港鐵雖然將約1000萬元錯收的大廈外牆維修費用交還業主,但認為港鐵將業權歸還業主,其實是有鑑於大廈開始老化,才將維修責任卸回給業主。 市民可先致電1823尋求滲水辦(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協助,找出確實的滲水原因。 滲水辦的主要工作為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由滲水引致的妨擾情況,要注意的是他們並不會參與任何維修的工作。